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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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林兆彬等2人涉圖詐選舉開支約6.8萬 遭廉署發手令通緝

【明報】廉政公署今(12日)表示,2020年立法會選舉九龍西地方選區候選人林兆彬和岑崇尚,涉嫌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及企圖欺詐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由於兩人已離開香港,廉署獲裁判法院簽發手令通緝他們歸案。

廉政公署指,兩人涉嫌作出舞弊行為,在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購買多項電子產品,包括4部手提電話、3部手提電腦及4套相關軟件、3部平板電腦及2套相關配件,及1部電視解碼器,招致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兩人又涉嫌向選舉事務處訛稱購買選舉申報書列明的電子產品,招致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向林兆彬支付相關選舉開支。

選舉事務處查核兩人的選舉開支申索時,發現部分電子產品在政府宣布延期當天購買,要求兩人提供進一步資料。二人其後回覆指電子產品僅為選舉而購買,惟選舉事務處不信納相關解釋,並將事件轉介廉署。廉署發現,其中約值5萬元的電子產品購於政府宣布選舉延期舉行後當晚,而約值1.8萬元的電子產品則購於同年8月7日至10日期間,發票日期則被填報一個較早的日期,即同年7月31日。廉署完成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遂向兩名被告作出檢控。(全文

#20230112新聞 #2020立法會選舉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2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9天。鍾沛權今就煽動刊物的背景作供,就控方稱反修例運動是「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他指運動支持者光譜廣闊,起初訴求為撤回逃犯條例及調查警暴,至後期才出現港獨。他亦否認「炒作社會事件」以推翻政權,強調「我哋嘅意圖冇咁複雜,真係好純粹,想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報導真相」,沒有心力煽動人。他又提到反修例運動期間曾被示威者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惟他認為傳媒角色「唔係去保護任何人」,故沒有讓步;但亦指當受訪者要求匿名,一定會「誓死保護」其身分,以往甚至預料或因此陷獄。

就案發的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控方指法庭可藉「司法認知」得悉當時社會仍充斥各種暗湧和政治炸彈,隨時可毀掉政府管治權威並推翻「一國兩制」基石,不少人因不接受中國主權而進行各樣行動反抗。

鍾指沒有此認知,指2020年7月1日一次較大型集會後,因防疫關係、《國安法》生效、警方作廣泛拘捕,2020年下半年「成個社會氣氛已經淡靜咗好多,係持續一路淡靜落去」,也沒有什麼大型社會運動。

至於控方稱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加深市民與政府間敵意,以武力推翻政權,他指就傳媒而言,「我哋好快、好廣泛報導,唔係出於炒作事件,而係想記錄事件嘅發生。」

至於其他團體,他笑言一直不能掌握「反中亂港」意思,難以「對號入座」指什麼勢力,而即使有這種勢力存在,他自2019年開始,一直都「唔覺得會去到一個程度,係足以毀掉政府管治權威、推翻一國兩制」,「我仍覺得我哋嘅國家同香港既政權係好安全。」(全文

#202301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警員超市偷拍女子 官指遠距離水平拍攝非影裙底判無罪

【東網】四旬警察被指於去年2月的休班時間,在馬鞍山新港城4期商場1間超級市場內,用手機以低角度拍攝1名年輕女子裙底。涉案警察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及屬交替控罪的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他早前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今天(12日)指他拍攝的行為雖為一己私慾及立心不良,冒犯女性且令人厭惡,但其行為未達致不誠實或有違公德而需負上刑事責任的程度,考慮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本案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審訊,今天移師東區裁判法院裁決。47歲被告區文浩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後,辯方表示被告日後會小心注意自己的行為,並向女事主致歉。裁判官亦提醒被告的行為不止代表或影響他一人。

於審訊時,控方指於被告的手機內找到13張拍攝到女事主的相片,另有8張被删除的照片。女事主當時未目睹被告拍攝的行為,但聽到快門聲音,於是與男友追截被告。被告被捕後,則稱當時因看見「有個女仔幾靚,貪玩想影吓佢」,惟被發現後「唔識應對」才跑走。裁判官考慮到涉案相片並沒有拍到事主裙底春光,拍攝角度接近水平,且與事主有一段距離等,難以講得上是影裙底,亦不是須在異常角度才拍到的內容。而被告的拍攝手法雖屬明顯冒犯他人,但未達致不誠實,經考慮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全文

#2023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去偷拍
39歲女警被控偷超市逾600元貨物 警誡下稱一時貪念 准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

【法庭線】39歲黎姓女警,被指2022年7月在屯門市廣場AEON偷取逾600元貨物,警誡下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原定周四(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女警獲准以2,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結案,另須罰款500元。

控方案情指,超市保安案發日巡邏時,發現被告手持一袋桃徘徊,遂尾隨她視察,結果見被告趁沒人時,把桃放入自己布袋內。保安繼續尾隨被告,見被告最終沒有付款離開店舖,便上前截停,並帶她返保安室,搜出10項沒付款貨物,總值676.2元。

案情續指,警方接報到場後拘捕被告,她警誡下承認盜竊,稱出於一時貪念、打算自用。

被告黎美芬(現年39歲,警員)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她於2022年7月13日,在屯門市廣場1期AEON偷取總值676.2元貨物。

警方表示,涉事女警在被捕後已停職,最後駐守水警南分區。(全文

#202301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休班就偷竊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2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19天。鍾沛權今就涉案文章作供,他否認訪問初選出線者是為他們造勢和戴光環,指他們是新晉年輕的政治人物,具新聞價值;又指何桂藍稱「警暴是事實」僅表達其主張,「如果動輒就話呢啲係煽動,其實都幾危險」,「寒蟬效應大到好不利個社會嘅健康發展。」

就羅冠聰博客形容初選案為「港版美麗島」,他稱羅是知名人物,需讓公眾知悉其公開指控;又認為指出政府、執法機構甚至司法機構的錯誤,是言論自由所容許。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控方會說「言論自由唔係絕對」,但鍾沛權回應「對言論自由嘅限制更加唔係絕對」,指中國近代史上有很多源於沒有言論自由的「人禍」,「教訓深刻」,不應隨便限制言論自由。(全文

#20230112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