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被指設計和派港獨傳單 案件交區域法院審 申保釋再度被拒

【立場新聞】17 歲中四男學生及 45 歲女文員,被指於去年設計及派發「宣揚港獨傳單」,遭國安處拘捕並控以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至今近兩個月。案件今(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8 月 26 日再訊,以讓控方準備轉介至區院。兩被告申保釋再度被拒,須繼續還押。

控方表示,警方已完成調查並索取法律意見,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要求押後至 8 月 26 日再提訊。次被告黃的代表大律師劉偉聰反對押後和轉介至區院,指本案最高刑期為監禁兩年,裁判法院完全有司法管轄權審理本案。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雙方陳詞後指,律政司有權申請將案件轉介至不同法院審理,一旦律政司提出申請,法庭無權拒絕移交,因此押後本案至 8 月 26 日再訊,以讓控方準備轉介區院的文件。

此外,兩名被告有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總裁判官最終拒絕兩人保釋申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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