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9.91K subscribers
3.79K photos
18 videos
3 files
8.01K links
推送同路人、被捕人士相關新聞及資訊
報料投稿至 @youarenotalonehk_infobot
後備:@youarenotalonehk_info2bot
‼️只限資訊部‼️

【關注組】 @youarenotalonehk
【直播台】 @youarenotalonehk_live
【資訊部】 @youarenotalonehk_info
【搜證部】 @youarenotalonehk_evidence
【收信部】 @youarenotalonehk_mailbox
Download Telegram
司法機構有關熱帶氣旋公布

  司法機構宣布︰由於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在上午六時仍然生效,今早(九月一日)所有法院和審裁處的聆訊會延期。

  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如在十一時或以後仍然生效,今日下午所有法院和審裁處的聆訊亦會延期。

  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繼續暫停辦公,直至另行公布。法庭使用者可如常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用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登記處提供的電子服務,但在登記處暫停辦公期間經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提交的任何文件將視作於登記處重開時收到。
 
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6時00分

司法機構公布
各位親友注意‼️爽身粉轉款!!
懲教又轉款了….
今次直頭轉埋牌子
有更多資訊請話我知🙏🏻
感謝🥺

handwritingletters
被捕人士資訊部
各位親友注意‼️爽身粉轉款!! 懲教又轉款了…. 今次直頭轉埋牌子 有更多資訊請話我知🙏🏻 感謝🥺 handwritingletters
各位親友注意‼️爽身粉轉款!!
懲教又轉款了….
今次直頭轉埋牌子!
由8月29日至10月28日期間,同時都可以入新及舊牌子爽身粉,10月29日開始只接受新牌子!

「施巴®」200克嬰兒爽身粉(每兩個月 1 支)會取替原本「強生」100克嬰兒爽身粉(每月 1支)。由2023年8月29日起,為期2個月,新和舊包裝的嬰兒爽身粉會同時接受,並於2023年10月29日開始,本院所只接受新包装的認可交來物品

handwritingletters
7.1天后|17歲青年企圖縱火、刑毀等4罪成 還押候判 官稱肯定兩警沒錯認被告

【法庭線】202071日《國安法》生效翌日,港島一帶有多人集會。一名當時17歲青年被指在港鐵天后站破壞光管等設施,並在英皇道企圖以火機點燃紙箱。他否認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5罪,經審訊後周一(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交替控罪以外的4項控罪全數罪成,還押至925日判刑,以候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法官王詩麗在判詞中指,肯定兩名警員沒有認錯被告,而被告沒有合理辯解,有意圖刑事損壞、縱火,「造意昭然若揭」,裁定罪成。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17歲,雖有案底、曾入勞教中心,但該案發生於本案之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紀,先索取報告再判刑。 (全文)

#20230904新聞 #20200701天后
首宗示威違限聚令案 終院駁回李卓人及郭永健等4人終極上訴許可申請

【庭刊】工黨4名成員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成員,涉於2020年五一勞動節當天在金鐘遊行,事後被指違限聚令被控,審訊後被裁定「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成,判監14日、緩刑18個月。4人早前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但被駁回,高院法官亦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4人再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申請,終院今(4日)開庭處理申請。常任法官李義及林文瀚、非常任法官鄧國楨在聽畢上訴方陳詞後,退庭商議約5分鐘後,常任法官李義宣布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將適時頒布決定理由。(全文)

#20230904新聞 #20200501金鐘
政府《國安法》後首引輸入煽動刊物罪提控 被指輸入18本《羊村》 38歲男還押

【法庭線】38歲男子被控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周三(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控罪指,他涉與另一人於2023年3月,輸入18本《羊村》刊物,包括各3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以及《羊村日報》。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辯方陳詞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6日答辯,待被告徵詢法律意見、索取文件;被告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 (全文)

#2023090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輸入羊村
李卓人等4人示威違限聚令申終極上訴 終院拒受理:規例已失效 詮釋不再重要

【獨立媒體】2020年五一勞動節,工黨李卓人及社民連梁國雄等8人,以4人一組遊行至政總,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14日、緩刑18個月。8人去年上訴被高院駁回,其中7人再申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工黨4人周一(4日)直接向終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亦遭拒絕。終院今(7日)頒下書面決定理由,指相關規例在今年3月31日午夜失效,詮釋「受禁群組聚集」或條文已變得不再重要;即使未來有新疫症爆發,沒有任何基礎假設政府會實施相同的公共衞生緊急措施,因須視乎該疫症的性質、傳播模式以及一系列考慮因素,故不認為現時詮釋相關規例有長遠意義。 (全文)

#20230907新聞 #20200501金鐘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惡劣天氣的探訪安排

- 若 8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於探訪時間¹前發出,探訪安排²將會停止。
- 若 8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於探訪時間內發出,探訪安排將會停止,而正在進行的探訪可繼續進行。
- 若 8 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在探訪時間完結前除下,如情況許可³,探訪安排將會於兩小時內恢復⁴。

註︰¹探訪時間指各懲教院所為訪客提供 探訪安排的辦公時間。
²探訪安排包括登記程序及其他流程。
³考慮因素包括是否有交通工具前往位於喜靈洲和大嶼山的偏遠院所。
⁴訪客應注意登記程序的一貫規定,必須於探訪時間完結前的指定時間內辦妥登記手續。

懲教署網頁
司法機構有關極端情況下安排的公布
*****************

  司法機構宣布︰由於政府已發出公布,指因由暴雨引致「極端情況」,並會至少維持至中午,今日(九月八日)所有法院和審裁處的聆訊會延期。

  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亦會暫停辦公,直至另行公布。法庭使用者可如常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用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登記處提供的電子服務,但在登記處暫停辦公期間經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提交的任何文件將視作於登記處重開時收到。

政府新聞公布
【理大圍城】28歲男子承認暴動罪 還柙候判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油麻地、佐敦、尖沙咀一帶發生警民衝突。警方在油麻地圍捕213人,分成多案起訴暴動罪。其中29歲男子今(11日)於區域法院認罪,暫委法官黃雅茵考慮到同案另有10多名被告打算認罪,遂押後案件至10月11日,與該些同案被告一併觀看影片及處理判刑,期間男子須繼續還柙。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李國輔求情指,被告過往工作表現優秀,還柙前已晉升至高級租務主任。由案發被捕至還柙前,被告在這3年以來積極面對人生,求情信表示不會放棄自己,會善用獄中時間改進自己,出獄後好好照顧家人及貢獻社會。辯方又指,被告被捕時除了穿著黑衣黑褲之外,便沒有攜帶任何保護性或攻擊性裝備,冀法庭能從輕發落。 (全文)

#20230911新聞 #1118油麻地
欲展示涉國殤之柱直幡 內地來港博士生還押候判

【明報】一名來自內地、23歲法律博士女學生涉於今年5月聯絡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取得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底座「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字眼的直幡並計劃公開展示。女學生今(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另一項涉及悼念「7.1 刺警」案中死者梁健輝的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將會撤回。案件押後明早(12日)判刑,其間女學生繼續還押。

被告承認案情指,一個以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名義建立的網站,發起在各地展示國殤之柱直幡的運動,直幡上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底座「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天安門大屠殺 1989年6月4日 上一輩豈能殺光年輕人)」字眼的圖象,活動旨在抗議香港警方在香港「綁架」國殤之柱,而綁架自由的象徵只會帶來更大反抗。(全文)

#202309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七一刺警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三人上訴年底審

【明報】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年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時任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受審後均被裁定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鄒幸彤則放棄保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3人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排期於今年12月6日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預料審期為兩天。(全文

#202309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內地來港法律博士生擬掛國殤之柱直幡 認企圖煽動囚6個月

【明報】一名來自內地、23歲法律博士女學生涉參與以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名義發起、展示國殤之柱直幡的活動,並於今年5月聯絡內地民運人士周鋒鎖取得9米高直幡,原定六四掛在銅鑼灣怡和街圓形天橋。女學生在六四前被捕,周鋒鎖其後發帖稱要為她「承擔責任」。女學生昨承認一項企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6個月。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警方在被告的住所搜出一個來自美國的包裹,內有9米乘3米的巨型直幡,印有國殤之柱連同基座「The Tiananmen Massacre June 4th 1989 The old cannot kill the young forever(天安門大屠殺 1989年6月4日 上一輩豈能殺光年輕人)」的字眼,被告的書架上則有一封署名高志活的信件,提到直幡要顯示「我們都記得天安門」。被告的電話顯示她曾透過Instagram聯絡周鋒鎖,提供地址和聯絡資料,又指會在6月4日展示直幡,抗議警察綁架國殤之柱,周則提醒被告注意安全,若她成功將受到高度關注及令人鼓舞。(全文)

#202309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七一刺警
「熊仔餅」搶槍阻差辦公罪成囚6年 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 排期至明年3.26

【獨立媒體】西灣河遭警員開槍射傷的男學生「熊仔餅」,以及中學同學被指企圖搶警槍,經審訊被裁定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及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成,去年11月各人被判監6年。二人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至明年3月26日於上訴庭進行聆訊,處理二人的上訴許可申請。(全文

#20230912新聞 #1001荃灣
5.1旺角|案發15歲男生認投擲汽油彈候判 官質疑被告稱有悔意但拒指證他人

【法庭線】2020 年 5 月 1 日,案發時 15 歲男生被指與 3 名黑衣人,在旺角馬路投擲汽油彈,周二(12 日)在區院承認企圖縱火等 3 罪,還押至 9 月 28 日判刑,候索取教導所報告。法官陳廣池關注,被告拒絕在警察記事冊簽署、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質疑「一定有人教佢」,控方指被告接受法律意見後才拒絕簽署。

陳廣池又表示,「後生仔無緣無故突然喺 2019 年有激進行為,係好可悲、可嘆」,質疑本案有「幕後黑手」,一度詢問被告會否協助警方,提供另外 3 名黑衣人的身分。辯方表示被告不會提供相關資料,陳再指,其求情信稱有悔意,「話後悔又唔指證其他人喎,為乜呢?」。(全文

#20230912新聞 #20200501天后
消息指國安處帶走許智峯岳父助查

【明報】警方國安處正通緝8名身在海外的民主派人士,包括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消息指,警方國安處今早帶走許智峯岳父、岳母及許智峯妻子的胞兄協助調查,並搜查3人位於元朗的住所。下午2時15分,許智峯岳父離開青山警署,經輕鐵站往兆禧苑方向跑去。 (全文)

#202309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逮八人
涉洗黑錢罪男學生自認「星火同盟」義工 協助將捐款分發予求助者 銀行帳戶內個人支出與星火款項混合沒分開

【庭刊】支援社運被捕人士的組織「星火同盟」早前被警方指涉洗黑錢,並遭凍結約7000萬港元款項。一名案發時17至18歲的男學生,被指涉洗黑錢約63.9萬元,他否認一項洗黑錢罪,案件今(1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今出庭自辯指,他是「星火同盟」的義工,約於2019年10月初開始,有協助「星火同盟」將收到的捐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分發予求助人士,用作求助人的生活費、醫療費、保釋金等;他亦會提取現金,為在囚人士買物資、訂報紙、付「私飯」的款項。

被告解釋他的銀行帳戶支出和入帳時指出,當中包括他的個人開支,以及予求助人士的款項等。暫委法官高偉雄一度問及,被告是否將自己的個人開支,與聲稱屬「星火同盟」的款項混合在一起。被告稱「係,當時比較混亂,冇分開到」。(全文)

#20230913新聞 #星火同盟
警員否認偷醉漢電話 稱保障貴重財物欲交警署 強調當差38年無犯錯、問心無愧

【獨立媒體】56歲高級警員涉於今年4月,在休班期間趁一名醉酒男子不省人事時,偷取對方的手提電話。該警員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被告於警誡會面稱,當時見醉酒男子坐在路邊無反應,電話則放大腿。被告指:「我身為一個警察,現役嘅,雖然落咗更,我有需要保障咁貴重嘅財物」,因此他拾起電話放自己褲袋,欲送往警署。被告主動補充:「我做咗38年警察,冇大過錯,我問心無愧。呢啲事件冇發生過,酒精令我判斷力美中不足、未能盡善盡美。」(全文)

#20230913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醉翁電話
「星火同盟」義工被控洗黑錢 被告稱受助人包括非被捕者 官質疑非人道援助
 
【法庭線】警方 2019 年 12 月以涉嫌「洗黑錢」罪為由,拘捕與「星火同盟」相關的 3 男 1 女。其中一名現年 21 歲男子,其後被落案起訴,指他利用銀行户口洗黑錢,涉款逾 63 萬元,案件周四(1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繼續作供。

余供稱,「星火」曾轉帳款項至其個人戶口,再由他轉帳予求助人。被問身為義工,為何負責錢銀事宜,余答因其他成員負責法律支援、探訪在囚者。他另承認帳目混亂,但解釋稱因當時沒工作、記帳經驗,並非刻意把「星火」款項和個人存款搞混。

余又指,「星火」受助對象包括「非被捕者」,例如家屬、社運人士、因政見不同而被解僱或失家人支援者。官質疑此看來並非「人道援助」,余答「我哋認為呢個都係一個人道嘅援助」。案件下周一(18日)續,料余將接受控方盤問。(全文

#20230914新聞 #星火同盟
休班警穿制服與15歲女童酒店開房 認企圖非法性交罪 官斥利用職權犯案令警隊蒙羞 判囚16個月

【庭刊】一名男警在交友程式結識15歲女童後,帶對方到沙田一間酒店開房,並穿上警察制服吻女童乳房及企圖性交,但無法勃起。涉案警員今(1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企圖非法性交罪,獲兩名警長上司撰寫求情信,形容他工作認真。辯方求情指,女童對警察情有獨鍾,而被告作為「感情初哥」,真心希望與女童發展關係,並應女童要求才會穿上制服,強調他並非利用警員身分犯案。

暫委法官鍾偉強聞言斥:「警察制服係用嚟執行職務,佢喺酒店著制服去討好女仔,做犯法行為,點樣唔係利用職權?」鍾官指,本案反映時下年輕人守法意識薄弱,被告行為使警隊蒙羞,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最終判他入獄16個月。(全文

#202309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衰11製CP
休班警涉偷醉漢手機私藏 人員作供:被告當時認犯案並跪地求饒

【東網】加入警隊38年的「老差骨」,涉嫌飲酒消遣後,偷取醉酒內地男的iPhone 14 Pro。男警否一項盜竊罪,案件今(1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截停被告的警員憶述,被告未能解鎖懷疑被盜手機後,便表露自己警察身份,不但坦誠自己一時貪心犯案,更合十跪地求饒。然而,這些說話均是未被警誡下作出,辯方反對依賴這些證供。

56歲被告蘇志華,是一名高級警員。控罪指出,被告於2023年4月8日,在九龍尖沙咀加拿分道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屬於范浩的財產,即一部價值11,099港元的手提電話。

警員錢俊思供稱,當日凌晨4時許,他見到事主范浩坐在行人路石壆,未幾被告行近,傾前身拍事主肩膀,事主沒有動靜,被告此時踎低身兩手伸前,之後便站起離開。由於他覺得被告行為可疑,懷疑有人犯法,於是上前截停被告。當時他聞到被告身上有酒氣。(全文

#2023091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醉翁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