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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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犯夏季不可穿短褲 本民前鍾雪瑩指涉性別歧視 入稟高院提覆核

【立場新聞】本民前成員鍾雪瑩,被指涉及 2019 年 12 月大埔開槍案,早前遭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現正於羅湖懲教所還押候訊。她不滿懲教署要求女囚犯,夏天也要穿長褲,昨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署方做法涉性別歧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申請人指,她今年4月起向署方口頭查詢,還押的女囚犯可否於夏季不穿長褲,獲職員回覆沒可能。約於同年5月3日,懲教署署長發出命令,要求所有囚犯更換夏季囚衣,當中男囚犯須穿著上衣及短褲,女囚犯則須穿著上衣及冬季長褲。申請人認為,有關做法屬差別對待,甚至令她出熱痱,曾多番作出口頭投訴,但署方仍然堅持女囚犯於夏季不可穿短褲。

她強調,只是希望女囚犯獲准於夏季,穿著與男囚犯相同的及膝短褲,又指部分男囚犯甚至獲准除去上衣,由此可見囚衣與監獄紀律無關。

入稟狀重申,署方的決定不合憲、不合法,違反《基本法》第 25 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香港人權法案》第 6 (1) 條,即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亦涉及性別歧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全文

#20210804新聞
被指洩警家屬資料 電訊公司前員工判囚兩年申上訴被拒 官:無發生更嚴重事件屬僥倖

【立場新聞】一名香港電訊前外勤員,被指將警員家屬個人資料上傳至 Telegram 「老豆搵仔」群組,早前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等4罪,遭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囚2年。被告不服判刑,早前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但被拒。法官彭偉昌今 ( 4 日) 頒布書面理由,指被告上訴理據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又指涉案群組成員對警方懷有敵意,當中可能有極端分子,利用群組資料危害「起底」警員及其家人,本案沒有發生更嚴重滋擾或人身傷害只屬僥倖。

法官於判詞指,申請人於違反誠信下犯案,而本案重點是非法披露個人資料,令受害人受滋擾及憂慮人身安全。再者,本案涉及警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該群組成員傾向對警方懷有敵意,當中可能有極端分子,會利用群組資料對被起底警員或其家人作不利行為。而事主被起底後,家中收到文宣郵件,正是申請人罪行帶來的實際傷害,沒有發生更嚴重滋擾或人身傷害只是僥倖。法官認為上訴方理據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故駁回申請。(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上訴庭判案書

#20210804新聞 #網上起底
兩男女被指設計和派港獨傳單 案件交區域法院審 申保釋再度被拒

【立場新聞】17 歲中四男學生及 45 歲女文員,被指於去年設計及派發「宣揚港獨傳單」,遭國安處拘捕並控以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至今近兩個月。案件今(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8 月 26 日再訊,以讓控方準備轉介至區院。兩被告申保釋再度被拒,須繼續還押。

控方表示,警方已完成調查並索取法律意見,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要求押後至 8 月 26 日再提訊。次被告黃的代表大律師劉偉聰反對押後和轉介至區院,指本案最高刑期為監禁兩年,裁判法院完全有司法管轄權審理本案。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雙方陳詞後指,律政司有權申請將案件轉介至不同法院審理,一旦律政司提出申請,法庭無權拒絕移交,因此押後本案至 8 月 26 日再訊,以讓控方準備轉介區院的文件。

此外,兩名被告有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總裁判官最終拒絕兩人保釋申請。(全文

#20210804新聞 #港區國安法
「女長毛」悼南丫海難死者違口罩令罰$5000 官斥:你唔戴口罩又有冇良知

【頭條日報】「女長毛」雷玉蓮去年10月1日在南丫島海難8週年事件中於中環碼頭悼念死者,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口罩令」罪成,被判罰款5000元。她求情時強調自己與死者「溝通」是有良知的行為,遭官斥「咁你唔戴口罩又有冇良知啊?」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判詞中指,被告身處在公眾地方,在警方屢次警告下堅持決定,並一度咒罵警員。而當時正值疫情高峰期,佩戴口罩應是市民最低限度可做及輕而易舉的事,被告對自己的作為無合理辯解,從其身上不見掛有口罩,推斷不只是「暫時除底」。

他續指,以宗教理由不戴口罩的說法可謂聞所未聞,若所有人以同一理由跟隨,法律將如無物。曾官又指,當日與雷玉蓮一同參與儀式的梁金成有戴口罩,反映儀式不一定要脫下口罩方能完成,遂裁定其罪名成立,罰款5000元,須於45天內繳交。(全文

#20210804新聞 #20201001中環
涉前年屯門示威襲警毀手機 25歲男被起訴刑毀

【香港01】前年9月14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浪潮期間,數百名示威者在屯門屯順街一商場聚集,有人叫囂並疑襲擊一名途經現場的休班警員,導致該名警員眼部及腳受傷,手機亦被毀壞。

屯門警區重案組人員去年11月12日,以涉嫌非法集結及刑事毀壞,在黃大仙區拘捕25歲姓謝本地男子,謝其後踢保。警方今午再在屯門區拘捕謝男,並起訴他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涉嫌於當晚在屯順街商場內損壞他人財物。案件將於本月11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10804新聞 #0914屯門 #新案件
前區議員方浩軒被指帶走囚犯口罩 自辯:囚友擔心口罩質素 無意圖將口罩帶走

【立場新聞】去年 6 月,吳姓被告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疑不滿懲教署派發中國製「圣光」口罩,被指透過公務探訪將口罩交予時任元朗區議員方浩軒帶出收押所。二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今(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控方指,吳在親友探訪時暗示會交物品予方。翌日公務探訪,署方人員在閉路電視見二人單獨會面時有可疑動作,方在署方查問下交出一個懲教署派發的口罩。裁判官劉淑嫻裁定表證成立。方浩軒自辯時指,當日他在吳催促下「袋起」口罩,以免懲教人員發現後會為難吳。其後懲教例行清潔會面需暫停,他「袋住」口罩往等候室,待與吳再會面時了解事件,無意圖將口罩帶走。

控方指,案發當日,方浩軒與其蔡姓助理一同和吳進行公務探訪。根據會面室閉路電視,吳從長褲中取出物品,放在枱面上一疊厚文件底並交予方,方向前彎腰接收文件,並在枱底下有手部動作。會面稍後因例行清潔暫停。懲教人員即向方浩軒查問,有否從吳處取得物件,方交出一袋「圣光」包裝口罩。控方指,該口罩由懲教署向囚犯供應,二人未曾就有關物品尋求署長准許帶離收押所。吳在警誡下承認,將口罩交予方,因想投訴疫情期間收押所派發的口罩不合規格。署方當時以安全為由不入金屬鼻夾口罩,但「圣光」同樣有用金屬鼻夾。

方浩軒今日自辯時指,他理解公務探訪下,區議員與囚友單獨會面時間並無限制,所以當吳說需要約 1 分鐘時間單獨會面,他並無要求延長。二人單獨會面時,吳即拎起一疊文件,向他表示文件下有口罩,並說「你唔好睇住先,袋起佢,等懲教行開咗先睇,佢而家望住我哋,大概內容係咁。」方續指,當時他在吳催促下,就將口罩袋入褲袋,吳向他「一輪嘴咁講,啲口罩唔係CSI(懲教製作口罩),同埋係大陸製,咁佢就好擔心個質量。」約一分鐘後,懲教例行清潔打斷會面。步往等候室期間,方有取出口罩看,「見到上面用簡體字寫聖光。」他又指,預料會面會繼續,自己「從來無諗過要帶走(口罩),吳都無咁要求我。」(全文

#20210804新聞 #20200623荔枝角收押所
羊小齡喺裏面已經第12日。

今日終於到我探佢喇,事前突登plan好個15分鐘點用,因為要傳達好多重要嘅訊息,例如律師安排、收信狀況、入零食等等。通常我地會有啲小小嘅旁門左道幫我地記得晒啲重點,等我地一入去就可以一炮過講晒啲嘢。不過羊小齡就只可以用腦記,所以有啲野要講黎講去搞成個星期先事成。佢今日仲要啱啱瞓醒晏教冇耐,完全不在狀態,所以都係輕鬆吹下水算。

今日係佢試食私飯嘅第二日,佢話餐餐都冇乜菜,不過好彩啲橙夠大隻,每日都有屎屙,好暢通。另外,羊小齡本身好中意亦都好擅長玩數獨。之前玩開《好辣》,入去之後友人突登入咗本《勁辣數獨》比佢挑戰下,但佢表示呢本真係「太辣」,做咗幾日先解到一題...... 要求換本「三小辣」......

啱啱出嚟見我哋之前,佢同倉嘅倒立阿婆又因為無啦啦倒立俾人話🤸🏻‍♀️;佢又話自己有keep住每日運動30分鐘,問我佢有冇瘦咗。我建議佢應該要跟阿婆練倒立,如果佢夠力撐得起自己🐖出返嚟應該可以打死人。講開做運動,係女懲教所平時日常生活包括運動都只可以著拖鞋,然後佢突然舉起隻羊腳上枱🦵🏻

「呢款拖鞋真係好舒服,聽囚友講係近排多咗議員入冊先有靚款啲嘅拖鞋著,唔知算唔算係另類成功爭取呢......?」

最後我地仲有幸見到鄒幸彤一眼。佢依舊精神,滿面笑容同我哋打招呼。

manlinthanks
我們的驕傲

完全令你無言嘅其中一粒星仔...
幅畫係寫實畫,圖片重點係佢條底褲(孖煙通款)!

早有聽聞班智障(都係手足啦)玩撕底褲遊戲,問我想唔想像到孖煙通變旗袍。一個月佢地得3條新底褲,我叫佢地唔好咁粗暴咁玩,唔係就無底褲著!(p.s. 其實爛哂都有懲教公家底褲嘅,但我諗就唔會想著啦,都唔知咩人著過。)

隔左幾日佢著住條褲頭橡筋同d布分開哂嘅底褲黎見我。塊布係佢自己打個結去綁住條褲頭橡筋。條低能仔仲要將個結前後移去話條旗袍好性感!問我佢係唔係好正!

我對住個畫面係真係呆左,之後就爆笑!點解可以咁嫁佢地?佢仲話著得返!仲有一邊腳未爛!

佢係永遠都著唔好條褲咁去拜山房咁見你,我都放棄左叫佢著返好d條褲喇!

最後都係個句,留多d言同寫信比佢地啦,佢地睇到會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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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粒星 Saam Lap Sing
涉去年毆打虐童 停職警員提堂准保釋候訊

【東方日報】去年4月網上流傳一段男童疑被虐打片段,警方同年5月拘捕一名警員,懷疑與案有關。事隔逾一年後,該名警員被落案控以一項蓄意襲擊令兒童蒙受傷害罪。案件今天(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9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准以1000港元保釋。

42歲被告曾偉聰,報稱警員,現時已被停職。據了解,被告現時已經搬離涉案單位,沒有再與男童同住。

該段長15分鐘的影片顯示,一名男子在住宅單位內以粗言穢語斥責一名男童「就係你呢啲人搞亂個社會」,以粗口斥責他是「垃圾」、「冇鬼用」。該男子其後對男童拳打腳踢,期間男童不斷大哭,但男子未有停手。(全文

#20210805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就係你呢啲人搞亂個社會
黃耀明、區諾軒被控選舉舞弊今提堂 黃耀明獲准簽保守行為

【立場新聞】廉政公署周二 ( 2 日) 落案起訴歌手黃耀明及 2018 年立法會補選港島區候選人區諾軒,指他們提供娛樂,即唱歌表演,誘使他人在該補選中投票予區諾軒,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今午(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在庭上表示,辯方來信希望次被告黃耀明能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方指,雖然提供娛樂舞弊是嚴重行為,但因案件及案情上較輕,黃耀明只在本案中唱了兩首歌,以及考慮到黃耀明的背景及態度後,律政司同意讓黃耀明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後,批准黃耀明以 2000 元自簽守行為 18 個月,撤回控罪,期間須保持公眾安寧、行為良好,及不得干犯與選舉舞弊相關罪行。(原文

#20210805新聞 #其他案件 #2018立會補選
被控煽惑參與六四集會還押 鄒幸彤高院申保釋獲批

【立場新聞】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被指於今年 6 月 4 日,在網上宣傳及呼籲他人參與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於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她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排期10月5日開審,期間須還押。

鄒下午由師傅、大律師張耀良代表,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法官張慧玲處理,張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她保釋。(原文

#20210805新聞 #20210604維園
被捕人士資訊部
黃耀明、區諾軒被控選舉舞弊今提堂 黃耀明獲准簽保守行為 【立場新聞】廉政公署周二 ( 2 日) 落案起訴歌手黃耀明及 2018 年立法會補選港島區候選人區諾軒,指他們提供娛樂,即唱歌表演,誘使他人在該補選中投票予區諾軒,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今午(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在庭上表示,辯方來信希望次被告黃耀明能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控方指,雖然提供娛樂舞弊是嚴重行為,但因案件及案情上較輕,黃耀明只在本案中唱了兩首歌,以及考慮到黃耀明的背景及態度後,律政司同意讓黃耀明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
選舉舞弊案獲撤控 黃耀明庭外唱《問我》 「全心去承受結果」

【立場新聞】歌手黃耀明於本月 2 日被廉政公署拘捕,指他在 2018 年港島區補選中為參選人區諾軒助選時唱歌,涉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今日(5 日)提堂,黃耀明獲准以 2,000 元自簽守行為 18 個月撤控。 他離開法庭見記者時唱出廣東歌《問我》,並呼籲香港人「繼續唱下去」和「繼續撐下去」。

黃耀明於大約下午 4 時 35 分離開法庭,在法院外見記者,並歌聲回應,又強調自己不是在娛樂大家。他唱出由黃霑填詞的經典廣東歌《問我》:「無論我有百般對,或者千般錯,全心去承受結果,面對世界一切,哪怕會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最後他籲香港人「繼續唱下去」和「繼續撐下去」,未有回應其他問題便離去。(全文

📌 訪問片段:《立場新聞》

#20210805新聞 #其他案件 #2018立會補選
被捕人士資訊部
被控煽惑參與六四集會還押 鄒幸彤高院申保釋獲批 【立場新聞】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被指於今年 6 月 4 日,在網上宣傳及呼籲他人參與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於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她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排期10月5日開審,期間須還押。 鄒下午由師傅、大律師張耀良代表,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法官張慧玲處理,張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她保釋。(原文) #20210805新聞 #20210604維園
鄒幸彤獲准保釋:會用盡有限的自由繼續抗爭

【立場新聞】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被指於今年 6 月 4 日,在網上宣傳及呼籲他人參與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自 7 月 2 日起一直還押。她下午由師傅、大律師張耀良代表,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張慧玲批准。

鄒幸彤傍晚離開高等法院羈留室時形容,今日只是一場小勝利,算是確認「未審先囚」不應是慣例,被控告的人,不需要完全放棄言論自由,以換取保釋。但她坦言這只是短暫的自由,她被控兩宗六四相關的案件,將於今年 10 月及11 月開審,估計自己或只有兩、三個月的時間。但她說,會用盡有限的自由,「繼續抗爭、繼續講野,好好準備去打呢一場關乎文字獄、關乎六四記憶的法庭戰。」(全文

#20210805新聞 #20210604維園
3前區議員涉開街站違禁聚令 9.28開審

【東方日報】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和謝旻澤、以及前離島區議員梁國豪,被指於去年10月24日在荃灣擺街站期間違反禁聚令。3人共被控4項傳票控罪,今天(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排期9月28日及29日作審訊。控方擬傳召4名警方證人,但沒有任何現場影像片段,陳劍琴則打算傳召一名辯方證人。

陳劍琴和謝旻澤,被控於2020年10月24日,在荃灣荃興徑及路德圍一帶,參與受禁羣組聚集;陳及梁國豪另被控,於同日在荃灣大河道10號外,參與受禁羣組聚集。(全文

#20210806新聞 #20201024荃灣
呢位手足坐完監亦無咗港隊運動員資格。

啊銘10歲已經在青少年武術錦標賽奪冠,16歲成為全職運動員。苦練十多年達到世界級水準,現在本該是他在國際舞台展現高峰的年紀。可惜他已經永遠不能再為香港出戰。亦因褫奪運動員資格,而被取消學位及學費資助。

只欠一步之遙登上世界巔峰,枉費青春鍛煉武術。聽者痛心,但他說絕不後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同運動員的日常訓練般,為遙遠的回報堅持不懈。若注專一天揮灑的汗水定不見希望,我相信累積每個一天,絕不放棄,終見成果。

歷史進程從來不該著眼於當下,唯靠後人附上意義。當下犧牲的灌溉,或許未能即時結果,必須靠後人堅持付出,才讓今天的犧牲不致白費。

願大家盡做每個今天,為犧牲續寫運動後半的意義,直至榮光歸來那一天。

大家無須為我感到惋惜,我早有覺悟為了香港押上小我。

俯仰不愧天地,褒貶自有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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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啲腹肌就嚟八合一啦😡等潺仔棟捉你去開展全新的運動歷練啦。btw同你一齊去試攀石真係好大壓力🥲

劉家棟
【專訪】製作裁判法院示威案資料庫 年輕律師結合民間力量 填補香港歷史空白

//反修例運動至今兩年,逾萬人被捕,2,608 人被檢控。除了部分較嚴重的控罪,如暴動及藏有爆炸品,會轉介至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大多數案件都在裁判法院審結。

然而,裁判法院與其他法院不同,多年來不設供公眾參閱的裁決書,只能靠記者和旁聽人士在庭上邊聽邊抄,最終化成法庭報道和 TG 訊息,但始終欠缺一個完整記錄。

一班年輕律師和法律系學生不忍珍貴資料散落各處,去年組成團隊,與 Telegram 頻道「法庭文字直播台」合作,整理逾 500 宗反修例案件,再按案發日期、控罪及裁判官分類。團隊在大律師吳靄儀、吳宗鑾和各界學者的協助下,製成《香港裁判法院示威案件判例匯編》(Compendium Project),今年 6 月正式啟用。

除了讓公眾查閱案件,資料庫亦為律師提供案例,為學者提供參考數據,研究這場徹底改變香港的社會運動。團隊強調資料取自民間,也希望用在民間,「希望大家再用呢啲數據,做唔同嘅嘢出嚟。」

而更重要,是填補香港歷史的空白。

團隊至今已整理約 580 宗案件。他們根據控罪、事件及裁判官分類,公眾想查閱案件,只要輸入關鍵字,便可找到案件的基本資料,某些案件更記載特別事項,如被告能否成功申請訟費、保釋等候上訴是否獲批。

為確保匯編的可信性,他們會找回處理案件的律師核實資料,亦強調不會增加個人意見,「我哋角色係 present 呢啲 data,公眾自己 draw 個 conclusion,我哋唔會特別評論裁判官係咪偏頗」。

大律師吳宗鑾在運動初期,已知道有 TG 直播員到庭旁聽,「我哋望住個官,唔知後面啲人做緊乜。我望落去都係普通聽眾,但散庭冇幾耐,啲嘢已經上晒去(頻道)。」

他說逐字記錄,不只對公眾,對年輕律師都很有用。「有啲律師啱啱出嚟做,未係好熟悉某啲案件打法。直播員好有心機抄晒盤問,咁我哋知道,原來可以咁樣問差人,喺訴訟嚟講係幾好嘅參考。」

如今,法庭對很多人來說,不再是陌生的地方,更有人成為「常客」,案件去到哪階段,都願意花數小時排隊取入庭票,Anna 說:「我好佩服每次仍然會去聽嘅人,佢哋冇得到新嘅資訊,純粹去支持被告。」

「佢哋唔會覺得,你呢單冇隔嚟嗰單咁嚴重就唔報。佢哋當每一宗案件、每一個手足,都係一個好重要嘅人。」//

📌 相關連結:《香港裁判法院示威案件判例匯編》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女釋囚助人助己:學懂珍惜關係,好好照顧自己

//阿嘉是獨生女,父親是退休警員,二人關係在2014年雨傘運動時破裂。原因不難理解。當年,18歲的她獨自跑到金鐘佔領區,席地而睡,留守了70多天:「是自己的覺醒。」

直到2019年6月,她從網上看直播,知道市民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覺得『好嬲』,心想我是人,你又是人,憑甚麼權大過我,只是覺得不公平,我沒有甚麼大道理的。」

結果,她單人匹馬參與抗爭運動,後來因為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最初成功『踢保』,但一年後再被拘捕,直接帶上法庭。」

阿嘉屬較早期服刑的「手足」,當時的在囚支援不及後期:「面對上庭,有如末日倒數般,不斷寫to do list(應做事項),又要安排可信的朋友當coordinator(聯絡人)。」

判決當日,學校校長及老師、母親及朋友,有約30、40人到庭支持她:「聽到判9個月,實在難以接受,差點暈倒,媽媽都在『爆喊』。」

在牆內期間,她最期盼就是每月兩次的探訪,每次僅短短半小時。「這時候coordinator是很重要的。他幫忙探訪的安排,而他承諾了幫自己,就無論有多忙都會幫忙,而想找自己的人,都能找到他。」

探訪次數有限,但收到家人和朋友的信件,一字一句,暖在心頭。「有些朋友平時沒有怎見面,但讀著他們的信時,就覺得出去後,要好好珍惜彼此。」收到男朋友來信,阿嘉總是邊看邊哭。

好不容易,等到刑滿出冊:「最後一星期情緒有點崩潰,怎麼每天睡醒還在這裏;在入面,是有種捱到磨鈍了的感覺。」當天,母親和男朋友來接,涙未流乾,這次是喜極而泣。

稍作安頓,她跟朋友在社交媒體Facebook及Instagram開設【一釋尚存 1 Released】平台:「現在很多『手足』被控暴動,希望可以幫到他們多一點。」她有當探監師:「陪親屬上庭,聯絡傳媒,報道事實。」她又聯繫黃店,為「手足」的手作找來寄賣點,幫補其他「手足」在囚期間的開支:「自己現在主要替黃店作畫,有少許收入,住就寄人籬下睡貨倉,可以免交租。」

她自己走過了一段路,特別關注囚權,也知道被囚者所想所需。「因為入面很缺信,所以與『聾友』(共融)合辦寫信班,由他們提供信紙、場地,反應很好。」人人可做寫信師,成本亦低。//

📌 相關連結:一釋尚存 1 Released Facebook / Instagram

📌 專訪全文:【誌】hk.feature
《監房會ject咩相?》

前排同朋友食飯影左相寄比仲喺牆內嘅女手足。最近收到佢既信,話指模房(負責search信)認到我,於是reject左張相 仲貼住張label寫住reject-P-(我既老冧)。於是佢要焗住cut走我個part 將張相打左落包頭。手足話好L好笑😂明明唔同樣 咁都認到,仲叫我下次如果寄相比佢要大力地P圖😂

不過到而家都唔明點解坐過既人既相 唔可以出現係入面。係入面既人連自己既單人照都唔可以收。見過有啲人啲自拍化哂妝P到完全唔似自己,但指模房都認到…🥴

aromafairyy
警拘1男子涉張貼恐嚇法官海報 被控展示煽動刊物罪明提堂

【東方日報】警方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探員於本月6日上午,在上水區以「煽動意圖罪」拘捕一名41歲本地男子。據悉,被捕男子涉嫌於上月28日及30日,分別在上水天平邨一間幼稚園外,以及於中區高等法院大樓公共洗手間內,張貼侮辱及恐嚇3位處理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的法官的海報。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被捕男子亦懷疑管有一批帶有煽動意圖的海報,案件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調查後,已將被捕男子控以「展示煽動刊物」罪,將於明日(9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原文

#20210808新聞 #煽動意圖 #新案件
塘福懲教所男囚犯襲囚友 懲教人員制止

【頭條日報】塘福懲教所懲教人員昨日制止一名在囚人士襲擊另一名在囚人士。

事發於昨日下午6時24分,一名41歲男性在囚人士在返回囚倉途中,襲擊另一名32歲男性在囚人士。在場懲教人員見狀立即制止施襲者,並召喚支援人員到場。

事件中,受襲在囚人士面部受傷,經院所醫院檢查及治理後,被轉介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診治,而施襲者則並無受傷,無須送院。有關事件已轉交警方調查。

兩名在囚人士分別因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及暴動罪而被判入獄。(原文

#20210808新聞
越過高牆的書

//Rizzy於2015年因為蠔涌爆炸品案被捕,最終被判囚3年10個月。牆內的生活沉悶無比,日復一日重複着相同的工作,Rizzy只能默默地等待着出獄的一日。幸好,後期的獄中生活變得好過起來,這奇妙的經歷因一本書而起。

在囚人士只能從獄中圖書館借書或是靠探訪者入書,當時的他依賴家人幫忙,卻發現入書困難重重。很多在囚人士不知道有甚麼書好看,就算在囚人士有心儀的書單,親友卻不知如何幫他找到想要的書,或是因事忙而無暇尋找書籍。因此Rizzy透過「眾囚書」計劃,呼籲有心人士捐書,並創立網上資料庫,上傳書籍的資訊及簡介,家屬在資料庫選書後,可以聯絡工作人員領取書籍。

阿喬(化名)曾被判囚9個月,談起最喜歡的藝術家時,興奮得眉飛色舞,外人看來無比樂觀的她,在獄中卻逼自己戴上面具,不敢以真實性格示人。

沉悶的牆內生活令她覺得自己好像被人圈養,唯有書籍成為她尋找自我的工具。失去自由的日子,閱讀成了她的精神寄託,令她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窺視這個世界,從而學到如何表達自己,保留最真實的自我。

Jenny(化名)是一名在囚支援者,從兩、三個月前開始,就為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柙的朋友入書。

「他會揭一揭書,看看裏面有沒有夾著甚麼東西 ,不能有貼紙,不能有閃粉。或者有沒有夾著小卡片,有沒有標記。他也會取走書衣,然後叫你寫下在囚人士編號⋯⋯」Jenny向記者形容懲教署職員如何檢查送進監獄的書籍。

還押人士每月可收取六本書籍,Jenny每次為在囚朋友入書,都會入足六本,以免白白浪費限額。她現時靠幾份兼職工作維持生活,一開始入書時,她以為自己能夠負擔,直至有次花費了1500元,買了20本書,當中部份還是二手的,她才醒覺入書的經濟壓力。

她認為書籍可以讓在囚朋友打發時間,也能幫他抽離現實,暫時不去想獄中難受的生活。朋友在獄中的生活一成不變,又不想經常「放負」,多了書籍這個媒介,Jenny去探訪朋友時,二人就多了共同話題可聊。

阿寶(化名)是一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她作了最壞打算,準備了20至30本書,準備入獄後閱讀。

阿寶指,如果大眾能更關注在囚人士的閱讀權,就會知道在囚人士收書有很多限制,也會多些嘗試理解在囚人士的生活。「作為我們這些可能快要坐監的人,越多人關注我們,我相信這個社會只會更美好。」//

📌 訪問全文及片段:【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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