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人被控國安法 女生牆內定終生 「牢獄不能隔絕愛」

//去年Teemo(化名)涉違國安法被捕,當時在歐洲留學的Riley聞言立即通知律師跟進,其後回港到法庭旁聽,希望陪伴他。在對方已還押候審近一年,現正單獨囚禁,Riley風雨不改前往探望,並打點所需物資等。

「在監獄,有(刑)期與沒(刑)期的人心理狀况差很遠,案件涉國安法的情况下,他們更不知何時可離開,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Riley續說,考慮到日後審訊結束或被判刑,到時每月只設兩次一般探訪,唯有家屬始能額外見面兩次,「在實務考慮下,雙方有了結婚的念頭」。

今年3月,Teemo透過書信向Riley求婚,信中提到希望日後出獄,可「補一個婚禮,始終想要在大草原上搭一個場地;在小教堂旁宴請親朋」,後來一次探訪期間,Teemo為表誠意再度求婚,「他拿起3張紙,問我願不願意嫁給他,又摺了紙戒指和玫瑰花,但隔在玻璃的另一端,我拿不到,但我當面答應」。二人數個月前在獄中結婚,整個儀式僅5分鐘,雙方交換由朋友籌錢而買得的戒指。

Riley坦言,自己母親對婚事不知情;由訂婚至結婚的幾個月時間,亦反覆思量。充滿疑問的同時,身邊好友和對方父親也質疑婚事,她則覺得,社會大環境很多事情已無法堅持,「但愛一個人要記得初心,為何會愛上他;今日唔知聽日事,我們更要活在當下,珍惜眼前人」。

她稱近日探訪時,丈夫曾自責「現在頭家拆散了,因為坐監,要與老婆和貓分開」,她則回應,不少人在意的是「無得攬攬錫錫、拖手」,但她則認為從相知、相愛,到相守,更重要的是二人在心靈上在一起,「只要步伐一致,牢獄不能隔絕我們的愛」。//

//憶起與丈夫獄中結為夫妻,年僅21歲的新娘Riley說,整個婚禮歷時5分鐘,雙方除了交換婚戒,不得有其他接觸,數名懲教署職員在旁監視,回想起來,Riley說感到不真實。

Riley表示,懲教署安排他們在院所內一間「公務探訪室」註冊結婚,又說署方盼「婚禮低調舉行」,故在早上8時許,早於一般探訪時段已完成。署方指為方便安檢,故她於家中已穿起婚紗,坐的士前往院所。

她的丈夫Teemo當時穿上白色西裝,他父親到場見證宣讀誓詞,其間約4名懲教職員監視並攝錄,但不准訪客拍照。她說其後設15分鐘探訪,當時丈夫忍不住落淚,「無人會想在監獄結婚、結婚證明書寫上監獄地址,但我不覺很遺憾,在這麼壞的時代有好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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