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亞氏保加症少年捲入社運漩渦 照顧者想說的話

//前年(2019年)11月18日,有一名15歲患有亞氏保加症的男生向柴灣已婚宿舍投擲一枚汽油彈。該名男生在原審庭中承認一項縱火罪,被原審法官何俊堯判處三年感化。豈料律政司上訴,不滿刑期過輕提出上訴。男生被改判入教導所,羈留時間不得少於六個月、不得多於三年,由懲教署決定。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判案書中表示,被告完全知道自己所作何事,但他選擇放棄對亞氏保加症的控制,因此不能以症狀為參與罪行的理由。原審法官的判詞反映首席法官及上訴庭對於亞氏保加症患者的不理解。

一名亞氏保加症患者在社會運動中,他的行為與一般人有何不同,個人及親人能否控制該症的症狀?《誌》找到一個亞氏保加症患者Bosco(化名),他在2019年曾參與反送中運動。

Bosco媽媽徐女士(化名)在接受《誌》記者訪問時表示,他在反送中運動時雖然未被確診,但從他的言語、行為已能看出端倪,「在社運的那段日子,他總是特別偏激,他特別討厭『藍絲』、警察,他都會表現特別憤恨。」徐女士坦言,當兒子面對與自己政見不同的人時,都會怒罵他們,而且表現「特別可怕」。

Bosco在社運期間曾要求媽媽與她相識十多年的朋友決裂,「他反而還會覺得這是一件好事,因為那個人不會再影響到媽媽的思想,他認為這樣是一個愛媽媽的表現。」徐女士指出,她的朋友在Bosco眼中是一名「藍絲」,因怕媽媽被該名好友「洗腦」,因此激烈地咒罵該名朋友,「鬧埋人地下一代」,她對Bosco的行為也感到十分無奈。

亞士保加症屬於自閉症譜系,患上此症的人會對於其他事情缺乏同理心,也不容易理解他人的感受。亞氏保加症或自閉症患者對於真正有危險的事有較低警覺性,而且他們無法理解與自己立場不一的人和事,容易令他們做出不恰當的行為。回到上述15歲少年的案件,法官雖在判決書中提到症狀能影響患者的判斷力及同理心,但卻表示疾病不是「參與任何嚴重罪行的理由或藉口」。法官同意症將影響患者判斷力,但又表示這不是藉口,兩者存在一定的矛盾。

對於如何對亞氏保加症進行教化,徐女士認為不可以「硬」,「我想引導式、感化會比較容易接受,因為當你感化他,他明白問題在哪,他會比較容易接受,不是說用規限式去令他改變,這樣反而會令他們有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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