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兩年】一個參與「暴動」的年輕人:「2019年是災難,以前覺得香港不會有災難。」

//「他們(抗爭者)在擋『子彈』,自己不應該坐享其成。」 阿樂(化名)說當晚是出於良知,才走到街上:「他們出不了來,被圍困在內啊。」明知有風險,要他再選擇:「都會出去。」

當晚10時許,阿樂與幾個朋友路經碧街油麻地港鐵站口附近,數十名速龍(防暴警察)突然衝出來,其間估計有市民慌亂下,在港鐵站口跌倒,其後造成「人踩人」的意外。

疫情令審訊一再延期,原定2020年3月應訊,之後一再延期,事隔數月,終於首次提訊。同案20名被告跟他一樣,都很年輕,只是十多、廿歲,年紀最大也未到30,有的就讀中學,也有專業人士。

這兩年,人生規劃迫着改變。「大學最後一年要實習,成績過3(GPA平均分)就算了,讓自己過得舒服,是但啦;希望盡快畢業取得學位,然後學多點技能,學車、學潛水,多考幾個牌,要計劃好將來怎樣生活。」他說當時疫情嚴重,父母無工開:「想儲錢留給他們,要為他們着想呀,日後探監給我買東西都要錢。」

他也作了最壞打算:「暴動罪,區院最高判7年,平均4、5年。會多點了解入面(牆內)的生活模式、待人接物之類;(刑期)3年就讀個master(碩士),不會浪費時間。」他坦言不想女朋友等自己:「青春有限,(服刑後)又要賺錢養家,不可以太自私。」但跟女友相識日子不短,而且互相支持,「大家都珍惜這段時間,暫時隨遇而安,也不由我們決定吧。」

阿樂常把「時間寶貴」、「時間過得快」掛嘴邊,所以爭取時間學新事物,也做未做過的事。閒來無事做,他還會到法院排隊取籌:「幫家屬排隊,不認識他們,有時他們遲來拿不到籌呀,自己也旁聽一下。」

他又在社交平台開了帳戶,隨心寫:「最難忘是有次看見地下寫着『不自由,毋寧死』。」有時與網友互動,說說心情起跌:「寫自己日常生活,原來是有人會看,有人支持自己。」他也曾推出自家設計的明信片和Tee,義賣籌點錢幫助「手足」(抗爭者)。

後悔嗎?「一定有。但我知道自己無做錯事,我不是搶劫、運毒呀,是後悔自己避不到。」他形容2019年是災難:「以前覺得香港不會有災難,現在無奈要接受,也要繼續行。有時會祈禱。」

雖然沒有參與抗爭的人,生活如常,條路可能更好,「但香港人是有良知的,不會覺得(抗爭)是壞事。」如果最後無罪釋放?「會移民去英國,已經很累了,不想要自己再想太多,要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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