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女警被控偷超市逾600元貨物 警誡下稱一時貪念 准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

【法庭線】39歲黎姓女警,被指2022年7月在屯門市廣場AEON偷取逾600元貨物,警誡下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定周四(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女警獲准以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結案,另須罰款500元。

控方案情指,超市保安案發日巡邏時,發現被告手持一袋桃徘徊,遂尾隨她視察,結果見被告趁沒人時,把桃放入自己布袋內。保安繼續尾隨被告,見被告最終沒有付款離開店舖,便上前截停,並帶她返保安室,搜出10項沒付款貨物,總值676.2元。

案情續指,警方接報到場後拘捕被告,她警誡下承認盜竊,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

被告黎美芬(現年39歲,警員)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她於2022年7月13日,在屯門市廣場1期AEON偷取總值676.2元貨物。

警方表示,涉事女警在被捕後已停職,最後駐守水警南分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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