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原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覆核 法庭改判囚9星期

【香港電台】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以揚聲器向警務人員講話及敲打警方盾牌,早前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原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覆核刑期,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判刑原則有錯,改判區諾軒監禁9個星期。

上訴庭頒下判詞指出,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不僅傷害有關的警務人員,也衝擊他所代表的法紀及治安,襲警是嚴重罪行,必須判處犯案者具足夠懲罰及阻嚇的刑罰,判罰目的不僅是要保護正在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也是要維持法紀及治安。

判詞引述案例指,法庭一般來說需對干犯襲警罪的人判處即時監禁,以收懲罰和阻嚇之用,原審裁判官完全沒有觸及懲罰和阻嚇,也沒有解釋為何即時監禁的判刑原則不適用於答辯人。(全文

📌 高院上訴庭判案理由書

#20210423新聞 #0707旺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