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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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原定10.4裁決 押後至11.15 屆時距開審逾一年

【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自去年10月開審,控辯雙方今年6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原押後至10月4日裁決。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裁決押後至11月15日下午2時半進行,預計需時180分鐘,屆時距開審已超過一年。(全文

#2023092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立場新聞
女子自稱到暴動範圍田野錄音 定罪上訴遭駁回 官指原審裁決非「錯到太陽喺西邊升起」

【獨立媒體】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到金鐘包圍政總,96人被控於金鐘道及政總外參與暴動,38歲任職自由工作者的女子否認參與暴動,曾供稱到場進行田野錄音,惟不獲原審法官接納,裁定罪成並判監2年半。女子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今(21日)於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法官彭偉昌質疑上訴人刻意前往暴動核心範圍,原審法官不相信上訴人「傻更更」、「糊裡糊塗」地誤闖暴動範圍,乃事實裁定,除非「錯到太陽喺西邊升起」,否則不能推翻。彭官認為原審裁決合理,最終駁回上訴。(全文)

#20230921新聞 #0929金鐘
11.13中環|設計師管有3把扳手判囚9月 提定罪上訴即日被拒

【法庭線】2019 年 11 月 13 日,網民在中環發起「和你 Lunch」,爆發警民衝突。案發時 34 歲設計師被指管有 3 把扳手,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判監 9 個月。她不服定罪提上訴,周四(21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申請方認為,申請人並非必然知道現場有人進行非法行為,又指原審錯誤拒絕接納扳手作工作之用。律政司一方則指,考慮當時申請人管有的物品、現場情況等因素,能夠達致原審推論。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聽畢雙方陳詞,即日拒絕批出許可。

法官指,根據案發整體環境,原審絕對有權裁定申請人管有扳手的目的,是為了非法用途。儘管申請方指,原審沒明確拒納申請人就攜帶有關物品的辯解,「但遺憾地,這說法顯然與原審法官的事實裁斷不符」。(全文

#20230921新聞 #1113中環
涉小西灣巴士站毆打男子 休班警表證成立10.12裁決

【東網】一名入職25年的休班男警,今年1月被指在港島小西灣巴士站大吵大鬧,聲大夾惡地向一名車長自稱遺失手機,堅持要對方幫忙尋找,期間更涉嫌向車長拳打腳踢,甚至將車長壓在枱上。涉案男警否認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也不傳辯方證人,法庭押後至10月12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48歲被告劉驍璋,現已停職,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他被控於2023年1月8日,在小西灣(藍灣半島)巴士總站城巴員工休息室內襲擊郭福基。辯方結案陳詞指,本案為單對單案件,法庭應考慮事主證供是否可信。事主案發後稱遭被告拉入休息室,過程中跌在地上受傷,但現場所攝得的片段並無如此畫面。

辯方續指,事實上,事主在庭上的證供,和現場所指稱的情況截然不同,反問如果被告真有毆打事主,事主傷勢會否如此簡單?為何被告頸部有明顯傷痕?另外,被告1998年加入做警察,曾受嘉許,法庭裁決時應考慮被告良好品格。裁判官提到,片段確實看到被告曾在休息室外拉扯事主背囊,問辯方有沒有陳詞。辯方說,控罪指控的是休息室內發生的事,又謂即使事件可疑,本案證據不足以把被告定罪。(全文

#2023092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巴士總站打人
呃遮仔會16.5萬元 爛賭警長判囚3個月

【東網】入職警隊24年的男警長於兩年間,兩度虛報其貸款每月所需償還金額,從而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遮仔會),向他批出兩筆貸款共約16.5萬港元。警長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今(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裁判官指,被告因奢華生活及賭博習慣致債台高築,而他作為警員理應守法,卻蓄意及持續犯案,認為要判即時監禁。

現年47歲被告黃栢倫,報稱公務員。辯方昨在庭上透露,被告於1998年加入警隊當警員,2015年升任警長,因涉及本案已遭停職。辯方今日求情指,因本案「上晒新聞」,朋友和同袍都與他保持距離,對於他身為警員卻犯法,被告深感悔咎,他知道自己很大機會失去工作和長俸,計劃服刑後做教車師傅。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報告指,被告因賭波賭馬、旅遊等原因而借錢。法庭認為被告需為自己作為負責任,拒判緩刑或社服令,以6個月為兩罪量刑起點,認罪減刑至4個月,考慮到過往被告工作表現、相信會失去工作,額外減刑1個月至3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3個月。(全文

#20230921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呃遮仔會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