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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兩年】近 9 成案件未開審 最長需等 2023 聖誕後 被告:已等到不記得案發經過

【立場新聞】今日( 18日)為理大衝突事件兩年,儘管九龍再看不見火光及黑煙的痕跡,但當日身在校園內和彌敦道的人,卻仍未能脫離纏身的官司。根據警方數字,截至今年 9 月 30 日,警方就理大事件共拘捕 1,393 人,屬反修例事件單日被捕人數最高的一日,當中 418 人已被檢控。

《立場》搜集過往報道及法律參考資料系統之後,整合出其中 407 名被告的案件進度,發現近 9 成理大相關案件仍未開審,並有 2 成半尚未排期開審;已排期待開審的案件之中,距離案發日期最久為 4 年 1 個月,即需待 2023 年聖誕節後才開審。

407 位與理大衝突相關的被告之中,有 317 人被控暴動罪,42 人在油尖旺一帶被控非法集結,30 人因駕家長車「協助逃走」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並有 12 人因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阻差辦公、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企圖縱等罪被控,另有 6 人被撤控或自簽守行為。

當中共 5 人早前未有到庭應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意味或已逃亡海外。

非法集結案之中,只有一宗涉兩名未成年學生的案件己結案,兩名被告認罪後,遭撤銷兒童保護令,未來將留有刑事案底;其餘案件之中,兩宗分別排期至下年 9 月 7 日及 22 日開審,另有兩宗涉 21 人名被告的案件,至今仍未排期。

阿黑(化名)在 11 月 18 日在油尖旺一帶被捕,成為了理大被控非法集結的 42 人之一。當時仍在讀高級文憑的他,現已完成了一年制的學士課程,並在今年暑假出社會工作。阿黑指,當初律師告訴他大概需等一年才開審,想不到一等就已兩年,還要再等 9 個多月其案件才開審。他認為,案年相隔太久影響公平性,因他已近乎全忘記案發當日的詳情,僅靠當時寫下了經過的一張紙作提醒,擔心自己下年開審時供詞會不完整。(全文

#20211118新聞
唐英傑案定罪及判刑上訴 高院上訴庭下周五作指示聆訊

【資訊部綜合】《港區國安法》首案24歲被告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共判囚9年。唐已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下周五將在上訴法庭進行指示聆訊。

案件編號:CACC 175 / 2021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11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701灣仔
【圍城.兩年】游繩而出重返佐敦救人 20歲少年的愧疚與他失去的未來

//自言定位為「純勇武」的泰山(化名),在全中大一役後,他推想理大會成為下一個「戰場」,於是早於 11 月 16 日晚就進入理大。

17 日傍晚,剛睡醒的泰山,發現通往紅磡站的天橋已塞滿了路障和人,四處也傳來理大圍封的消息。

泰山形容,校內的人「個個都好驚,個個都好想走」,大批人嘗試衝出去,但也有很多人被抬回來,血流披面、中彈受傷、昏厥的不少。

直至晚上,理大附近上萬名市民嘗試「圍魏救趙」,泰山獨自經過 Z core 天橋,發現駐守的警察竟開始撤離。機會難得,他想也不想就徒手爬下天橋邊緣的狗臂架,到達平台再游繩下來。

泰山很記得,到達平台處,有另一人也想跟來,但爬出天橋後不夠力,手震着爬回去,並抛下一句,「我唔得啦,你走先,我遲啲再諗方法走」,他遂獨自跑往紅磡方向。事後想來,他覺得自己很自私:「個個喺上面打緊、博緊命,你咁樣走?」於是好不容易逃出理大,他又 call 車出旺角,去彌敦道「繼續打」,誓要「幫 Poly 啲人出嚟」。

19 日晚,泰山再次到理大附近,只想看看救不救到更多人出來。他沿路軌接近理大,此時有數人從逃生門跑出,驚動了警察。眾人最終成功逃出,立即四散,泰山難掩激動:「好似兩日以嚟自己終於有啲貢獻,我救到人哋啲仔女。」

知道理大「圍城」後期多人崩潰,獨自游繩離開一事仍令泰山很內疚:「如果我早啲話比佢哋知,可能佢哋全部人都可以咁走⋯⋯我覺得係我嘅自私欠咗佢哋,因為我,佢哋先會畀人拉。」到現在,他仍不時想起那個爬不下天橋的男生,「唔知佢而家點,有冇畀人拉、喺邊度生活,定係死咗呢⋯⋯」

面對未知的未來,唯一肯定的是,泰山沒有後悔:「我(當日)一定要去,我冇可能掉低其他人去死。」曾起過離港的念頭,但最終都選擇留在香港:「我覺得我都為呢個地方出咗咁多力、呢個地方我有份,咁我點解要走啊?點解要畀人霸咗我嘅地方?」

泰山很明白,2019 年的那場反送中運動早已完結了。而且事實是,「其實冇人會想攞條命出嚟博㗎啦」,他苦笑:「因為要攞條命出嚟博嘅都已經死哂,或者唔喺香港,或者可能已經坐緊監。」

縱使個人理想被迫放棄,但對香港的理想猶在。「我都會想有機會可以再改變吓呢個社會、改變吓呢個地方。因為我喺度出世,我就想喺呢度生活、喺呢度死。」不是某種堅定的政治宣言,只是一個 20 歲男生,很平凡的願望。//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愛人被控國安法 女生牆內定終生 「牢獄不能隔絕愛」

//去年Teemo(化名)涉違國安法被捕,當時在歐洲留學的Riley聞言立即通知律師跟進,其後回港到法庭旁聽,希望陪伴他。在對方已還押候審近一年,現正單獨囚禁,Riley風雨不改前往探望,並打點所需物資等。

「在監獄,有(刑)期與沒(刑)期的人心理狀况差很遠,案件涉國安法的情况下,他們更不知何時可離開,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Riley續說,考慮到日後審訊結束或被判刑,到時每月只設兩次一般探訪,唯有家屬始能額外見面兩次,「在實務考慮下,雙方有了結婚的念頭」。

今年3月,Teemo透過書信向Riley求婚,信中提到希望日後出獄,可「補一個婚禮,始終想要在大草原上搭一個場地;在小教堂旁宴請親朋」,後來一次探訪期間,Teemo為表誠意再度求婚,「他拿起3張紙,問我願不願意嫁給他,又摺了紙戒指和玫瑰花,但隔在玻璃的另一端,我拿不到,但我當面答應」。二人數個月前在獄中結婚,整個儀式僅5分鐘,雙方交換由朋友籌錢而買得的戒指。

Riley坦言,自己母親對婚事不知情;由訂婚至結婚的幾個月時間,亦反覆思量。充滿疑問的同時,身邊好友和對方父親也質疑婚事,她則覺得,社會大環境很多事情已無法堅持,「但愛一個人要記得初心,為何會愛上他;今日唔知聽日事,我們更要活在當下,珍惜眼前人」。

她稱近日探訪時,丈夫曾自責「現在頭家拆散了,因為坐監,要與老婆和貓分開」,她則回應,不少人在意的是「無得攬攬錫錫、拖手」,但她則認為從相知、相愛,到相守,更重要的是二人在心靈上在一起,「只要步伐一致,牢獄不能隔絕我們的愛」。//

//憶起與丈夫獄中結為夫妻,年僅21歲的新娘Riley說,整個婚禮歷時5分鐘,雙方除了交換婚戒,不得有其他接觸,數名懲教署職員在旁監視,回想起來,Riley說感到不真實。

Riley表示,懲教署安排他們在院所內一間「公務探訪室」註冊結婚,又說署方盼「婚禮低調舉行」,故在早上8時許,早於一般探訪時段已完成。署方指為方便安檢,故她於家中已穿起婚紗,坐的士前往院所。

她的丈夫Teemo當時穿上白色西裝,他父親到場見證宣讀誓詞,其間約4名懲教職員監視並攝錄,但不准訪客拍照。她說其後設15分鐘探訪,當時丈夫忍不住落淚,「無人會想在監獄結婚、結婚證明書寫上監獄地址,但我不覺很遺憾,在這麼壞的時代有好事發生」。//

📌 訪問全文:《明報》1 / 《明報》2
被捕人士資訊部
警方放蛇打擊白牌車 男警涉夥親戚載客取酬明提堂 【東方日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在今年6月17日進行代號「破繭」行動,打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用途之罪行,並根據線報派員喬裝顧客,透過一手機應用程式租用一輛私家車,由長沙灣荔枝角道833號前往旺角海庭道8號。當車輛駛抵目的地,司機收取1,000港元的剩餘車資時,探員隨即表露身份。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證實涉案私家車並無運輸署發出的客運營業證,將該名涉嫌「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的29歲男司機,以及一名涉嫌「招攬他人乘坐…
男警認揸白牌車載客 弟婦 Carousell 招客 男警判罰 5 千元、停牌 15月

【立場新聞】29 歲男警疑於今年 6 月駕駛「白牌車」,收取逾千元酬勞,遭警方「放蛇」揭發;警方其後再拘控男警弟婦,指控她於 Carousell 協助招客;案件今 ( 18 日 ) 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男警及其弟婦承認「招攬他人乘坐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罪」,男警另承認沒有第三者保險等。裁判官指男警前途或受影響,加上紀錄良好,判處二人分別罰款五千元,男警另被罰停牌 15 個月。

被告依次為葉東慈(24歲)以及張家強(29歲),葉報稱任職護士,張則報稱任職公務員。葉及張分別被控一項招攬他人乘坐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罪。控罪指二人於今年 6 月 3 日,在香港某處招攬喬裝警員,以出租或取酬方式乘坐私家車輛。

辯方求情指,二人均無刑事及交通紀錄。葉為診所護士,丈夫亦是公務員,葉需錢養育嬰孩才犯案。辯方續指,張有一名認任職寵物店員的未婚妻,他為求籌備婚禮,欲賺外快才鋌而走險。辯方指本案導致張有懲處紀錄,或影響仕途,因小失大。(全文

#20211118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被搜出卡式石油氣連火槍及伸縮棍等 三學生准保釋

【頭條日報】警員去年7.1遊行期間監視3名學生,其後於北角一大廈梯間截停3人,疑在3人身上搜出卡式石油氣連火槍、伸縮棍及錘子。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17歲女學生及15歲男學生被控1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另1名15歲男學生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和1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3人獲准保釋候訊。(全文

#20211118新聞 #新案件 #20200701北角
612人道支援基金
停止運作公告


1. 612人道支援基金於8月18日停止接受新個案,並於9月6日起停止批款。基金秘書處已於10月31日正式解散。

2. 基金仍會跟進停止運作後之各項善後工作,包括結算收支、聯絡有關申請人通知停止運作前之法律費用支援情況等。

3. 如有任何查詢,仍可透過基金熱線 Whatsapp 9845 6641 或電郵 info@612fund.hk 聯絡基金。

謝謝各位。

2021年11月18日

612人道支援基金
牆內的人有個共通性,總是會以福禍相繫的角度,詮釋自己的處境,讓自己能夠更坦然。毛孟靜是其中一個。

Miss Mo算是在47人民主派初選中最受關注的一個。此無他,大家都覺得Miss Mo優雅丶硬頸、年紀不輕丶身體一向不好,所以,擔心她在囚錮的日子怎樣過。

今日下午我去羅湖懲教所探Miss Mo,未行到窗口,她已經坐低,我脫下眼鏡說想望清楚她一她精神飽滿,面形稍稍胖了,仍然動作多,咬字清楚,說起英文叫人無可抗拒。

她知道外面很多人錫她,一直想低調的她也叮囑我告訴大家,在獄中得到前所未有的休息,得到前所未有的時間去還書債丶瞓覺債。她非常正面地面對獄中生活。

對於11月底警方又要求將案件押後,跟其他在囚同案人士一樣,她沒有驚訝,知道警方做事向是如此。她說自己家累少,可以比較坦然。她擔心的是其他屋企有老有嫩的其他戰友。

她每天都有讀明報,大概知道社會發生緊乜嘢事。對於石牆花執笠,她特別問候我的情緒如何。(我真是無地自容!)

15分鐘完結,她照樣的給我一個招牌飛吻。剛才發現,這個飛吻久違了。

相片:立場新聞

邵家臻
中年夫婦涉在上水燕崗村阻收地 丈夫認 6 項襲警保釋候判 妻獲准簽保守行為

【立場新聞】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收地工作陸續展開,政府 8 月時有半百名地政總署人員及警員進入上水古洞北的燕崗村收地。期間一對夫婦被指阻止人員清拆,先後以長鐵匙、水平尺及鐵通襲擊 5 名手持圓盾的警員,被控阻礙公職人員、襲警等 6 罪。男被告今( 1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案件押至 12 月 15 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男被告獲准保釋候判。女被告就阻礙公職人員罪則自簽一千元,以守行為一年方式處理。(全文

#20211118新聞 #其他案件
20211108 26歲

//原本打算放棄像以往一樣藉生日總結一年,直到上星期收到Y從監獄寄出來的手繪生日卡,Y說記得去年看完我的生日感言後「流了兩滴馬尿」,決定還是寫幾個字,滿足一下這位「頭號粉絲」,也檢視自己這年活得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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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投入兒童權利工作近兩年,疫情放緩,今年可以面對面交流、實體參與的活動多了,很珍惜能向他人學習的機會及和少年們的相處。特別是年度大project遇上了一班特別的少年,見證他們敏銳的思維、「牙尖嘴利」、對信念的堅持。他們的真誠和堅毅提醒了我優秀的細路們還在努力的時候,身為成人的自己就有責任要維護一個他們較能自由成長、發聲的空間並同行。

上年年底開始記錄反送中被起訴的未成年人士資料庫、就兒童權利和少年司法撰文。雖然數據較粗糙、論點也開始重複,但還是感謝眾新聞、立場等轉載,讓記錄得以流傳,也令我有機會在IG connect到我曾經寫過的少年,他竟感謝我的關注和發聲,想empower的人最後empower 了我。

三月時上了第九次庭終於定了審期,最後在2023年5月才開審,那時還說幸好沒有「放棄人生或為自己設下限期」,還有這麼長的一段時間要等待。之後兩個月,我放了一個長假(其實只是四日),又以倒數兩年開審出了一個內心小劇場,誇下海口說「要面對未知帶來嘅恐懼,我只能相信當下嘅自己已經係最自由,同埋想像五、六十、甚至百年後香港終會迎來真正自由嘅時代。」話不到數天,我的狀態又突然不好了,但為了努力的不掉下去,還是要找事忙一下,所以開始更努力的運動,更努力的尋找希望。

直到最近六四案等審訊,我腦中不停浮現一句初選的口號—「狹路相逢,勇者勝」。當初我真的覺得又中二又尷尬(sor),但看藍和彤等以行動實踐證明,實在很敬佩和慚愧。我也要勇敢點,變更強才對得起這個共同體。要在這世代不失去自我,就要有反抗的決心和智慧,否則只會被恐懼吞噬、苟延殘喘。當然飲飽吃醉是容易極的快樂,但那不會是我的選擇。

未來繼續信最後善良留在世界。

謝謝大家一直的愛和包容,愛大家♡//

📌 全文:孫曉嵐
【理大兩年】一個參與「暴動」的年輕人:「2019年是災難,以前覺得香港不會有災難。」

//「他們(抗爭者)在擋『子彈』,自己不應該坐享其成。」 阿樂(化名)說當晚是出於良知,才走到街上:「他們出不了來,被圍困在內啊。」明知有風險,要他再選擇:「都會出去。」

當晚10時許,阿樂與幾個朋友路經碧街油麻地港鐵站口附近,數十名速龍(防暴警察)突然衝出來,其間估計有市民慌亂下,在港鐵站口跌倒,其後造成「人踩人」的意外。

疫情令審訊一再延期,原定2020年3月應訊,之後一再延期,事隔數月,終於首次提訊。同案20名被告跟他一樣,都很年輕,只是十多、廿歲,年紀最大也未到30,有的就讀中學,也有專業人士。

這兩年,人生規劃迫着改變。「大學最後一年要實習,成績過3(GPA平均分)就算了,讓自己過得舒服,是但啦;希望盡快畢業取得學位,然後學多點技能,學車、學潛水,多考幾個牌,要計劃好將來怎樣生活。」他說當時疫情嚴重,父母無工開:「想儲錢留給他們,要為他們着想呀,日後探監給我買東西都要錢。」

他也作了最壞打算:「暴動罪,區院最高判7年,平均4、5年。會多點了解入面(牆內)的生活模式、待人接物之類;(刑期)3年就讀個master(碩士),不會浪費時間。」他坦言不想女朋友等自己:「青春有限,(服刑後)又要賺錢養家,不可以太自私。」但跟女友相識日子不短,而且互相支持,「大家都珍惜這段時間,暫時隨遇而安,也不由我們決定吧。」

阿樂常把「時間寶貴」、「時間過得快」掛嘴邊,所以爭取時間學新事物,也做未做過的事。閒來無事做,他還會到法院排隊取籌:「幫家屬排隊,不認識他們,有時他們遲來拿不到籌呀,自己也旁聽一下。」

他又在社交平台開了帳戶,隨心寫:「最難忘是有次看見地下寫着『不自由,毋寧死』。」有時與網友互動,說說心情起跌:「寫自己日常生活,原來是有人會看,有人支持自己。」他也曾推出自家設計的明信片和Tee,義賣籌點錢幫助「手足」(抗爭者)。

後悔嗎?「一定有。但我知道自己無做錯事,我不是搶劫、運毒呀,是後悔自己避不到。」他形容2019年是災難:「以前覺得香港不會有災難,現在無奈要接受,也要繼續行。有時會祈禱。」

雖然沒有參與抗爭的人,生活如常,條路可能更好,「但香港人是有良知的,不會覺得(抗爭)是壞事。」如果最後無罪釋放?「會移民去英國,已經很累了,不想要自己再想太多,要重新出發。」//

📌 訪問全文:《眾新聞》
五旬休班男警涉超市偷 50 元滷水雞翼鴨胸 准自簽守行為 18 個月

【立場新聞】一名 54 歲休班男警陳兆輝涉於今年 8 月中,在香港仔一間超市內,偷去約值 50 元的滷水雞翼及鴨胸,被控一項盜竊罪。控方今(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獲裁判官鄧少雄批准,休班警最終以自簽 1,500 元守行為 18 個月結案,另須支付 500 元堂費。

案情指,今年 8 月 18 日下午,被告在香港仔中心百佳超級市場內,推著一個放有背囊的手推車。車上有生菜等貨品,被告將一盒滷水雞翼及一盒鴨胸放在背囊旁邊,兩盒食物均被購物袋遮蓋。其後被告到自助收銀處付款,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周圍張望,沒有掃瞄滷水雞翼及鴨胸包裝上條碼付費。

超市職員發覺被告行為可疑,在出口處截查被告,揭發他沒有為滷水雞翼及鴨胸付款。當時被告否認盜竊,稱「我係唔記得,唔係有心唔畀錢」。(全文

#2021111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雞翼鴨胸
退休男警涉 11 次強姦家傭 遭控 13 罪 事主因宗教關係已誕嬰

【立場新聞】69 歲退休男警被指 2019 年間 11 次強姦家傭,及曾發訊息予她要求停止檢控等,遭控 10 項強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非禮罪。今 (19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在控方不反對下獲准保釋。庭上透露,事主因宗教關係已誕下嬰兒,並已離港,但願意回港作供。案件押後至本年 11 月 28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被告陳民(69 歲,控罪書顯示為「退休人士」),於 2019 年末被捕後,獲准以 $3,000 現金保釋,至今首次提堂,由當值律師代表。控方不反對保釋,但要求加重條件。陳詞間當值律師透露被告為退休警員。

1 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 2018 年 12 月,在烏溪沙村第一巷 10 號 2 樓的廚房內猥褻侵犯女子 X;11 項「強姦」罪,指他於 2019 年 1 月、3 月、4 月、5 月、6 月、7 月、9 月、10 月某日,及 11 月 29 日,分別在前述烏溪沙村地點,或馬鞍山利安邨利榮樓 3416 室 X 的房間內,強姦女子 X;1 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在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2 月 10 日間,向 X 發出電話訊息,從而煽動或誘使 X 停止對其的刑事訴訟。(全文

#20211119新聞 #非手足 #非人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今日是阿Ben (鍾錦麟)的生日,真想親口同佢講一句:「生日就算未至快樂也要盡量平安。」

鍾錦麟是民主派初選案中第四被告(D4),若果次序是Matter,阿Ben的處境得關心。

之前入落去探監,見到他的積極,估計對於警察一再延期,Ben應該有心理準備又不無憤怒,畢竟(無緣無故的)在囚日子已經差不多一年。

之前在等候區遇上Ben太太,太太仍然是那麼笑面迎人,跟Ben一樣,知道他孩子健健康康,就好。孩子,你一定要以Ben 爸爸為榮,快高長大,做個好人。

邵家臻
無業男涉咬甩趙家賢耳仔 自辯稱只顧賺錢和家人不理時事 案發時「腦袋一片空白」

【獨立媒體】前年有人在太古城中心發起「人鏈」活動,一名操普通話的無業男在太古城中心外用刀刺傷一對夫婦,導致身體多處受傷,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調停期間,遭咬噬左耳導致部份耳廓脫落。無業男否認3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9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舉證完成,被告選擇作供,他以普通話供稱,2011年來港定居後,只顧賺錢和照顧家人,沒有注意香港社會時事。對於2019年反修例大型示威,他沒有反感或憎恨,但不解示威者為何要堵路,因抗議的話理應去「市政府」或「廣場」。他又稱案發當日隨口叫「光復台灣」,隨即被罵及拉扯,當他擋格時「腦袋一片空白」,醒來後發現被鎖上手銬,有警察指稱他傷人,但他並沒有印象。

現年51歲的被告陳真坐上證人台,選擇以普通話作供,對於2019年開始的大型示威和動盪,辯方問他有否很大的反應,陳稱:「因為這些我看不懂,如果要示威,應該是在市政府或者是廣場⋯⋯為什麼這麼亂,我搞不清楚。」他表示對於這些示威活動沒有反感或憎恨,可是「我就是覺得不應該發生這樣的事情」,例如示威者堵路,他認為理應向市政府或在廣場去抗議。

被問是否不時感到情緒低落,陳表示回憶起從前生意失敗,損失了很多錢,「看到自己這樣子,好像誤了人,很自卑吧」。被問到醫生是否確診他有精神病,他表示:「我也不太清楚」,只知有時感到心煩,便會把自己關在房間,整天不出門和不吃飯。

他稱,自2012年起至案發時,會定期到東區醫院精神科覆診。他指自己有失眠問題,即使服用了安眠藥也會睡不著,「一直看著天花板,人很煩躁、急躁」,唯有靠酒,喝至「半醉半昏地睡」。

閉路電視片段拍得被告在案發前的身影,陳稱習慣外出時揹背囊,所以當日同樣揹背囊到會所焗桑拿。他指背囊內的一雙拖鞋、毛巾和止痛膏是平日跑步用的,另有一把水果刀,因平日行山前會到鰂魚涌或筲箕灣買水果,沿途可用刀切水果皮,而不會吃午飯,該刀一直存放在背囊內,懶得拿出來。(全文

#20211119新聞 #非手足 #咬議員耳仔
【羊村繪本案】遭拒保釋工會秘書上訴至終院 下月 9 日進行許可申請聆訊

【立場新聞】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成員因發布「羊村」系列兒童繪本,先後被控「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5 人被拒絕保釋,還押候訊至今。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其中已還押逾 2 個月、工會時任秘書伍巧怡,就拒絕保釋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申請將於下月 9 日在終審法院聆訊。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伍巧怡就保釋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聆訊將於今年 12 月 9 日,早上 10 時進行上訴許可申請聆訊,但網頁未公佈負責法官。(全文

#2021112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羊村繪本案
【圍城.兩年】入理大後離港 至親去世不敢奔喪:我好驚畀人拉

//17 日下午,理大外已起了零星衝突,A 子(化名)感覺那裡「會成為重要的抗爭場合」,和家人飲完茶,就相約了三個朋友一起進入理大。

A 子原本以為,這次就如前幾日一樣,入夜就可以離開。

「從來冇諗過警察要拉你,竟然係將成千幾人困左喺 Poly 入面。」A 子難掩震驚。那時她還心存僥倖想,警方會否圍封一晚就解封,又或外面的示威者可以反攻進來。

當然這一切都沒有發生。那刻,A 子死心了。她與隊友商量後,決定坐救護車離開,也預計了會被捕。

上救護車前,A 子被警員登記了個人資料,也拍了照。那時她以為,醫院會有大批警察等着拘捕他們,同車有個中了水炮、手腳染成藍色的男生,也害怕得嚷着要跳車。但到達醫院那刻,眼前卻一個警察都沒有,醫護只是說:「你走得啦。」

做好被捕心理準備的 A 子很震驚,翌日帶點緊張地到機場。沒有人留難、沒有人拘捕,她上了原定 20 日離港的飛機。

「死過返生囉好似⋯⋯」坐在去外地的飛機,A 子有點難以置信:「Poly 入面最壞打算係會死㗎嘛,而家竟然坐到飛機,去返第二度之後係高床軟枕,係兩個世界。」回到外地工作,她生活如常,也不覺受理大一事影響,只是擔心登記資料後或會被秋後算帳,在朋友建議下報名翌年去外國讀書暫避。

直到今年中,她的至親去世,原本答應家人「過兩日」就回港奔喪的她,去到買機票揀位時,才發現自己原來「好驚畀人拉」,根本買不到機票。那晚,她驚恐到打電話叫朋友來陪她,「我先發現 Poly 呢件事對我嘅影響原來好大,你會有種無日無之嘅恐懼,覺得係咪返咗去有一日會畀人敲門,然後就有人嚟拉我。」

A 子形容,自己是「半個」流亡者:「我唔似真正嘅流亡者咁慘咁危險,但又唔係普通人咁安全。就好似『薛丁格的貓』咁樣,你一日唔打開個盒都唔知隻貓死未,一日唔返去都唔知會唔會畀人拉。」

不過,與其說那是一種對自己行為堅定的無悔,不如說是一種事已至此,「冇計」的心態。「好多人事後對 Poly 呢件事 comment 係打陣地戰冇得打、覺得啲學生蠢咗,但我自己都唔會咁諗。」A 子淡然說,「咁當下就係咁發生咗,冇計。」她只是覺得參與不多的自己有點「唔好彩」,也對「發生少少事都想着草」有點愧疚:「好似對唔住啲真正身土不二嘅人。」//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世界兒童日-反送中未成年檢控記錄】

今日是世界兒童日,聽起來應該較「歡樂」的日子,但香港有一班少年卻要遭受執法、司法制度及系統的折磨,甚至失去自由。

根據個人統計及官方最新數字,在反送中運動中未成年的被捕人數達1754人,當中近28%被(489人)被落案起訴,只有25人在警司警誡後獲釋。有公開資料已判刑涉151人的案件中,有103人被判禁閉式刑罰(即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監禁)。而當中近8成的未成年被告在罪成後曾經歷還柙,當中有近100人至少被還柙14天或以上以索取報告供判刑。有6名未成年被告罪成候判, 102人仍在等候審訊。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關於兒童的一切行為,均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一種首要考慮(第 3 條);而剝奪兒童自由僅應作為最後手段,期限應為最短的適當時間(第 37 條(b)款)。聯合國亦於2019年10月出版《關於被剝奪自由兒童問題的全球研究》,指出這群兒童是隱形和被遺忘的一群,未計每年被警方拘留的約 100萬兒童,每年仍有至少 41 萬兒童被關押在中心和監獄中。報告指出各國過度使用司法處置中的拘留手段及過份賴鎮壓和懲罰政策,而不是預防。雖然報告未有以香港作直接研究對象,但當中的觀察和建議都值得參考。

P.S. 日後會再詳談以上報告內容

*統計限制*
*16歲以下被告的案件一般會在少年法庭審訊,不設公眾旁聽,有時家屬亦會申請禁止傳媒進庭,所以有很多案件未能詳細記錄、甚至不為人所知。
*以上數據劃在被告在案發當日為18歲以下,但有時歲數未有公開或指能從其年級推斷。
*以上數字以案件人次結算,即有被告或牽涉超過一宗案件被判刑,或同一宗件會有多名被告,仍是逐一/個別計算。

#兒童權利 #少年司法 #香港兒童

孫曉嵐
《立場法庭組》:六四和平集會案

//「六四和平集會」案即將迎來結果。陳婉婷今晚會為大家總結各名被告的相關陳詞,以及控辯雙方的說法。不認罪的三名被告,何時判決?認罪的被告又會何時判刑?

各人在這場審判中,展示了各自的哪些想法?//

📌 全片:《立場新聞》YouTube
消息:兩反黑組男警被O記拘捕 涉虛假文書索取與職務無關資料

【立場新聞】據了解, 兩名反黑組警務人員,被指涉嫌使用虛假文書,以索取與其職務無關的案件資料,昨日(20 日)被捕,2 人正被扣留調查。

據指,警方主動調查後發現事件,兩人分別為男警署警長及男警員。來自油尖警區反黑組,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調查今次案件。(全文

#20211121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