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囚者入稟向警方索償 稱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3人與「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同名

【法庭線】3名報稱在囚於荔枝角收押所的市民,周一(6日)以手寫入稟狀向警務處長提出民事傷亡訴訟,要求處長就個別警員行為,造成他們的身體及精神傷害賠償。3人於入稟狀中報稱,在2020年3月7至8日期間,分別在舊牛頭角、青衣、青山警署遭警員毆打,其中一人報稱警員為索取證據而毆打。《法庭線》正向警方查詢事件。

翻查資料,3名入稟者的姓名與「口岸爆炸品」案當中3名被告相同;據警方記者會資料,於2020年3月7日及8日,警方共就三宗爆炸品案拘捕20人。案件將於2024年8月開審,共8人被落案起訴,其中7人被加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一旦罪成可判囚終身。(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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