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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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者的媽媽們 — 加入「煲湯玩樂媽媽團」 同甘共苦走下去

//蘇珊﹝化名﹞在這一年內接觸數個被捕人的家庭,反思很多關於「喜樂」與「同行」的本質。

「我知道一個人在牢獄之中不但影響一個『手足』,而是每個人背後的家庭、群體,包括他們所愛的朋友和家人都是承受著這份痛苦。」

她在一年前起認識第一位母親。丈夫在孩子年幼時候就離世,母親一手撫養孩子成人。孩子懂事讀到碩士畢業,前途本應無可限量,母親計劃50多歲可以退休,終於等到苦盡甘來的時刻,卻迎來兒子被捕的消息,所有期盼一息間化為灰燼。 「母親的反應就是『我是否可以代替他去死』、『我可以代替他去坐監就好了』,整件事情很殘忍。」

對人好,也要看對方是否受落。起初母親們都抗拒蘇珊的幫助,「對方的抗拒就是『你個仔無事,但我個仔有事』,覺得我不明白。但我唯有承認我真的不明白,的確那種痛苦是很難想像,稍微想一想我都會想死。」蘇珊對於這些「新朋友」,都要花上不少心力。

她們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多,不明白的事情蘇珊就決定主動問,「其實我怎樣支援你們會比較好?」母親回答:「可否陪我去玩?」

後來,蘇珊的支援就是一齊畫畫和煮飯,閒時參加一些「老文青」的活動,去畫畫、做陶瓷。這些在囚人士的母親又認識了其他在囚人士的母親,建立一個媽媽網絡。她們在Whatsapp 開了一個通訊群組就叫「煲湯玩樂媽媽團」。

蘇珊也漸漸認識其他支援的義工家長,和母親們都熟絡起來。她說,其中以為母親一直都會寫一個周記,把一周經歷的事情、新認識的朋友,都寫信告訴兒子,讓兒子知道沒有他,媽媽都可以活得好。

蘇珊說,在612人道支援基金和石牆花結束運作之後,家屬都陷入了一個十分「徬徨」的狀態。「困難是daily(日常)的,要讓小朋友吃私飯都要7千一個月,仲要買飯、買書,一個人根本做了不了,基本上需要一個team去幫助你,輪流探監也好。」

然而,家長們未必懂得去主動求助。「早上探監,還要工作賺錢,生活已經疲於奔命,怎樣求助?」她說,如果身邊有人是被捕人家長,其實所有人都可以主動去支援他們,哪怕是請她們吃一頓飯,都是一種溫暖的支援。

當眼淚成為了我們的共同語言,苦難是眾人的共同回憶,蘇珊希望日後都能「以家庭為單位的支援」,「至少做好五個家庭」。在活不下去的日子與她們同行課,製造一些不幸之中的小確幸。//

📌 訪問全文:《誌》hk.feature
612石牆花倒下之後 支援者憂被捕者家屬救助無門

//2019年成立、支援反修例運動被捕者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因負責資金託管人的「真普聯」結束運作而停運。由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於去年年底創立的囚權支援組織「石牆花」亦在9月正式停止運作。瓜瓜(化名)隨即也因此失去了一個正式的「支援者」身分。

「612和石牆花要結束,其實家長們是很理解的,覺得我們都幫了很久,真的沒有任何怨言。」

然而,一下子讓家長們失去一直支撐他們的後援,瓜瓜也十分掛心。「家長最徬徨是律師費,因為無論任何的階段都好,因為一單法庭案件,其實前後十多二十萬必定需要的,對於普通人來說這是很困難的事情,加上有些基層家庭,根本完全付不起。」

有些家長甚至面對孩子未審先囚,被拘捕了兩天,就需要面對一堆冷冰冰的文件,走進嚴肅的法庭,安排孩子牆內生活的所需用品。收集送予囚友的監房日用品本應可以幫這些家長一把。

「例如懲教處規定是『素色底褲』,但原來不是每條的素色底褲都可以,如果是家長自己做就會花了很多錢,又要東奔西跑去找,第二日周圍試入不同款的物資,但石牆花的存在就是可以整合這些資料,免了家長的煩惱。」

「當日判刑或要還柙的,最好就要去準備物資,以前石牆花拿,現在可能去士多買,第二天早上就要去探,要去入物資,直系親屬是最能夠可以探望的,因為trace(追蹤)到是直系親屬,訂報紙、訂私飯,監獄外的餐廳和士多去訂,claim物資和私飯錢。」她說普遍家長「講一兩次都會明」,有些年紀老邁的雙親都會把所需提交的文件填寫得整整齊齊,也把報銷的單據整理得妥妥當當。

「一張文宣就已經成為法庭上證據,父母會覺得點解小事都可以判那麼重,案情提到被告有意圖去做行動,但仔女沒有向父母提及過自己的政治理念,父母都覺得是『屈』,不相信仔女會做類似的事情。」

這種想法會讓父母不惜一切去證明子女的清白。「有仔女是年紀輕,被判入更新中心,外間或者支援角度覺得坐完幾個月就算,但是有些父母都會覺得自己仔女沒有做錯,就算要拿積蓄,甚至問人借錢都好想繼續上訴,為了要打甩案底。」

從此失去一個「正式」的支援者身分,她也正式「失業」,但她並沒有放棄在夾縫中尋找最大的空間。

她悄悄地說,她破例把自己的私人手機號碼傳給某些特別有需要的家長們,有甚麼事情都好,都可以聯絡她。

可以做到幾多得幾多,成為了我們的座右銘。//

📌 訪問全文:《誌》hk.feature
高院閉門處理國安法程序 裁定涉案組織須交出捐款受助人資料 大額捐款名單已交警方

【眾新聞】眾新聞發現,高等法院在10月下旬曾閉門處理一宗國安法聆訊,涉案某組織的五名信託人在去年9月1日接獲警方的提交物料令,被要求交出大額捐款人及受助人名單和詳細資料,五人其後向法庭申請遮蓋受助人的部分身分證號碼、電話、地址、囚犯編號、身體特徵等。不過,高院法官李運騰在11月底頒布的書面判詞中,以沒有公眾利益拒絕申請,並說法庭不應介入進行中的刑事調查。

五人申請屬於高院機密雜項案件,判詞中涉事五名信託人分別以J、H、N、C、D辨識,答辯人則是警務處處長。基於法律原因,眾新聞無法披露涉事五人名稱或所屬組織。

今次是國安法生效後,第二次法院在閉門審理國安法提交資料程序後頒布書面判詞。首次國安法提交資料命令書面判詞於去年4月頒下,涉及一間公司及其員工的WhatsApp訊息等,當時法官李運騰裁定該些資料不屬新聞材料,但部分資料受法律專業保護。

案中涉事組織在9月7日已向警方提交了自2019年6月1日起,捐款10萬元以上的捐款人姓名、電話、地址等,及在2019年6月與某個點名的第三方組織、任何本地或外國政治組織的協議或法律安排。警方回覆時無回應接獲多少名捐款人資料,只說不評論對司法程序的猜測及不宜透露任何進一步的行動細節,僅重申政府行動一定依據法律、根據證據、按機制進行。

五人在9月7日提交了第二及四部分,即大額捐款者及對外協議的資料,在獲警方寬限的10月13日限期過後,五名信託人向高等法院申請,遮蓋捐款受助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他們的電話號碼、住址、電郵地址,身分證後4個數字、囚犯編號、精神或醫療細節。後者包括醫療費用及接受治療的方法。在10月22日,信託人提交了暫被遮蓋的受助人資料,並於三日後,在雙方見證下將未被遮蓋的受助人資料封存。

法官李運騰在判詞中提及,雖然法庭有酌情權不批出交出物料令,酌情空間受限,而且必須提出強力證據。李官借用終審法院過去處理《防止賄賂條例》下交出資料命令門檻,認同律政司一方所指,在調查階段應該給警方空間決定什麼與案件相關,尤其本案涉及國家安全,法庭不能破壞調查的公正性及有效性。

李官同時駁回手令影響受助人私隱的說法,一方面國安法實施細則列明,不得以違反保密責任或招致他人獲罪而拒絕提交手令要求的資料。李官續稱,法庭過去裁定,偵查及監控嚴重罪行符合公眾利益,也較嫌疑人的私隱權重要,而今次警方調查就是針對資金走向及研究款項是否用作合法目的,認為受助人的資料完全相關。李官又指出,「此外,建議刪減資料不會有任何意義,因為警方都可能可以透過其他來源,例如銀行或醫院獲得完整的個人資料。」(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詞(英文)

#20220101新聞 #港區國安法
Forwarded from 稜•支援
【徵收物資】
最近我哋收到唔少在囚人士家屬Inbox,希望我哋可以提供在囚物資援助,減輕佢哋沉重嘅經濟負擔,而「稜·支援」亦一直盡力協助有需要嘅人士,但奈可上一次徵收嘅物資已經所淨無幾,現時唔少物資已無庫存。

對唔少家屬而言,在囚所需開支係非常龐大,不但為佢哋帶來沉重嘅經濟壓力,更使生活捉㩒見肘。所以,為咗能夠繼續支援有需要嘅在囚人士及其家屬,我哋希望各位能夠伸出援手,捐贈物資,而我哋亦會將收集物資盡快轉交到家屬身上。

即使各人負擔能力有限,但每一位嘅幫助,其實已經成為扶持家屬支撐下去嘅力量。與此同時,我哋希望呼籲大家量力而為,唔好超出自己可負擔嘅能力捐贈過多物資。當我哋徵收足夠嘅物資後就會刪除此Post。

如果希望捐贈物資或有任何疑問,請Inbox我哋!

P.S. 物資購買須知及地點可以參考我哋【探監物資指南懶人包】(Link in b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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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權 #稜支援
【離散之年】石牆花落、人心不枯 「零度身份」邵家臻生活生計都成難題 仍堅持探監:只因思念牆內人

//「其實在解散前兩個月,心裏已有預算,石牆花總有一天會拉閘。」邵家臻在腦海中拾回數個月前的思路。如今他雖然放下身份,一星期總會到荔枝角收押所兩次,只因「思念」這顆種子埋在他心深處,放不下牆內的人,在牆外僅餘的空間繼續盡做。

「還有就是探監,平均一個禮拜兩次。」他隔了一會才補充道。大眾在這一年對邵家臻的認知,大概是探監和探監;當石牆花結束後,人們都擔心牆內的人得不到適切支援,其實邵家臻一直都在。「我主要是探一些認識的人,一些石牆花跟進開的舊case。就是單純的探,不講advocacy。」

「有首歌叫做《思念即地獄》,我會說,思念即監獄。」他對身陷囹圄的人始終忘不了。邵家臻在一九年因佔中案入獄,常想起自己在赤柱倉內的片段,想着想着,便想到一些在囚友人,「郭家麒會不會在球場裏不穿衣服走來走去呢?因為我以前也經常不穿衣服,會想想他會否曬到紅晒呢?」

他忽然提起,訪問完結後,也會在餐廳這角落跟囚友家屬吃飯,「平台可以解散,組織可以解散,但是,人的關係不可以解散。」他平常都會跟囚友家屬見面,了解一下對方的近況和需要,希望減輕囚友的負擔。「現在很多人都說很無力、無力感很重,其實坐監才是最無力。既然有些事他們做不到,我們在牆外的人就幫他們做多點吧。」

他覺得石牆花像一個浮台,然而,這浮台總會被取締。「不甘心,當然不甘心。最hurt是被人說我們幫倒忙,令監房原本有嘅嘢都冇埋。」被認為好心做壞事,他說是自己做倡議工作幾十年來的遭遇,是「無效果,有後果」,在人們眼裏覺得一事無成。

「野蠻和犯駁的事每天都在發生,他們就是想野蠻到你覺得無力,令你犬儒,覺得做什麼都是嘥鬼氣,甚至嘲笑還在堅持的人,覺得他們做的都是X做;我覺得無嘢係X做,就算跌落地都可以攞返渣沙,然後聚沙成塔。」

這一年過得是快是慢,每個人都有不同體會;來到二○二二,邵家臻亦不敢抱有任何期望:「The worst is yet to come,應該冇乜新嘢。」他相信未來的日子需要逆勢而行,亦估計不到這場逆境波何時打完,「惟有保持有用之身,活在黑暗中,用盡力氣保持手中微弱的蠟燭唔好熄。」//

📌 訪問全文:《明周文化》
星期日現場:希望可以盡快和你們每一位擁抱

//先聲明,我只是前「立場新聞」特約記者,兼職外判形式,連正式僱員也不是。此文僅屬個人感受,不能代表公司或任何人,也不能確保笑位好笑。我主要記錄2021年12月30日「立場新聞」案提堂的一天。

我早上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一班同事已在法院內排隊輪候公眾籌等候下午開庭。因為同日有7.28上環暴動案,怕旁聽者眾,他們有人在凌晨4時前,法院還未開門,便已蜷縮在門外排隊。

影像部同事說他一世也不會忘記2021年12月29日的06:33。他在公司Studio通宵剪片,沉浸在另一時空的影像和聲音之中,突然被拔去耳機扯回現實,然後被警員以搜查為由勒令出去。他說自己那一刻有panic attack,嚇得全身震,全身震。昇哥也說,警察拍門那早晨,他緊張得雙手發抖「手震晒」,甚至警察也問他是否太凍要穿衣。即使那些場景他夢見過很多次,在腦裏思考過很多次,但當事情來到,我們也會怕。正如有同事形容:「沒有什麼英雄。人會緊張,恐懼,身體脆弱,但顫抖着仍說出溫柔的話,做出鼓起勇氣的嘗試,這是我看見的。」

我跟同事說,我在那一條長走廊拍攝拘押過程。我看見鎖上手扣的他,我大聲提問:「覺得拘捕是向社會發放什麼信息?是否打壓新聞自由?」他沒有回答,或者我聽不到他回答,眾多警員把我拉開,但即使他臉色蒼白,他直直地望向鏡頭;即使他被帶走遠去只剩下一點,他還在回頭;即使他被按着頭上車,他還是望着我們。這是我看見的,這是我一生也不會忘記的。

沒有人是英雄,我們也只是被風浪捲到這一歷史的關節位,怯懦地顫抖地做着良心的決定。

在法庭上,我們看到隔着玻璃的他,他向我們點頭,打手勢表示自己OK。他是出名的愛妻號,做新聞很緊張很嚴謹,在公司總是踱來踱去,問東問西,令全公司都瀰漫緊張的氣氛,但在放工時間,他又會大聲說:「我要趕住走,買餸煮飯畀老婆食。」(同事質疑他大聲得全公司也聽到)有同事說試過致電他商討公事,他又說:「唔得閒住,我要洗碗啊。」還有同事說,第一次跟他見面談天,他便說:「我老婆都鍾意咩咩咩㗎……」按同事取笑說,他十句中必有一句關於太太,不提及太太,他是不能完成社交對話的。

我在「立場新聞」最後一個影像紀錄是《2021 解體:你們還好嗎?》,記錄和訪問2021年解散的公民組織,遺憾報道已經消失,遺憾報道遺漏了「我們」。//

📌 全文:《明報》
續推展智慧監獄 試行不同機械人系統提升保安

【東方日報】懲教署署長胡英明表示,今年會繼續推展智慧監獄的實行,如試行機械人物流系統,透過智能點算飯餐的設備,以及自動速遞飯盒機械人,減少在囚人士進行違規行為的可能性,同時減輕人員工作負擔。另外,第二代機械人巡邏系統亦增加了可動式鏡頭及影像分析等功能,提升懲教工作專業性及保安水平。

他又指,第二代巡邏機械人會於今年第一季在荔枝角收押所及石壁監獄試行。新一代的巡邏機械人除具備前一代的移動、即時對答及即時影像傳送的功能外,亦增加了可旋轉鏡頭及煙霧探測器,令人員可更靈活監測情況,確保囚室安全。另外,該機械人亦新增了影像分析功能,當其分析到在囚人士上吊或昏倒等情況,會自動產生警報。赤柱監獄的醫院亦為在囚人士設立了維生指數監察系統,以手帶形式實時監測病人的心跳,減低發生意外的機會。

除推展智慧監獄外,署方亦致力提升囚倉的保安水平及環境,胡指正逐漸把赤柱監獄原來的厚重傳統鐵閘,改為較為通風及更具安全性的電閘,惟坦言要全面改裝赤柱監獄有其複雜性,因每個倉均需再次鋪置電線及作結構性的工程設備,改裝每個倉料需時至少一年多。(全文

#20220103新聞 #智慧監獄
李宇軒認勾結外國勢力 罪成後還柙近半年仍未判刑 今年5月再訊

【獨立媒體】「12港人」的李宇軒及陳姓法律助理涉嫌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兩人於今年8月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裁定罪成。事隔近半年今(3日)在高等法院再訊,由法官李運騰審理,他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今年5月3日再訊,以等待另一案件提訊,期間兩被告繼續還柙。而黎智英涉與兩被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則於今年2月24日在裁判法院進行第四次提訊。李官一度提出由於兩被告早已認罪,是否應先判刑,但最後應辯方建議屆時視情況決定何時判刑。

李宇軒及陳梓華今由約10名懲教人員押解上庭,李明顯消瘦。控方代表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及檢控官陳穎琛。李宇軒由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的大律師沈仲平代表,陳則由大律師蕭國辰及今日新增的資深大律師李紹強代表。李是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而事務律師分別為民建聯背景的律師劉毅及陳天立。

早前李宇軒及陳承認的案情指,黎智英及其助手 Mark Simon 是「重光團隊」(SWHK)幕後主腦,負責最高指揮及財政支援;李宇軒及劉祖廸為前線角色,李負責英美日等的國際游說,曾到美國會見政要及「香港民主委員會」創辦人、朱耀明兒子朱牧民,並將涉及過百名中港官員的制裁名單傳給他。陳則為中間人傳達指示。組織共發起4次國際宣傳眾籌,共籌得逾3千萬,以在各國登報宣傳。(全文

#202201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香港各級法院 (暫代人民法院)
#20220103香港

👥眾新聞 (2017-2022)

可作出的死因裁斷:
(1)生態結構性轉型
(2)求真求深的新聞報導

「人冇事先做到世界冠軍。」

2017元旦成立,2022年元旦翌日宣布停運,數數手指,五年剛好數完一隻手,恍如掌握了圓滿。停運的確令我們再缺少了一個可靠的夥伴因而感到惋惜,卻慶幸眾能及早作此決定以保大家齊齊整整、平平安安。

最後希望人人有工開有故出,以下再次致我們敬重的眾新聞:

https://telegra.ph/我哋睇眾新聞大㗎-01-03

我哋江湖見,有興趣,可以同我哋繼續一齊行,請聯絡 @youarenotalonehk_livebot
牆外另一半 努力「如常……生活」

// 47人案的牆外女將韌力驚人。除因參加初選被捕,「長毛」梁國雄同時涉及其他案件,「長毛嫂」陳寶瑩自言過去一年壓力大,卻還是在社運低潮中接了社民連主席的棒,在憂慮中捍衛市民發聲的權利。 幾乎天天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男友劉頴匡的黃于喬,說支持的不止是愛侶,還有自己堅守的信念。二人在牆外「如常」生活、拚命無恙,要處理伴侶分離的情感,更關注司法制度是否公平,對市民會否造成寒蟬效應。

陳寶瑩與長毛並肩走社運路多年,她去年面對的不單是另一半還押,亦看着一眾戰友鋃鐺入獄;擔子再重,她去年7月還是扛起社民連主席一職,稱市民刻下會不知何時何故被捕,這種恐懼反而成為推動力:「若連普通市民都有被捕風險,為何我有把聲音不用?」

陳寶瑩直言,過去一年壓力雖大,但生活「如常」……這個「如常」接着是數秒的猶豫。她習慣以閱讀、構想小計劃來分散注意力,近月卻難以集中精神,讀哲學書時翻來覆去都是同一頁,看似淡然的「如常」背後,實則充滿憂慮,精神飽受未知數的折磨,「不知道這把刀何時會降下來」。

不過,陳寶瑩說沒有時間心力專注處理47人案,因為另一半涉及的還有「六四集會案」、「搶文件案」等,向來硬淨的她稱:「現在唯有邊樣煮到來先就食先。」

47人案另一被告劉頴匡的女友黃于喬,幾乎每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男友,她同時要為劉處理學業事宜、更新社交媒體、回信給市民等,甚少有時間處理個人事務。

每日為伴侶來回奔走,理由非常簡單,「因為我都想見他,你喜歡一樣東西,所有付出就像呼吸般理所當然」;除了感情層面,關注社運的黃于喬說,「劉頴匡是因為香港失去自由而失去自由,我支持他其實是支持自己一直堅信的信念」。

去年2月26日得悉要提前報到,她與男友已預料幾年內只能隔着膠板見面。作為法律系畢業生,黃嘆從未目睹沒明確證據就拘捕的案件,昔日從課堂學到「立法原則」,指法例應清晰指引公眾如何行事,惟國安法下,「大家已經不知道做什麼會犯法」。

黃于喬說,過去一年生活並不好過,但也努力讓自己「正常」過生活,她寄語:「很多事情好像走路般,原來每日走多少少,整年加起來就做了很多。」//

📌 訪問全文:《明報》
3女涉隧道貼海報及刑毀等3罪 准保釋3月再訊

【頭條日報】3名女子於2019年10月底涉嫌在九龍城行人隧道中管有噴膠和牆貼紙,張貼海報,分別被控刑毀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共3罪。案件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押後至3月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3名被告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3名被告依次為30歲陳姓商人、27歲譚姓工程師及28歲彭姓文員。陳被控於2019年10月25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331至379號行人隧道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隧道內的牆壁,用膠水將海報貼在牆上,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譚彭則被控於同日同地分別保管1支噴膠、1盒牆貼紙、2卷膠紙、1把剪刀、1把𠝹刀、7個口罩及3支雙頭筆;2支噴膠、1隻手套及1個口罩,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隧道內的牆壁。(原文

#20220104新聞 #新案件 #1025九龍城
煽惑六四集結罪成 鄒幸彤:無論法庭如何審判我的文字 都不是停止寫作的理由

【獨立媒體】2021年六四悼念晚會遭警方禁止,已解散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於六四前,在社交媒體 Twitter 和《明報》發表文章,煽惑市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今早(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遭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裁判官陳慧敏在判刑時批評鄒認為集會自由比公共衛生重要,是自以為是、漠視法紀。鄒求情時指,「文字有內在的生命力,無法被政權和法律定義」,即使法庭執意要為文字定調也好,它的判決是決定不到讀者如何理解文字。無論法庭如何審判、介定她的文字,都不是她停止寫作的理由。

被裁定罪成後,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在被告欄內表示,案件由她遭拘捕到罪成,只有短短半年,「但六四已極速由公認的良知底線,變成公認的紅線」,支聯會解散、六四紀念館關閉、國殤之柱被移走,連圖書館也將六四的書籍下架,《立場新聞》和《眾新聞》停運,可預見在公共平台談論六四的空間將會完全消失,應驗了她在文章中所寫暴政貪得無厭,不斷擴張紅線。鄒表示,如今更覺有必要撰寫文章,以撐住談論六四的空間。

鄒指,無論法庭如何自圓其說也好,當法庭宣判兩篇文章有罪,就是參與洗刷歷史的工程,加諸禁錮文字的鎖鏈,文字獄的風氣並不會因為這案件而開始,也不會因為這案件而終止。「文字有內在的生命力,無法被政權和法律定義」,即使法庭執意要為文字定調也好,法庭只是眾多讀者之一,它的判決是決定不到讀者如何理解文字,一個讀者偏頗的理解亦無損文字本身的意義,作者更不需要介懷。無論法庭如何審判、介定她的文字,都不是她停止寫作的理由。(全文

📌 相關資料:六四卅二煽惑案 | 鄒幸彤陳情文

#20220104新聞 #20210604維園
倘35+有人認罪換減刑 邵家臻:久押蝕志盼體諒

//一年前的1月6日,警方國安處人員就民主派初選案展開大搜捕。時隔一年,47名被告還待正式審訊,部分人還押獄中。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多次進出監房探望還押者,稱無了期的還押打擊了部分被告意志,有人晦氣說會「死在獄中」。邵稱,若有人認罪換取盡快出獄,他絕不驚訝,「每人都有自己盤數要計」,盼公眾體諒,不要指摘「自己人」。傳有被告轉做污點證人,邵家臻引述一還押者說「疑中留情」。

邵家臻一周探監兩次,但部分被告採取「減黃」策略,拒絕政圈中人探訪,以提高保釋機會。邵稱,長期還押打擊被告部分人意志,只有少數人仍研究撤控機會,大部分自評不能「甩身」,「大家在想究竟是(判囚)一兩年、三四年,還是十年八載?他們樂觀點的說法,究竟是讀一個學位,還是兩個?」邵說,《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判囚9年,結果令部分初選案被告消沉,有人在獄中手震、失眠,問來訪者:「他(唐)都9年,我會不會更多?」

邵家臻表示,還押時間愈長,獄中人的自我評估便愈壞——有人對認罪與否已無所謂,只說「跟大隊」;亦有人表現消沉,不欲與來訪的家人四目交投,又或脾氣變得暴躁,埋怨親友做得不夠,「愈來愈多晦氣說話,說覺得可能會死在這裏」。

初選案本年3月4日再訊,被問若有人認罪會否驚訝,邵家臻說絕對不會,又稱還押者對此亦「看得很化」,「告國安法都無得打,盤數是如何盡快出獄,還番個老豆給子女,還番個老公給老婆」,或有人出獄後直接與家人離港。他說,「開始要為群眾做心理準備,如果望到47人案中有人認罪,我們應該體諒及尊重,而非指摘,因為坐牢的是他」。

傳有被告轉為污點證人,邵家臻透露,某還押者聽聞傳言後表示「疑中留情」,稱當污點證人或有其難處,還待他現身說法,「要看清楚他究竟說什麼」,不會馬上決裂、反面,反勸邵不要立即動怒。邵家臻表示,如污點證人傳言屬實,「我只能用最大的善良等待他的最終說法」。//

📌 訪問全文:《明報》
仁哥!仁哥!仁哥!張超雄、黃偉賢和我差不多是齊聲叫一聲「仁哥」,像是學生見到老師時表現的尊重。

仁哥何俊仁是定罪身份,正在赤柱服刑,負責釘裝書本,每月只得兩次機會探訪(每次三十分鐘)以及兩次加探(只限家人)。因為仁哥是個眾所皆知的大好人,幾十年來仆心仆命為香港,所以羸得大家尊重,想探他的人很多,要排隊很長。

仁哥瘦了20磅,皮膚曬黑了不少,他說體重已經穩定下來,在囚生活都已經適應,只是睡眠質素仍然麻麻。他的身體小毛病也有所改善,只是有些問題仍然在排期檢查,等候治療。

他的記性十分好,還記得在5月12日,天氣熱得攞命,牆外都34度,而他在荔枝角收押所被還柙在檢疫房之中,可憐只得一個小窗,其他都是密封的,簡直熱到出油。至於冬天,在cell還好,最凍是在飯堂,有時痛到雙手僵硬,要寫信也寫不來。

他收到不少香港人的信,但有些信沒有留回郵地址,他想回覆也不能。讀著兩三頁的長信,知道寫信的人很有心機,自己卻無法回覆,心生歉意。

在監房的日子, 以仁哥的背景,自然不少囚友向他請教,看英文文件、解答一些法律問題,以至於教授英文,都令仁哥的時間過得充實。

今日正是法庭判決的亞彤周幸彤的日子,午飯時他看電視新聞已經知道。他一面尊敬彤,一面替她憂心。跟亞彤一樣,他的刑期是22個月,但他仍然有一單國安法在身,星期一(1月10日)會上庭審理。意即是,他的刑期仍未settled 。

他關心我的生計和超雄的官司(2月4日要上庭審訊),更為因他要入獄而不得不放下的個案,生怕跟進不足,出現差池…。他仍然着緊在赤柱囚禁的其他人、不同院所囚禁的夥伴,有關的不同名字在探訪中唸過不停。

對於司法制度、新聞自由、香港政局、「非建制派」、公民組織,他都留意,他都有意見。他肉緊地叮囑大家,不要衝動,不要被捕,不要送頭。他說,他在裏面安好,只要外邊的手足無事,他就冇事。

邵家臻
3男串謀刑毀屯門輕鐵設施罪成 女製圖師罪脫

【頭條日報】3男1女涉嫌前年9月初在屯門計畫破壞輕鐵設施,包括閘機、售票機和閉路電視。4人否認串謀刑事損壞罪,案件早前審結。法官姚勳智今早於區域法院裁決指,4人同乘的私家車行車紀錄儀可以確認女製圖師下車後,其餘3男方達成協議去破壞輕鐵設施,包括更換衣服地方及逃走路線,而各被告背囊內有替換衣物、鐵鎚、螺絲批、扳手及頭套眼罩等,故裁定3男被告串謀刑事損壞罪成,女製圖師則罪脫。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期間3名罪成被告須還押看管。

姚官裁決指控方依賴行車紀錄儀紀錄被告對話,而其記憶卡中近2小時片段非常流暢連貫,此前亦獲妥為封存,並無任何干擾,反駁辯方質疑。姚官詳引車內眾人對話內容,指出由案發晚上近11時到1時許女製圖師下車前,對話清楚顯示眾人途經不同輕鐵車站,一同熱烈商討破壞輕鐵站設施、停車位置、逃避鏡頭及逃走路線等,惟尚未協議好,女製圖師下車前似乎仍有所猶豫要再作考慮。

女製圖師下車後到三名男被告被捕期間,3人對話顯然已鎖定了屯門碼頭輕鐵站為目標,訂下逃跑路線,利用海翠花園平台改變裝束,又檢查裝備,分工分別負責把風和下手破壞。因此姚官認為女製圖師下車後,其餘3男已經達成協議去破壞輕鐵設施,包括更換衣服地方及逃走路線,而各被告背囊內有替換衣物、鐵鎚、螺絲批、扳手及頭套眼罩等,故裁定3男罪成,女製圖師罪脫。(全文

#20220105新聞 #0905屯門
立場高層被捕|吳靄儀入稟要求警方歸還受法律保密權保障資料及賠償

【頭條日報】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立場新聞》前董事吳靄儀大律師上周獲准保釋,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警方去年12月29日派員到其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住所檢走一批證物,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資料,並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有關資料,亦就警方非法扣留有關資料申請賠償。

原告為吳靄儀(NG NGOI YEE MARGARET),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西九龍裁判法院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發出的法庭手令,授權警方去年12月29日到吳靄儀位於半山羅便臣道的住所搜查及檢取證物。吳靄儀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任何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資料,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有關資料,並就警方非法扣留有關資料作出申索。(原文

#202201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海港Sir涉隱瞞其警司身份向兩銀行借逾2.6千萬 案件將轉區院審

【香港01】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向兩間本地銀行隱瞞其警司身份,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按揭逾2千6百萬元按揭貸款, 與另一名涉案商人汪浩毅(49歲)被控欺詐罪,兩人今(5日)在沙田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案件押後至2月9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兩被告准以1萬及5千港元保釋候訊。(全文

#20220105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首宗管有索帶被定罪案 涉案經紀獲批向終院提出上訴

【東方日報】2019年11月2日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於現場拘捕32歲陳姓地產經紀,在其背囊內搜出48條索帶,他於翌年被裁定管有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成,判監5個半月,成為首宗管有索帶經審訊後被定罪的案件。他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於去年10月頒下判詞駁回定罪及刑期上訴。不過陳不服裁決,並提出案件有重大法律爭議,要求上訴頒發許可證明書准許其往終院提出上訴。上訴庭今(5日)頒下判詞,並發出許可證明書,准許陳往終院提出上訴。

據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撰寫的判詞指,控方不反對陳往終院提出上訴,但控方與陳商討後,認為有4項爭議需終院釐清。首兩項爭議為在詮釋《簡易程序治罪條例》17條有關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的中英文版本條文時,所指「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之意思,以及有關「非法用途」是否需與條文中的「鐵筆、撬鎖工具、及百合匙」屬相近用途。

另外兩項爭議則是,在詮釋《簡易程序治罪條例》17條時,其中英文版本的條文中「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之意思,以及有關「任何非法用途」是否需與前述的工具有相近用途;上訴庭3位法官均認為本案確有重大法律爭議,故向陳批出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原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上訴庭決定理由書(英文)

#20220105新聞 #1102銅鑼灣
悼周梓樂逝世八周月涉違限聚令 警否認遭貶低才票控

【獨立媒體】科大生周梓樂逝世八個月,有人發起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悼念,多人被截查及票控。李國永和一名中年婦被指交談和叫口號,遭票違反限聚令。案件今在觀𡐓法院開審,警員稱聽到被告討論「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認為他們持共同目的,因而票控。警員盤問下否認聽到職業被貶低而票控,稱對聽到罵警察時「冇感覺」。案件1月25日裁決。

時任將軍澳特遣隊警員16723陳錦榮作供。他供稱,當晚8時02分看到陳姓女被告與一名女子在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討論,其後李國永與一名男子亦加入。他見四人在討論,遂於8時04分發出口頭警告,要求他們盡快保持適當距離,否則會票控。

裁判官劉淑嫻不耐煩打斷:「警員,冇理由因為佢哋討論而畀你票控㗎嘛?一定係見到佢哋某啲行為觸犯法例,請你講返佢四個點討論法啦唔該!」陳遂講四人正討論政府的事宜,劉官即再斥:「唔係講緊內容,係動作啊唔該!」陳再表示,四人當時「企定定」,沒有手部動作。

陳續指,8時02分至04分期間,四人各相距1至1.5米,討論警察就算放工都不敢承認自己的職業,「做乜都好都唔會做警察」,亦有討論政府處理事情不恰當。四人交替討論,但不確定發言者的身分。

劉官裁定表證成立。控方結案陳詞強調,1.5米的距離不適用於本控罪,若被告相距多於1.5米但有共同目的亦能入罪,惟沒有表明可接受最闊的距離。

辯方指,李國永實與他人不相識,也沒有參與任何對話或叫口號。加上防疫規例的考慮應是預防傳播,若人群有共同目的,但戴上口罩並有足夠距離,亦不應屬違法。

陳麗珍則重申警員證供矛盾和與呈堂片段不符,又指當日警員從沒有問她身在現場的原因,也沒有說明發告票的原因,直批是「濫捕濫告」。(全文

#20220105新聞 #20200808將軍澳
公告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囚人士的額外親友探訪將會由2022年1月7日起暫停,直至另行通知,以減少人流及預防疫症流入懲教院所。

此外,各懲教院所會即時實施以下特別探訪措施:

(i) 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有 30 分鐘時間暫停探訪服務,以作消毒及清潔相關設施。親友探訪及公務探訪等候時間會較長。

(ii) 在進行探訪登記時,每名探訪者均會被要求填寫及提交健康申報表。

(iii) 每名探訪者均須於進行訪客登記前利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除獲豁免人士外)。

探訪安排會隨疫情發展有所變更,請留意最新資訊。

懲教署署長

香港懲教署
初選案拘捕一周年未排期開審 32人仍還柙 劉凱文:每次報到都可能再被捕

【有線新聞】民主派初選案拘捕行動一周年,47人被落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仍然未排期開審。無被起訴的人劉凱文就說,每次報到都會作最壞打算,隨時再被捕。

劉頴匡女友黃于喬:「我收到幾多封信,就已經可以計算到他還柙多久。有跟他說不如離開香港、是否應該留在這個地方,留下來就應該要坐監。我們在另一個地方想了一個月,劉頴匡堅持要回來。」

劉凱文:「拘捕的畫面至今仍然像錄影帶般憶起,雖然已經一年,感覺很深刻,無想過自己可僥倖走出來。」

劉凱文在內的8人無被起訴,其餘47人提堂後,15人獲准保釋、32人還柙。

劉凱文:「以初選之名將我們拘捕、落案起訴、還柙,無論囚禁是肉身上,還是心靈上,活著的人是不幸,被捕、還柙的人是更不幸。這樣的精神狀況下,究竟如何走下去?首先要繼續關注這件事,我盡量去聽審及探監。」

黃于喬:「很多人將我每日探望他,視為我對他的付出。他為香港這城市失去自由而失去自由,這象徵及代表的是我在乎的事,民主、自由的價值,我不想他被遺忘。」

劉凱文:「不安的感覺自1月6日起一直縈繞住我,心態上要做最壞打算,每次報到都有機會再拘捕。等待是無了期的,亦無辦法知道何時完結,以平靜心境迎接未知,或黑暗的未來。」(全文

#202201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