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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甩趙家賢耳案|控方將召「岳」男等作供 被刺傷男子:個肚有啲濕

【星島日報】前年11月3日於太古城中心外1名灰色衫男子陳真涉嫌突然拿刀襲擊多人,該區時任區議員、民主黨趙家賢上前勸阻時遭咬甩左耳。陳真否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午於高等法院續審。遭「劏肚」傷者憶述當時一名灰衣男在旁以半廣東話半普通話大叫「光復台灣」,自己隨即回應道「你講乜X嘢」,其後男子走前,自己頓覺「個肚有啲濕、有啲涼,唔知咩事」,傷者「扯高件衫望一望,見到個肚好多血」。傷者倒地之際瞥見灰衣男身上掉下刀狀物體,「唔可以好肯定係把刀」。控方提到前年襲警判囚、人稱「岳」男的陳以晉目擊案發經過,將會傳召出庭作證。案件明天續審。(全文

#20211115新聞 #非手足 #咬議員耳仔
【趙家賢被咬傷案】辯方代被告致歉 問遭「劏肚」傷者:今天能否原諒被告?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3 日,有網民發起於太古城中心組人鏈表達訴求,中年無業漢陳真(48 歲,報稱無業)涉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刺傷一對夫婦、襲擊另一人,及咬掉時任區議員趙家賢一邊耳朵,案件今 (16 日 ) 續審。代表被告的大律師,盤問遭被告「劏肚」的男傷者溫浩倫前,表示代表被告向溫致以深切歉意,「因為被告傷害咗好幾個人,包括閣下」,並問溫「你今天能否原諒被告?」法官張慧玲聞言隨即表示「同案件有咩關係?而家係審件案,同佢原唔原諒有咩關係?」,溫最終沒有作答。而在辯方盤問期間,又提到溫或其妻子曾叫被告「大陸仔」。

溫同意他聽到被告叫「光復台灣」後,反應比較激烈,「我個人比較直,聽到或見到一啲嘢都會出聲」,並指當時可能覺得被告所言「唔係咁適合」,故曾向被告指「你講乜撚嘢?」。辯方又指,溫與妻子對被告有負面反應,包括叫他「大陸仔」,溫指他曾聽到有人叫「大陸仔」,但不知是誰,而被告當時則回應「唔知你講乜。」

事主溫浩倫今早接受控方主問時指,他受傷後曾於地上爬了幾步,嘗試尋找妻子,他看見妻子的身影,被告當時身處她附近,之後有人上前協助,將他送院,期間他開始失去知覺,看見「白光」,翌日甦醒後身處醫院深切治療部。

控方傳召遭刺傷背部的女傷者梁碧琪作供,她是遭「劏肚」男傷者溫浩倫的妻子。她稱當日與丈夫及堂家姐等人步出太古城中心,聽到有人於身後大叫「光復台灣」,其丈夫上前表示「你講乜撚嘢?」,其後被告一度離開未幾折返,且手部有郁動,「好似想襲擊我哋」,被告右手正於胸前的背囊內抽出,梁的堂家姐則稱「你唔好郁手」,被告繼續前行,雙方相距約 1.2 米。

梁表示其丈夫遂上前阻止被告,她未幾看見丈夫用手捂住肚子,並向她表示「佢有刀,快啲走」,梁指自己一度不知發生何事,「好驚,企咗喺度」。被告其後轉身,梁的丈夫再著她離開,期間她看見丈夫表情痛苦,遂上前推開被告,但遭被告捉住手臂,並用物件襲擊她背部,她看不見是什麼物件,但感覺「有啲尖野拮我」,覺得疼痛及「好似濕濕哋」,她其後向保安及途人求救。案件明天繼續。

📌 報道來源:立場新聞1立場新聞2

#20211116新聞 #非手足 #咬議員耳仔
【遭無業漢咬甩左耳】還押消瘦 50 磅 趙家賢作供憶述受襲一刻:啪啦一聲,永世記得呢下聲音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3 日,有網民發起於太古城中心組人鏈表達訴求,中年無業漢陳真(案發時48歲,報稱無業)涉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刺傷一對夫婦、襲擊另一人,及咬傷時任區議員趙家賢耳朵,案件今(17 日)續審。遭被告襲擊的第三名傷者梁瑩瑩作供,她稱當日走出中心外,聽到被告以普通話大叫「光復台灣」或「光復大陸」,梁的堂妹夫與被告口角,其後遭被告襲擊,未幾她看到地上有一把染有血跡的短刀。梁打算分開各人時,遭被告拳打、扯頭髮及大力踢頭,期間被告曾向梁的堂妹稱「我死唔緊要。」

控方今亦傳召當日被咬傷耳朵、現正因初選案而遭還押候訊的趙家賢作供。他稱自己作為「溫和民主派」,亦遭部分市民質問及「挑機」,其後商場廣播表示將關閉,市民開始離開,他則聽到有人表示「要人,要記者」,他遂跑出商場,看見有一名長髮女子流血倒地,另一名男子則「成身都係血」,並聽到右邊傳來衝突聲,看見約3至8名市民與被告口角及對峙,期間有市民告知趙被告傷人,他上前詢問被告:「你做咩打人?」,被告以帶鄉音的廣東話表示:「我唔係打人,我係打狗」,並曾向趙指「我認得你,你係議員呀嘛」。

被告突然將趙的頭部「好似保齡球咁」拉近被告身邊,再將趙的左耳拉近口邊「咬咗落嚟」,趙形容當時聽到「啪啦一聲,咬完扯甩」,並指他「永世都會記得呢下聲音。」約兩三秒後,趙感到劇痛,看到被告將咬掉的左耳吐到地上,更一度嘗試將趙的右耳拉近口邊,隨即遭在場人士制止,並分開兩人。趙又指,遇襲期間他曾嘗試推開被告,但並不成功,因被告身形比較「大隻」,又高於身高約 174 厘米的趙。趙又表示被告當時體溫較高,及「有一陣味」,但不能確定是否酒精味。

趙憶述他被咬後,曾大叫「啊,我隻左耳」,其後有義務急救員將趙被要咬掉的左耳放入袋中交給他,趙又指自己曾近乎休克,有義務急救員掌摑他數下並不斷和他說話,嘗試令他保持清醒,他其後恢復意識,發現消防處的急救員正幫他包紮。

趙表示他送院後,醫生曾為他的左耳進行接駁手術,縫了 50 針,但約一星期後因血管未能傳送營養,接駁部分壞死,須拆掉壞死部分,並縫了 37 針將傷口縫合。趙今於庭上作供時,左耳帶上人工造耳,但他表示他已不能再戴掛耳式口罩,須改為掛頭式口罩。

📌 報道來源:立場新聞1立場新聞2

#20211117新聞 #非手足 #咬議員耳仔
無業男涉咬甩趙家賢耳仔 自辯稱只顧賺錢和家人不理時事 案發時「腦袋一片空白」

【獨立媒體】前年有人在太古城中心發起「人鏈」活動,一名操普通話的無業男在太古城中心外用刀刺傷一對夫婦,導致身體多處受傷,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調停期間,遭咬噬左耳導致部份耳廓脫落。無業男否認3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9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舉證完成,被告選擇作供,他以普通話供稱,2011年來港定居後,只顧賺錢和照顧家人,沒有注意香港社會時事。對於2019年反修例大型示威,他沒有反感或憎恨,但不解示威者為何要堵路,因抗議的話理應去「市政府」或「廣場」。他又稱案發當日隨口叫「光復台灣」,隨即被罵及拉扯,當他擋格時「腦袋一片空白」,醒來後發現被鎖上手銬,有警察指稱他傷人,但他並沒有印象。

現年51歲的被告陳真坐上證人台,選擇以普通話作供,對於2019年開始的大型示威和動盪,辯方問他有否很大的反應,陳稱:「因為這些我看不懂,如果要示威,應該是在市政府或者是廣場⋯⋯為什麼這麼亂,我搞不清楚。」他表示對於這些示威活動沒有反感或憎恨,可是「我就是覺得不應該發生這樣的事情」,例如示威者堵路,他認為理應向市政府或在廣場去抗議。

被問是否不時感到情緒低落,陳表示回憶起從前生意失敗,損失了很多錢,「看到自己這樣子,好像誤了人,很自卑吧」。被問到醫生是否確診他有精神病,他表示:「我也不太清楚」,只知有時感到心煩,便會把自己關在房間,整天不出門和不吃飯。

他稱,自2012年起至案發時,會定期到東區醫院精神科覆診。他指自己有失眠問題,即使服用了安眠藥也會睡不著,「一直看著天花板,人很煩躁、急躁」,唯有靠酒,喝至「半醉半昏地睡」。

閉路電視片段拍得被告在案發前的身影,陳稱習慣外出時揹背囊,所以當日同樣揹背囊到會所焗桑拿。他指背囊內的一雙拖鞋、毛巾和止痛膏是平日跑步用的,另有一把水果刀,因平日行山前會到鰂魚涌或筲箕灣買水果,沿途可用刀切水果皮,而不會吃午飯,該刀一直存放在背囊內,懶得拿出來。(全文

#20211119新聞 #非手足 #咬議員耳仔
【趙家賢被咬傷案】控方指被告有意識傷人 被告認是片中人惟沒印象 :無法代表他說話

【立場新聞】2019 年 11 月 3 日,有網民發起於太古城中心組人鏈表達訴求,中年無業漢陳真(案發時48 歲,報稱無業)涉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刺傷一對夫婦,及咬傷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案件今 ( 22 日 ) 續審。控方盤問被告指,涉案片段顯示,灰色衫男子即被告,當時是有意識地選擇咬趙的耳朵,而非選擇咬鼻子或嘴唇。被告表示「這個你要問他」,主控問「咪係問你囉」,法官亦表示「佢係邊個 ?」,被告則指「片中人是我,但我當時真的沒有印象,你叫我代表他,我說不出這個話。」

控方再澄清問題指,由涉案片段可看出灰衫男有意識,被告答「我不清楚」。控方續指,片段可看到灰衫男有意識地咬掉趙家賢的耳朵,被告答「你叫我怎麼回答,我身上沒有貼好人還是壞人的牌子,看一個人的表面,你怎麼知道?」,主控再問「片段可睇到行為有無意識?」,被告則指「我沒有這個水平,謝謝!」 控方另指,片段顯示,灰衫男左手仍拿著背囊,並指「一個無意識嘅人,係唔會有意識咁企喺度,揸住個背囊?」,被告答「同意與不同意之間吧」,主控再問「半同意?」被告解釋指,「有意識的人,有時候也不會知道自己手上拿著甚麼東西」。

控方又盤問指,他於背囊中拿出刀具,是有意識行為,被告表示是「自我反應,即腦袋空白時,不會知道自己在做甚麼。」

控方下午繼續盤問指,根據被告的書面口供,他曾提及案發當日傍晚約 7 時,他回家途中在太古城中心外,聽到有人以廣東話大叫「滾回去」,並看見一大批人衝過來襲擊他等,顯示被告清楚知道自己的行為及被襲時間。被告則指他只是轉述事後於閉路電視所看到的畫面。控方再質疑指,片段顯示亦有被告咬人,為何他沒有向警方提及,被告則稱因警方當時是問他如何被襲。被告另承認,他並沒有向警方表示自己遇襲阻擋後「腦袋一片空白」。控方指被告稱自己「腦袋一片空白」是一派胡言,及他對自己的行為心知肚明,被告否認指「絕對不同意」。(全文

#20211122新聞 #非手足 #咬議員耳仔
無業男咬甩趙家賢左耳兼揮刀傷夫婦 判監14年半 官斥非常野蠻、難以置信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有人在太古城中心發起「人鏈」活動,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在太古城中心外用刀刺傷一對夫婦及咬甩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3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今(19日)於高院被判監14年半。辯方求情時透露,趙家賢事後向被告入稟民事索償,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獲賠償190萬元。(全文

#20220419新聞 #咬議員耳仔
咬甩趙家賢左耳兼揮刀傷夫婦囚14年半 中年漢申上訴刑期 獲批出許可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有人在太古城中心發起「人鏈」活動,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用刀刺傷一對夫婦及咬甩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3項蓄意傷人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監14年半。男子不服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8日)進行聆訊,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考慮陳詞後,認為14年半刑期「睇落又幾重」,最終批出上訴許可,交由上訴庭3名法官審理,惟重申經上訴後刑期仍超過10年是「無可避免」。

上訴人陳眞(案發時48歲)現正於監獄服刑,由囚車押解往法院應訊。他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和大律師容海恩代表。答辯人為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

甫開庭,余承章資深大律師指上訴人已在去年8月撤回定罪上訴申請,現時只需處理刑罰上訴,他又申請呈交新證據,以顯示上訴人已向受害人賠償。惟彭官不認為這是求情理由,上訴方最終不堅持呈交。

余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沒有對求情理由給予充份比重,例如未有考慮案發時的社會環境,「好不幸地,講普通話嘅人係俾人針對」,被人要求「你走啦」、「返大陸啦」;此外,被告患有反覆性抑鬱症和酗酒問題,上述兩項因素影響被告的脾氣,因而未能控制情緒爆發。

陳穎琛則指,量刑起點雖然是高,但並非明顯過重,法庭須考慮當時社會氣氛,應向公眾發出訊息,不論原因為何,暴力在法治社會中是不能被接受。她指受害人的心理創傷是非常嚴重,每名受害人的身體均有四至五個刀傷,其中溫浩倫留院9日,趙家賢則接受手術嘗試駁回耳朵不果,須縫86針、住院19日。

據了解,4名受害人在事後向陳提出民事索償,最終雙方同意庭外和解,溫浩倫獲賠償100萬、梁碧琪獲賠償75萬、趙家賢獲賠償190萬、梁瑩瑩則獲賠償25萬。連同訟費,陳須支付合共逾500萬。 (全文)

#20230418新聞 #非手足 #1103太古 #咬議員耳仔
趙家賢被咬甩耳案|上訴庭裁定被告陳真刑期上訴得直 原判囚14年半 今獲減刑半年

【庭刊】中年男子陳真於2019年11月涉在太古城以刀刺傷一對夫婦,並咬甩時任當區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2022年4月在高等法院被裁定3項有意圖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罪成,判囚14年半。男子不服刑期提上訴,上訴庭今(8日)頒下判詞,就原審法官因傷人事件是因上訴人而起,故拒接納上訴人對事主作賠償為求情因素,認為原審不應排除有關減刑因素,判男子刑期上訴得直,減刑半年至14年。 (全文)

#20240508新聞 #非手足 #1103太古 #咬議員耳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