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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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串謀刑毀屯門輕鐵設施罪成 女製圖師罪脫

【頭條日報】3男1女涉嫌前年9月初在屯門計畫破壞輕鐵設施,包括閘機、售票機和閉路電視。4人否認串謀刑事損壞罪,案件早前審結。法官姚勳智今早於區域法院裁決指,4人同乘的私家車行車紀錄儀可以確認女製圖師下車後,其餘3男方達成協議去破壞輕鐵設施,包括更換衣服地方及逃走路線,而各被告背囊內有替換衣物、鐵鎚、螺絲批、扳手及頭套眼罩等,故裁定3男被告串謀刑事損壞罪成,女製圖師則罪脫。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期間3名罪成被告須還押看管。

姚官裁決指控方依賴行車紀錄儀紀錄被告對話,而其記憶卡中近2小時片段非常流暢連貫,此前亦獲妥為封存,並無任何干擾,反駁辯方質疑。姚官詳引車內眾人對話內容,指出由案發晚上近11時到1時許女製圖師下車前,對話清楚顯示眾人途經不同輕鐵車站,一同熱烈商討破壞輕鐵站設施、停車位置、逃避鏡頭及逃走路線等,惟尚未協議好,女製圖師下車前似乎仍有所猶豫要再作考慮。

女製圖師下車後到三名男被告被捕期間,3人對話顯然已鎖定了屯門碼頭輕鐵站為目標,訂下逃跑路線,利用海翠花園平台改變裝束,又檢查裝備,分工分別負責把風和下手破壞。因此姚官認為女製圖師下車後,其餘3男已經達成協議去破壞輕鐵設施,包括更換衣服地方及逃走路線,而各被告背囊內有替換衣物、鐵鎚、螺絲批、扳手及頭套眼罩等,故裁定3男罪成,女製圖師罪脫。(全文

#20220105新聞 #0905屯門
立場高層被捕|吳靄儀入稟要求警方歸還受法律保密權保障資料及賠償

【頭條日報】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立場新聞》前董事吳靄儀大律師上周獲准保釋,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警方去年12月29日派員到其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住所檢走一批證物,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資料,並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有關資料,亦就警方非法扣留有關資料申請賠償。

原告為吳靄儀(NG NGOI YEE MARGARET),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西九龍裁判法院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發出的法庭手令,授權警方去年12月29日到吳靄儀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住所搜查及檢取證物。吳靄儀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資料,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有關資料,並就警方非法扣留有關資料作出申索。(原文

#202201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海港Sir涉隱瞞其警司身份向兩銀行借逾2.6千萬 案件將轉區院審

【香港01】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向兩間本地銀行隱瞞其警司身份,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按揭逾2千6百萬元按揭貸款, 與另一名涉案商人汪浩毅(49歲)被控欺詐罪,兩人今(5日)在沙田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案件押後至2月9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兩被告准以1萬及5千港元保釋候訊。(全文

#20220105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首宗管有索帶被定罪案 涉案經紀獲批向終院提出上訴

【東方日報】2019年11月2日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於現場拘捕32歲陳姓地產經紀,在其背囊內搜出48條索帶,他於翌年被裁定管有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成,判監5個半月,成為首宗管有索帶經審訊後被定罪的案件。他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於去年10月頒下判詞駁回定罪及刑期上訴。不過陳不服裁決,並提出案件有重大法律爭議,要求上訴頒發許可證明書准許其往終院提出上訴。上訴庭今(5日)頒下判詞,並發出許可證明書,准許陳往終院提出上訴。

據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撰寫的判詞指,控方不反對陳往終院提出上訴,但控方與陳商討後,認為有4項爭議需終院釐清。首兩項爭議為在詮釋《簡易程序治罪條例》17條有關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的中英文版本條文時,所指「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之意思,以及有關「非法用途」是否需與條文中的「鐵筆、撬鎖工具、及百合匙」屬相近用途。

另外兩項爭議則是,在詮釋《簡易程序治罪條例》17條時,其中英文版本的條文中「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之意思,以及有關「任何非法用途」是否需與前述的工具有相近用途;上訴庭3位法官均認為本案確有重大法律爭議,故向陳批出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原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上訴庭決定理由書(英文)

#20220105新聞 #1102銅鑼灣
悼周梓樂逝世八周月涉違限聚令 警否認遭貶低才票控

【獨立媒體】科大生周梓樂逝世八個月,有人發起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悼念,多人被截查及票控。李國永和一名中年婦被指交談和叫口號,遭票違反限聚令。案件今在觀𡐓法院開審,警員稱聽到被告討論「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認為他們持共同目的,因而票控。警員盤問下否認聽到職業被貶低而票控,稱對聽到罵警察時「冇感覺」。案件1月25日裁決。

時任將軍澳特遣隊警員16723陳錦榮作供。他供稱,當晚8時02分看到陳姓女被告與一名女子在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討論,其後李國永與一名男子亦加入。他見四人在討論,遂於8時04分發出口頭警告,要求他們盡快保持適當距離,否則會票控。

裁判官劉淑嫻不耐煩打斷:「警員,冇理由因為佢哋討論而畀你票控㗎嘛?一定係見到佢哋某啲行為觸犯法例,請你講返佢四個點討論法啦唔該!」陳遂講四人正討論政府的事宜,劉官即再斥:「唔係講緊內容,係動作啊唔該!」陳再表示,四人當時「企定定」,沒有手部動作。

陳續指,8時02分至04分期間,四人各相距1至1.5米,討論警察就算放工都不敢承認自己的職業,「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亦有討論政府處理事情不恰當。四人交替討論,但不確定發言者的身分。

劉官裁定表證成立。控方結案陳詞強調,1.5米的距離不適用於本控罪,若被告相距多於1.5米但有共同目的亦能入罪,惟沒有表明可接受最闊的距離。

辯方指,李國永實與他人不相識,也沒有參與任何對話或叫口號。加上防疫規例的考慮應是預防傳播,若人群有共同目的,但戴上口罩並有足夠距離,亦不應屬違法。

陳麗珍則重申警員證供矛盾和與呈堂片段不符,又指當日警員從沒有問她身在現場的原因,也沒有說明發告票的原因,直批是「濫捕濫告」。(全文

#20220105新聞 #20200808將軍澳
公告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囚人士的額外親友探訪將會由2022年1月7日起暫停,直至另行通知,以減少人流及預防疫症流入懲教院所。

此外,各懲教院所會即時實施以下特別探訪措施:

(i) 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有 30 分鐘時間暫停探訪服務,以作消毒及清潔相關設施。親友探訪及公務探訪等候時間會較長。

(ii) 在進行探訪登記時,每名探訪者均會被要求填寫及提交健康申報表。

(iii) 每名探訪者均須於進行訪客登記前利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除獲豁免人士外)。

探訪安排會隨疫情發展有所變更,請留意最新資訊。

懲教署署長

香港懲教署
初選案拘捕一周年未排期開審 32人仍還柙 劉凱文:每次報到都可能再被捕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拘捕行動一周年,47人被落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仍然未排期開審。無被起訴的人劉凱文就說,每次報到都會作最壞打算,隨時再被捕。

劉頴匡女友黃于喬:「我收到幾多封信,就已經可以計算到他還柙多久。有跟他說不如離開香港、是否應該留在這個地方,留下來就應該要坐監。我們在另一個地方想了一個月,劉頴匡堅持要回來。」

劉凱文:「拘捕的畫面至今仍然像錄影帶般憶起,雖然已經一年,感覺很深刻,無想過自己可僥倖走出來。」

劉凱文在內的8人無被起訴,其餘47人提堂後,15人獲准保釋、32人還柙。

劉凱文:「以初選之名將我們拘捕、落案起訴、還柙,無論囚禁是肉身上,還是心靈上,活著的人是不幸,被捕、還柙的人是更不幸。這樣的精神狀況下,究竟如何走下去?首先要繼續關注這件事,我盡量去聽審及探監。」

黃于喬:「很多人將我每日探望他,視為我對他的付出。他為香港這城市失去自由而失去自由,這象徵及代表的是我在乎的事,民主、自由的價值,我不想他被遺忘。」

劉凱文:「不安的感覺自1月6日起一直縈繞住我,心態上要做最壞打算,每次報到都有機會再拘捕。等待是無了期的,亦無辦法知道何時完結,以平靜心境迎接未知,或黑暗的未來。」(全文

#202201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七一遊行 │ 兩18歲青年涉圖縱火刑毀港鐵財產 押下月再訊

【頭條日報】前年七一遊行首次被警方禁止,惟仍有大批市民上街集結,2名18歲青年涉於北角企圖以火損壞屬於港鐵的財產,早前被正式落案起訴,控以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含交替控罪共7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二人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將於2月17日再應訊。其中一人因另案還柙中,另外一人則獲准以1000元保釋,並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等。

還柙中的被告張姓男子及獲准保釋的黎姓男子,同被控2項企圖刑事損壞罪及1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北角英皇道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企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公司的閉路電視及電子顯示屏;及損壞屬於該公司的4支熒光燈管。二人分別另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指他們於同日在英皇道14號外企圖用火損壞2個紙箱。交替控罪為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們於上述地點保管一個打火機,以損壞上述兩個紙箱。(原文

#20220106新聞 #新案件 #20200701天后
的士狂撼中環軍營閘口 的哥認刑毀及闖禁區判感化賠2萬元

【星島日報】聲稱患有妄想症的的士司機去年6月架車駛近中環添華道時,撞到駐港解放軍軍營的車閘,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危險駕駛及無許可證進入禁區3罪,今日於東區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另須向軍營賠償2萬元,及停牌半年。

案情指,被告當日傍晚時分駕駛的士駛近軍營時突然扭軚左轉,撞開車閘至它呈90度彎曲,之後被站崗軍人喝令停車熄匙,並在警誡下指,以為自己被人追殺,情況緊急才會這樣做。辯方上次求情稱,被告與妻子離異,但租借其的士維生,近年因社會活動和疫情而收入大減,患上焦慮和失眠。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則斥其行動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全文

#20220106新聞 #其他案件
【校園訪問】被捕研究生上訴處分判決 非法集結罪成有損校譽議案終被通過

【中大學生報】Thomas(化名)於中大就讀本科期間參與反修例運動被捕,並於同校升讀研究生時被控非法集結罪成,服刑後繼續修業,卻隨即被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處分。Thomas 其後就處分結果提出上訴,上訴聆訊於本月初進行,並就兩項議案進行表決,一為學生非法集結罪成有損校譽,二為修正此案處分,兩項皆獲通過。本報訪問到Thomas ,揭示上訴聆訊過程及結果的不公之處。

Thomas 復學後一個內收到紀律委員會聆訊通知,而聆訊判決為記兩個大過(demerit),一個為可移除(removable),另一則不可,和一封警告信。Thomas 認為處分並不公平,因為他並非是在修讀同一課程時被控罪,但他所受的處分卻將被紀錄在目前課程成績表上,而更重要的是,紀律委員會澄清處分決定並非根據現行《處理學生紀律個案程序》內所列明的「有損校譽或本校利益」或「經法庭判定犯有不道德、惡意中傷或可鄙」的行為,即代表 Thomas 所受到的處分僅僅是基於其違反了香港法例,Thomas 於是提出上訴。

Thomas 強調校內處分必須基於校內規則,即使其違法行為辜負了社會,也不代表同時辜負了大學。他指,若校方堅持學生即使沒有辜負大學,也必須再受校內處分,那處分應帶有教育性質,而不應是不可挽回的阻嚇性懲罰,例如停學、記不可移除的缺點等,這些懲罰只會為學生帶來二次傷害,無補於事。

Thomas 表示並非只為減輕自己懲罰而進行上訴,他知道有許多同學與他有相同遭遇,因此他希望若他的理據在上訴聆訊中獲接納,委員會之後再進行類似聆訊時,也應考慮這些已被提出的理據。

聆訊完結後委員會即場就兩個議案進行表決,一為學生非法集結罪成有損校譽,二為修正此案處分,前者以一票之差通過,後者則以大比數之差通過。Thomas 表示第一個議案的表決與此聆訊無關,但此表決卻會大大影響他與其他同學的判決。(全文

#20220106新聞
法庭增加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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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今日(一月六日)宣布,因應公共衞生的最新情況和相關發展,由星期一(一月十日)起,法院大樓內的人數限制將會調整以加強社交距離,確保法庭在情況許可下能繼續安全地維持正常運作。

  法庭事務是必要的公共服務,以確保司法工作有效執行。經過平衡公共衞生和維持法庭正常服務的需要後,法庭內公眾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以及登記處和會計部的人數上限將適當地下調,以增加社交距離和限制人流。司法機構會在有需要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繼續安排轉播法庭聆訊。如有需要,司法機構亦會實施排隊安排或其他人群管理措施。

  所有法庭聆訊將繼續如期進行,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如有任何改變,法庭會給予訴訟各方具體指示。

  為公共衞生起見,司法機構會繼續維持所有現行的預防及人群管理措施,包括加強清潔和消毒公眾和職員區域;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須接受強制體溫檢測和核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除非法官或司法人員另有指示,須時刻佩戴外科口罩;在不同位置提供消毒搓手液;以及在法庭內適當位置安裝保護屏風和隔板。

  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訴訟各方和法律代表,如發燒或體溫偏高,及/或正接受任何規定的檢疫或醫學監察,將不獲准進入法院大樓。他們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向法庭申請缺席許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 全文:政府新聞公報
被指當區議員義工時向求助者索酬 警員獲判無罪

【東方日報】一名患精神分裂及思覺失調警員,在休假期間為區議員做義工,被指向因租務糾紛求助區議員的業主、租客以及地產經紀索取合共2400港元的報酬,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涉案警員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杜浩成今天(6日)在觀塘法院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裁判官指出庭作供的區議員、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均不誠實可靠,多項說法匪夷所思。裁判官又指控方對於被告有可能犯案的方向從嚴處理,相反對於證人可能干犯更多罪行就視而不見。

本案37歲被告陳家霖,被控於2020年10月22日,作為代理人,即區議員謝淑珍的義工 ,在處理一宗工廈單位的租務糾紛時,分別向涉事業主李佩君、租客雷曉程及地產經紀李菊洪各索取800港元,合共2400港元,作為協助處理涉及3人租務糾紛的報酬。(全文

#20220106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阿龍本身是工程師,被捕後,工作受到很大影響,「原本升職應該是我,卻升了另一個同事,老闆知道我情況,我不服氣,便辭了職」。

案件審訊期間,他一點也不樂觀,前景黯淡,早已預料自己要入獄,只是刑期長短的問題,但他不想坐着等待,決定做點小生意。問他是否本來就喜歡做甜品,他笑說自己一點也不懂煮食,所以選了看起來比較容易的班戟,剛巧那時疫情第三波尾聲,租金下調了不少,便簽了兩年約。

今年28歲的他,沒有想過自己會賣班戟,但開店後,卻出乎意料的開心,「識多了手足,圍到爐,是開心的」。但讓他放下心頭大石的,還是被判無罪釋放。因為工作關係,他經常進出地盤,亦需要帶上一些工具,「搜到『所謂的』武器,但有合理理由持有,最終被判無罪,律政師說會上訴,但暫時未收到任何通知」。

由被捕至審訊完畢,歷時9個月,即使最終獲判勝訴,阿龍心情依然非常複雜,「身邊很多朋友都判了刑,刑期很長」。其實,他沒有想過會「打得甩」,審訊結束後,他思考,還能做甚麼?而更重要的,就是還能為那些候審中或已放學的手足做點甚麼。

「一日店長」概念也許不新,卻能解燃眉之急。「有個手足剛出冊,坐了一年多,出來後沒錢,連電話也無錢買,於是便請他做了一次店長」,那時每天約有100單生意,開始了一日店長計劃後,生意多了一倍,多出的100單利潤便分給店長,他說只是忙一點,雖然出了材料錢,卻沒有太大壓力,店長一天大約賺到一萬元,他覺得這個做法助人亦自助,便決定繼續做下去。

現在已有過8次一日店長,每次在IG宣傳,效果也不錯。阿龍最記得一位手足,因為擋過一刀,他的左手已無知覺,本來是做中廚的,現在再也不能做廚師,正等候審訊期間,做過3天店長,「我覺得很多時是資源錯配,很多人都想幫手足,但不知道可以如何幫,我只是提供一條橋樑給他們」。

以勞力換取薪水,比接受捐款更可持續發展下去。而且,在這樣的社會景氣下,也許圍爐已是我們僅存可以做的事。店長們上庭,阿龍也會去聽審,跟客人的關係,亦很重要,「可以connect到不同人,他們幫襯不只是因為班戟」。支持,不用敲鑼打鼓,一些客人,每次見面也不出聲,默默的買,然後在庭上相遇,他很感動,說很多人默默地做了很多。

他希望,自己可以做一個先例,讓更多店可以用「店長」活動來幫助有困難的手足。看來容易,其實背後亦有不少功夫,「首先要fact check他是否真的有困難,我們開始了,希望其他人也可以行這條路」。//

📌 全文:記者 梁嘉麗
柒貳捌青春定格

//他們的青春,定格在 2019 年炎夏,硝煙瀰漫的上環街頭。

裁決前,記者記錄了當中 8 名青年的夢想和掙扎。

對泡芙來說,青春是在文憑試「搏盡無悔」,可是結果已經不重要,「我有一個好成績,都可能要坐監⋯⋯」。

對艦長來說,青春是日夜顛倒、揮霍時間,可是他要準備倒數面對牢獄,「開始唔知點過⋯⋯」。

對膠仔來說,青春是懵懂任性,可是他被逼著成長,「辛苦你哋忍咗我咁耐⋯⋯」

至於 Colin,青春是成為社會新鮮人,可是面試時被僱主問及事業目標,他心想:「五年後我應該喺赤柱拔緊草⋯⋯」

還有梳兒,青春是與女友一起的快樂時光,可是再不捨也要跟她說一句:「如果真係有個啱嘅人,唔使等,盡情咁忘記我⋯⋯」

Spring 就覺得,青春是實現計劃,可是她必須在 2020 年之前完成,「2021 年係一個空白嘅自己⋯⋯」

最後有阿祖和肉丸,青春是遇上對方,可是他們要擔心,「到時要坐6、7年,佢會唔會唔認得我㗎?」

(受訪者名字均為化名)

案件開審首日,正庭和延伸庭的公眾席均滿座,但日復日的審訊,旁聽人士逐漸比在場的律師還少。

可是,有時他們望向空蕩蕩的座位,也會暗忖:「我們是不是被遺忘了?」

「出面好多文宣、日曆,我哋前後啲日子都一定有記錄,『光頭警長』都有,唯獨 728 呢一日消失咗囉。」梳兒說,「我哋無被人遺忘,係我哋個日子被人遺忘。」

Colin 認為不僅日子被遺忘,還有「人」。「你會記得有 40 幾個人、929(暴動案)有 100 個人,初選有 47 個人。個數字好震撼,你講多三次四次五次,數字始終都係數字,但你唔記得呢 47,背後係包含 47 個人嘅靈魂、47 個人嘅家庭。」

訪問以「有咩想同香港人講」作結,泡芙說:「我好唔鍾意香港,但係我鍾意為香港付出嘅你哋。」梳兒笑了笑:「同香港人講就不了」,但想趁機會感謝家人,也想跟女友說,自己沒有能力給予承諾,「如果真係有個啱嘅人,唔使等,盡情咁忘記我。」

Colin 這番話是說給親友,也是說給港人:「如果犧牲係一樣必然發生嘅嘢,唔需要為我去喊、去擔心。犧牲有無價值,係由你哋每一個人去賦予畀佢,所以唔好令佢哋嘅犧牲白白浪費。」//

📌 訪問全文:《誌》hk.feature
【立場的最後人語】一夕失去身份、睹老總提堂 前記者與公司的一場告別

// 12月29日,6名《立場》高層清晨被捕,擁有7年歷史、坐擁逾180萬粉絲的《立場》社交媒體和網站便再沒有更新,同日下午宣佈停運,晚上11時移除所有內容。被捕的前總編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林紹桐被通宵扣查,翌日提堂,保釋被拒。

獨自在被告欄內,身形較瘦削的鍾沛權和林紹桐表現平靜,不時望向旁聽席,做出了OK手勢。林紹桐的妻子舉起了女嬰娃娃和恐龍模型,林隔着口罩也可見笑意,離開的時候,還數度高舉緊握的拳頭,直至囚室關上那一刻仍回望揮手。不少《立場》同事甫看到他們出庭就開始抽泣,得悉二人保釋被拒更是難掩激動。

「見到佢(林紹桐)把聲有啲沙啞,仍然嘗試扮笑扮開心、仍然咁淡定,好似安穩所有同事,做返喺公司嘅角色,就會覺得,唔識講⋯⋯」阿瑤(化名)再次忍不住淚。阿芒(化名)也想起,數日前公司聖誕派對,林紹桐與妻子和女兒笑得很開心的畫面,「但暫時唔會再可以擁抱佢哋⋯⋯」

在阿芒和阿瑤眼中,鍾沛權和林紹桐都是很關心同事的上司。在《立場》規模還較小的時候加入,她們經歷過很多被二人「直接指示」的時刻:「阿權會直接行埋嚟同你講,你寫呢篇點點點,寫錯佢會直接話你,『肉酸啊』、『完全唔掂』、『真係唔合格』、『好失望』」,阿芒模仿着他的語氣。「佢好認真,好尖酸直接,但唔係罵你。」

而林紹桐則是較溫柔而冷靜的那個:「佢好有心栽培你,好多時會叫你去佢個位坐低睇佢點樣改篇稿,逐隻字同你睇,好多提醒。」但阿芒隨即笑說,看來認真的林總會突然「鳩笑」和「side track」:「真係勁奇怪,佢成日無啦啦笑,但你會好舒服。」

工作上,老總也總是最認真的那個——早過員工到,但永遠遲過員工走;回到家,Facebook 聊天室也是「綠燈長開」,一看到新聞出錯就會立即發出來要求更正。每個同事必然經歷過的,還有剛入職時,鍾沛權千叮萬囑:「報導一定要持平準確、唔可以錯,所有錄音一定要留底,要好清楚記者同示威者的界線。」

去年年中《蘋果日報》高層被捕,《立場》一度遣散員工再簽新合約,幾乎所有員工都留了下來。阿芒記得逐個入房簽約時,鍾沛權問她怕不怕、有沒有想過走,她答「冇啊,就行到最後囉」,鍾一臉驚訝,大概以為很多同事打算離開。阿芒再大膽問鍾沛權怕不怕,「又好尷尬啦⋯⋯」,她笑了。然後鍾沛權頓了頓,臉上泛起淺淺的笑:「我都唔想同大家緣份咁淺,都係盡做。」//

📌 訪問全文:《獨立媒體》
【一牆相隔 假若無罪的是我(上)】

// 2019年,是動盪的一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衝突,女生肉丸(化名)被控暴動,案件提堂後,認識了同案男被告阿祖(化名),黑暗中二人認定彼此。最終肉丸獲判無罪釋放,惟一同受審的被告則罪成,轉眼間失去自由。那些留在牆外的人,正等待獄中的他們平安歸來。

23歲的肉丸高舉戴著戒指的右手,使勁地向被告欄揮手,一雙笑眼藏不住口罩下的喜悅。欄內一名男被告報以熱切眼神及「飛吻」,他是肉丸的未婚夫阿祖。數周之前,兩人才並坐在犯人欄內聽取裁決,結果無情地將二人分隔。

肉丸認識阿祖前,有一個拍拖兩年的男友。當時她拘留在警署,得悉被控暴動後,利用唯一致電機會聯絡男友,對方卻回答:「吓?暴動,你喎,你做過啲咩呀?」其後肉丸獲保釋、上庭,他仍然不聞不問,甚至著她認罪。肉丸感失望下提出分手,「大家理念唔同,無得再繼續行落去」。遇上阿祖後,肉丸不介意主動一點,把握有限時間跟「對的人」發展,好好地活在當下。

身負案件期間,肉丸仍繼續工作,有時會躲起來哭,腦海不斷出現被警察撲低的畫面。她亦會經常發惡夢、失眠,甚至幻聽,求醫後始知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壓力症候群,需要靠藥物入睡。

阿祖為了好好照顧肉丸,要求同居,肉丸爽快答應,希望把握有限的日子相處。兩人即使過著簡單平淡的日常,說說笑、逗逗貓,已心滿意足。

她憶述法官讀出一堆代表被告的數字,她沒聽清楚誰有罪或無罪。一想到至少未來幾年都不能一起生活,眼淚就嘩嘩落下,當時即嚎哭道:「冇咗你唔得,我唔想咁樣⋯⋯」而阿祖還柙前最後的一番說話,仍是溫柔地安慰她,說:「你要健康,你要開心,我出到嚟要見到一個健康、開心嘅女朋友。」

還柙的第4天,肉丸首次去探監。她戴著一枚戒指,那是阿祖送給她的禮物,她說:「送嗰陣冇特別意義。」見面那刻,她笑著向玻璃另一端的阿祖展示手上的戒指,真誠地問:「依家我同你求婚,你可唔可以應承我?」

阿祖笑瞇瞇答:「我喺入面『收到風』啦,其實應該係我開口先,咁我依家又同返你求婚啦!你應唔應承呀?」最後二人答應彼此的求婚,在黑暗之中認定對方。

成為無罪三人之一,她沒感到開心或僥倖,甚至感到難過:「好似一時之間唔止自己身邊最親嘅人,連好多重視嘅人都一下子消失晒。有咁多我認識、善良嘅人都要入去⋯好似自己生活被割捨咗一部分,嗰種好空虛、無力嘅感覺好重。」//

📌 訪問全文及片段:《誌》hk.feature
01消息:梁天琦行為良好 下周三出獄 料趨低調

【香港01】「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案,於2018年被判囚6年。消息指,梁天琦因在獄中行為良好,獲扣減三分一刑期,如無意外將於本月19日早上離開大嶼山石壁監獄。

消息指,由於梁天琦身份敏感,出獄當日勢引來大批傳媒追訪,當局正商討方案,包括讓梁天琦自行離開監獄,或派出專車接載他至某處,有待拍板。

梁天琦目前於石壁監獄服刑,起初還押於Cat. B監倉,並非獨立囚禁,但去年突被調往最高設防級別的 Cat. A,內裡重門深鎖,裝有閉路電視監控,囚友絕大部分屬極度重犯。

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不少示威者叫喊「光時」口號,梁天琦同年7月在獄中發公開信,指港人已展示無比勇氣,改寫歷史,懇請大家不要被仇恨支配自己,「在危難中更要始終保持理性的思考」。

消息人士指,梁天琦在獄中行為良好,負責書籍釘裝工作,閒時讀書、踢足球,與囚友相處融洽,一直希望盡早離開監獄,與家人團聚。(全文

#20220110新聞 #2016魚革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一牆相隔 假若無罪的是我(上)】 // 2019年,是動盪的一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衝突,女生肉丸(化名)被控暴動,案件提堂後,認識了同案男被告阿祖(化名),黑暗中二人認定彼此。最終肉丸獲判無罪釋放,惟一同受審的被告則罪成,轉眼間失去自由。那些留在牆外的人,正等待獄中的他們平安歸來。 23歲的肉丸高舉戴著戒指的右手,使勁地向被告欄揮手,一雙笑眼藏不住口罩下的喜悅。欄內一名男被告報以熱切眼神及「飛吻」,他是肉丸的未婚夫阿祖。數周之前,兩人才並坐在犯人欄內聽取裁決,結果無情地將二人分隔。 肉丸認識阿祖…
【一牆相隔 假若無罪的是我(下)】

//在窄小的裁判法庭內, 一男一女年輕被告立直身子聽取裁決,他們同被控反修例運動中參與非法集結。在冗長的判詞尾段,男被裁定罪成,女則無罪釋放。

2019年一天,女生Yoyo(化名)被押上警車時極為驚恐,思緒混亂,擔心「屋企人唔知我去咗邊」。她在被捕不足48小時內「踢保」,以為事情告一段落,卻在事隔8個月後,遭警方以非法集結起訴她。

事後他們才知道,原來當日被帶上同一輛警車、一起在警署「踢保」、再一同被起訴。他們原不相識,卻因為案件被連繫起來,兩人原來聘用同一名指示律師,「連律師都有問我哋係咪識,我哋一齊講『唔係呀,真係唔識』」。

落案起訴前1個月,Yoyo剛成為護理系一年級生。她自中三選科起朝著目標發奮,「鍾意做護士有使命感,可以貼近同直接咁treat病人」,跨過重重關卡成為護士學生,後來卻背負著案件踏入新校園。她說最困難的,是同時面對審訊與學業壓力,「一樣係夢想,另一樣係影響我人生,兩樣我都唔可以放低」。

裁決前夕,Yoyo與男生互傳短訊,問到男生有何打算,男生表現淡然,一早辭職「打定輸數」。Yoyo說:「佢唔係唔關心自己前途,明明都好sad,只係冇表現出嚟。」

裁判官宣判時,Yoyo一直用力握緊拳頭,使掌心留下一排月牙痕。結果男生被定罪、她則脫罪。聞判後,她頃刻放鬆落淚,同時為男生感到擔憂。

二人的親友有人釋然地大聲嘆氣,亦有人不停拭淚。男生靠近Yoyo耳邊說:「請唔到食三哥啦,要乖乖哋讀書。」她則回話:「出嚟(米線)全餐都請你!一定嚟探你,頂住呀!記住加我名(寄信)!」

Yoyo坦言,自己無事非最好的裁決結果,惜最終仍未能與男生「齊上齊落」。律師曾說二人的官司均有「五五」勝算,最終一定罪一脫罪,Yoyo苦笑說:「真係五、五,總覺得佢承受埋我嗰份。」

此刻Yoyo抱著吉他,悠然唱著《風的形狀》—一首浮現她腦海的歌,「感覺係所有嘅煩惱都冇晒」。她憑歌希望寄語自己、男生及他人。

「冇人知道風嘅形狀係點樣、未來係點樣,可唔可以順順利利跟着自己嘅計劃而行。可能遇到障礙、有不安迷惘嘅時候,亦希望可以跟住心入面嘅直覺去行。」//

📌 訪問全文:《誌》hk.feature
2020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上訴期已屆滿,以下是幸彤的決定:

我並不打算上訴。

該說的話已經說了,該留的記錄也留了,我沒有必要乞求來自官方的認可。真正的上訴庭,在人民之間,不需要依賴官方的權威來告訴我們誰對誰錯。我們自己也有能力找出真相,作出判斷。這種底氣與態度,將是擺脫家長式威權統治的第一步。

鄒幸彤
涉體罰7歲女兒 休班警被控虐兒 保釋期間不可騷擾分居妻

【香港01】休班警於去年在觀塘一單位內,疑因學業問題體罰其7歲女兒,警方接報後於今年初將其拘捕。他被控以一項向兒童作出故意襲擊導致傷害罪,案件今(12日)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案件押後至2月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500港元保釋,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居於報稱地址,期間不得與女兒及家傭討論本案,且不得騷擾已分居的太太。

33歲被告李潤偉,報稱警員。他被控一項向兒童作出故意襲擊導致傷害罪,指其於2021年11月8日,在香港九龍觀塘鯉魚門道油美苑一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7歲的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名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名兒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原文

#20220112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沙咀懲教所16歲在囚人士圖上吊 被及時救下送院

【頭條日報】懲教人員今日(12日)在沙咀懲教所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企圖上吊自殺。

今日凌晨2時36分,懲教人員發現一名16歲、於去年12月因違反監管令而被召回的在囚人士,於囚室內用上衣繫於鐵柵企圖上吊自殺,在場懲教人員立即召喚支援到場,並將他救下。他當時清醒,經檢查及診治後,被轉送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治理。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全文

#20220112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