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721受查警身分囚4個月 林卓廷上訴指基於公眾安全披露

【明報】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在2019至20年的3個記者會上,披露元朗721事件中受查的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的資料,他早前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成,判囚4個月。林不服定罪上訴。高院今(10日)開庭處理。上訴方林披露資料是基於公眾安全風險,防止721事件重演;控方則質疑林在記者會已一再批評警方「自己人查自己人」,反問游乃強受查「對公眾秩序有乜嘢重大嘅影響呢?」法官將在3個月內頒裁決。(全文)

#20231110新聞 #0721廉署調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