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機場報案室偷6萬元失物囚9月 官:當值其間犯案 辜負市民信任須重判

【眾新聞】駐守機場客運大樓報案中心的29歲男警員馮奕鈞涉監守自盜,將一個由市民拾獲、內有逾5萬元現金的失物LV銀包放在茶水間的雪櫃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裁判官彭亮廷今(21日)判刑時指,被告不止身為警員,更在當值其間利用報案室犯案,辜負大眾市民、報案人和上司對他的信任,須判阻嚇性刑罰,判他入獄9個月。

裁判官彭亮廷指出,案發時報案室只有被告一人當值,本案無疑是監守自盜,絕對是違反誠信的案件,被告違反了大眾市民對警隊的信任,也違反了上司對他的信任。彭官續指,成為警察是被告的夢想,警隊也是相信他有抱負、有擔當才聘用他,「偏偏被告就濫用職位同崗位干犯本案」。

彭官引用早前一宗男警性侵未成年少女的上訴庭案例,強調警員犯法,無論犯案時當值與否,法庭都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彭官續指,被告不止身為警員,更在當值其間利用報案室犯案,遂以10個月為量刑起點。

被告獲十多位來自各行各業的親友撰信求情,眾人均形容他是好丈夫、好父親,希望法庭給予他更生機會。

惟彭官今直言:「既然如此,為何被告犯案前沒好好想清楚會有如此嚴重後果,會辜負社會、家人、朋友嘅期望,令自己前途盡毀?」彭官最後只酌情減刑一個月,判監9個月。(全文

#20211221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