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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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事件」3周年16歲男生涉拒捕 准保釋候訊

【星島日報】16歲男學生在去年「831事件」三周年涉嫌於太子港鐵站外拒捕,被控1項拒捕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押後至3月7日再訊,以待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300元保釋候訊。

曾姓被告被控於2022年8月3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港鐵太子站B2出口,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女警員26781 梁敏儀、警員12725譚陶樂、女總督察羅伊玲及警長6124譚超偉。(全文

#20230113新聞 #20220831太子
前區議員龔振祺公眾地方打鬥罪成 上訴駁回 官:片段可見主動碰撞事主

【獨立媒體】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被指於前年6月,在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兩夫婦衝突,三人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兩夫婦早前獲准簽守行為一年,並撤回控罪;龔振祺則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罰款200元。龔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今(13日)宣布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指,片段中龔的表現與他所聲稱「驚惶失措」扯不上關係,也不支持他所稱受現場環境限制,才選擇向同案被告陳志剛撞前「以求出路」的說法,因他的右及後方有空間可離開現場。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裁定龔撞向陳志剛不屬自衛,是完全正確。

重新審視證據後,法官裁定證據足以證實「在公眾地方打鬥」的所有控罪元素,原審裁決並無不穩妥之處,遂駁回龔的上訴,維持原判。(全文

#20230113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615油塘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否認區家麟博客攻擊政府 指評論公允、非無的放矢

【法庭線】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1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20日審訊。

鍾沛權續就 17 篇涉案刊物作供,當中區家麟的博客〈2020香港新詞〉,被指藉「12港人」攻擊香港及內地政府。鍾認為其評論公允、並非無的放矢,又否認是煽動。他指,區家麟想藉文章指正錯誤,又稱讚他真誠,不僅是香港其中一位最出色的新聞工作者,更是「過去十年八載寫專欄寫得最好嘅作者」。區家麟是日亦有到庭旁聽。

至於已流亡的許智峯、梁頌恆等人專訪,鍾沛權亦否認文章屬煽動,指他們是「好高報道價值嘅公眾人物」。控方指3篇專訪在同一星期刊出,「目的不言而喻」;鍾沛權解釋,「做到(訪問)盡快刊出」是一般新聞操作,又指讀者閱讀3篇文章時,可以互相參考及對比。案件下午續審。(全文

#20230113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男警涉訛稱證人拒助查 公職中行為失當判囚6個月 官斥行為打擊警隊威信

【法庭線】50歲男警被指於2019年調查一宗店舖盜竊案時,訛稱證人拒絕落口供,導致警方須終止調查案件,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曾宗堯周五(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即時監禁6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控罪非常嚴重,被告身為公職人員違反政府及市民的信任。其嚴重性在於影響刑事案及潛在的司法程序,市民對警隊信任大受打擊,打擊警隊威信。而被告不單向上司報告錯誤資訊,更冒認證人向上司發電郵。裁判官認為,即使被告的行為只涉一宗刑事案件,他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有計劃犯案,背景報告亦不見被告有悔意。(全文

#20230113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老作口供
9.29金鐘|9人暴動罪成囚2850月 官:違法達義為極暴政社會表現、香港未到此步

【法庭線】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9人案件,5被告在開審前認罪,4人經審訊後罪成,周五(1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8至50個月,其中本地獨立樂隊「鬥牛梗」主音被判囚 38 個月,他在判刑前對數名旁聽隊友點頭示意。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批評,示威者出師無名、自私自大,自以為有高尚理念,「行為為社會帶來恐懼及不安」。其中練錦鴻對首被告判刑時指,他誤以為「違法可達義,守法是過時」,但違法達義,是極之暴政、壓抑的社會下之表現,指「香港尚未到此地步,有現行機制改進」,又稱改變受歷史處境制肘,不可能一蹴而就。

本案涉及9名被告,法官練錦鴻指當中7人罪責相若,以判囚48個月為量刑起點。另外兩人則分別以判囚45個月及50個月為量刑起點,前者為首被告梁,指他求情信及背景可見有良好品格,可酌情下調;後者為第6被告劉,指他積極參與暴動。

5名於開審前認罪被告,分別為梁、朱、劉、楊、朱,他們獲得認罪扣減,部分人另獲酌情減刑,最終刑期分別為28至38個月不等。4名經審訊後罪成被告,分別為鄧、林、劉、林,當中僅鄧因背景獲酌情減刑,他們最終刑期分別為46至50個月不等。(全文

#20230113新聞 #0929金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