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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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資訊部
廉署起訴二人涉嫌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違反選舉條例 //廉政公署今日(12月16日)落案起訴二人,控告他們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 廉署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的貼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就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廉署今日按有關法律意見,分案起訴其中兩名早前被捕人士。有關調查現在仍然繼續。 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12月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二人涉嫌分別於202…
涉 FB 轉載許智峯籲投白票貼文 兩男女被控違選舉條例 准保釋 2.15 再訊

【立場新聞】當局早前修訂《選舉 ( 舞弊及非法行為) 條例》,禁止呼籲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至今累計有 10 人因轉載呼籲投白票或不投票帖文被捕。其中兩名男女,上周四(16 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指控他們今年 10 至 12 月在 Facebook 個人帳戶上,轉載許智峯籲投白票貼文。案件今(2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明年 2 月 15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二人在控方不反對下,獲准以 1,000 元保釋候訊。(全文

#20211221新聞 #新案件 #2021立會選舉
初選案|黃子悅申保釋 黑衣中年漢挑戰法庭衣著官指令保安帶離

【頭條日報】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涉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違反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黃另涉去年在油麻地聲援理大事件而被控暴動罪,暴動案排期在2023年開審。黃今向高等法院主審杜麗冰申請保釋,今再有旁聽人士挑戰法庭的衣著規範,早前多次身穿黃傘圖樣黑色衛衣到高等法院嘗試進入法庭的中年男子,今以全身黑色的打扮,戴上黑色口罩及黑色鴨嘴帽,原本坐在庭內公眾席旁聽近半小時,但法庭書記突然走到男子的座位,要求拿出醫生證明,男子交出並讓杜官細閱後,杜官遂指示書記影印該醫生證明以作紀錄,惟他張口質疑影印其醫生證明或涉觸及私隱條例。杜官則指此舉不涉及私隱,解釋法庭內不得戴帽,但如他向法庭提供醫生證明,便可獲准在法庭內繼續戴帽。杜官又指出干擾法庭程序的行為並不可取,完全是無濟於事之舉。男子再欲開口爭論不休時,杜官手指向他,指令保安:「Please take him out. He has no right to be here.」 (麻煩帶他出庭。他無權留在法庭內)。杜官再提及近日其法庭經常出現這些不必要的妨礙,亦表明她不喜歡法庭程序被人妨礙。

黃子悅由劉健大律師代表,律政司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黃的丈夫亦到庭旁聽。杜麗冰法官需時考慮,將於下午3時宣布決定。(全文

#202112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黎智英與兩高層被控欺詐 案件交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立場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以及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罪,案件今( 21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控方早前申請將本案交予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指,本案已交由他審理,因此現時再爭辯是否要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來處理,只會「流於學術」。控辯雙方認同法官的說法,不再爭議有關事項。審訊早前定於 2022 年 3 月 14 日開審,審期為 25 日。

另外,黃偉強代表律師透露,黃為失聰人士,兩邊耳安裝了人工耳蝸,除非近距離大叫,否則他的聽力有限。為了令他理解審訊和證據,故向法庭申請將一部平板電腦放在黃前方,律師樓正在物色速記員,希望將庭上內容以文字形式即時讓黃理解。惟法官指有關安排涉及不少困難,例如有關文字會否變為謄本、法庭如何確保速記員記錄內容準確、所涉費用等。法官最後建議安排傳譯員即使覆讀庭上內容予黃,並指會安排擴音器,確保黃理解審訊。辯方申請容許黃使用私人耳機獲批,將於審前覆核時試用相關設備。(全文

#20211221新聞 #壹傳媒欺詐案
男警機場報案室偷6萬元失物囚9月 官:當值其間犯案 辜負市民信任須重判

【眾新聞】駐守機場客運大樓報案中心的29歲男警員馮奕鈞涉監守自盜,將一個由市民拾獲、內有逾5萬元現金的失物LV銀包放在茶水間的雪櫃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裁判官彭亮廷今(21日)判刑時指,被告不止身為警員,更在當值其間利用報案室犯案,辜負大眾市民、報案人和上司對他的信任,須判阻嚇性刑罰,判他入獄9個月。

裁判官彭亮廷指出,案發時報案室只有被告一人當值,本案無疑是監守自盜,絕對是違反誠信的案件,被告違反了大眾市民對警隊的信任,也違反了上司對他的信任。彭官續指,成為警察是被告的夢想,警隊也是相信他有抱負、有擔當才聘用他,「偏偏被告就濫用職位同崗位干犯本案」。

彭官引用早前一宗男警性侵未成年少女的上訴庭案例,強調警員犯法,無論犯案時當值與否,法庭都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彭官續指,被告不止身為警員,更在當值其間利用報案室犯案,遂以10個月為量刑起點。

被告獲十多位來自各行各業的親友撰信求情,眾人均形容他是好丈夫、好父親,希望法庭給予他更生機會。

惟彭官今直言:「既然如此,為何被告犯案前沒好好想清楚會有如此嚴重後果,會辜負社會、家人、朋友嘅期望,令自己前途盡毀?」彭官最後只酌情減刑一個月,判監9個月。(全文

#20211221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初選案|黃子悅申保釋 黑衣中年漢挑戰法庭衣著官指令保安帶離 【頭條日報】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涉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違反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黃另涉去年在油麻地聲援理大事件而被控暴動罪,暴動案排期在2023年開審。黃今向高等法院主審杜麗冰申請保釋,今再有旁聽人士挑戰法庭的衣著規範,早前多次身穿黃傘圖樣黑色衛衣到高等法院嘗試進入法庭的中年男子,今以全身黑色的打扮,戴上黑色口罩及黑色鴨嘴帽,原本坐在庭內公眾席旁聽近半小時,但法庭書記突然走到男子的座位,要求拿出醫生證明,男子交出並讓杜官細閱後…
【初選 47 人案】還押近 10 個月黃子悅 獲高院准保釋 可回家做冬

【立場新聞】民主派初選案中,47 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並押後至明年 3 月 4 日再訊,當中14名被告獲准保釋,其餘被告須還押。已遭還押近10個月的被告之一黃子悅,今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她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黃子悅保釋。

黃子悅得知保釋獲批後表現平靜,其丈夫抬頭望天,看似放下心頭大石。黃的保釋條件之一為居於指定地址,法官提醒指,黃須認真對待及遵守保釋條件,她知道現時流行Staycation(留港度假),但黃不能離開指定住址。(全文

#202112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 47 人案至今 15 人獲批擔保 仍有 32 人在囚 今在獄中渡冬至

【立場新聞】今天冬至,讀者都可能已回家「做冬」和家人晚飯團聚。

在 47 人初選案中,今天再有一名被告黃子悅獲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出保釋申請,令案中獲保釋的被告增至 15 人。

不過,仍然有 32 人自被捕後不獲保釋,部分人亦因其他案正在服刑,至今仍在獄中,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林卓廷、譚凱邦、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47 人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第 22(3) 條和香港法例第 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及 159C 條。(全文

#202112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律師被控阻差辦公 辯方指警方沒勒令離開 被告不構成阻撓

【立場新聞】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今年 3 月進行保釋聆訊期間,其中一名丘姓辯方律師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被指表現不合作,拒絕出示身份證,並與在場警員發生爭執。丘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 2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庭進行結案陳詞。辯方指,警員成功拒絕讓被告進入封鎖區,亦從來未要求被告立即離開,被告只是留下與警方理論,最多只為警方帶來不便,並未構成阻撓。案件押後至 2 月 9 日裁決。

辯方結案陳詞時指,按規矩若未能出示身份證明,警員可拒絕讓對方進入封鎖區;而案中警員亦成功拒絕讓被告進入,被告並未強闖封鎖區,只是留在原地與警員理論;律師稱,被告只是要求警方澄清其權限,僅為警方帶來雞毛蒜皮的不便,不構成故意阻撓。

辯方又指,根據案例,要畜意阻礙警方才能構成故意阻撓,指被告是律師深諳法律,他真誠相信警方無權阻撓他進入法院,因此當時認為警員封鎖法院門口並不合法。(全文

#20211221新聞 #20210301西九龍法院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