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案律師被控阻差辦公 辯方指警方沒勒令離開 被告不構成阻撓

【立場新聞】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今年 3 月進行保釋聆訊期間,其中一名丘姓辯方律師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被指表現不合作,拒絕出示身份證,並與在場警員發生爭執。丘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 2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庭進行結案陳詞。辯方指,警員成功拒絕讓被告進入封鎖區,亦從來未要求被告立即離開,被告只是留下與警方理論,最多只為警方帶來不便,並未構成阻撓。案件押後至 2 月 9 日裁決。

辯方結案陳詞時指,按規矩若未能出示身份證明,警員可拒絕讓對方進入封鎖區;而案中警員亦成功拒絕讓被告進入,被告並未強闖封鎖區,只是留在原地與警員理論;律師稱,被告只是要求警方澄清其權限,僅為警方帶來雞毛蒜皮的不便,不構成故意阻撓。

辯方又指,根據案例,要畜意阻礙警方才能構成故意阻撓,指被告是律師深諳法律,他真誠相信警方無權阻撓他進入法院,因此當時認為警員封鎖法院門口並不合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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