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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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總結 - 11月20-23日 星期三至六】舊案件

24件舊案件(34名被告): 7名繼續還押;7名之前留院,1名要還押,6名可保釋;2名判刑;4名成功申請保釋;1名認罪;1名被通緝;1名仍然留院;9名繼續保釋;2名未知

還押

[1] 向高院申請 - 鄺(22) 有意圖而縱火 #1020旺角 用火損毀警車
[2] 向高院申請 - 趙(30) 無牌經營槍械等 #1101大坑
[3] 向高院申請 - 3名被告 管有爆炸品 #1102灣仔
[4] 向高院申請 - 2名被告 鐵路上放置物品 #1111大埔 另有2名16歲被告申請獲批
[5] 之前留院 - 連(29) 暴動等 #1118旺角 刑滿後(#魚蛋革命)再被捕

判刑

[1] 自簽$1000 守行為1年 賠償$480 - 蘇(47) 刑事損壞 #0703葵涌 拗彎《文匯報》報紙架
[2] $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繳交$300堂費 - 連(56) 公眾地方打鬥 #0807彩虹 連儂牆撕紙男恐嚇貼紙年輕人,被告不值其所為,上前制止,兩人爭執下涉嫌徒手互毆

成功申請保釋

[1] 向高院申請 - 梁(23) 暴動等 #0714沙田 之前因再次被捕而不獲保釋,現可保釋
[2] 向地院申請 - 黃(19) 刑事毁壞 #1112筲箕灣 損壞行人過路交通燈
[3] 向高院申請 - 2名被告 鐵路上放置物品 #1111大埔 另有2名被告申請被拒

認罪

[1] 13歲少女 侮辱國旗 0921屯門 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被告及其父母事後被「起底」,有人要脅強姦被告、及「接放學」,父母亦收到死亡威脅

被通緝

[1] 未有到庭 - 岑(25) 暴動、傷人 0626灣仔 包圍警總 意圖襲擊水刮隊長張金福

仍然留院

[1] 黃(29) 蓄意傷人 #1109將軍澳 私了

保釋

[1] 何(49) 襲警 #0805深水埗 一位示威者尤其激動和不停大叫,警員行向該人時,何站到兩人中間,張開雙臂擋着警員和大叫:「快啲走啦!」
[2] 吳(64) 刑事損壞 #1014香港 警方港鐵拉人,被告用機鐵手推車撞向警車
[3] 陳(32) 不誠實取用電腦等 #起底 取用一名電訊公司客戶陳楚聲的資料
[4] 朱(16)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荃灣辦事處
[5] 陳(31) 刑事損壞 #0722荃灣 涉毀何君堯荃灣辦事處
[6] 莊(25) 襲警 #0612金鐘 遇到便衣督察余天生從後查問,轉身拳打督察頸部
[7] 鍾(33) 藏有攻擊性武器 #0831太子 藏有彈弓和48粒螺絲帽等
[8] 13歲少年 藏有攻擊性武器 #0831太子 汽油彈
[9] 劉(56) 企圖縱火 #0815元朗 企圖燒警署鐵閘
[10] 之前留院 - 6名被告 暴動等 #1118理大

未知 知情人士請告知 @lllxxxxxxxlll

[1] 趙(25) 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1110旺角 2支汽油彈
[2] 葉(29) 非法集結、未能出示身份證 #1112中環

本頻記錄
總被告: 611
已結案: 15 -> 17
被判入獄: 1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243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56
還押/拘留: 64 -> 61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還押逾一年半 女學生認藏過百汽油彈 押至 4 月 30 日判刑

【立場新聞】五名年青男女被指前年 11 月初,在灣仔管有 138 支懷疑汽油彈,遭控串謀縱火罪,以及一項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五人還押至今逾一年半。其中一名女被告,今(19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案件押後至 4 月 30 日求情和判刑,其間被告須繼續還押。根據控方案情,警方破門時,五男女曾經從露台跳至下層簷蓬,再從薝蓬跳至平台離開,其後在不同地點被捕。

除了女被告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其餘被告不認罪,案件將於 5 月 14 日開審。(全文

#20210419新聞 #1102灣仔
15歲少年涉新華社外參與暴動 案件今開審傳媒被拒旁聽

【蘋果日報】前年11月2日,有網民發起港島多個「流水式」集會,其間有示威者懷疑以噴漆、鎚仔及投擲汽油彈等方式破壞位於灣仔的內地官方新聞機構新華社香港分社辦公室大樓。警方事後拘捕一名15歲少年,控以暴動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開審,傳媒向主審裁判官劉綺雲申請旁聽,惟最終被拒,不得入內。

根據《少年犯條例》 第3D(3)條,除法庭人員、在法庭席前處理案件的各方人員、被告律師和大律師、證人及直接與該案件有關的人士外,任何人不得在少年法庭旁聽。如報社或新聞機構欲旁聽,須向裁判官申請;惟法庭可以被告的權益為由,禁止報社或新聞機構的代表入內旁聽。(全文

#20210517新聞 #1102灣仔
15歲男童暴動罪脫獲批訟費 官指閉路電視像素太差故不接納

【獨媒】2019年11月2日,有示威者在跑馬地一帶聚集及佔據馬路,並破壞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的新華社香港分社的玻璃外牆及鐵閘。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並拘捕一名15歲男童。他否認一項暴動罪,經審訊後,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被告申請訟費獲批。裁判官劉綺雲指,由於閉路電視像素太差,未能清楚拍攝到被告,故不接納。她又指即使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亦不構成暴動。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外參與暴動。(全文)

#20220517新聞 #1102灣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