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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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偷醉漢手機私藏 官裁定盜竊罪名不成立

【東網】加入警隊38年的「老差骨」飲酒消遣後,涉嫌在尖沙咀街頭偷取醉酒內地男的iPhone 14 Pro手機。涉案男警否認一項盜竊罪,經審訊後裁判官葉啟亮今日(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表示,觀看相關閉路電視片段,事發前被告亦需他人攙扶,其行為舉止似受酒精所影響,且被告與事主接觸後亦沒有急步離開,拘捕他的執法人員亦稱嗅到他有酒氣,認為不適合進行警誡。裁判官最終認為被告有機會被酒精影響到其行為,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56歲被告蘇志華,是一名高級警員,據悉案發後已退休。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8日,在九龍尖沙咀加拿分道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屬於范浩的財產,即一部價值11,099港元的手提電話。裁判官裁決指當日截查被告的警員在證供方面有不一致的地方,但主要仍須依賴作為獨立證供的閉路電視紀錄。辯方曾指,片段顯示被告有多次拍打事主,如他有偷竊意圖根本不會這樣做。裁判官表明對此說法不敢苟同,因被告此舉有機會是要確認事主是否清醒從而取走其財物。不過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的言行舉止有機會受到酒精所影響。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判官認為控方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證明被告有意圖盜竊,故裁定盜竊罪罪名不成立。

據審訊期間播放的錄影會面,顯示被告聲稱拾起電話是為保障醉漢貴重財物,他準備把電話帶去警署備案,途中卻被截停拘捕。被告說,他拾起前有問「我攞你啲嘢,OK唔OK呀」,對方沒回應。截停被告的警員則在審訊時憶述,被告未能解鎖懷疑被盜手機後,便表露自己警察身份,不但坦誠自己一時貪心犯案,更合十跪地求饒。然而,這些說話均是未被警誡下作出,裁判官最終決定把這一部分的供詞剔除。(全文

#2023110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醉翁電話
涉襲途人及踐踏國旗 38歲男申保釋遭拒 續還押小欖索精神科報告

【獨立媒體】一名患有精神病的38歲男子,涉於今年11月在北角打一名女途人的臉部,其後涉踐踏國旗。他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侮辱國旗或其圖像」罪,今(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擔保申請。男子須繼續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至11月17日再訊,期間索取2份精神科醫生報告,關乎是否適合答辯。 (全文)

#20231110新聞
揭721受查警身分囚4個月 林卓廷上訴指基於公眾安全披露

【明報】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在2019至20年的3個記者會上,披露元朗721事件中受查的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的資料,他早前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成,判囚4個月。林不服定罪上訴。高院今(10日)開庭處理。上訴方林披露資料是基於公眾安全風險,防止721事件重演;控方則質疑林在記者會已一再批評警方「自己人查自己人」,反問游乃強受查「對公眾秩序有乜嘢重大嘅影響呢?」法官將在3個月內頒裁決。(全文)

#20231110新聞 #0721廉署調查案
7.1立會|辯方結案指沒證據證王宗堯參與暴動 警示屬勸籲沒強制要求離開


【法庭線】七一立法會暴動案,周六(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34天審訊,控辯作結案陳詞。辯方指,王宗堯只將充電器交予記者,沒證據顯示他有份參與暴動,而王拍別人膊頭是正常合理反應和友善的表示,並非鼓勵參與暴動。

代表學生記者的辯方指,「紅色警示」屬勸籲,沒強制要求離開,強調被告以記者身分行事,當時亦有不少記者在場。控方指他兩度闖入立法會,又曾觸碰《基本法》小冊子,明顯沒遵守秩序。

至於患自閉和思覺失調等症的男生,辯方指他或受精神病影響,控方未能證明其犯罪意圖;控方則指,沒證據顯示案發時男生受幻聽影響。暫委法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日裁決,各被告續准保釋候判。 (全文)

#20231111新聞 #0701立法會
【光城者案】2人認串謀造成爆炸候判 另2人尚未答辯 押後至12.28處理

【獨立媒體】「光城者」被指策劃在公共設施發動恐怖活動,案中主腦、19歲青年早前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另外5名案發時15至19歲的男女則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其中2人尚未求情及判刑,另有2人尚未答辯,原定今(11日)於高等法院處理,惟23歲男學生剛轉聘新的代表大律師,需時檢視案情及決定是否同意。《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遂應辯方申請,押後至12月28日處理。(全文)

#20231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潤唇膏轉新包裝!

由14/11至13/12仍然可以入舊包裝,新包裝都可以入!
但14/12開始就只收新包裝!
各位親友有舊款就盡快入埋啦!
每兩星期可以入一支!

同埋都希望如果各位親友平時探訪見到任何大小消息都可以通知我架!
因為我還押的朋友都就快轉身份
好快我就唔再需要每星期去探佢地
所以對更新資訊就會接收得好慢
但我仍然希望用依個平台黎分享最新資訊俾各位親友
唔洗怕羞架,隨便揾我問野同share野都我架😉

handwritingletters
「美國隊長」容偉業被控十一SOGO外阻差 准保釋候訊

【法庭線】2023年10月1日,被稱為「美國隊長」的容偉業,據報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身穿印有「香港加油」字樣的黑色T-shirt,並舉起白花,警員截查時指他不願出示身分證,容及後被押在地上及拘捕。 容被落案起訴一項阻差辦公罪,指他故意阻撓兩名警員。案件周二(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押後至 2024 年1月9日再訊;他准以1萬元保釋。控罪書顯示,案件由國安處負責。 (全文)

#20231114新聞 #20231001銅鑼灣
涉偽造口供教仔講大話等 被告男警傾向不認罪 押明年12.9開審

【東網】一名男警涉嫌在7宗刑事案件中偽造證人口供、向上司謊稱受害人不追究,以及教導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表示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等,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日(14日)於區院再訊。辯方表明被告傾向不認罪,法官排期於明年12月9日開審,預計審訊10天,以中文審訊。法官亦排期於明年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

辯方早前申請向控方索取進一步文件,辯方今指收到大部份文件,但仍有少量文件未確認可否取得,要求再押後答辯。控方則指相關事宜不影響答辯,故反對押後。法官最終認為現時適合答辯。涉案24歲被告胡兆俊,控罪書沒寫報稱職業。他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在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香港警務處警員,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與7宗案件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全文

#202211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又老作口供
總督察涉反修例期間「呃OT」押後再訊 待索英譯文件予外籍大狀

【明報】56歲退休總督察涉於2019年,7度詐騙處理反修例運動的「踏浪者行動」之逾時工作津貼,因而被控以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7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欺騙主事人的交替控罪。案件今(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辯方要求押後以待索取文件的英譯本,原因是被告會聘請一名外籍大狀為他辯護,控方指直至今日才知悉辯方要求,但要與警方溝通能否提供英譯文件。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再訊,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被告葉春榮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2019年8月7日至23日,身為香港警務處人員,在執行公職期間或在與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行為失當,即他促使向警務處提交虛假申請,稱他合乎資格申領因參與「踏浪者」行動有關工作的逾時工作及/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而向警務處提交上述的虛假申請以作處理及批核。

7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欺騙其主事人控罪分別指控被告在2019年8月7、8、10、12、13、17及23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即警務處,而使用一份申領於案發當日他的逾時工作及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的文件,内附一份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被告如申領所述逾時工作,及該代理人明知是意圖用以誤導警務處。❨全文❩

#202311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虛假文書呃OT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辯就樞密院案例陳詞 官再押後裁決待快必上訴結果

【法庭線】《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三(15日)踏入第57日審訊。自控、辯雙方於2023年6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押至周三裁決,其後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就千里達煽動司法覆核案的最新判詞,法官要求雙方進一步陳詞。

控方指,樞密院判詞提到煽動罪須證煽暴意圖,只屬法官的「附帶意見」,而千里達及香港的煽動罪條文有別,加上香港2019年爆發反修例事件,有「特殊社會情況」,不能完全將千里達的煽動解讀套用於香港。

辯方則指,香港與千里達的煽動罪,同屬普通法下的罪行,「大家淵源一樣」,而有關煽暴意圖的判詞內容,屬該案憲法爭議下的結論,故法庭應該採納。她又稱,即使如控方指,香港情況特殊,同樣要保障基本權利,「一句講晒係言論自由」。

由於譚得志煽動上訴案,譚一方同樣爭議煽動罪須證煽暴,上訴庭最遲於明年3月頒裁決,法官郭偉健認為,「比較安全嘅做法係等上訴庭(判決)」,最終決定在譚得志案有結果的30日內就本案裁決。(全文)

#20231115新聞 #立場新聞
繼續關注各院所收取聖誕卡及截止日期

各位親友:
又係我繼續關注入聖誕卡的截止日期
*我問嘅係親友探訪時入比牆內嘅佢地所用的聖誕卡!

白沙灣:可以入聖誕卡直到聖誕節前

荔枝角:23/11至23/12

赤柱:13/11可以開始入到24/12為止
新年賀卡都係 收到9/2

羅湖:3/12截止

塘福:11月底到24/12,新年賀卡收到9/2

大欖女:3/12截止

荔枝角:未有消息可以入

石壁:3/12截止

壁屋監獄:直至9/2可以入聖誕咭同賀年卡各一次

勵敬:3/12 截止

其他院所親友有任可update都可以話我知架🫶🏻

入聖誕卡須知:
男監不需申請可以直接入比佢地
**女監需要牆內嘅佢申請先可以入聖誕卡

聖誕卡10張 (需要係聖誕款式或有聖誕字眼)
**不可以入立體卡、不可有閃粉、任何音樂機關、通窿款都唔建議
信封10個
郵票10個(建議去便利店買一張10個郵票貼紙)

仲有聖誕咭啲信封,好多院所都唔俾有雙面膠紙 / 加水黏口嗰隻質地

以上幾樣野唔可以寫任何野,唔可以預先貼定郵票
(有任何想補充或有錯漏請話我知🫶🏻

handwritingletters
(2023.11.27更新)
涉全港20個地點塗鴉「自由」字樣 藝術家承認刑事毀壞 警誡下稱欲表達經濟自主重要性

【獨立媒體】40歲自由身藝術家涉嫌在今年1月至2月期間,在全港20個地點塗鴉一個由「自由」及「$」符號組成的圖案。他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20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余俊翔押後至12月7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另下令被告須賠償合共26,500元。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解釋因本港經濟下滑,他的儲蓄和收入減少,承受很大的經濟壓力,故以塗鴉來表達經濟自主的重要性,希望抒發感受。余官一度反問,被告有否同樣考慮被塗鴉物品事主的感受,批評「不能樣樣事以藝術之名做」,反而需要平衡及有界線。 (全文)

#20231117新聞 #自由塗鴉
理大衝突4年|逾七成暴動案審結 大部分油麻地衝突被告 因黑衣或防護裝備定罪

【法庭線】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連串衝突,校園附近有示威者「突圍」,另有一批人響應網上號召,在油尖旺一帶發起「圍魏救趙」,大批人士被捕。根據《法庭線》統計,自警方封鎖理大後,有333人被控在校園內外、油尖旺一帶參與暴動,截至 2023年11月7日,72%案件已審結,定罪率為96%。

記者翻查判詞發現,其中在油麻地圍捕事件,至今有164人被判暴動罪成,當中5人被指控直接作出暴力或實質行為;其餘159人不涉直接證據,當中逾7成人是因黑衣或防護裝備遭定罪。有主審法官認為,「示威者以黑色表示共同信念」、「黑色運動鞋」可便利被告在參與示威暴動時走動﹐亦有法官指,示威者以雨傘抵擋警方的催淚彈及遮掩面容。

另有5人並非穿黑衣或攜有裝備,最後被指沒合理原因身處現場而被定罪。有主審法官提到,「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的人,不一定有示威裝備或穿深或黑色衣服」,指他們到場加入人群,默默地鼓勵和支持,也屬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

多名法官在判詞強調,油麻地「圍魏救趙」性質嚴重,「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近半被告的量刑起點定於5年或以上監禁。最高的量刑起點為5年半,該兩名被告均不涉直接證據,法官指他們分別攜縮骨遮及望遠鏡,參與程度比其他被告稍高。(全文)

#20231117新聞 #1118理大 #1118紅磡 #1118尖沙咀 #1118佐敦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4港大生涉致謝梁健輝認罪判囚兩年 張敬生、杜林丞亨提刑期上訴

【法庭線】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時任主席張、學生會會長郭,以及兩名評議員杜林和容,被指於 2021 年評議會會議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4 人承認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囚 2 年。

張和杜林不服刑期,已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暫未有聆訊日期。 (全文)

#202311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初選47人案】結案陳詞押11.29處理、預留10天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不認罪的16人早前完成辯方案情,原暫定11月27日進行口頭結案陳詞。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押後兩天、於下周三(29日)開庭,據悉控辯雙方接獲法庭通知,需預留10天時間。 (全文)

#202311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最後一宗油麻地圍捕案開審 5男子承認暴動 還柙候判 4人不認罪受審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18日發生「理大圍城」,共213人於油麻地遭圍捕及被控暴動罪,分拆成17宗案件審理。最後一宗9人案件今(22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開審,其中5名被告選擇認罪,案情指他們案發當日均穿黑色衣服,在警方展開圍捕時遭到拘捕。各人還柙至同案其他不認罪被告的審訊有裁決後再求情及判刑,有家屬和親友落淚,與被告相擁道別。餘下4名被告則不認罪受審,控方將於明天作開案陳詞。

控方為本案33名警員證人申請匿名令,另申請他們能使用特別通道及在屏風後作供,獲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批准。 (全文)

#20231122新聞 #1118油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