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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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林瑞華涉酒吧開會違限聚令 1證人拒出庭官發拘捕令

【頭條日報】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疑去年4月在旺角參與超過10人的酒吧聚會,2人和酒吧負責人早前否認違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共4項傳票控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由裁判官鄭念慈審理,審期預計5天。

3名被告否認傳票控罪後,控方指將傳召3名證人,包括1名警員及2名街外證人,審期預計可大為縮短,並交代原訂需傳召另外有2位街外證人,1人未能成功派票,另1人派票後拒絕出庭作供,控方要求法庭向後者發拘捕令。

陳淑莊及林瑞華被控於去年4月2至3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則被票控於4月1至4日,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容許某人進入酒吧時未有量度體溫及多於4人同坐一桌,以及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全文

#20210419新聞 #20200402旺角
還押逾一年半 女學生認藏過百汽油彈 押至 4 月 30 日判刑

【立場新聞】五名年青男女被指前年 11 月初,在灣仔管有 138 支懷疑汽油彈,遭控串謀縱火罪,以及一項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五人還押至今逾一年半。其中一名女被告,今(19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案件押後至 4 月 30 日求情和判刑,其間被告須繼續還押。根據控方案情,警方破門時,五男女曾經從露台跳至下層簷蓬,再從薝蓬跳至平台離開,其後在不同地點被捕。

除了女被告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其餘被告不認罪,案件將於 5 月 14 日開審。(全文

#20210419新聞 #1102灣仔
民主派10人就2年前10.1 案非法集結 訊前覆核

【PSHK】今(19日)10名民主派人士,包括黎智英、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楷及蔡耀昌就2019年10月1日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於下午2時半在區域法案進行審訊前覆核。今日只進行審前覆核之程序,不公開予公眾人士旁聽,案件將於5月17日在區域法院正式開審。(全文

#20210419新聞 #1001國殤
「快必」被控煽動等罪 辯方申終止聆訊官下周一裁決

【頭條日報】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在去年擺街站多次高叫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案件已轉介至區域法院,他早前透過戴啟思資深大律師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及要求控方提供更清晰的控罪詳情,案件今開庭處理。陳廣池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下周一裁決。

戴啟思認為,發表煽動文字與基本法及人權法互相抵觸,有違憲及侵犯言論自由之嫌。他指出,控罪立法的原意,是要禁止人們煽動對皇室的憎恨,惟現時人們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不應受到限受制。

戴啟思又稱,控罪必須激起人們用暴力才算干犯,惟控方僅指控快必的言論「引起仇恨、離叛、輕蔑、憎惡及敵意,用字空泛,沒有特定標準。

另外,他又指出,一般而言控方須在控罪詳情中,列明被告哪些特定言論或文字具煽動性質,惟是次卻未有提及,要求控方清楚交代。(全文

#20210419新聞 #20200524銅鑼灣 #批評政府言論 #20200117大埔
青年被控向警擲水樽 警員指犯人健碩否認辨認不準

【蘋果日報】去年5月10日市民在各區舉行「和你Sing」和「母親節行街」活動,入夜後群眾轉至旺角,防暴警拘捕至少百人。青年男子被指向警方防線投擲水樽,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開審。追截被告的警員供稱,當時警方推進,身穿背心的被告立即向防線扔水樽。警員三番四次形容被告身形「大隻」,「一定有做gym (健身)」,但庭上所見,被告身形單薄。辯方質疑警員短時間未能辨認犯人,旁聽人士休庭時議論:「邊忽大隻呀,根本奀挑鬼命!」(全文

#20210419新聞 #20200510旺角
【9.24 太子】男生被指鐳射筆照警 官看片質疑有意圖傷人 終改認三罪 同案 14 歲女童哭泣

【立場新聞】前年 9 月 24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14 歲女童等四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今(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首被告被指用鐳射筆照射警員,原本不認罪,裁判官陳慧敏看畢現場片段,認為片段清晰顯示其行為,反問辯方:「揸枝咁強勁嘅筆,都搵唔到 intent(意圖)?射到警察眼睛,你覺得冇 intent?」首被告與律師商討後,下午最終承認三罪。同案女童聽到他認罪一度哭泣,需離庭由家人安撫。其求情押至本周四(22 日)處理,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全文

#20210419新聞 #0924旺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