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89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2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47人案|官裁30認罪被告 待不認罪被告審訊後才判刑

【法庭線】47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由檢控起計至今逾1年半。本案共30人認罪,當中16人周三(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爭議認罪被告應否在同案不認罪被告審訊前先行判刑。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退庭商議約1小時後,決定安排認罪被告審訊後判刑。 至於17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原訂1月30日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一同審理。法官陳慶偉今指,因陳嘉信健康問題,將由李運騰頂上,案件因此或需延遲1至2周,至2月初才開審。(全文

#20230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1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8天。鍾沛權今繼續作供,他表示《國安法》後仍盡量維持編採方針,認為如實報導受訪者港獨等主張屬言論自由所容許,但承認因新法而不刊登鼓吹港獨文章。

他續指,《蘋果》停刊後感到《國安法》威脅變得「好埋身」,遂決定下架文章及遺散同事以保護同事和公司。被問及太太陳沛敏被捕、《蘋果》停刊,為何仍續辦《立場》,他一度哽咽稱「唔捨得、唔甘心」,又指「其實我同同事都覺得,由始至終我哋都冇乜嘢係做錯過」。他其後因照顧太太選擇辭任總編,並找來林紹桐頂替,鍾說到林時眼眶泛紅,形容他「好好」,「佢願意冒呢個險」,但對最後致林成為同案被告感「唔好意思」:「我好似最後冇辦法保護晒所有同事。」(全文

#20230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1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8天。辯方今呈上多篇《立場》報導,顯示《立場》報導爭議性事件時,會引述正反雙方意見,鍾沛權表示望確保報導「持平」,亦不會為迎合讀者刻意美化或醜化人。至於控方早前讀出《立場》社交平台帖文留言,稱可反映煽動他人,法官亦問是否能刪除留言。鍾沛權指,不認為留言是由個別報導或帖文煽動出來,而是反映背後一直存在的民情民意。辯方又呈上「香港警察」及「添馬台」Facebook 帖文,均顯示下方有港獨、「光時」,及罵法官及警察的留言,歷時兩年仍未刪除。(全文

#20230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前區議員林兆彬等2人涉圖詐選舉開支約6.8萬 遭廉署發手令通緝

【明報】廉政公署今(12日)表示,2020年立法會選舉九龍西地方選區候選人林兆彬和岑崇尚,涉嫌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及企圖欺詐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由於兩人已離開香港,廉署獲裁判法院簽發手令通緝他們歸案。

廉政公署指,兩人涉嫌作出舞弊行為,在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購買多項電子產品,包括4部手提電話、3部手提電腦及4套相關軟件、3部平板電腦及2套相關配件,及1部電視解碼器,招致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兩人又涉嫌向選舉事務處訛稱購買選舉申報書列明的電子產品,招致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向林兆彬支付相關選舉開支。

選舉事務處查核兩人的選舉開支申索時,發現部分電子產品在政府宣布延期當天購買,要求兩人提供進一步資料。二人其後回覆指電子產品僅為選舉而購買,惟選舉事務處不信納相關解釋,並將事件轉介廉署。廉署發現,其中約值5萬元的電子產品購於政府宣布選舉延期舉行後當晚,而約值1.8萬元的電子產品則購於同年8月7日至10日期間,發票日期則被填報一個較早的日期,即同年7月31日。廉署完成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遂向兩名被告作出檢控。(全文

#20230112新聞 #2020立法會選舉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2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9天。鍾沛權今就煽動刊物的背景作供,就控方稱反修例運動是「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他指運動支持者光譜廣闊,起初訴求為撤回逃犯條例及調查警暴,至後期才出現港獨。他亦否認「炒作社會事件」以推翻政權,強調「我哋嘅意圖冇咁複雜,真係好純粹,想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報導真相」,沒有心力煽動人。他又提到反修例運動期間曾被示威者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惟他認為傳媒角色「唔係去保護任何人」,故沒有讓步;但亦指當受訪者要求匿名,一定會「誓死保護」其身分,以往甚至預料或因此陷獄。

就案發的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控方指法庭可藉「司法認知」得悉當時社會仍充斥各種暗湧和政治炸彈,隨時可毀掉政府管治權威並推翻「一國兩制」基石,不少人因不接受中國主權而進行各樣行動反抗。

鍾指沒有此認知,指2020年7月1日一次較大型集會後,因防疫關係、《國安法》生效、警方作廣泛拘捕,2020年下半年「成個社會氣氛已經淡靜咗好多,係持續一路淡靜落去」,也沒有什麼大型社會運動。

至於控方稱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加深市民與政府間敵意,以武力推翻政權,他指就傳媒而言,「我哋好快、好廣泛報導,唔係出於炒作事件,而係想記錄事件嘅發生。」

至於其他團體,他笑言一直不能掌握「反中亂港」意思,難以「對號入座」指什麼勢力,而即使有這種勢力存在,他自2019年開始,一直都「唔覺得會去到一個程度,係足以毀掉政府管治權威、推翻一國兩制」,「我仍覺得我哋嘅國家同香港既政權係好安全。」(全文

#202301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警員超市偷拍女子 官指遠距離水平拍攝非影裙底判無罪

【東網】四旬警察被指於去年2月的休班時間,在馬鞍山新港城4期商場1間超級市場內,用手機以低角度拍攝1名年輕女子裙底。涉案警察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及屬交替控罪的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他早前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今天(12日)指他拍攝的行為雖為一己私慾及立心不良,冒犯女性且令人厭惡,但其行為未達致不誠實或有違公德而需負上刑事責任的程度,考慮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本案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審訊,今天移師東區裁判法院裁決。47歲被告區文浩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後,辯方表示被告日後會小心注意自己的行為,並向女事主致歉。裁判官亦提醒被告的行為不止代表或影響他一人。

於審訊時,控方指於被告的手機內找到13張拍攝到女事主的相片,另有8張被删除的照片。女事主當時未目睹被告拍攝的行為,但聽到快門聲音,於是與男友追截被告。被告被捕後,則稱當時因看見「有個女仔幾靚,貪玩想影吓佢」,惟被發現後「唔識應對」才跑走。裁判官考慮到涉案相片並沒有拍到事主裙底春光,拍攝角度接近水平,且與事主有一段距離等,難以講得上是影裙底,亦不是須在異常角度才拍到的內容。而被告的拍攝手法雖屬明顯冒犯他人,但未達致不誠實,經考慮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3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去偷拍
39歲女警被控偷超市逾600元貨物 警誡下稱一時貪念 准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

【法庭線】39歲黎姓女警,被指2022年7月在屯門市廣場AEON偷取逾600元貨物,警誡下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定周四(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女警獲准以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結案,另須罰款500元。

控方案情指,超市保安案發日巡邏時,發現被告手持一袋桃徘徊,遂尾隨她視察,結果見被告趁沒人時,把桃放入自己布袋內。保安繼續尾隨被告,見被告最終沒有付款離開店舖,便上前截停,並帶她返保安室,搜出10項沒付款貨物,總值676.2元。

案情續指,警方接報到場後拘捕被告,她警誡下承認盜竊,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

被告黎美芬(現年39歲,警員)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她於2022年7月13日,在屯門市廣場1期AEON偷取總值676.2元貨物。

警方表示,涉事女警在被捕後已停職,最後駐守水警南分區。(全文

#2023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就偷竊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2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9天。鍾沛權今就涉案文章作供,他否認訪問初選出線者是為他們造勢和戴光環,指他們是新晉年輕的政治人物,具新聞價值;又指何桂藍稱「警暴是事實」僅表達其主張,「如果動輒就話呢啲係煽動,其實都幾危險」,「寒蟬效應大到好不利個社會嘅健康發展。」

就羅冠聰博客形容初選案為「港版美麗島」,他稱羅是知名人物,需讓公眾知悉其公開指控;又認為指出政府、執法機構甚至司法機構的錯誤,是言論自由所容許。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控方會說「言論自由唔係絕對」,但鍾沛權回應「對言論自由嘅限制更加唔係絕對」,指中國近代史上有很多源於沒有言論自由的「人禍」,「教訓深刻」,不應隨便限制言論自由。(全文

#202301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831事件」3周年16歲男生涉拒捕 准保釋候訊

【星島日報】16歲男學生在去年「831事件」三周年涉嫌於太子港鐵站外拒捕,被控1項拒捕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押後至3月7日再訊,以待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300元保釋候訊。

曾姓被告被控於2022年8月3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港鐵太子站B2出口,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女警員26781 梁敏儀、警員12725譚陶樂、女總督察羅伊玲及警長6124譚超偉。(全文

#20230113新聞 #20220831太子
前區議員龔振祺公眾地方打鬥罪成 上訴駁回 官:片段可見主動碰撞事主

【獨立媒體】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被指於前年6月,在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兩夫婦衝突,三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兩夫婦早前獲准簽守行為一年,並撤回控罪;龔振祺則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罰款200元。龔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今(13日)宣布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指,片段中龔的表現與他所聲稱「驚惶失措」扯不上關係,也不支持他所稱受現場環境限制,才選擇向同案被告陳志剛撞前「以求出路」的說法,因他的右及後方有空間可離開現場。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裁定龔撞向陳志剛不屬自衛,是完全正確。

重新審視證據後,法官裁定證據足以證實「在公眾地方打鬥」的所有控罪元素,原審裁決並無不穩妥之處,遂駁回龔的上訴,維持原判。(全文

#20230113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615油塘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否認區家麟博客攻擊政府 指評論公允、非無的放矢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1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20日審訊。

鍾沛權續就 17 篇涉案刊物作供,當中區家麟的博客〈2020香港新詞〉,被指藉「12港人」攻擊香港及內地政府。鍾認為其評論公允、並非無的放矢,又否認是煽動。他指,區家麟想藉文章指正錯誤,又稱讚他真誠,不僅是香港其中一位最出色的新聞工作者,更是「過去十年八載寫專欄寫得最好嘅作者」。區家麟是日亦有到庭旁聽。

至於已流亡的許智峯、梁頌恆等人專訪,鍾沛權亦否認文章屬煽動,指他們是「好高報道價值嘅公眾人物」。控方指3篇專訪在同一星期刊出,「目的不言而喻」;鍾沛權解釋,「做到(訪問)盡快刊出」是一般新聞操作,又指讀者閱讀3篇文章時,可以互相參考及對比。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1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男警涉訛稱證人拒助查 公職中行為失當判囚6個月 官斥行為打擊警隊威信

【法庭線】50歲男警被指於2019年調查一宗店舖盜竊案時,訛稱證人拒絕落口供,導致警方須終止調查案件,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曾宗堯周五(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即時監禁6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控罪非常嚴重,被告身為公職人員違反政府及市民的信任。其嚴重性在於影響刑事案及潛在的司法程序,市民對警隊信任大受打擊,打擊警隊威信。而被告不單向上司報告錯誤資訊,更冒認證人向上司發電郵。裁判官認為,即使被告的行為只涉一宗刑事案件,他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有計劃犯案,背景報告亦不見被告有悔意。(全文

#20230113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老作口供
9.29金鐘|9人暴動罪成囚2850月 官:違法達義為極暴政社會表現、香港未到此步

【法庭線】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9人案件,5被告在開審前認罪,4人經審訊後罪成,周五(1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8至50個月,其中本地獨立樂隊「鬥牛梗」主音被判囚 38 個月,他在判刑前對數名旁聽隊友點頭示意。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批評,示威者出師無名、自私自大,自以為有高尚理念,「行為為社會帶來恐懼及不安」。其中練錦鴻對首被告判刑時指,他誤以為「違法可達義,守法是過時」,但違法達義,是極之暴政、壓抑的社會下之表現,指「香港尚未到此地步,有現行機制改進」,又稱改變受歷史處境制肘,不可能一蹴而就。

本案涉及9名被告,法官練錦鴻指當中7人罪責相若,以判囚48個月為量刑起點。另外兩人則分別以判囚45個月及50個月為量刑起點,前者為首被告梁,指他求情信及背景可見有良好品格,可酌情下調;後者為第6被告劉,指他積極參與暴動。

5名於開審前認罪被告,分別為梁、朱、劉、楊、朱,他們獲得認罪扣減,部分人另獲酌情減刑,最終刑期分別為28至38個月不等。4名經審訊後罪成被告,分別為鄧、林、劉、林,當中僅鄧因背景獲酌情減刑,他們最終刑期分別為46至50個月不等。(全文

#20230113新聞 #0929金鐘
理大衝突|被指助人逃出理大 4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鄭錦滿暴動罪成

【法庭線】2019年11月,理大內大批示威者被警方包圍,8人被指駕車接載理大內爬渠離開的示威者,當中3人開審前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5人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則不認罪受審。暫委法官鄭念慈周六(14日)裁定鄭錦滿暴動罪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另外4名被告,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鄭念慈分析案中證據後指,肯定鄭錦滿有參與理大暴動,因走投無路,由理大渠口進入渠道,再爬出地面時被捕,因此暴動罪成。惟他是第二名從渠口爬出者,可能只是一直跟著首名爬出者而行,不一定知道具體逃走計劃,因此未能肯定他正在協助其他參與暴動者逃走,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30114新聞 #1120紅磡
【初選47人案】吳政亨獄中運動時跌倒 骨折須治療缺席周二聆訊

【獨立媒體】還柙超過22個月、初選47人案被告之一吳政亨,據悉上周四(12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做運動期間意外受傷骨折,須即日送院。他現正接受治療,周二(17日)未能出席當日的初選案審前覆核。案件將於2月初開審,暫未知事件會否影響審訊日子。

吳政亨(李伯盧)關注組今日在Facebook發帖,指他日前因意外受傷骨折,周二未能出席聆訊。關注組指,吳目前精神不俗,現正接受治療。據悉,吳上周四早上做運動期間意外跌倒受傷,需即日由白車送院;囚友最初以為他甩骹,惟檢查後始知是骨折。(全文

#20230115新聞
初選案被告揀律師 法援稱爆quota拒納 5人提名大狀遭否決 梁國雄轉用署方指派代表

【明報】47人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擬不認罪的17人暫定本月30日起展開90日審訊。法律援助署證實,初選案中有11名被告獲批法援,其中近半被告(5人)提名的辯方大律師人選不獲法援署接納,當事人須接受法援署委派律師或自行聘請律師。「長毛」梁國雄是其中一名獲批法援的被告,其妻陳寶瑩向本報透露,早前點名欲聘請擅長人權法的律師,法援署以「爆quota」(超額)為由否決提名,現改由署方指派的律師代表抗辯,「覺得有點唔公道」。

梁國雄是不認罪受審被告之一,陳寶瑩稱丈夫通過法援審查後,去信提名合作多年、較熟悉憲法和人權法的律師,不料法援署指該律師接案限額已滿,改派其他律師參與審訊。陳認為,被告原則上有權選擇心儀律師,她不便透露提名人選是大律師抑或事務律師,亦不想針對新一任法律團隊,只想說清楚法援制度問題,「既然可以有指定選擇的話,為何因為quota令我們得不到最佳服務呢?起碼我們認為是最佳」。(全文

#20230116新聞
懲教院所最新探訪安排

因應疫情發展,懲教院所的額外親友探訪安排由一月十六日起恢復正常。為減低病毒流入院所風險,訪客須於探訪當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取得陰性結果,在到達懲教院所後經「健康申報表」申報有關測試結果。

各訪客亦必須留意,所有確診在囚人士必須接受隔離治療及觀察,不能接受探訪,但其間他們仍可獲准接收認可交來物品一次,有關認可交來物品的種類和上限,可參考懲教署網頁的資料。已登記懲教署流動應用程式的使用者,可透過應用程式查詢在囚人士是否可以接受探訪,訪客亦可預早致電相關院所的更生事務組或探訪室(電話號碼可參閱部門網頁),或懲教署熱線 2511 3511 向職員查詢在囚人士的探訪狀況。

懲教署公告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1天。鍾沛權今續作供,他重申涉案文章對《國安法》的批評並非毫無事實根據,指若提出對法例的質疑也可被控煽動,甚至因此還柙一年才受審,「某程度上咪證明咗個擔憂係真實囉。」鍾又指,「大興文字獄」等比喻修辭在評論文章很普遍,舉例有法官曾在判詞形容示威者同情年輕人如「戀童癖」、暴動場面如「地獄圖」,認為當權力機關針對公民的評論可有其言論空間,則無權無勢的公民針對權力機關的批評,亦「應該享有最大的的言論自由」。他又指,訪問不等於支持,因《立場》會訪問和理非、本土派、建制派,「我哋唔可能支持晒所有主張,如果唔係我哋係人格分裂。」(全文

#202301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6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21天。鍾沛權今續作供,對控方稱他與林紹桐「長期合謀」,他重申自己擁有首15篇文章的最終決定權,無與他人協議犯案,「因為我話事」;又指機構擁抱民主、人權、自由、法治與公義的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你話我哋戇居又好,我哋有好多自我期許,畀自己好多原則嘅⋯⋯我哋認為自己做緊嘅嘢係對社會有益」。他又提到,中大衝突兩周年報導雖被當局批評與事實不符、面對龐大壓力,但同事「Fact check」後無下架,體現作為專業新聞工作者的勇氣。

鍾沛權歷時四日半的主問完結。控方表示他提及的文章背景「似乎同我哋認知有分別」,需時考慮盤問方式,申押後至本周四下午提堂向法庭交待,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批准。(全文

#20230116新聞 #立場新聞
蔡玉玲採訪7.21襲擊查車牌罪成 獲終院批出終極上訴許可 5月初聆訊

【法庭線】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被指為跟進元朗721襲擊事件,向運輸署虛報車牌查冊用途,2021年被裁定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蔡提定罪上訴被高院駁回後,再申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常任法官李義、 霍兆剛及林文瀚周二(17日)批出上訴許可,擇日頒下決定理由,而案件將於5月3日聆訊。

就本案3項爭議,即條例的申請查冊目的是否屬要項,取資料作調查之用是否不切合交通及運輸用途,以及蔡是否必然知道其申請並非交通事宜相關,終院法官認為前兩者涉及重要法律觀點,最後一項議題則涉實質不公之處。

蔡玉玲散庭後受訪指,公眾對事件「已經有佢哋心入面嘅判斷」,上訴是為嘗試在法律上釐清爭議,「會唔會都有可能協助到業界,就著車牌查冊,或者調查報到有啲新嘅進展。」(全文

#20230117新聞 #新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