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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眼受傷少女就警方取其醫療報告 覆核上訴被駁回

【香港電台】前年在反修例示威中右眼受傷的女子,早前提出司法覆核,不滿警方申請法庭手令,取得她的醫療報告,並拒絕提供手令副本。她被判敗訴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下午頒下書面判詞,駁回她的上訴。(原文

📌 高等法院判決書(英文)

#20210421新聞 #0811尖沙咀
黎智英囚14個月 8.31案求減刑 與李柱銘何俊仁就8.18案上訴

【東方日報】上周五(16日)黎智英分別就前年8.18日及8.31的2宗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合共入獄14個月。而8.18案中另外2名被告何俊仁及李柱銘則被判緩刑。3人昨日(20日)分別就8.18案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定罪及減刑;而黎智英同時就8.31案提出減刑申請。

他們現同時就8.18案件被定罪以及判刑提出上訴。在此案中,黎智英被判即時監禁12個月,李柱銘被判監11個月但緩刑2年,何俊仁則被判監12個月但緩刑2年。

至於8.31之案件,黎智英在此案被判即時監禁8個月,其中2個月刑期與8.18案的刑期分期執行。他現在亦就此案的判刑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暫時仍未就這2宗上訴案安排聆訊日期。(全文

#20210421新聞 #0818維園 #0831灣仔
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襲擊法庭保安罪成判緩刑 就定罪提上訴遭駁回

【蘋果日報】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2018年9月到高等法院旁聽聆訊,疑因安檢問題在梯間與外判女保安員推撞,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七天,緩刑一年。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今頒下判詞,指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兩名外判保安證人要捏造證供針對上訴人,亦相信事件並非意外造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文

📌 高等法院判決書

#20210421新聞
47 人案馬拉松式聆訊 匿名法官轟折磨被告、剝奪人權 如中國「作秀審判」羞辱異見

【立場新聞】47 人案上月進行近 40 小時的「馬拉松式」保釋聆訊,過程中多名被告不適送院,有被告多日未能梳洗更衣。《路透社》今 ( 21 日) 引述多名匿名現任及退休法官,炮轟做法折磨被告及剝奪基本權利。有退休法官直斥處理手法有「嚴重錯誤」。有現任法官更批評,是次聆訊令人聯想到中國用來羞辱異見的「作秀審判」(show trials)。

《路透社》今日作出報道,標題形容香港正迎來「中國式公義」(China-style justice)。報道引述一名在職法官及兩名退休法官批評,47 人案被告遭受不尋常的折磨。他們指案中各被告在保釋申請程序中,被困在法庭內數日之久,睡眠等基本權利被剝奪。他們認為這種做法,與香港普通法的傳統存有巨大分歧。

其中一名退休法官形容事件令人震驚,指法官應該是法庭的「話事人」,有權行使酌情權控制聆訊時間,並確保庭內的人獲適當照顧,「我實在無法理解,是怎麼導致如此嚴重錯誤的」。

報道引述一名現任裁判法院法官指,今次案件的保釋聆訊,令人聯想起中國等獨裁國家使用的「作秀審判」(show trials),目的只為公開羞辱及打擊政治對手。(全文

📌 相關報道:《路透社》SPECIAL REPORT Hong Kong activists retreat as China-style justice comes to their city

#20210421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右眼受傷少女就警方取其醫療報告 覆核上訴被駁回 【香港電台】前年在反修例示威中右眼受傷的女子,早前提出司法覆核,不滿警方申請法庭手令,取得她的醫療報告,並拒絕提供手令副本。她被判敗訴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下午頒下書面判詞,駁回她的上訴。(原文) 📌 高等法院判決書(英文) #20210421新聞 #0811尖沙咀
爆眼少女不滿警拒提供法庭手令 司法覆核敗訴上訴亦遭駁回

【蘋果日報】女子「K」報稱前年8.11在尖沙咀被警方射彈擊傷右眼,警方其後向醫院索取K的醫療紀錄調查。K申請司法覆核,質疑警方拒絕提供法庭手令文本,令她無法興訟維護私隱,但遭高等法院裁定敗訴。K提上訴,上訴庭今頒判詞駁回,指K根本毋須取得手令,已可向裁判法院申請撤銷手令或提出司法覆核等訴訟。

上訴庭不認同上訴一方的理據,直指K的私隱權源自她的醫療資料,而非源自手令。K既得悉警方欲索取其醫療紀錄,已可提出不同訴訟,例如撤銷手令、申請禁制令、對侵犯私隱提出司法覆核等等,完全毋須取得手令本身。

判詞指,K可直接向裁判法院申請撤銷手令。即使K不知道簽發的裁判官是誰,也沒理由相信法院不會交由負責的裁判官處理。雖然提出法律挑戰時若不知道手令具體權限,可以說是不理想,但對本案影響不大,因為K已知道手令目標是索取醫療紀錄,而且法律理據可在訴訟過程中增補。

判詞用上一半篇幅,指出K原審時沒有挑戰警方侵犯私隱權,卻在上訴的回應陳詞加插這方面理據,屬濫用上訴程序,而且跟上訴方指K難以提出私隱訴訟之說自相矛盾,正確做法是另行提出司法覆核。(全文

#20210421新聞 #0811尖沙咀
少年刑毀「喜茶」改判入更生中心 判詞指「裝修」與私了無異須從嚴處理

【頭條日報】去年5月13日全港多區舉行「和你Sing」活動「慶祝」特首林鄭月娥生日。現年17歲的少年周建諾,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內地連鎖茶飲店「喜茶」以石頭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萬5200元,當時有人在店外指揮及把風,企圖阻止商場保安進店。周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上訴庭早前裁定原有判刑明顯不足,認為原審裁判官排除拘禁式刑罰屬原則性犯錯,終改判周入更生中心。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案件屬有預謀和計劃周詳,而犯罪者遮蓋容貌,而原審裁判官沒有明確指出及處理;亦沒有辨識本案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背景,強調讓「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認為此做法不當。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及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在判詞中指,本案屬有預謀和計劃周詳,除破壞茶飲店亦包括阻礙保安員,而犯案者遮蓋容貌,事後難以追查,而原審裁判官沒有明確指出及處理。他強調讓「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的重要,非一般做法。而判刑當日被告差一日便滿17歲,法庭把他等同為16歲以下的少年犯處理並不合適。(全文

📌 高院上訴庭判案理由書

#20210421新聞 #20200513沙田
馬道立退任後開腔: 國安案特首指定法官審案安排「奇怪」

【眾新聞】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今年1月65歲退休卸任後,將復出在香港、新加坡及英國三地執業擔任仲裁員。值得留意的是,馬道立上月在英國司法界論壇罕有發言說,政治人物及部分傳媒尤其扭曲法治,大律師公會應為法治發聲向公眾解釋何謂法治,同時行政及立法機關也不應混淆法治與政治。馬道立亦罕有引述外界形容,國安法下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的安排「奇怪」(strange)。

馬道立在3月英國律師學院Gray's Inn網上論壇直言,香港因為社會事件及其後國安法後,部分人因為判決結果或政治偏見,在無根據下指控法官有偏見作出裁決。「當有裁決不符合某些政治傾向,就會有人要求改革法庭,認為法庭無做好工作、法官要做多些,或者法官不可信。」馬道立形容,某些言論過去可能甚至被視為藐視法庭。

馬道立又罕有提及國安法下指定法官安排。他主動回應席間討論到司法獨立概念下,應該司法機構自行決定由那一名法官審理案件,「而非由一些可能有政治或其他角度或背景的人處理」。

他先引述外界質疑有關安排(mighty odd),形容目前兩個保護措施,一是必須在現行法官中指派,二則需要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但總結不忘重申國安法中指定法官的條文奇怪(strange)。(全文

📌 馬道立英文發言全文

#20210421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陳淑莊等人涉違限聚令 辯方要求剔除酒吧負責人口供 【頭條日報】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涉在去年4月與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近30人,在旺角HANDS酒吧內聚集,該酒吧負責人又疑未有替顧客量體溫及容許多於4人同坐一枱,三人各被票控違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等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3日審訊。 辯方大律師陳仁杰昨日爭議,警員黃沛東替陳偉才錄取口供前未有作出警誡,黃對此亦直認不諱。陳大狀認為陳的口供屬不正當取得,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權剔除,以確保審訊公平。 鄭念慈裁判官今裁定特別事項表證成立後,控方陳詞強…
陳淑莊林瑞華開會涉違限聚令 酒吧董事出庭證警員調查後稱「咁OK啦,你哋唔好咁嘈喇」

【蘋果日報】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人被票控去年4月在一間酒吧內違反四人限聚令,案件續審。涉案酒吧股東兼執行董事陳沛妤出庭擔任辯方證人,透露當日政府宣佈翌日推行禁酒吧令,她與眾多群組成員均感到非常震驚與徬徨,林遂建議開會商討應對方式,而她則願意借出場地開會。及後有警員到場調查,惟警員經了解後僅稱:「咁OK啦,你哋唔好咁嘈喇,有人投訴呀!」

林瑞華同意,他於去年1月加入公民黨前,已向傳媒透露有意參選立法會,至案發時仍在考慮中。惟他不同意控方所指,案發當晚的會議實際是選舉造勢大會,為林爭取業界支持。案件押後至6月2日作結案陳詞。(全文

#20210421新聞 #20200402旺角
今早去 #荔枝角收押所 探訪快將排到期審訊的手足,由於之前公務探訪傾得多所以知道手足係喜愛玩音樂夾band的,所以就傾開夾band。手足話佢鍾意嘅音樂人 #Rubberband #鄭中基 #Kolor 等等最近都紛紛開show,好想有得睇😢。我哋又講到女子樂隊 #Fiester,當然有講到好勁嘅scream,臨別前手足話有機會希望話俾佢哋知有人好欣賞佢哋,叫佢哋都要加油。

有去過探訪的應該不會對這張小小的locker receipt感到陌生,因為入內只能帶身份證及紙巾,其餘乜鬼都要鎖在locker。有試過太多人登記了入內而冇晒locker,亦有見過有家屬探訪完唔見咗receipt,又要搞一輪。

今天等候時遇上探訪 #快必 的朋友,知道他就快要上庭。離開收押所時亦遇上正前往探訪的曾因瑩,知道阿瑩都常有探訪手足的,大家都記得勿忘牆內的人。

韋少力
【初選案】杜麗冰頒判詞指難相信譚文豪不再實施危害國安行為 故下令續還押

【綜合報道】民主派47名參與「35+初選」人士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1人獲准保釋,其他人則還押懲教署看管。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頒布書面理由,解釋批出前民協主席施德來及東區區議員李予信保釋,以及拒絕東區區議員徐子見與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保釋的原因。

法官杜麗冰指法庭考慮席前證據去考慮譚會否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並非易事,而某些證據或不能在審訊呈堂,但無可否認的是譚為致函到美國國會的重要簽署人,美國領事館駐港領事多次邀請他亦反映到譚的影響力,故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譚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譚保釋下令還押。

至於徐子見,律政司指他在個人YouTube頻道散播虛假信息,包括聲稱有大批載有電波干擾器的軍車進入香港,目的或是限制新聞自由,製造恐慌兼引起憎恨情緒,杜官直言關注徐的言論,最終拒絕譚徐兩人的保釋申請。

📌 報道來源:蘋果日報頭條日報

HCCP114/2021 SJ v. 譚文豪
HCCP115/2021 SJ v. 施德來
HCCP120/2021 SJ v. 李予信
HCCP126/2021 SJ v. 徐子見

#20210422新聞 #港區國安法
蔡玉玲指判決令人傷心 冀新聞界不要放棄履行天職

【香港電台】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編導蔡玉玲離開法庭時表示,今日的裁決令人難受和傷心,認為裁決不是針對她一個人,而是針對整個行業,會對業界帶來非常壞的影響,是不合理及限制了新聞自由,同時亦是裁定行之有效、查找真相的工具有罪。她感謝很多行家及朋友對她的支持,發言時感觸落淚。

蔡玉玲說,即使法庭裁定她罪成,但她不認為進行調查報道、捍衛新聞自由有罪,堅信查冊無罪。她說,不知道今次的裁決對傳媒未來的工作會帶來甚麼影響,但希望業界可以找到方法,又說希望傳媒繼續履行天職,不要就此放棄。她說,需要與法律團隊再商討是否上訴,自己會繼續在其他平台努力新聞工作。(全文

📌 上庭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20210422新聞 #新聞工作
涉蓄意破壞多個街站 警拘8名涉案男子

【頭條日報】警方表示,於4月2日至3日期間接獲多人報案,指其位於旺角、黃大仙、紅磡及灣仔的街站懷疑被人蓄意破壞,當中包括超過90塊橫額及宣傳品,涉案財物損失約共3萬港元。

案件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五隊接手調查,警員於4月14日至17日在屯門、牛頭角、油麻地及九龍城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25至46歲,涉嫌「刑事毀壞」,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另外,警再於昨日及今日在黃大仙、旺角、葵涌及長沙灣拘捕另外4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1至52歲,涉嫌「刑事毀壞」,所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再有更多人被捕。(全文

#20210422新聞 #非手足
因車牌查冊被指作虛假陳述 警拘捕起訴一男子 消息指為《大公報》記者

【立場新聞】警方今日(22 日)證實,因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篇文章中公開報道車主資料,2 月 11 日在港島東區拘捕一名 47 歲姓黃男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兩個不同的消息來源指,被捕者為《大公報》記者。

較早前有報道指,《大公報》曾收到警方的信件,要求交出其中一篇報道中,查車牌記者的資料,有關案件由警方的重案組負責調查。《立場》今日向警方查詢案件的調查進度,警方回覆指,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篇文章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經調查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於 2 月 11 日在港島東區拘捕一名 47 歲姓黃男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案情指,該男子涉嫌於 2020 年 8 月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俗稱「查冊」),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該男子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警方指,男子已被控一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已於今年 4 月 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下一次上庭日子為 5 月 25 日。(全文

#20210422新聞 #非手足
當亞氏保加症少年捲入社運漩渦 照顧者想說的話

//前年(2019年)11月18日,有一名15歲患有亞氏保加症的男生向柴灣已婚宿舍投擲一枚汽油彈。該名男生在原審庭中承認一項縱火罪,被原審法官何俊堯判處三年感化。豈料律政司上訴,不滿刑期過輕提出上訴。男生被改判入教導所,羈留時間不得少於六個月、不得多於三年,由懲教署決定。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判案書中表示,被告完全知道自己所作何事,但他選擇放棄對亞氏保加症的控制,因此不能以症狀為參與罪行的理由。原審法官的判詞反映首席法官及上訴庭對於亞氏保加症患者的不理解。

一名亞氏保加症患者在社會運動中,他的行為與一般人有何不同,個人及親人能否控制該症的症狀?《誌》找到一個亞氏保加症患者Bosco(化名),他在2019年曾參與反送中運動。

Bosco媽媽徐女士(化名)在接受《誌》記者訪問時表示,他在反送中運動時雖然未被確診,但從他的言語、行為已能看出端倪,「在社運的那段日子,他總是特別偏激,他特別討厭『藍絲』、警察,他都會表現特別憤恨。」徐女士坦言,當兒子面對與自己政見不同的人時,都會怒罵他們,而且表現「特別可怕」。

Bosco在社運期間曾要求媽媽與她相識十多年的朋友決裂,「他反而還會覺得這是一件好事,因為那個人不會再影響到媽媽的思想,他認為這樣是一個愛媽媽的表現。」徐女士指出,她的朋友在Bosco眼中是一名「藍絲」,因怕媽媽被該名好友「洗腦」,因此激烈地咒罵該名朋友,「鬧埋人地下一代」,她對Bosco的行為也感到十分無奈。

亞士保加症屬於自閉症譜系,患上此症的人會對於其他事情缺乏同理心,也不容易理解他人的感受。亞氏保加症或自閉症患者對於真正有危險的事有較低警覺性,而且他們無法理解與自己立場不一的人和事,容易令他們做出不恰當的行為。回到上述15歲少年的案件,法官雖在判決書中提到症狀能影響患者的判斷力及同理心,但卻表示疾病不是「參與任何嚴重罪行的理由或藉口」。法官同意症將影響患者判斷力,但又表示這不是藉口,兩者存在一定的矛盾。

對於如何對亞氏保加症進行教化,徐女士認為不可以「硬」,「我想引導式、感化會比較容易接受,因為當你感化他,他明白問題在哪,他會比較容易接受,不是說用規限式去令他改變,這樣反而會令他們有反效果。」//

📌 訪問全文:《誌》hk.feature
本台記者去年721被票控599G 今提堂警方撤銷控罪

【科大編委】去年七月二十一日有民眾響應網上號召,到元朗形點商場聚集,當日近百人擬違反「限聚令」被票控。

當中22名被告,包括本台記者、其他學媒網媒記者和因初選案還押中的王百羽,被警方以《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票控,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開庭後控方決定撤銷所有被告的傳票,各被吿毋需繳交罰款,亦能向法庭申請訟費。(原文

#20210423新聞 #20200721元朗
【端傳媒|影像紀實】犯人欄裏的記者蔡玉玲:每個人都可能被推上這個位置

//「你會知道有群人在社會上是有需要的人,或是沒有特權的人。做記者好像可以幫到他們,不知道為何有這樣的感覺。」蔡玉玲這樣對我們訴說她成為記者的理由。

然而入行14年後,她自己從時局漩渦的旁觀者成為湍急水流中的主角。今日蔡玉玲被香港法院裁定她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指她申請車輛資料用作採訪及報道,並非與「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屬虛假陳述。

庭後,蔡玉玲對記者說:「今天法院可以判決我刑責,但我不認為自己有罪,我亦覺得做調查新聞無罪、查冊無罪、捍衛新聞自由無罪。我認為我繼續做新聞,會是我對今次判決最好的答案。」她補充:「這兩年,我能夠用鏗鏘集編導身分做7.21兩個報導,是我的驕傲,我引以為傲。」

被捕後,蔡玉玲的港台職務被暫停,香港紛亂加劇,她所供職10年以上的港台,近來也迎來極大震盪。過去5個月端傳媒持續跟訪,紀錄她作為一名記者被告後的經歷和思考。

這半年間,別人都說蔡玉玲瘦下來了。她早睡早起,勤做運動,健康飲食。她在家中電腦前埋首調查線索,餐桌上放着一本漢娜.萼蘭旁聽納粹戰犯審判後、寫下的《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目前身邊再沒有拍攝伙伴,她一個人去跑法庭新聞。「如常生活,」被控告後,她總是對自己說。//

📌 專訪片段:《端傳媒》Facebook / YouTube / Instagram
《不讓政權輕易地以威權支配每個專業》

今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遭拒,雖然早有預料,始終過往成功例子廖廖無幾,但我仍抱有希望,因為我始終相信自己所實踐的價值。

今天出庭時見到親友的面孔,十分掛念,興幸能親身上庭,讓支持我的手足知道我仍安好。我已開始適應在牢獄的生活,縱然孤單,但總比上一次更有力量。為什麼要堅持上訴?因為一份執著,對社工價值的執著。

今日香港處處受壓,政權將不同罪名加諸在不同人身上,使人進退失據。而我認為自己可做的,是秉持對自己及所相信價值的信心,上訴至最後一刻,因為我們的每一個案例終將影響到下一個「他」,不要讓政權輕而易舉地以威權支配每一個專業。未來我會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未知結果如何,只能秉持信念「社工到底」!

希望牆外的每一個「你」,仍然安好,有餘力的話,可以照顧身邊的人。只要我們專心做好自己可以做的事,相信有一天我們可以相聚。

再見!

劉家棟

📌 上庭詳情:法庭文字直播台
梁晃維等區議員抗議中山紀念公園體育館興建「火眼實驗室」 今承認違反禁聚令各罰款7000元

【蘋果日報】政府去年8月選定中山紀念公園體育館供華大基因作「火眼實驗室」之用,引起市民及附近區議員關注並到場視察。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議員許智峯、梁晃維等多人因此被票控違反禁聚令。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梁晃維、葉錦龍、彭家浩及黃永志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指,眾人因大意而觸犯限聚令,與酒樓飯局無異,各判罰款7,000元。鄭麗琼則繼續否認組織是次聚集,案件押後至8月30日開審。(全文

#20210423新聞 #20200807西營盤
監房地是個異空間,隔一幅牆等於隔了一世界。人在囚牢,體驗最深,就算人人都說社會已是個大監獄,但這只是個比喻,是種文學手法,真真實實坐過監的人總會認為譬喻和白描是有分別的,牆外與牆內始終不能比擬。

例如你在千百種限制和匱乏之下,會重新認識身體,界定健康不健康,感受飽餓…… 原來在外面營營役役,日理萬機,現在一下子回到原點,身體很多毛病都會搏命跑出來…… 眼睛丶心臓丶骨頭丶肌肉的舊患和隱疾都急不及待出現,捱過這一關,身體就開始重整。平時瘦的,會肥;平時肥的,會瘦。

今早去赤柱探兩手足,九點到,差不多一時才離開,幸好等候室有不少手足家屬丶義工丶律師,可以聊聊。

據悉今日赤柱監獄已經有八百多人是還押的,比定罪人士還要多,難怪有前缐職員戲謔該改名「赤柱收押所」。現時每天早上都有超過一百人探監,連等候室都要企位,場面熱鬧。這跟荔枝角收押所重建有關。不少在囚人士搬往赤柱,令所有新人的囚倉要加床(舊囚友即不受影响,仍一人一倉)。最弊的是在囚人士多了,但人手沒有增加(除了增加多一個監督),結果在赤柱內部人手調動,繃緊的終究繃緊。

存在已久的老鼠問題稍有改善,總部終於出手,派人來治鼠。其實坐監的人很humble ,少少改善,都會感恩。

在囚手足認真臥虎藏龍,讀心理學事少,讀埋但丁的《神曲》,有《地獄篇》讀到《煉獄篇》,剛開始讀《天堂篇》。「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這不單是神曲的金句,更是走在逆流之上的心聲。

邵家臻
區諾軒原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覆核 法庭改判囚9星期

【香港電台】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以揚聲器向警務人員講話及敲打警方盾牌,早前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原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覆核刑期,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判刑原則有錯,改判區諾軒監禁9個星期。

上訴庭頒下判詞指出,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不僅傷害有關的警務人員,也衝擊他所代表的法紀及治安,襲警是嚴重罪行,必須判處犯案者具足夠懲罰及阻嚇的刑罰,判罰目的不僅是要保護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也是要維持法紀及治安。

判詞引述案例指,法庭一般來說需對干犯襲警罪的人判處即時監禁,以收懲罰和阻嚇之用,原審裁判官完全沒有觸及懲罰和阻嚇,也沒有解釋為何即時監禁的判刑原則不適用於答辯人。(全文

📌 高院上訴庭判案理由書

#20210423新聞 #0707旺角
今天去探阿藍,只有15分鐘,離開前問佢可唔可以透露對話內容。

佢話唔好啦。

咁無辦法啦。唯一只可以講,佢生活得好好,大家不用掛/擔/憂心。

工作關係,去過不同懲教院所。大欖監倉去過,長官會所去過記者會,仲有奶茶同曲奇招呼。探監,真係另一件事。

多謝她,我好驚見佢我又忍唔住,結果聽到笑聲同粗口,氣氛沒有走向負面。

或許,我們都要學曉不怕坐監,不怕探監。

陳朗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