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白衣人暴動案】被告原傳證人 申隱去證人店舖名 稱被標籤「藍店」 官拒絕

【立場新聞】7.21 元朗白衣人暴動案今(23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1 日聆訊。6 名被告日前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第二被告黃英傑選擇不自辯,但會傳召一名證人。辯方要求隱去證人的店舖名稱,稱本案較敏感,又被廣泛報道,擔心若果公開其商店名稱,事後會遭受騷擾、破壞及欺凌。法官不解,連番追問證人擔憂的基礎,問辯方證人的店舖是不是有「顏色」。辯方先指證人的店舖「兩邊顏色都有人去」,及後改稱店舖曾經在網上被標籤為「藍店」。法官最終以基礎不足為由,拒絕辯方申請。因為未能隱去店舖名稱,證人最終拒絕出庭作供。(全文

#20210323新聞 #0721恐襲 #白衣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