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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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深水埗|男生涉後巷縱火囚57月 申上訴許可被拒 官斥理據「牽強莫名」

【法庭線】2019年10月6日,港九「反緊急法大遊行」中,21歲樹仁大學新傳系學生被指於深水埗投擲一個正在燃燒的玻璃樽,致地面著火焦黑。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成,判囚4年9個月。他不服定罪,早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遭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即日拒絕。

法官周五(17日)頒下判詞,認為申請方提出的理據「牽強莫名」,原審已有堅實的基礎,裁定投擲汽油彈人士為申請人,此結論並非「枝節問題」所能動搖,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

判詞指,本案唯一爭議是人物辨認,並引述裁決理由,稱原審裁定申請人鄭是拋擲汽油彈的人士 X。原審指,因為鄭被捕距離 X 擲彈只有兩至三分鐘,及後鄭在巷口被捕,當時他的外套、長褲、手袖、布鞋、面布和背囊,全部與X脗合。例如鄭的左右手套顏色深淺不一、褲子束腳、腰間掛 cap 帽等。而且鄭身上有兩條白色碎布,與汽油彈內的碎布相似,鄭的面布,背囊內的上衣均染有高度易燃的溶劑。

法官同意原審所指,雖然個別環境證據未必足夠證明,X和申請人是同一人,但疊加起來則屬「強而有力和無可抗拒的證據」。而申請人選擇不作供,亦無從反駁有關證據所產生的推論。

判詞又指,現時申請方提出的理據,若非早被原審納入考慮,便是「牽強莫名」,例如聲稱呈堂片段和截圖,未能清楚顯示拋擲汽油彈的人士X腰間掛cap帽,以及控方沒有提供鄭被捕後的照片,法庭不能肯定鄭穿上束腳褲時,效果與X一樣等。但判詞續指,原審親自看過有關截圖,認為清楚可見其cap帽,而兩隻手套有非常明顯色差。至於褲子,「束腳就是束腳,根本沒有什麼效果不效果」。X和鄭均穿束腳褲,「就是這麼簡單」。

法官認為,本案有多項證據,不可能是巧合,再加上後巷沒有其他出路、擲彈和鄭被捕間相差極細,法庭有堅實的基礎裁定X是鄭。此結論並非後巷多人、情況混亂,和X沒有如鄭被捕時戴有護目鏡等枝節問題所能動搖,終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全文

#20230217新聞 #1006深水埗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有清晰政治意識 鍾沛權稱僅用字激烈 沒提具體行動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1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2日審訊。

控方繼續圍繞鄒家成的專訪盤問,指他在文章的政治意識非常清晰。鍾沛權不同意,認為鄒家成只是使用「圍堵」、「搏鬥」等激烈字眼,但除了否決《財政預算案》外,他沒有提及其他具體行動、手段。控方另質疑,文中沒提「有咩令佢咁憎恨中國大陸?」鍾認為鄒提及受「本民前」等影響,認為該組織的主張可能是一個線索。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第11日盤問鍾沛權,續圍繞涉案鄒家成的專訪。伍淑娟指,文章提及鄒家成在2016年受「本民前」的抗爭影響,詢問2016年的事情是否指雨傘運動;鍾沛權指雨傘運動是2014年,2016年是指「本民前」、香港民族黨等出現。伍問「本民前係咩機構?」鍾稱全名是「本土民主前線」。

鍾沛權指,文章顯示鄒抗拒中國共產黨,但並非如控方所指「將國家變成敵人」,又不認為會煽動讀者仇恨中央,「咩情況係煽動罪呢,似乎包含惡意、欺騙、隱藏目的,以不正確手段去煽動對方針對政府、憎恨政府,但政治人物係真誠相信、提出政治理念」。

伍指,鄒家成在文中提及要繼續宣揚本土、尤其是說服更多不支持他們的人,質疑文章也是平台之一,讓鄒推廣政治理念,「你嘅目的幾高尚都好,客觀事實係你哋畀咗平台佢?」鍾認為,傳媒只是希望採訪及報道有公共性的人物,報道是否令受訪者得到支持或招來批評、反對,「呢個所謂後果唔係我哋考慮嘅事情」。

伍又指,鄒家成在文章的政治意識非常清晰,鍾不同意,認為相反是不清晰,指鄒使用「革命」、「圍堵」、「搏鬥」等激烈字眼,但除了否決《財政預算案》外,他沒有提及其他具體行動、手段,「其實唔係好知最後佢想做咩」。鍾續指,他甚至被本土派質疑是「偽勇武」、「偽本土」,「似乎之前冇咩激烈行為做出嚟」。

伍又詢問 1997 年後,中央政府有何例子,令到港人「提心吊膽」、民心背向。鍾舉例指,港府未有根據《基本法》落實雙普選,伍聞言指「雙普選要傾㗎嘛」。

鍾再舉例,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遭建制派針對、銅鑼灣書店事件、中出羊子參與公職選舉被取消資格、港府以《社團條例》取締香港民族黨等。伍質疑,「唔應該要有政治主張審查咩?違法就緊係要審查啦」。

他強調,當時港人的認知是,只要具體上沒有非法手段、推動某些主張,香港仍可以容許激烈的政治主張,惟發生上述事件後,「細微變化係觸動到港人神經」。他又指,港人對港府失望及不滿、港府支持度不高是客觀事實,從很多民意調查可看到,「唔使自欺欺人」。(全文

#202302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初選47人案】九東僅一人不認罪仍播論壇全片 控方指會引「共謀者原則」舉證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7日)踏入審訊第10天。控方繼續播放各區初選論壇片段,其中在九龍東選區,6名參加者只有施德來一人不認罪,法官李運騰問及控方播片目的,是僅依賴被告言論作為指控他本人的證據,抑或會使用「共謀者原則」,即同時依賴其他被告的言論作檢控。主控周天行表示會引用「共謀者原則」,但未有指出針對各被告的證據,並指會在完成控方案情前交代。庭上片段中,不認罪施德來表明要入議會「攬炒政府」,認罪的快必譚得志、譚文豪等亦表明要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

李運騰續指,控方應在完成控方案情前,對在「共謀者原則」下依賴什麼證據表達清晰的立場,辯方才能作出及時的反對,重申辯方有權知道控方到底會依賴其他被告的什麼言行作檢控,法庭或需就此作裁決。周天行回應會引用「共謀者原則」,並將在案情完結前識別出針對每名被告的證據,讓法庭清楚控方的檢控基礎。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表示,當提及該議題時,辯方會及時回應。(全文

#202302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何君堯涉指林卓廷煽動721、林提控誹謗 何逾期申設陪審團遭駁回、須向林付15萬訟費

【法庭線】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2019年10月在Facebook發布片段,稱林有份煽動7.21元朗襲擊事件。何君堯一方早前提出申請,本案涉及具知名度的政治人物,希望本案設有陪審團。法官歐陽桂如周五(17日)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駁回何君堯的申請,並下令何向林卓廷支付15萬訟費。

法官批評,何故意沒有遵從法庭命令,逾時提出申請,而陪審團審訊權利並非絕對,現時審理誹謗案的趨勢為不設陪審團。何在故意及沒有充分理由下,逾期提出申請,不遵從法庭命令,以及不能證明情況有實質改變,推翻原有的法庭命令,故駁回其申請。(全文

#20230217新聞 #0721元朗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質疑鄒家成主張非法 鍾沛權:傳媒有報道戴耀廷公民抗命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1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2日審訊。

控方續圍繞涉案鄒家成專訪盤問,要求鍾指出文章哪一部分,符合煽動罪條文的「例外情況」,即指出政府錯誤或缺點、矯正錯誤。鍾認為,受訪者所表達的內容,或看不到具體改善、建議,但他們的聲音是對政府及當權者的警惕、提醒。他以政治漫畫為例,指作者以圖畫表達不滿亦是提醒,政府應該要反省、檢討,「唔帶偏見、開放地接受意見,好多時政府會搵到(問題)根源」。

另外,控方指出鄒家成打算進入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指屬非法手段。鍾以戴耀廷公民抗命為例,指他當時提倡違法達義,不少主流媒體都有報道,及刊出戴耀廷倡議公民抗命全文,「因為佢呢個主張關乎公共利益、公共性」。控方質疑公眾毋須知道違法、激烈主張;鍾稱不同意,「我答多句,可能對我無乜著數,政府都要知道」。案件下周一(20日)續審。(全文

#2023021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