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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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主任涉脅逼兩女網友性交案 3罪成還押9.28判刑

【法庭線】2021年,當時19歲的建制派社區主任黃煒龍涉通過交友程式,「一人分飾兩角」,以假身分及假照片結識兩名女事主後,相約她們到酒店慶生,再以真實身分出現,並利用上述假身分傳訊威脅她們與自己性交,否則公開其生活照。被告否認「威脅他人非法性交」等4罪。除了當中一項非禮罪早前被裁表證不成立外,法官姚勳智周三(23日)於區域法院裁定其餘3罪罪成,被告還押至9月28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法官裁決時指,可根據本案情況毫無疑問推論,被告實為發出恐嚇訊息的假身分「黃子豪」及「William」,被告又會自行加插恐嚇說話,如稱上述2人認識警方高層、有黑社會背景等,要求事主配合並與自己性交。(全文

#20230823新聞 #非手足 #staycation沙龍
【初選47人案】余慧明指參選因醫護罷工 感無足夠話語權政府「唔會理我」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3日)踏入審訊第112天。本案最後一名被告、參選衞生服務界的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開始作供,表示組織工會是她參與政治的開始,工會於2020年初「武漢肺炎」時發起工業行動要求封關,以保障市民性命安全及保護醫療系統免崩潰,惟醫管局拒回應訴求,工會要求與特首談判亦不果。余又指曾獲「中間人」行會成員林正財指擬將全面封關訴求包裝為「禁止世衞定為高危地區的人來港」向政府推銷,惟翌日出台卻僅為隔離措施。

余形容當局回應的態度「絕對影響到」她之後參選的決定,明白到如果無足夠話語權,「政權或者掌權者係唔會同我傾、唔會理我」,因政府非民選產生;加上2019年政府對市民訴求視若無睹,「一味武力打壓示威者」,故選擇參選。余又指,曾擔心衞生服務界多於一名參選人會「鎅票」令建制得利,遂問戴耀廷能否「順便」辦衞生服務界初選。(全文


#20230823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遭何君堯指控為7.21主謀 林卓廷告誹謗 庭上透露將有10名控方證人

【獨立媒體】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2019年在Facebook直播時,指控民主黨林卓廷為7.21元朗襲擊的主謀,被林入稟控告誹謗。何君堯早前申請陪審團審訊因逾期而失敗。案件今(8月24日)在高等法院聆訊。聆案官蘇嘉賢引述文件時指,案件將會有10名控方證人,以及一名辯方證人,但沒有專家證人。另外原告方透露會播放約一個半小時的片段,聆案官要求原告方提交片段的播放時間列表,以讓審訊時可依照播放。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再訊。 (全文)

#20230824新聞 #0721元朗
【初選47人案】余慧明指中共立《國安法》「炒熟香港人」 官質疑煽動仇恨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4日)踏入審訊第113天。余慧明繼續作供,就《國安法》宣布實施後所撰的〈迷霧裡 黑夜終於響起號角聲〉,余解釋撰文是望港人「唔好對《國安法》淨係得個恐懼」,而是應繼續思考如何合法抗爭。法官陳仲衡關注文中「中共已按捺不住直接炒熟香港人」是否煽動對中共的仇恨,余否認,指只是陳述中共將《國安法》「加插」在《基本法》附件三,無經本地諮詢便在港實施;又形容是「中共單方面炒香港人」,嚇怕外資、令經濟不穩,猶如向港人開戰。余亦指很多港人不贊成《國安法》,但港府無將意見向中央表達,法官李運騰笑說報紙每天都有報導。

余又表示,曾預期被DQ和取消選舉,但無想過「連議會都未入去就拉人」;她亦強調若政府拒絕談判,會反對所有議案,「我認為投下一票反對票係冇錯㗎。」余亦確認衞生服務界無召開過協調會議,她不曾收過及看過協調文件,最終亦因選民資格認證爭議令該界別初選結果不具約束力。 (全文)

#202308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律師陳子遷受襲 3男經律政司覆核加刑1年半至2年多 上訴庭:原審官量刑忽略私了行為

【獨立媒體】2020年5月24日示威者抗議國安法及國歌法,多次接受《大公報》訪問的律師陳子遷譴責示威者堵路及「裝修」後,遭人追打。3人暴動及蓄意傷人等罪成,判囚1年7個月至2年10個月。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最終3人分別被加刑1年半至2年3個月,改判監3年1個月至5年1個月。上訴庭於判詞指,本案涉及「私了」,示威者不滿其破壞行為受譴責而施襲,這等「仇視、霸凌、恫嚇和滅聲」行為,讓社會易陷於無法無天的混亂狀態,然而原審官就暴動等罪量刑時,完全沒有提及「私了」。上訴庭亦認為答辯人指受害人挑釁的說法是「強詞奪理、顛倒是非曲直」,因受害人是見示威者破壞商店才譴責。 (全文)

#20230825新聞 #20200524銅鑼灣
涉與兩對情侶互毆 29歲警罪成判罰3000元 官:肯定是故意掌摑非自衛

【法庭線】29歲警員涉嫌在2022年10月15日休班期間,在屯門一巴士站與兩對情侶爭執互毆,5人當場被捕,該警員多處受傷、送院時清醒。警方調查後,因證據不足無條件釋放其中2名女子,並以 2 項普通襲擊罪,落案起訴警員與其餘2男。經審訊後,案件周五(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指,雖然涉案片段所見,2名男子目露凶光、拍打車頭,行為非常可疑,但控方證人無法說出雙方拉扯的細節,不能肯定實際上發生甚麼事,遂裁定2男罪名不成立。

至於涉案警員,裁判官指片段拍到他伸手向次被告左臉,對方的臉部隨即向後轉,故肯定警員有掌摑、並且是故意掌摑,並非自衛,終裁定罪成,判罰3000元。

裁判官表示,被告利茂生友人、警員王偉成庭上供稱,當晚他與利到荃灣酒吧消遣,其後乘坐的士離開。他聲稱目睹利被拉出車外約半分鐘,但盤問下稱自己從沒回頭看。裁判官質疑,既然王沒有回頭,怎會看到事發經過,且他無法說出拉扯的時間、力度等細節。裁判官又指,王在利被拉出車外,直至有人在車頭拍打,除了2次詢問「乜事」外,沒有進一步行動,故對其所述的事發經過有保留。

被告利茂生(29歲,警員)與另外2名被告,分別為何東森(25歲,文員)和何力桓(19歲,文員),分別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即何東森和何力桓於2022年10月15日,在屯門鄉事會路近安定邨巴士站(往兆麟苑方向)用手襲擊利茂生;利茂生於同時同地用手襲擊何力桓。(全文

#2023081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襲擊卻無法造成實際傷害
【初選47人案】余慧明稱初選結果公布後「35+計劃」已完結 後續協調僅處理「爛攤子」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5日)踏入審訊第114天。余慧明繼續作供,就7月15日的抗爭派記者會,余自視為抗爭意志較堅定、與主流泛民有別的「抗爭派」而出席,但會前無與出席者討論發言內容,自言與他們「唔係好熟」,亦不同意記招是對組織者中止初選的回應、表示抗爭派想繼續。余又指當時「完全唔知」中聯辦前一天發聲明譴責初選或違法,並認為初選結果公布後,「35+計劃」已完結,其後若有協調工作亦只是處理計劃的「爛攤子」,她也是庭上始知組織者當時「有手尾」如選前民調要處理。

余又指,衞生服務界從無討論關於財政預算案的問題,無共識辦有約束力的初選,否認呈堂協調文件是候選人共識。法官一度關注控方盤問基礎,控方指可作有關推論。此外,余亦稱其抗爭立場包括就抗疫議題提批評和建議,但卻被指為「抹黑政府」;余認為未能成功爭取是因無真正了解民意的政府,故最重要是爭取雙普選。(全文

#202308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余慧明作供完畢 辯方案情完成 暫押至11.27結案陳詞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8日)踏入審訊第115天。本案由2月6日開審至今,歷時近7個月,最後一名不認罪被告余慧明今完成作供,辯方案情完成,法官暫定押至11月27日讓雙方進行口頭結案陳詞,料需時約兩至三周。就法官李運騰有份審理的《蘋果日報》案原定12月18日開審,法官陳慶偉指若撞期,該案可再押後,李運騰亦稱相信該案律師不會介意延誤多數天。法官亦指押後期間會處理部分認罪被告就同意案情的爭議,但暫不會處理求情。

余今接受盤問時,表明認為以否決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為合法、合理的手段,強調並非「淨係想破壞而無建設」,真正目的是爭取雙普選。被問是否有意與其他議員聯手否決預算案,余稱每個議員為獨立個體,「我冇辦法迫人哋去做」,「墨落無悔」聲明亦無表明會聯同其他議員運用權力;而她從決定參選至勝出也沒有相信參選人之間有協議。余作供完畢後,向旁聽親友面露微笑做握拳手勢,散庭時興奮地跳起數下,向親友飛吻。(全文

#2023082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郭卓堅突取消入稟覆核《願榮光》禁令案 稱因「政治唔舒服」

【獨立媒體】高等法院早前批出《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案件的上訴許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9月13日將在高院再進行指示聆訊。人稱「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上周表示擬就禁制令案提出司法覆核,惟今日突告取消,他向《獨媒》表示「政治唔舒服」,稱近日有人提醒他要顧及港府「管治尊嚴」,令他感到壓力最終放棄入稟。《獨媒》問郭卓堅有否曾被國安處人員接觸,他表示「唔可以講」。(全文)

#20230828新聞 #願榮光歸香港
國安處拘兩男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煽惑暴動 與612基金案有關

【明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29日)於大埔區拘捕兩名年齡分別33歲和59歲的男子,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公安條例》第19條「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警方表示,警方指,被捕人涉嫌串謀「612人道支援基金」,接受不同海外組織的捐款,並向一些支援逃亡海外人士或推動制裁香港的組織提供金錢資助。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名被捕人及另一名涉案人的住所,並檢取有關電腦、電子通訊工具及其他與案有關或可作非法用途的證物。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全文

#202308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612人道支援基金
12港人|鄧棨然弟透露 兄在內地曾被羈押精神病房 監獄職員「代筆」回信

【集誌社】12港人之一鄧棨然在內地刑滿出獄,上周被移交香港警方,現時還押。鄧棨然弟弟接受《集誌社》訪問時表示,鄧棨然在內地服刑期間,曾一度被羈押在監獄的精神病房,亦確認去年收到由鄧棨然寄出的信件,屬監獄職員代筆。弟弟表示鄧棨然的精神及健康狀況良好,形容「最壞的事情已過去」。

鄧棨然上周一 (21日)被移交返港,其後到區域法院「依令緝捕歸案」提訊。鄧棨然沒申請保釋,現時正被還押,11月再上庭。鄧棨然弟弟接受《集誌社》訪問時表示,鄧棨然回港後才透露,他在內地曾一度被羈押在精神病房。

鄧棨然弟弟說,兄長被羈押在精神病房時,應屬去年初失去聯絡的一段時間。不過,鄧棨然被關押的時候不太需要「打工」,弟弟說,鄧棨然只摺過幾次「金銀衣紙」,不太需要勞動。

鄧棨然在內地服刑以來,資訊不流通,大部分信件都被扣起。鄧棨然弟弟說:「我們平均每月一封信,最後都只係收到五至六封。到佢臨走時,從化嗰邊才話佢知我哋寫過信畀佢,但都冇畀返佢。」鄧棨然亦是平均每月寄出一封,但家屬最後收到的信件,已是在去年8月,一封由他人所寫的代筆信。弟弟說,棨然確認該信件屬代筆信。當時不少傳媒報道家屬久久未與棨然取得聯絡,家人亦多次致電廣州從化監獄,「煩咗幾次,監獄職員就搵佢,叫佢口述,由職員代筆。」(全文

#20230829新聞 #save12hkyouths
被捕人士資訊部
國安處拘兩男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煽惑暴動 與612基金案有關 【明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29日)於大埔區拘捕兩名年齡分別33歲和59歲的男子,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公安條例》第19條「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警方表示,警方指,被捕人涉嫌串謀「612人道支援基金」,接受不同海外組織的捐款,並向一些支援逃亡海外人士或推動制裁香港的組織提供金錢資助。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名被捕人及另一名涉案人的住所,並檢取有關電腦、電子通訊工具及其他與案有關…
國安處拘捕兩人涉串謀612基金支援海外逃亡人士 消息指兩人分別是醫生及社工

【NOW新聞】警方國安處拘捕兩名男子,涉嫌串謀612人道支援基金向一些支援逃亡的海外人士或推動制裁香港的組織提供金錢資助。據了解,被捕人分別是醫生及社工,另一名身在海外的涉案男子是瑪麗醫院麻醉科副顧問醫生。

警方國安處人員帶同法庭手令到另一名涉案人的住所檢走多箱證物,包括電腦、電子通訊工具等,還有一個配有床褥的大鐵籠,綁有繩索的竹杆等。

被搜查的單位位於香港仔南灣御園,據悉為一名麥姓瑪麗醫院麻醉科副顧問醫生的居所,他現正身處海外,涉嫌與一個義務醫療組織「MO Oncall」有關,積極為示威者提供現場醫療支援,亦涉嫌接受612基金資助。

至於兩名被捕男子在大埔落網,涉嫌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現正被扣留調查。

據了解,兩名被捕人士分別為姓黎註冊醫生及姓莫社工。其中黎為「隱世醫療室」成員,涉嫌在2019年為不方便到醫院求診的人士提供婦產、骨科等服務。而莫則活躍於示威現場,積極呼籲示威者向「612」申請援助。 (全文

#202308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612人道支援基金
首宗涉及示威違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終極上訴許可 終院9.4處理

【法庭線】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等8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4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限聚令」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高院2022年拒批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後,工黨4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排期下周一(9月4日)聆訊。

按終院網頁,本案上訴許可申請,將由兩名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審理。上訴方為工黨4人,分別為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及李卓人。同案社民連4人,即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及梁國雄,則在上訴名單未見出現。(全文

#20230830新聞 #20200501金鐘
阮民安認洗黑錢及煽動囚26個月 官:趁火打劫、濫用市民同情心「自肥」

【獨立媒體】前 E-kids 成員、歌手阮民安涉訛稱賣曲奇為暴動少女籌款,涉款約71萬元,他另涉咒罵總裁判官及嘲笑殉職警。阮民安還柙近一年,早前承認洗黑錢罪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6個月。控方申請充公被告戶口內約37萬元獲批准。法官練錦鴻指,被告為一己私利,濫用市民同情心以「自肥」;他為趁火打劫不惜搧風點火,並與妻子像「製作連續劇」般捏造人物情節,「以道德綁架其他人的同情」。被告雖自詡身處道德高地、著眼香港前途和支持同路人,但其行為有精心設計亦是斂財手段,比一般為勢所逼、或抵受不住物慾引誘的普通罪犯更卑劣。(全文

#2023083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聲援政治犯街站被指違規展示宣傳品 曾健成等3人罪成罰款 社民連亦遭票控

【獨立媒體】已停運的民間電台去年5月在銅鑼灣擺街站聲援在囚人士,電台創辦人、社民連曾健成與兩名義工被票控「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貼或海報」。3人不認罪,經早前審訊,今(3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各人罰款2,500元,涉案宣傳品亦被充公。

曾健成在法院外向傳媒表示:「今夕街站歸故土,他朝君體也相同。」社民連內務副主席余偉彬則指,社民連擺設街站亦遭到票控,將於10月17日上庭答辯。余指,是次裁決造成相當大的漣漪效應,若果每次街站均需事先向地政署申請,才能展示宣傳品的話,變相剝奪他們擺街站的權利,香港的示威、集會和言論自由等權利亦會被極大地削弱,「我哋作為政治團體都唔知點樣宣傳我哋嘅政治理念。」余表示需要研究是次裁決,才能決定社民連街站案的答辯方向。(全文

#20230831新聞 #20220528銅鑼灣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惡劣天氣的探訪安排

- 若 8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於探訪時間¹前發出,探訪安排²將會停止。
- 若 8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於探訪時間內發出,探訪安排將會停止,而正在進行的探訪可繼續進行。
- 若 8 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在探訪時間完結前除下,如情況許可³,探訪安排將會於兩小時內恢復⁴。

註︰¹探訪時間指各懲教院所為訪客提供 探訪安排的辦公時間。
²探訪安排包括登記程序及其他流程。
³考慮因素包括是否有交通工具前往位於喜靈洲和大嶼山的偏遠院所。
⁴訪客應注意登記程序的一貫規定,必須於探訪時間完結前的指定時間內辦妥登記手續。

懲教署網頁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司法機構颱風及暴雨警告的安排

☔️在上午6時至8時45分發出預警8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一般而言,在上午6時至8時45分發出預警8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時,法院/審裁處會將已排期在上午的聆訊延期,直至另行通告。

☔️發出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

一般而言,當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發出時,法院/審裁處會將聆訊延期,而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亦會關閉。

☔️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一般而言,若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在辦公時間前發出,法院/審裁處會將聆訊延期,而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亦會關閉。若有關信號在辦公時間內發出,法院/審裁處會將聆訊延期,但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則繼續開放。

當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極端情況」公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改為較低的信號或取消

☔️法庭程序恢復進行的安排

有關信號於工作日(即星期一至五)上午6時或之前改為較低的信號或取消,法院/審裁處會於當天早上慣常時間恢復進行聆訊

有關信號於工作日(即星期一至五)上午6時至11時期間或於上午11時改為較低的信號或取消,法院/審裁處便會於下午2時30分恢復進行聆訊。因此,如你本該於當天早上到法院/審裁處出庭,你便須於當天下午2時30分出庭。

有關信號於工作日(即星期一至五)上午11時後改為較低的信號或取消,法院/審裁處便會於當天全日休庭。 如你本該於當天到法院/審裁處出庭,你便須於下一個工作日上午9時30分出庭。

你應留意電台及電視台有關法院/審裁處的登記處及辦事處的重開時間,以及法庭程序恢復進行之安排的公布。你亦可於公布發出後,在政府的新聞公報網頁閱覽。

司法機構網頁
8.18流水式集會案 7民主派經上訴獲撤「組織集結」罪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之證明書

【獨立媒體】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大律師吳靄儀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分別判監禁或緩刑。其中7人提出上訴,上訴庭早前宣判,指缺乏證據證明上訴人是遊行的「組織者」,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但「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維持定罪及刑罰。律政司今回覆《獨媒》查詢,確認已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之證明書,以證明上訴庭的判決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全文

#20230831新聞 #0818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