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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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案】指定法官杜麗冰 駁回尹兆堅保釋申請

【立場新聞】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駁回尹兆堅的保釋申請,尹須繼續還押。

尹兆堅離開被告欄時,向家人揮手,並高叫:「撐住!砌詞!DOJ 等天收呀!」(全文

#20210323新聞 #初選大搜捕 #港區國安法
【7.21 白衣人暴動案】被告原傳證人 申隱去證人店舖名 稱被標籤「藍店」 官拒絕

【立場新聞】7.21 元朗白衣人暴動案今(23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1 日聆訊。6 名被告日前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第二被告黃英傑選擇不自辯,但會傳召一名證人。辯方要求隱去證人的店舖名稱,稱本案較敏感,又被廣泛報道,擔心若果公開其商店名稱,事後會遭受騷擾、破壞及欺凌。法官不解,連番追問證人擔憂的基礎,問辯方證人的店舖是不是有「顏色」。辯方先指證人的店舖「兩邊顏色都有人去」,及後改稱店舖曾經在網上被標籤為「藍店」。法官最終以基礎不足為由,拒絕辯方申請。因為未能隱去店舖名稱,證人最終拒絕出庭作供。(全文

#20210323新聞 #0721恐襲 #白衣暴徒
【召喚M&M師】

有個不幸消息要話俾大家知🥺

M&M廠商已經停售40g包裝了,而新的37g包裝已流出市面接近一個月,但懲教署仍然未更新認可交來物品清單。

而石牆花每月需要處理接近100份手足的物資,當中亦不乏一些突然被還押的朋友,所以對40g m&m的需求非常龐大🥲

現誠邀各位有心人見到符合資格的40g M&M,可於辦公時間內直接捐到石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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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惟請留意,懲教只收黑/黃40g(不收其他顏色及款式)。除了符合條件的M&M外,石牆花現階段不會接受其他物資。*

我們會將收集到並合乎資格的M&M送予手足🙏🏻

詳情可參閱:https://www.csd.gov.hk/tc_chi/socialvisit/socialvisit_articles/mrp_sso.html

石牆花 Wall-fare
赴湯杜火案律政司申釐清暴動罪共同犯罪原則 上訴庭3月25日頒下判詞

【資訊部獨家】自1997年後,律政司首次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D條,將法律問題提交上訴庭給予意見,而不要求更改原審裁決。前年7月28日中西區爆發警民衝突,3名被告事後被控暴動罪。區域法院法官郭啟安裁定,他們不是在暴動現場被捕,因此「夥同犯罪」的原則並不適用,故判3人暴動及交替的非法集結罪俱不成立。律政司本年1月25日要求上訴庭釐清,「夥同犯罪」是否適用於暴動和非法集結罪中不在現場的人。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本周四(3月25日)下午3時頒布書面判詞。

#20210323新聞
否認 10.5 非法集結 患癌古思堯表證成立 「我有權遊行集會 做咗同認罪係兩回事」

【立場新聞】政府前年 10 月 5日 實施《禁蒙面法》,多區爆發示威反對立法,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社運人士古思堯,各被控於當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早前承認控罪,古思堯則不認罪,案件今(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沒有律師代表的古思堯在庭上稱,「控方所講嘅一切我都有做,我有權遊行集會,我做咗但我唔認罪」,又稱「同我故意侮辱、踐踏、焚燒國旗一樣,做咗同認罪係兩回事」。案件明日續審,屆時古將作結案陳詞。

正因侮辱國旗罪服刑的古思堯沒有律師代表,他向裁判官鄧少雄表示「呢類(案件)性質有律師冇律師,結局都係一樣,我想講嘅律師唔方便講」,故沒有聘請律師。

控方準備了草擬的承認事實,裁判官直言一經簽署,控方單憑該承認事實便可證明所有控罪元素。古聞言則指,「控方所講嘅一切我都有做,我有權遊行集會,我做咗但我唔認罪」。裁判官隨即指出「法律寫咗,你做咗啲野,犯咗規就係犯咗規」,但古堅持稱「同我故意侮辱、踐踏、焚燒國旗一樣,做咗同認罪係兩回事」。裁判官續指,古主觀上如何理解法律與客觀上有否干犯法律亦是兩回事,重申「個規矩就係咁」。

裁判官解釋後,古仍同意並簽署承認事實,強調就本案沒有爭議事項,指「歸根究底,所有結果由法庭裁決」。

古思堯沒有盤問,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古選擇不答辯,又稱「我參與社會運動、民主運動 30 幾年,我嘅抗爭目標、對象都係中國法西斯政府,所做嘅都係針對中國極權政府」。古思堯發言後,裁判官提醒他圍繞案件陳詞,但古續言「我只能夠講,人權大於政權,人民大於國家,結束一黨專政!」裁判官再次提醒古,法庭是在處理本案,而非表達其價值觀及政治看法之地。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以古思堯準備結案陳詞。

📍《立場新聞》報導全文

#20210323新聞 #1005銅鑼灣
5男1女涉毀區議員文宣被捕 警:建制同非建制都有

【獨立媒體】警方下午舉行簡報會,指以刑事毀壞及盜竊罪拘捕6人,涉嫌與12宗在北角及柴灣破壞區議員橫額及偷取海報案件有關。被問及涉及的區議員及所屬黨派,東區警區刑事總督察盧彥霖不肯交代,只稱「我呢到唔多強調,總之各方面都有」、「建制同非建制都包括喺裡面。」

被捕人士為5男1女,年齡介乎40至77歲,分別報稱電子技工、銀行職員及退休人士,各人互不認識,沒有組織犯案。盧彥霖指,他們涉嫌在1至3月期間於15個地點,以利器及顏料破壞不同政黨、合計30多張的區議員橫額,以及撕去張貼在大廈大堂的區議員海報,內容涉及民生議題及抗疫資訊,總值損失3,200元。(全文

#20210323新聞
男子被指藏萬用刀及襲警 遇襲警作供被官質疑:我唔明個邏輯喺邊

【立場新聞】前年 10 月 31 日,網民在旺角發起「毋忘 831 恐襲太子悼念會」。28 歲公務員被指向便衣警心口「批踭」,及後遭搜出萬用刀,今(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辯方向報稱遇襲的警員賴展源指出,案件是電光火石之間發生,被告可能奔跑時意外撞到他;賴表示:「因為我當時覺得,佢目的係撞開我,所以佢先有嗰下動作」。裁判官劉淑嫻聞言稱:「呢位證人有啲奇怪,我唔明個邏輯喺邊到,不過唔緊要啦下」。案件明天續審。

旺角警區反三合組第 1 隊、警員 15625 賴展源供稱,當晚以便裝完成行動,返回旺角警署途中,行經太子道西 146 至 148 號時,身後的警署警長梁世昌大叫「警察咪郁」。賴轉身向後望,看到全黑衣著的被告正跑向他。賴大叫「警察咪走」欲捉住被告,惟他沒有停下,批起右踭撞向賴的心口,「力度足夠將我撞到退後」。賴立刻攬著被告,其同袍亦上前協助,被告繼續掙扎。

賴向他發出警告:「你啱啱用手踭批我,係襲警,你唔好再郁啦下」。賴指被告雙手向外揮動、扭動上半身繼續掙扎。期間賴聽到警員 14240 曾說:「佢褲袋可能有架餐」,遂用手扣反鎖被告雙手,又跟同袍說:「佢(被告)啱啱用手踭批我心口,我心口宜家仲係痛緊」,警員 14240 拘捕被告及施行警誡。賴當時心口發紅及觸痛,送院治理。

賴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事件在電光火石之間發生,但不同意被告跑的時候,意外撞到他。辯方指出,被告可能不知道賴突然轉身;賴則指「呢個係被告自己諗」,又指明顯看到被告提起手踭後才撞向他。賴解釋:「因為我當時覺得,佢目的係撞開我,所以佢先有嗰下動作」。裁判官劉淑嫻聞言稱:「呢位證人有啲奇怪,我唔明個邏輯係邊到,不過唔緊要啦下」。(全文

#20210323新聞 #1031旺角
區議員助理襲警罪脫 官指警員證供有疑點及潛在不可能

【蘋果日報】科大學生周梓樂前年逝世兩個月當日,網民發起到將軍澳尚德邨舉行悼念活動。警方當晚要求拿著圓藤盾的區議員助理葉嘉榮離開,葉被指用盾撞警至後退半步並且向警批踭。案件經過審訊後,今日裁決,裁判官莫子聰認為警員證供有疑點及潛在不可能性,裁定被告襲警罪脫。葉在庭外逐一與到場打氣的女街坊擁抱,又大聲叫:「我要放一個月假!」

警員鄭皓瑋昨供稱,被告右手套著圓藤盾,他要求被告放下圓藤盾,被告則反問:「咩呀!你揸武器就得!我揸武器就唔得?」警員續指,被告右手原本垂下,突然舉起撞向他身體,令他後退半步。他其後站在被告右後邊,被告突用右手手肘大力批向他的胸口俗稱「雞心」位置。最終被告圓盾沒有擊中他,在他的右肩旁擦過。

裁判官莫子聰今裁決時指,呈堂影片未能拍到首次襲擊事件。若根據警員供稱,被告力度實不足以令警員後退半步,莫官認為警員證供有疑點。(全文

#20210323新聞 #20200108將軍澳
東區法院外加裝多部 CCTV 消息:之前憂被示威者破壞 司法機構:大樓多個位置不屬法院管理

【立場新聞】自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以來,不時有市民到庭旁聽及「送車」聲援被捕人士。 《立場》記者今日(23 日)發現,東區法院大樓正門及停車場出入口,加裝了多部印有「HIK VISION(海康威視)」標誌的閉路電視攝錄機。消息指,司法機構於 2019 年,因應反修例衝突,擔心大樓會被示威者「裝修」破壞,故建議增設大樓的保安設施,最終管理公司提出,在大樓外圍加裝共 18 部攝錄機。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指大樓屬政府聯用,多個位置都不屬法院管理,但同時表示,安裝閉路電視有助維持大樓保安和保障公眾安全。

//「海康威視」被指侵新疆人權遭美制裁
「海康威視」是中國最大視像監控設備供應商,其主要股東為由中共直接持有的「中國電子科技集團」。2019 年 10 月,美國商務部將海康威視列入貿易黑名單,原因是海康威視涉嫌向中共提供監控設備,侵犯新疆維吾爾人人權,以及對維吾爾人進行高科技監控行為。//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表示,東區裁判法院位於政府聯用辦公大樓,大樓內還設有多個政府部門。司法機構指,大樓地下公眾大堂、正門外範圍及停車場出入口均不屬法院管理範圍。但司法機構亦表示,一向重視保安,認為安裝閉路電視有助維持大樓保安和保障公眾安全。//

📍《立場新聞》報導全文
#20210323新聞
【九龍遊行】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被控非法集結 辯方質疑警員曾更改口供

【自由亞洲電台】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與另外4人被指於前年10月20日九龍遊行中參與非法集結、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案件周二(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警員曾更改口供,審訊時遭辯方多翻質疑。

控方傳召第9名證人、警員梁英偉(同音)作供,並在庭上播放案發當日的警車行車紀錄片段。警員在庭上接受辯方盤問時, 辯方指出警員曾更改其供詞。辯方表示,警員共錄兩次口供,惟錄第二份口供的時候,警員更改首份供詞內容,包括車牌編號、所檢取被告物品的紀錄,及鐵通所檢取的位置。

辯方指出,警員本稱自己當日駕駛的車輛車牌為「UN7295」,但其後改為「RJ7432」;當日警員檢取被告手套,本應為「一隻」,但在首份證供中,他寫成「一對」。該名警員強調,自己沒有更改鐵通的檢取位置,不過在辯方律師要求他再次仔細查閱自己第二份供詞下,該位警員才稱「唔係唔記得,睇漏咗」,確認自己有更改口供內容。

辯方追問他,明知呈堂片段與網上片段存有差距,為何仍然堅持用「oCam」錄製片段,質疑警長在庭上所言的「這個方法較準確」,是否以他個人判斷作標準,警長稱「是」。該名警長在庭上提及自己過去曾修讀電腦學高級文憑課程(3年制)。

裁判官葉啓亮其後表示,有關呈堂片段或存有爭議,要求證人避席,案件周三再審。(全文

#20210323新聞 #1020旺角
【Now新聞】12港人案,李宇軒將被起訴3項控罪包括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日稍後在法庭提堂。(原文
*註:李手足正被隔離中,料不會出庭應訊。

#20210324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Now新聞】12港人案,李宇軒將被起訴3項控罪包括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日稍後在法庭提堂。(原文) *註:李手足正被隔離中,料不會出庭應訊。 #20210324新聞
【12港人】消息:李宇軒將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 下午西九法院提堂

【立場新聞】「送中」12港人中,被內地判監7個月的8人,周一(22日)刑滿後即日經深圳灣移交香港警方。據了解,在港已被扣押近48小時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將被落案控告1項《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1項協助罪犯罪,以及1項管有火器及彈藥罪,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他正接受強制檢疫,不需要出庭應訊。(全文

#20210324新聞
6.12警方中信大廈集會射催淚彈岑子杰提覆核 周家明指部分理據具有可爭辯之處 批准另就民事索償展開訴訟

【蘋果日報】政府前年無視百萬人上街抗議送中惡法,堅持於6.12二讀,引發激烈衝突,警方動用橡膠彈及催淚彈等武器對付示威者,就連已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中信大廈和平集會,也遭催淚彈夾擊,導致群眾恐慌走避。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當日實屬使用非法武力。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今頒下判詞,指申請人提出有關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決定侵犯和平集會自由等理據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惟案件涉及事實爭議,與訟各方如欲繼續訴訟,批准他們在14天內提出相關申請。

申請人一方早前指,警方有責任區分暴力示威者與和平守法示威者,亦要保障守法無辜的示威者行使集會示威的憲法權利。而警方驅散行動是否合法,則需視乎行動前有否警告市民,並確保警告成功向市民傳達。

根據警方訓練守則,若以催淚彈驅散,會導致群眾更憤怒,理應嘗試採取其他方法,發射前亦必須確保群眾有合理的逃生路線。但警方當天卻直接向人群發射,違反一貫守則和《公安條例》對使用武力的限制。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又自言試過面對催淚彈,指催淚彈會令人失去視力和方向,造成恐慌,反問這樣做是為了懲罰市民、抑或遵照警方守則。(全文

判案書全文

#20210324新聞
楊明認不小心駕駛罪下月判刑須還柙 突要求推翻認罪 清洪表明不再代表

【蘋果日報】撐警無綫藝人楊明於去年8月深夜在山頂撞車,送院後疑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之用,早前因此被控受審。裁判官鄧少雄今指接納辯方解釋,認為被告案發時未能理解當刻資訊,裁定楊明有關罪名不成立。至於早前已承認的不小心駕駛等罪,楊明須還柙等候背景報告,4月14日判刑。惟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在法庭宣佈收押楊明候判後,一度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鄧官批准休庭,以準備相關事宜。及後清洪表示,楊明有意推翻另外兩罪的認罪答辯,透露當初向楊明提供法律意見時,令他以為自己不會遭受還柙或判監。(全文

#20210324新聞 #酒好飲墩好撼 #撐警偽人
知道大家緊張Ms Mo,今日毛姨姨 請石牆花轉告大家:

毛姨姨在羅湖懲教所大倉,一切安好。她在裡面開班教英文,繼續老本行。事緣有同囚小妹妹問她unique 點解點讀,於是就開始了每日兩字教些正面英文,例如 stay positive 及 cheerful 等,也唱 Amazing Grace 奇異恩典。所以,牆外的大家可以放心。

石牆花 Wall-fare
李宇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 3 罪 檢疫缺席聆訊 押至下周三再訊

【立場新聞】12 港人當中被判偷越邊境罪成的 8 人日前在內地刑滿,即日移交香港。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正式落案起訴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共 3 罪,案件今日(24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李宇軒正檢疫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早上再訊。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律政司一方今日派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辯方法律代表則不在席。控方指,被告人由內地返港須接受隔離令至 4 月 4 日,建議將案件押後 8 天,期間交由懲教院舍看管。控方又透露李宇軒已與律師會面。
蘇惠德批准案件押後至 3 月 31 日早上再提訊,又指由於被告的隔離令未完,豁免他當日出庭。

📍《立場新聞》報導全文
#202103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關心手足可以做啲乜?】

以下是「手足W」的回應:

//若你不問我,其實我好少會去整理自己在被捕後的思緒。

我覺得自己現時的狀態是這樣的:無助、恐怖、孤單,這些情緒無時無刻會困繞著我,而且無法消除。

原因是:

1. 太多的「未知」
這段時間很多人給我資訊,但訊息愈多不等如愈安心,因為一日未行到那一步,一日都不知道結果會如何,心裡只有迷惘、焦慮。

2. 恐懼
由於太多坊間資訊(包括網上假資訊),令我時常幻想到極差的處境和結果,會誇大了內心恐懼。

3. 孤單感
無論身邊人如何信誓旦旦說「同行」,但我覺得最內心深處的處境根本無人會明白,就算自己之前幾有自信,就算身邊有幾親密和信任的人支持,說到底去到法庭、去到監房,還不是我自己一個人去面對?被捕手足所經歷的一切,其他人根本未經歷過;就算經歷過,但大家的歷程都不會一樣。

4. 總覺得自己是另類
這個和「孤單感」相關,由於只有少數人有我們的經歷,而身邊卻有許多沒有共同經歷的人關心我的情緒,這種關心只會令我更辛苦。每次當有人關心時,其實我都不懂回答。

你們總是問:「關心手足可以做乜?」,我思前想後,想到以下一些方法:

1. 體諒
無論義工、家人、朋友,都必須學習「體諒」,肯定手足情緒是有高有低的,這是關心手足最基本要做的事。基於對未來的不安,手足有時會過份冷靜,有時又會過份悲觀,而且有時這只是一日之間的心情變化。大家如果想為手足做點什麼,就應給予手足空間;要知道,就算手足是成年人,就是手足平日如何智勇雙全,其實都只是第一次面對有機會坐牢這種事。以我為例,自己平日已經很努力不衡心情,所以請大家務必學會用一個新的眼光去看手足,而不是不斷去煩手足「點解佢不瞅不睬?點解佢咁Cool?點解佢要燥底?」

2. 不要刻意關心
我感恩有很多人愛錫自己,所以一直都收到各種「關心」,包括訊息、電話、面對面的,總之就是各適其式的問候⋯⋯不停問「你近排點呀?」「你心情點呀?」「你擔心嗎?」「你有咩打算?」這只會令我感到很大壓力,感覺自己死期就到。聽得愈多提問,我只覺自己是另類:「你/妳哋到底問夠未?」「你/妳哋好奇夠未?」。其實只要當我是正常人就好,跟我輕鬆地飯局、吹水、玩,我相信許多手足和我一樣,想分享的時候自然會講,不需要不斷的「關心」。

3. 訂目標
這個要求可能有點空泛,但若是同行者,我覺得可以給予空間讓手足談談未來有什麼「要做、想做」的事。我自己最害怕是無未來,簡而之就是看不到出路,若身邊最親密的人願意和手足一起想像和實踐未來,眼光自然就會放遠一些,同時也能減輕眼前「未知」的憂慮。這可以是計劃讀書、計劃幾年後去一個長途及遙遠的旅行、甚或結婚等等,這有助手足接受現時的痛苦只是生命中的鍛練,而非終結。

4. 寫信
我覺得用文字去溝通,比起簡短的加油、努力等口號更感動、更深刻、更鼓勵。畢竟寫信期間可以讓一個人認真地沉澱,這都是整理思想的過程,對寫信及收信的手足都很有用。(我相信很多手足這兩年都未有時間整理自己。)

5. 陪同
對於寡言的手足,並不需要刻意講向他/她們說太多,有時只是一起去做一些事已經很好,這比說教更重要。我認為有時候大家都不妨坦誠問問自己,總想關心,總想向手足說話,到底是為了滿足自己?還是真的在幫手足?其實只要平常一起去行山、去戶外飲杯咖啡,這樣已經很好了,總之讓手足感到不要在尚有自由的日子感到白過就好。當然,怎樣才是「白過」,這應該由當事人自己定義啦。

謝謝你,原來有時真的需要有一個空間「同自己傾偈」;由被捕至現在整整16個月,我總算可以整理到一部份的所思所想跟大家分享。//

石牆花 Wall-fare
今日同沙田區議員趙柱幫去探劉頴匡,佢話宜家貼信封嘅工作已經上手,暫時賺咗 $40幾蚊,好有錢,可以用來喺獄中購買郵票😂 事實上,佢嘅懲教戶口($40),的確比佢嘅銀行戶口(只有$7.8)富有😂

另外,佢亦表示收到有心人寄來連登Post,等佢可以喺牆內感受返網絡世界。但其中一個post 就附上大量淘寶大媽內衣照,佢話都幾重口味😅😅 靚女嘅圖就得幾張,甚至未必能夠通過懲教審批,但「呢啲就勁多圖」😅 佢表示無奈😂

另外,呀幫亦同佢講笑咁講話,遲啲睇吓會唔會喺入面見..🥲🥲😅😅

如欲支持劉頴匡,可訂閱佢嘅獄中書信,每天更新: https://www.patreon.com/ventuslauwh

Emilia Wong
721白衣人︱飛天南供稱從無棍黑衫男手中搶走木棍

【蘋果日報】元朗721白衣人涉暴動案,第六被告「飛天南」吳偉南繼續自辯,就片段中個人行為解畫,例如指因被倒地頭盔男「戟住」,為叫對方「縮腳」而揮棍,又指手中木棍是從黑衫男手中搶來保護自己。惟控方提供畫面所見,黑衫男與棍狀物之間有距離,吳則堅持黑衫男「胳肋底嗰度」與棍狀物「黐住」。葉官不耐煩謂:「你分唔分到『黐住』同『有距離』?」最終吳同意黑衫男其實沒有持棍。

控方指出案情指,吳當日威嚇指罵及推撞群眾,持棍施暴,並與其他人威脅用暴力驅趕群眾,意圖破壞社會安寧,又與第五被告鄧懷琛一起串謀意圖傷人。吳全部不同意。

控方盤問結束,預料明日辯方覆問。吳透過代表大狀透露,因為他已經「食晒啲藥」,明天下午3時需要離庭覆診。(全文

#20210324新聞 #0721恐襲 #白衣暴徒
中環律政中心大門門牌被毀 一人被捕

【蘋果日報】中環律政中心下午被人蓄意破壞大門門牌,警方到場調查後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男子,正調查其動機。職員其後用白色膠袋圍封被毀的門牌,律政司表示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所以不作評論。

事發於周三(24日)下午3時許,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的職員報案,指一名男子在中心停車場出入口形迹可疑,其後發現旁邊「律政」標誌的門牌被人毀壞,懷疑他蓄意所為。警方到場調查將男子拘捕,涉嫌刑事毀壞,正調查其動機。職員其後用白色膠袋圍封被毀的門牌,相信稍後會安排工人到場維修。(全文

#20210324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