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認不小心駕駛罪下月判刑須還柙 突要求推翻認罪 清洪表明不再代表

【蘋果日報】撐警無綫藝人楊明於去年8月深夜在山頂撞車,送院後疑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之用,早前因此被控受審。裁判官鄧少雄今指接納辯方解釋,認為被告案發時未能理解當刻資訊,裁定楊明有關罪名不成立。至於早前已承認的不小心駕駛等罪,楊明須還柙等候背景報告,4月14日判刑。惟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在法庭宣佈收押楊明候判後,一度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鄧官批准休庭,以準備相關事宜。及後清洪表示,楊明有意推翻另外兩罪的認罪答辯,透露當初向楊明提供法律意見時,令他以為自己不會遭受還柙或判監。(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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