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389 subscribers
5.6K photos
24 videos
19 files
48.2K links
Hong Kong Legal News and Critics
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
Download Telegram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3 月 3 1日 星期二】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疫症期間安排
司法機構最新公告]
0200330 被捕個案跟進情況

►--- 09:30 am ---◄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陳慶偉法官
👤殷(24)🛑已還押逾130天(#1111銅鑼灣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鐵棒、鎅刀)

►--- 02:30 pm ---◄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5 樓 1 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羅(23)🛑已還押逾130天(#1117尖沙咀 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伸縮棍、摺刀、鋸刀、彈叉)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7 樓 5 庭
👨🏻‍⚖️#黃國輝裁判官
👤趙(30)🛑已還押逾140天(#1101大坑 無牌經營槍械、無牌管有槍械、2項管有違禁武器:電槍、伸縮棍)

🏛屯 門 裁 判 法 院 3 樓 1 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吳(38)🛑已還押逾140天(#1014元朗 / 1102元朗 刑事損壞、2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向酒樓擲催淚彈;貨倉內管有汽油及玻璃樽)
👤蔡(17)(#1111屯門 管有攻擊性武器:汽油彈、鐵錘)

*****
#不是聲援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有咬甩議員耳仔藍絲💩陳眞(48) (#1103太古 有意圖而傷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嚴重傷害)

🙏🏻如有 新 案 件 聆 訊 消息請pm 花生 或 擦子膠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一庭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陳慶偉法官
#刑期覆核
#20200119旺角

—————————



案情:於2020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3A號外襲擊警員X。據悉,答辯人企圖以磚頭投擲警員。認罪後,嚴舜儀主任裁判官判處答辯人12個月感化令。

—————————
🔎申請人(律政司司長)
申請人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及量刑明顯過輕,原審裁判官偏離一般襲警案判刑原則,而且答辯人沒有例外情況,答辯人亦沒良好背景作為減刑因素

答辯人當時與約100名示威者集結,他的行為有機會鼓動現場示威人士,原審裁判官忽視了這個加刑因素

雖然答辯人指自己沒有意圖向警方投擲磚頭,但申請人指事實上,答辯人手持磚頭,已將意圖付諸行動,陳慶偉法官留意到磚頭的邊緣很鋒利。申請人引用案例指即使襲警時沒有使用武器,一般都是處以禁閉式刑罰。

律政司司長訴SHY案指出感化令只是側重於更生,阻嚇性及懲罰性不足,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留意到感化官指答辯人態度迴避,一度並不承認過錯、行為不成熟以及受到不良媒介影響,質疑原審裁判官沒有適當地處理感化官的觀察,沒有解釋如何以感化令協助答辯人更生,判刑時亦沒有考慮阻嚇性及懲罰性。

陳法官問申請人2020年1月19日是否特別日子,彭法官指近期的判案書指出犯案的日子是法庭應考慮的加刑因素,申請人回應指當天示威者較早時於中環集結,其後蔓延到旺角。

申請人指答辯人重犯機會極高,答辯人在9月6日一場未經批准集結中擔當急救員,而判刑日子是9月17日,認為答辯人即使面對刑罰仍然能參與集結,批評感化令無法減低答辯人的重犯風險。

申請人引用律政司司長訴SWS案,指原審裁判官忽略了禁閉式刑罰有助於守法意識薄弱及容易受人影響的答辯人改善行為及守法意識。申請人認為原審裁判官過份地側重更生,忽視了懲罰及阻嚇等判刑考慮,沒有力求找出當中的平衡。

🔍答辯人
答辯人指心理報告顯示案發前答辯人已患有自閉症,潘法官指出心理學家評估答辯人的結果是答辯人有自閉特徵而並非患上自閉症。彭法官認為答辯人校內品行良好(樂於助人、熱心參與義工活動、受到師長稱讚等等)與一般自閉症患者有異。另外,彭法官認為答辯人向警方投擲磚頭,他必然清楚自己的行為,並非因為自閉症影響。

答辯人指即使同類案件應以懲罰性及阻嚇性為重,但不代表不需考慮答辯人的更生。答辯人已履行五個月的感化令,每天需要遵守2100至0600的宵禁令,答辯人亦得到校內社工及老師充足支援。

答辯人明白襲警是嚴重罪行,根據SWSSHY案禁閉式刑罰無可避免,希望法庭即使改判,判處答辯人短期監禁。

—————————
上訴庭批准司長覆核申請,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及量刑明顯過輕,上訴庭認為原審裁判官沒有顧及阻嚇性及懲罰性,偏離了此類案件的一般量刑原則。

上訴庭下令還押期間為答辯人索取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押後至2021年3月3日判刑
**文字直播,持續更新

【反送中抗爭法庭資訊|四月九號上午十點半高等法院12樓第28庭 - 2019.7.19 荃灣爆炸品案 - 求情和判刑|本土新聞報導】

陳慶偉法官 Hon Andrew Chan J

刑事案件 HCCC318/2020

HKSAR (香港特別行政區) v.
LO Yat-sun, Louis (盧溢燊)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Plea and Sentence

#高等法院第28庭 #陳慶偉法官 #0719荃灣 #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及財產

_

0915 控辯雙方兩造文件陸續進場,庭外已有市民到場聲援。

0945 十二樓大堂已有廿多人等候進庭。

1040 早前被當局禁制旁聽老婦王鳳瑤婆婆,亦獲准重蹈法庭範圍。

1044 親友開始入場旁聽。庭內已坐滿人,約十位記者及十多位親友。大堂的公眾可以看直播。

1050 被告盧溢燊穿着白恤衫、佩戴黑眼鏡進入犯人欄,神色從容、坐姿筆挺,捲袖,不時張望公衆席,三名懲教署職員看管。

1055 庭內開始廣播法庭程序資訊,代表快將開庭。

1102 尚未開庭,書記透露現場直播系統需時整備。

1107 直播安排有故障,仍未可以開庭。

1117 系統尚未備妥被告報以冷笑。

1121 控方擬播放炸藥於大廈天台試爆片段,爆炸範圍直徑達五米云云。辯方擬爭辯地陷處形成於案發前,為修理水管痕跡。法庭外大堂的直播仍未「完善」,仍在等待開庭。

1132 陳官就席,正式開庭。

1132 法官以英語詢問被告是否認罪,被告認罪,承認管有爆炸品。

1133 控方律師指被告無刑事案底,1991年生於香港,現年二十九歲。案發時被告無業,身體健康,跟父親和妹妹同住。

1137 控方呈堂相片並未備有索引,法官請加以解釋;法官又問及涉案 TATP 重量,控方對以一千克卽一公斤上下。

1141 控方提及現場搜獲汽油彈,法官質疑被告並未被控管有汽油彈,控方確認。

1148 控方播放前述 38 秒試爆片段,引爆者為警方爆炸品處理課。

____
#感謝R提供資訊
#反送中抗爭法庭資訊
#願榮光歸香港
#高等法院第28庭 #陳慶偉法官 #0719荃灣
#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及財產

#實時文字報導
【反送中抗爭法庭資訊|四月二十三號下午兩點半高等法院三樓第1庭 - 2019.7.19 荃灣爆炸品案 - 控呈交爆炸品專家報告、求情和判刑|本土新聞報導】

陳慶偉法官 Hon Andrew Chan J

刑事案件 HCCC318/2020

HKSAR (香港特別行政區) v.
LO Yat-sun, Louis (盧溢燊)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Plea and Sentence

1425 十多個記者位已經在庭內坐下,另外再有約廿位親友和支援者在庭內。大堂的伸延部份約有多位支持者就坐看即時廣播。

1443 開庭。辯方及控方大律師跟法官討論控方修改控罪和有新案件編號,未改控罪早前已經還柙的三個月,是否應該減回四個月刑期。控方大狀亦認同辯方應減去被告四個半月判刑的說法。

1447 法官提出本案的背景是2019.7.1 闖入立法會及抗爭活動的社會背景和氣氛。控辯雙方都不反對這個看法。

1452 控方怎然又提出減四個半月可能出現 double counting (deduction)。法官指未能 follow 控方邏輯。辯方對控方邏輯亦作出批評。

1504 控方要求小休稍後再提出理據。

1516 再次開庭。法官指出法庭可以提示懲教處早前已經還柙的三個月可以計入修正放的控罪刑期內。控辯兩方均贊同法官做法。

1518 法官現在重新讀出案情和被告單位的爆炸品狀況,除了十樽汽酒彈外,現場總共約有720克包裝了的TATP,另外再加上其他地方的TATP,總共約有一斤。爆炸品專家指TATP較TNT更約危機,不用引爆器也能夠靠人體靜電發生爆炸。法官不認同辯方的報告,認為不太現實。而且因為危險所以爆炸組馬上在天台上引爆了現場搜得的720克TATP。

1530 警員在現場亦找到些TATP原材料、彈珠等武器及政治宣傳品,例如書本《香港獨立論》及其他意圖分裂國家的政治小册子。

1534 另外在被告手機上亦找到製作爆炸品的文章及進行地下恐怖活動的指引。管有及製作爆炸品的最高刑期為廿年。從有關資料和證據顯示有顛覆特區政權和推動港獨。法官提出本案的背景是2019.7.1 闖入立法會及抗爭活動的社會背景和氣氛。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跟立法案有關。


____
#反送中抗爭法庭資訊
#願榮光歸香港
Full Link:
https://www.facebook.com/1487928594756950/posts/2907349296148199/

#高等法院第28庭 #陳慶偉法官 #0719荃灣
#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及財產
#實時文字報導

**18年作為量刑起點,減去三分一認罪減免,最終判刑十二年。如行為良好,實坐8年,2019.7.19/20 - 2027.7.18/19 可刑滿出獄。

【反送中抗爭法庭資訊|四月二十三號下午兩點半高等法院三樓第1庭 - 2019.7.19 荃灣爆炸品案 - 控呈交爆炸品專家報告、求情和判刑|本土新聞報導】

陳慶偉法官 Hon Andrew Chan J

刑事案件 HCCC318/2020

HKSAR (香港特別行政區) v.
LO Yat-sun, Louis (盧溢燊)

聽取對控罪的回答及判刑
Plea and Sentence


1534 另外在被告手機上亦找到製作爆炸品的文章及進行地下恐怖活動的指引。管有及製作爆炸品的最高刑期為廿年。從有關資料和證據顯示有顛覆特區政權和推動港獨。法官提出本案的背景是2019.7.1 闖入立法會及抗爭活動的社會背景和氣氛。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跟立法案有關。

1537 法官指種種跡象指出被告是策劃爆炸品襲擊的主腦。應該給予最嚴重的刑罰。法官亦把本案及葉繼歡18年刑期案2公斤TNT作出對比。而處理TATP的爆炸組警員亦有性命危機。此案對社會的危害會較葉繼歡案更為嚴重,要給予最具阻嚇性的判刑。法官更指出葉繼歡只為求財,而本案被告想危害特區政權和公共安寧,情況不會比葉繼歡案輕微。本席會以18年作為量刑,減去三分一認罪減免,最終判刑十二年。

1551 退庭。

____
#反送中抗爭法庭資訊
#願榮光歸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