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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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遭梁振英控誹謗 鍾劍華付10萬和解撤民事訴訟

【獨立媒體】前特首梁振英於2018年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徑控告《立場新聞》和香港民研名譽總監、前理大助理教授鍾劍華,指《立場》刊登鍾的文章,內容誹謗梁振英。雙方原同意於今年進行審訊,惟鍾今在Facebook發表「澄清啟事」,表示雙方透過律師調解後,鍾會將涉事文章撤回,並向梁振英支付十萬元和解金,雙方已指示律師撤銷民事訴訟。

鍾劍華於2018年8月11日在個人社交平台發表題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的文章,文章於翌日被《立場新聞》轉載。鍾稱文章刊出後,自己曾發出澄清啟示,承認文章誤指小桃園飯局發生的時間為梁振英當選特首後。惟他同意,飯局發生的時間為2012年2月10日,即梁當選特首前,參與人士為梁當時的競選辦要員。

此外,就2013年8月11日發生的天水圍暴力事件,鍾指當時梁振英領導的特區政府確實有作出數次聲明反對暴力,但他在涉事文章中未有提及相關事實。(全文

#20230305新聞 #小桃園飯局
拒交資料案 國安調查報告多頁被塗黑、引官方以「動亂」定性八九民運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前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昨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本案審訊中,控方獲准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隱去大部分文件內容,而證人可以PII為由拒答問題,遭辯方批評令審訊不公。

法庭昨頒發判詞時,同時附上被隱去資料的國安處調查報告,及警方向保安局局長申請發出涉案通知書的文件,二者均有黑色墨水大幅遮蓋,各組織和人士亦以代號稱呼。文件提到因支聯會接受有相同政治目的之「組織4」的「直接資助」,合理相信支聯會是其代理人;又指警方需調查支聯會或干犯的若干國安罪行,惟相關罪名被隱去。此外,報告談及支聯會背景時引述官方以「動亂」定性八九民運、六四當天「政府安排清除天安門廣場上的群眾」,又指支聯會終極目標是推翻中共。

至於第三份文件,為按上述報告書和申請文件,及洪毅證供整理的組織和人物關係圖,列明支聯會與5個組織和1名人士的金錢往來、背景及活動等,而圖中亦有列出曾任支聯會和「組織2」董事的「人士2」,以及曾參與管理支聯會,並從「組織5」收取款項的一名人士。

翻查資料,鄒幸彤獲發通知書後曾在Twitter公開,當中列出「華人民主書院」、「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民主中國陣線」、「Asia Democracy Network」及「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5個組織,並提及黎智英助理、被通緝的Mark Simon,內容亦獲傳媒廣泛報導。(全文

#202303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在囚支援平台「候鳥」創辦人朱江瑋 被拒入境澳門

【獨立媒體】前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昨日被澳門拒絕入境,理由為「危害澳門公共安全和秩序」。他發帖公布事件,認為是「欲加之罪」。

朱江瑋在2019年當選油尖旺區議員,2021年在區議員宣誓中被DQ。他及後創辦網上購物平台「如一」,以及在囚支援平台「候鳥」。

他昨日發帖表示,原擬放假一日,「抱住試下既心態」前往澳門。他乘坐金巴前往澳門,在入境口岸被拒入境。根據他上載的由澳門治安警察局發給他的信件,指他「存有強烈跡象顯示,利害關係人企圖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危害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活動。」(全文

#20230306新聞 #候鳥
休班男警涉酒駕撞傷途人 轉介區院4.3再訊

【法庭線】2022年5月,27歲休班警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等3罪,周一(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表示,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早前押後期間索取法律意見,確認本案屬區域法院案件。裁判官葉啓亮應控方要求,押後本案至4月3日再訊,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何家榮(27歲,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的限制下駕駛汽車,及使用殘缺車輛3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5月28日在深水埗元州街與昌華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啟發身體受嚴重傷害。

他被指於同日同地駕駛同一車輛,而在其血液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血液中有不少於182毫克酒精,超過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訂明限度;以及該私家車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貼上有色薄膜以減低玻璃的透光度。(全文

#2023030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駕TESLA撞人撞舖
【初選47人案】區諾軒獄中曾去信鄭達鴻 指公民黨「搶疆」開記者會連累鄭及李予信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6日)踏入審訊第20天。區諾軒今繼續接受盤問,庭上首次披露他今年1月在獄中向鄭達鴻撰寫的私人信件,區形容鄭達鴻被公民黨「連累」,又指若非公民黨忽然「搶疆」開記者會(會上楊岳橋承諾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會否決所有議案及財政預算案致特首下台),他和李予信的處境會截然不同。

區諾軒又確認,港島區僅在首次會議談及否決預算案,而協調機制初稿文件稱「會積極」運用權力否決僅是戴耀廷看法,用以「迎合」不同意見,「叫唔上係一個共識」;又同意即使初選條款字眼為「會」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也不代表參選人會「無差別」否決,指「狄志遠最近都話佢否決財政預算案」,有被告發笑。法官又問及,當時有沒有參選人認為不應綑綁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區表示:「總有人冇表態,疑點利益應該歸於被告」,多名被告大笑。

區諾軒上周五下午開始,接受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盤問,區提及公民黨因有人參選功能組別,對否決財政預算案表達擔心。區諾軒今坐下後即舉起右手,主動向法官提出,想就早前供詞做一點修正和補充。修正方面,區諾軒早前曾稱港島區於2020年6月舉行第4次會議,當時戴耀廷着與會者由一人投4票轉為投1票。區今更正港島於6月並無會議,「4票轉1票」的決定是在5月17日的會議作出。

至於補充,區上周五曾提及沈旭暉於2020年3月舉行35+交流會,他今指望在辯方盤問前,「完整地講返一次沈旭暉35+交流會個發展。」區指,在2020年,「35+」說法不止戴耀廷有講,沈旭暉亦曾在報章提及,「但個概念係好唔同, 沈旭暉只係期望民主派立會過半。」區指,沈約於3月招聚了一班有興趣參選功能組別的人士作意見交流,該些人後來定期有交流意見,區本人亦有參與其中,包括工程界黃偉信、批發及零售界張秀賢、飲食界林瑞華,及進出口界的本案被告林景楠,但區補充林在6月19日「突然轉為想選新界東」。

區指,除林景楠外,其餘各人在7月初陸續召開記者會或表明有意參選,並曾向他表示:「佢哋都支持35+,但係佢哋唔支持就住財政預算案嘅立場有一個捆綁」,並記得黃偉信曾公開講過反對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

在法官李運騰詢問下,區諾軒指沈只是舉行過首次交流會,之後並無出席功能界別的定期會面,但區本人則有參與其中。他並確認,此為早前在法庭供稱,對否決預算案「有唔同意見」的功能組別參選人士,但不包括衞生服務界,戴耀廷亦只曾就地區直選和超級區議會舉辦協調會議。

法官陳慶偉一度問區是否完成補充,區指「想做埋個結尾」,有被告發笑。區並補充除黃偉信外,至於其他參選功能組別人士有否公開表達反對否決預算案,「因為我還柙兩年,就掌握唔到相關資料。」法官李運騰指他們更關注2020年的情況,區續指是望回答上周潘熙有關公民黨否決預算案立場的問題,並指儘管公民黨於3月25日舉行記者會,但林瑞華想法「一路都係有顧及業界利益」,並曾向他表達過「對於否決預算案有兩難」,惟區指,林的說法「幾大程度代表個黨」需要更多論據支持,柯耀林和彭卓棋等人發笑。(全文

#202303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指控方就評論文章逐句挑剔 憂欲訂紅線、前所未有框架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二(7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7日審訊。

控方第16日盤問鍾沛權,圍繞涉案區家麟〈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的評論文章。控方指明白文章欲表達對《國安法》的憂慮,但作者將意見寫成事實,而事實上《國安法》非無限擴權。鍾表示,是非對錯需由公眾辯論,「你覺得無,我嗰時印象好多人覺得有。」又指控方一直透過評論文章逐句挑剔,「好似想形成一種香港嚟緊寫評論文章嘅紅線同限制,好似想訂一套前所未有嘅框架,我一路好疑慮同擔憂。」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3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3在囚者入稟向警方索償 稱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3人與「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同名

【法庭線】3名報稱在囚於荔枝角收押所的市民,周一(6日)以手寫入稟狀向警務處長提出民事傷亡訴訟,要求處長就個別警員行為,造成他們的身體及精神傷害賠償。3人於入稟狀中報稱,在2020年3月7至8日期間,分別在舊牛頭角、青衣、青山警署遭警員毆打,其中一人報稱警員為索取證據而毆打。《法庭線》正向警方查詢事件。

翻查資料,3名入稟者的姓名與「口岸爆炸品」案當中3名被告相同;據警方記者會資料,於2020年3月7日及8日,警方共就三宗爆炸品案拘捕20人。案件將於2024年8月開審,共8人被落案起訴,其中7人被加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一旦罪成可判囚終身。(全文

#20230307新聞 #20200307爆炸
警察打女致大腿瘀傷 准自簽守行為2年了事

【東方日報】1名警務人員被指去年10月體罰7歲女兒至大腿瘀傷,因而被控故意襲擊兒童導致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罪。案件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控辯雙方同意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事件,結果裁判官下令這名男警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4個月。

本案38歲代號「LM」的被告,原被控於2022年10月18日,在青衣綠悠雅苑一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7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案情指被告與太太已離異,他們的女兒X會輪流在父與母家居住。案發當日X在被告於青衣的住所邊看YouTube邊做功課,並向家傭謊稱瀏覽YouTube 為功課所需。被告回家後發現事主做功課進度緩慢尚未溫習,查問下家傭複述X的說法,被告遂於憤怒下拿金屬衣架打X大腿臀部4、5下。3日後X的母親發現X大腿有瘀傷,從而揭發事件。被告則於翌日被拘捕。

同類案件屢有發生,資料顯示,2021年11月,一名姓李(33歲)男警被指在其油塘住所內,疑因學業問題體罰他的7歲女兒,並被控1項向兒童作出故意襲擊導致傷害罪。至2022年11月1日,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判被告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年及支付500港元訟費。

2020年1月,一名41歲男警疑在鴨脷洲住所拍打及踢年幼兒子,有人拍下影片上載到社交網。執法人員跟進調查後,於2020年5月1日以涉嫌虐兒,拘捕該名駐守中區的軍裝男警,他被停職,並於2021年9月9日被判守行為3年。(全文

#2023030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留名虐兒
涉去年3度非禮女子 再危駕襲擊2男1女 警司准保6.6再訊

【東方日報】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被指在去年中於粉嶺一熟食中心殘廁內,先後3度非禮同1名女子,及涉嫌在不足1個月後危險駕駛及襲擊1名女子及2名男子。他因此被控非禮、危險駕駛及襲擊傷人等7項罪名,被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案件今天(7日)首度在區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官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6日再提訊,待辯方向控方索閱更多證據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任職警察。被控3項非禮罪,指他於2022年6月22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分別3度非禮女子X。陸另涉一事件而被控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指他在2022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危險駕駛,襲擊女子X致造成身體傷害、襲擊男子蔡文浩意圖導致他身體嚴重受傷、及襲擊男子賴文顯。被告在候訊期間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另遵守一系列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據悉,案發時被告正值休班,他事後已被停職。

警員知法犯法,淪為風化、傷人、酒駕等案件疑犯。去年5月,一名52歲男警被發現在大埔安邦路偷拍一名33歲女子;同月另一名休班警又被揭發在中環一日內偷拍10名女子裙底,於同年12月被判1年感化令。另在去年10月,一名休班警員與4名男子在屯門當街爭執,休班警與另外兩名男子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同年11月,一名休班警在沙田酒吧內與鄰枱酒客爭執,期間更取出委任證高呼「查牌」,並醉酒鬧事。(全文

#2023030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非禮醉駕咬手指
【初選47人案】區諾軒指私人信件被公開「對我都有一定嘅傷害」盼可免則免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8日)踏入審訊第21天,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辯方周一展示區諾軒1月尾寫予鄭達鴻的私人信件,形容鄭被公民黨「連累」等,區今甫開庭便舉手示意,指信件「其實對我都有一定嘅傷害,我更加唔想第三者造成傷害」,望之後提問如非必要,「可免則免」。法官陳仲衡指辯方如認為信件有助其當事人,可就此盤問,除非問題與案無關法庭才會介入,區諾軒表示「我會從容面對」,被告欄傳出笑聲。區諾軒在盤問下並確認,並不肯定鄭達鴻曾否同意在當選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又指曾於2020年5月與沈旭暉及林瑞華等功能組別參選人作「非正式交流」。

代表鄭達鴻和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周一盤問時,展示區諾軒今年1月尾寫予鄭達鴻的私人信件,形容鄭達鴻被公民黨「連累」,又指若非公民黨忽然「搶疆」開記者會,他和李予信的處境會截然不同。

區諾軒今甫坐下便舉起右手,表示:「我有個建議,上一庭展示過私人信件呢,其實對我都有一定嘅傷害,我更加唔想第三者造成傷害,希望接下來嘅提問如果引用唔係必要嘅,可免則免。」何桂藍面露愕然。

法官陳仲衡表示,區諾軒要明白辯方如認為信件有助其當事人,可就信件內容盤問,除非問題與案無關,法庭才會介入。區諾軒向法官點頭:「我會從容面對」,林卓廷等發笑。法官李運騰表示,文件可僅展示予證人及法庭,但不一定需向公眾展示,辯方往後可與控方商討。潘熙則向區諾軒表示,其信件是由控方在「未被使用材料」披露,故他有責任就此向區提問,但他不會再就信件發問,會就另一範疇發問,區表示「明白」。(全文

#202303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41歲男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 等 官指不清楚控方立場 押後裁決、促再陳詞

【法庭線】41歲男子被指2022年2月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前往「美心MX」、「吉野家」等餐廳。他被控12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案件原定於周三(8日)裁決。

惟裁判官李志豪指,控方盤問時指被告「相當可能已經蒙受感染」,詢問法例出處。控方回應稱,是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釋義。

官續指,該釋義並非本案控罪,而根據控罪,控方須證明被告「清楚知道自己受感染」;又指控方引用「隔離令」與本案無關,要求控方再作書面陳詞釐清立場,並將案件押後至3月23日,聽取被告就控方陳詞的回應。

本案控罪為《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32條,「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條文規管「任何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案件原定周三(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被告在案中自辯,早前並選擇出庭作供。

裁判官李志豪周三問,控方在盤問被告時指他「相當可能已經蒙受感染」,詢問所依據法例的出處。控方回應稱,是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釋義,即「傳染病接觸者」是指「任何已經或相當可能已經蒙受染上指明傳染病的危險的人。」

裁判官指,該釋義並非本案控罪,而被告不是「傳染病接觸者」,根據控罪,控方須證明的是被告「自知受指明傳染病感染」,即要證明被告清楚知道自己受感染,一度稱「盤問用『相當可能』搞到我唔知你問咩。」

控方表示,被告曾於案發時同日三度進行檢測,相信他是「自知或相當可能知道蒙受感染」,故控方認為被告是「傳染病接觸者」。控方另依據政府新聞公告,指被告雖然不受「隔離令」監管,但當時政府規定染疫者需隔離7日的安排,可供法庭參考。

裁判官指,被告案發時有否「隔離令」與本案無關,兩者沒有關連,不明控方為何引用相關新聞公告。裁判官表示,依然不理解控方依據的立論,為免誤會法例,要求控方呈交書面陳詞,以釐清立場。

李又指花費不少時間研究本案的法例。控方聞言稱「明白嘅,係新法例。」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3月23日,屆時聽取被告就控方書面陳詞的回應。(全文

#20230308新聞 #網上言論 #肺炎食藍店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 赤柱監獄外被國安處人員拘捕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人員今午在赤柱監獄外拘捕一名女子,該名女子是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獨媒》已向警方查詢詳情。

《文匯報》報道,指鄧燕娥今日中午在赤柱監獄外遭國安處人員拘捕。報道中影片可見,鄧燕娥被五名人員帶上一輛七人車。

李卓人涉及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現正在赤柱監獄還柙。李卓人去年12月曾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庭上披露鄧燕娥任職國際家務工聯會(Inter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Federation)總幹事,當時正在英國居住及工作。《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當時指,李卓人放棄其自住物業,家人亦離開香港,本地連繫減少,未能信納他承諾不再危害國家安全。

據了解,曾任職工盟總幹事的鄧燕娥,她在2021年9月職工盟解散期間已離開香港,於早前回港。當時她亦曾遭建制媒體點名,指其出任董事的「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Asia Monitor Resource Centre)接受外國資助約1.18億,該中心同於2021年9月關閉。(全文

#202303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FB曾封區家麟網站 證文章有問題 鍾質疑推論危險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9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8日審訊。

控方續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博客文章盤問,並引述《立場》報道指,區家麟的博客網站曾遭FB封鎖,質疑因涉及辱罵性(abusive)文章。鍾沛權認為,或有人通過FB舉報機制「有組織」投訴某些專頁,導致帳戶被封。他又質疑控方推論危險、薄弱,「你推論係FB認為佢有問題,咁而家解禁,即係FB認為佢冇問題,所以畀佢發表?其實我唔係好明」。

控方另指,區家麟在涉案文章提及劉曉波「被囚禁至死」,會令人以為劉被判終身監禁。鍾表示,不少港人得知劉曉波的事跡,正常人都會知道他是在囚禁期間病逝。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3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初選47人案】區諾軒指戴耀廷稱「攬住中共跳出懸崖」瘋狂:挑動國家情緒係過份咗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8日)踏入審訊第21天。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其書面供詞提及他初選後曾公開鮮明反對戴耀廷言論,認為初選應與戴文章分開審視。區今提及他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捆綁參選人就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好可惜」戴耀廷在初選發展過程發文鼓勵參加者運用否決權,令初選有「質性上」的變化,《國安法》後初選的犯法風險亦越來越高。區又形容,戴耀廷〈真攬炒十步〉一文想法太瘋狂,尤其最後一步「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一篇文章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啦」,有被告發笑。

此外,區確認他主要負責地方選區及超區的工作,沒有「沾手」衞生服務界,而該界別無召開協調會議,亦無就否決預算案字眼作討論,他對余慧明參選目標等無直接認知。

代表第八被告鄭達鴻和第四十一被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下午完成盤問,代表第十被告楊雪盈的大律師張耀良原打算接着發問,惟法官要求先由代表第五被告吳政亨和第四十七被告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開始。

石書銘指就吳政亨沒有問題要問,並為余慧明作盤問。他問及區諾軒是否只見過余慧明一次及不曾與她對話,區表示只是在2020年7月初銅鑼灣教協舉辦的初選記者會上見過她,當時公布記者會訊息後,各候選人有一段發言時間,余是其中一名發言者,區只是幫忙計算其發言時間,「我冇同佢有特別嘅對話。」

石書銘其後問到,區諾軒是否不知道余慧明參與初選的目的,區表示只知道包括余慧明的幾個衞生服務界參選人,約於5月曾接觸戴耀廷,向戴稱有興趣舉辦初選,戴與香港民意研究所交流後,接納衞生服務界作為初選參選的界別之一。但區同時指,因為不是他負責,故沒有「沾手」衞生服務界的初選,對於余一旦當選後會有何行為亦沒有直接認知。

另外,區諾軒早前曾指余慧明屬「抗爭派」,石書銘問是否因為余曾出席抗爭派記者會,區同意。石再問到,區是否不清楚余參與初選之目的,惟遭法官陳慶偉打斷,指他早前已問相關問題。法官李運騰則指,如石書銘認為其當事人並非抗爭派一員,可向區諾軒指出其案情,石書銘一度回頭望向余慧明,其後沒有再就此發問。

石書銘其後引述區諾軒2022年9月14日的供詞,提及接受港台邀請到節目「千禧年代」,與梁美芬任嘉賓,並指「我於節目上很鮮明地反對戴耀廷文章的言論,公開聲明初選活動與戴耀廷的文章應該分開審視」。在盤問下,區表示他是於退出初選翌日出席該節目。法官陳慶偉追問區所指的是戴耀廷哪篇文章,區指是戴於4月尾發表的「攬炒十步曲,這是香港人的宿命」(應為〈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

法官李運騰續指,區諾軒與戴耀廷在2020年3月就協調會議討論,其後開始舉行不同選區的協調會議,差不多每個會議的文件都會用到「會運用」或「會積極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眼,故區諾軒並非在4月尾才知道使用否決權是35+計劃的其中一個元素,區同意,指「我知情嘅」。

李遂問:「既然你不同意戴耀廷,有沒有向他表達?」區諾軒指沒有特別向戴表達,是因為協調會議的確存在不同意見,「我曾經相信,呢個係參選者自己嘅選擇」,但當戴4月陸續刊出幾篇關於攬炒的文章後,「我開始覺得佢嘅睇法,令到初選有質性上面嘅變化。」區指這亦是為何他在戴發表文章後,會向他指其文章「想法太瘋狂」。

法官陳慶偉指,戴耀廷其實提出了十步,並問區「你認為戴耀廷提及的十步之中,去到哪一步你覺得瘋狂?是第7至10步?還是全部?」,林卓廷、鄒家成等被告發笑。區表示:「我記得佢篇文章有提及一句說話,話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陳慶偉指那是第十步,區並解釋:「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一篇文章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啦」,鄭達鴻、何桂藍等發笑。區最後同意陳慶偉指,是戴耀廷整篇文章給予他的觀感,令他感覺戴是瘋狂。

案件明午續。(全文

#202303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黎智英入稟要求准Tim Owen抗辯決定 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排期4.28審理

【法庭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來港抗辯。律政司提出反對,最後被終審庭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人大常委解釋《國安法》條文,指明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若要參與國安案件,須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

黎智英上月17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Tim Owen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Tim Owen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47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排期於4月28日早上10時審理,預計審期一天。(全文

#202303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國安處拘23歲女子 涉網上發布煽動港獨訊息

【獨立媒體】警方國安處昨日(8日)拘捕一名23歲女子,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警方調查顯示,她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香港獨立訊息。

警方傍晚發稿,指一連兩日分別就兩宗案件拘捕兩名女子,他們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國安處人員昨日在秀茂坪區,拘捕該名23歲女子,她現正被扣留調查。(全文

#202303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案】官關注審訊進度、料審至聖誕 鄒家成、林卓廷等4人擬作供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9日)踏入審訊第22天。區諾軒繼續接受盤問,法官李運騰臨散庭前表示,對本案進度非常關注,指他於9月底需處理另一宗案件,惟本案自開審後24天,仍在處理首名控方證人的盤問。大部分辯方律師均認為,原定的90天足夠完成雙方案情,自辯的劉偉聰亦指感到樂觀,指他自被捕後每天也樂觀地生活,其中鄒家成、施德來、黃碧雲和林卓廷擬作供。法官陳慶偉指,若計及相關法律爭議、求情和裁決等,料審訊或需延至聖誕節。翻查資料,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定於9月底開審。

區諾軒今繼續接受盤問,臨散庭前,法官就案件進度與雙方商討。法官李運騰表示,對案件進度感到非常關注,指現時已是審訊第20多天,惟仍在處理首名控方證人,並只是第二名辯方律師進行盤問。他並指,他9月底有另一宗案件要處理,今早亦推遲了一宗原定8月開審的謀殺案,並向律師索取未來兩年日程,因他不認為本案能於8月初完成(“I see no prospect of this case finishing in early August.”)。翻查資料,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原定今年9月25日開審,李運騰為該案主審法官之一,本案主控周天行亦為該案主控。

李運騰要求控方估計審訊需時多久,周天行指,現時尚餘3名被告證人,至於其餘為程序而需要傳召的證人(formal witness),則視乎雙方同意的事實。控辯雙方早前讀出4份同意事實,當中黃碧雲、林卓廷和何桂藍同意的部分較少。李運騰指陳仲衡製作了比較列表,除了頭5段,幾乎其餘的段落均需控方舉證。法官陳慶偉指尚有逾100名證人,被告席傳來「吓」,控方確認名單上有100名證人,但希望其他證人證供能「相對上」較短。

法官陳仲衡指,「相對」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李運騰亦笑指,一百年「相對上」較一千年為短,控方說法對法庭無甚幫助,問控方有否較實際的估計。陳慶偉指控方不可能有「實際的估計」,只能有「大概的估計(guesstimate)」,又問能否於聖誕前完成審訊,被告發笑。李運騰並指,法庭的底線是不希望押後續審(part heard),周天行回應,認為審訊能於8月前完成。李運騰其後指辯方或有更好的估算,並逐一問辯方的看法。

案件明天續審。(全文

#20230309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區諾軒稱楊雪盈落敗後仍參選有違35+共識、港島會議及文件無提及〈真攬炒十步〉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0日)踏入審訊第23天。區諾軒今接受代表港島區參選人楊雪盈和彭卓棋的大狀盤問,區諾軒同意楊雪盈政治議程主要提倡文化及動保政策,而楊雪盈並非任何港島候選人指定的替補人選,卻在初選落敗後報名參選立法會,是有違「35+」共識。區諾軒又同意,港島協調會議、初選提名表格及「35+」文件均無提及戴耀廷〈真攬炒十步〉一文,而否決預算案亦從來不是港島會議的重要議題,亦無聽過彭卓棋稱當選後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辯方一度欲問,能否說戴耀廷是將有意參與初選者「帶上船」,再試圖將否決預算案的說法「強加」在他們身上,惟法官指區諾軒無法回答該問題,辯方終無繼續就此發問。

案件下午續審,至現時為止,鄭達鴻、梁國雄、吳政亨、余慧明、楊雪盈及彭卓棋6人已完成盤問。(全文

#202303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以911事件為例 指「外國言行要管」 鍾沛權稱「人命係最重要原則」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10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39日審訊。

控方續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博客文章盤問,舉例指若有恐怖分子劫機,在境外發訊息聲言要撞向世貿大樓,「用返911,唔好講到港獨咁極端」,詢問是否應規管境外言行。鍾沛權表示,人命為最重要原則,須盡快處理以避免傷亡,但應思索以甚麼手段應對,並強調只要不涉提倡暴力及非法手段,在言論自由下都應容許討論分離主義的主張。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第 18 日盤問,續圍繞周四(9日)呈遞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文章〈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伍淑娟指,文章提及「法律連外國人在外國的言行也要管轄,自以為是宇宙大王」,詢問若有人在外國推廣港獨是否需要規管。鍾沛權指,他個人而言不認同香港政治人物提倡港獨,但基於言論自由,只要不涉及非法或暴力行為,都應該容許分離主義的討論。

法官郭偉健另就文中提及「套用《1984》的新語模式:黨安即國安、摧毀即貫徹、攬炒即繁榮」一句,詢問《1984》是否書籍,表示未曾閱讀過。鍾指,《1984》是英國著名作者描述極權環境下的寓言或故事,文章中提及「新語模式」,是書籍中的極權政府提出的口號,區家麟將口號改寫,應用於香港的情況。

郭偉健續問,區家麟是否想藉《1984》新語模式,表達「極權政府用呢個法例嘅目的?」;鍾回應指文章具借喻效果。(全文

#202303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涉發布港獨訊息被捕 23歲女子保釋候查

【Now新聞台】警方國安處周三拘捕一名23歲女子,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在秀茂坪拘捕該名女子,調查顯示她涉嫌在網上發布煽動香港獨立訊息,干犯《港區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罪,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五月中向警方報到。(全文)

#20230310新聞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