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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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子涉兩度到旺角阿布泰叫囂 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

【獨立媒體】警方拘捕5名男子,他們涉嫌到旺角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叫囂,被指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其中兩名男子為年僅14及15歲的學童。據了解,他們到店舖爆粗,及叫喊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的名字,並要求與對方會面。

警方昨日上午接獲旺角阿布泰國生活百貨職員報案指,在上周五(3日)約晚上10點,有5名男子進入店鋪內高聲叫囂,及滋擾顧客。職員又稱,其中2名男子在周日(5日)約晚上10點,再次到該間店鋪高聲叫囂。(全文

#20230207新聞
1.19中環|3男否認暴動等 控方指警獲指示中止集會 及後被包圍施襲

【法庭線】2020年1月19日,「47人案」被告之一、前民間集會團隊召集人劉頴匡,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集會因警方要求而中止,亦有衝突發生,有示威者追打警員至長江中心。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另有4男被控暴動等罪。開審前,劉頴匡兩罪獲存檔法庭,另2男承認部分罪名。案件周二(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指,當時一名高級督察宣告終止集會後,與其他警員被本案被告,及示威者包圍施襲,逃至長江中心仍續被包圍。一名案發時19歲青年,稱因中止集會而感到憤怒,所以在遮打花園向警舉傘。而根據承認事實,34歲運輸工向警供稱「阿Sir,我都係一時衝動先喺遮打花園踢咗你同事一腳」、「我有去到長江中心一帶嘅集會,我知係非法集結,但我走唔到。」(全文

#20230207新聞 #20200119中環
梁晃維申豁免交選舉收據獲批 法官相信部份於國安警搜查時已遺失

【獨立媒體】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港島區參選人梁晃維先被DQ參選資格,其後整個選舉被押後一年,不過梁晃維仍被指未按時遞交選舉申報。梁晃維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逾期遞交申報,並指部分收據已經被警方國安處搜查辦公室時被取走,希望獲豁免。法官高浩文今頒下判詞,批准其申請,並指已因初選47人案而被還柙的梁晃維,對辦公室被搜無能為力,相信部分文件已經在警方搜查的過程,或在遷出辦公室時已遺失或被破壞。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交代事件由來,梁晃維在2020年6月公開宣布競逐立法會港島區選舉,在7月20日正式遞交報名,不過在7月30日他的參選資格被選舉主任DQ。政府在7月31日宣布,原定9月舉行的選舉取消,並押後一年,並公布參選人在9月29日前要交回選舉申報。但梁晃維未有依時遞交。

梁晃維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逾期遞交選舉申報,並希望獲豁免不用提交部份文件和收據。梁晃維在誓章解釋,在他被DQ後,誤以為他作為「參選人」的責任已經完結,並以為「參選人」是指獲選舉主任承認參選資格的人,並不是自己。加上選舉被取消,令他對選舉事宜失去警覺。

高浩文最終接納其申請,並相信梁晃維一直有保存區議會以及競選立法會的開支, 他同意政府史無前例押後選舉,令梁晃維對於自己是參選人的警覺性減低。他又指梁的助理沒有將電郵交給梁是「不幸」。

高浩文並指,接納梁所指,部分選舉收據在警方搜查其辦公室時,或在稍後遷出辦公室時,已經被破壞或已遺失。對於警方的搜查,梁晃維亦無能為力。梁自2021年2月起已經被還柙,可以理解他的心力都放在眼前的國安法罪行上。高浩文認為,梁的申報選舉開支只得13萬,遠低於港島區選舉上限266萬,他難以想像梁可以從中獲利。法官最終批出梁的申請,由於梁晃維願意支付律政司訟費2.9萬,法官按要求頒出訟費命令。(全文

#20230207新聞 #2020立法會選舉
【初選47人案】控方播新西協調會議「枱底」片段 疑為偷拍所得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今續讀出開案陳詞,提及戴耀廷於其中一次新界西協調會議,向與會者表示除了「五大訴求」外,協議應明確表明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及落選者不應再參選。庭上播放相關片段,當中鏡頭晃動,大部分時間置於枱底下,有時舉機拍攝桌子對面戴耀廷的發言情況,疑為偷拍片段。此外,控方又指戴耀廷提出「真攬炒十步」,當中法庭傳譯主任一度沒有譯出文中「indiscriminate(無差別)」一字,遭法官要求重譯,指為本案「重要字眼(important word)」。控方又指,戴耀廷曾表明不希望製作列表列出各候選人的承諾,以免留下證據。

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梁晃維、張可森和鄒家成,其後於6月19日重申簽署協議的重要。控方指,區諾軒其後發文回應,重申「就算沒有一份文件出台,但協調的協議實然存在」,並具有約束力,不公開不等於參與者沒有承諾遵守,亦「不見得有參與者對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態度保留」。(全文

#202302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控方指吳政亨擔當關鍵角色 發起「三投三不投」、助設計安排初選

【獨立媒體】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下午讀出開案陳詞附件,列出各被告言行,其中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的吳政亨,控方指他是戴耀廷支持者,不但宣傳初選目標,亦在策劃、組織和推動串謀計劃上擔當關鍵角色。其涉案行為包括自資在《蘋果日報》頭版賣廣告,宣傳具約束力的初選;並透過提倡舉辦初選論壇、製作簡報向戴耀廷提議不同的初選機制、響應香港民研派出觀察員監察初選,協助設計及安排舉行初選。

庭上播放吳政亨製作的宣傳片段時,吳與馮達浚隨音樂節奏擺動身體,鄒家成忍不住發笑。播放其自拍片段時,何桂藍、馮達浚、黃之鋒等望向吳,吳做出聳肩動作。現時已剃去鬍子的吳又應鄒家成要求除下口罩,向旁聽席展示其樣貌,鄒並摸一摸其下巴。

被指稱為「初選組織者」的5人中,只有吳政亨不認罪受審。控方指稱,吳是戴耀廷的支持者,曾協助戴於2016年發起的「雷動計劃」,並在案發時期以「李伯盧」名義行事,不僅宣傳戴耀廷和區諾軒提出的目標,亦在策劃、組織和推動串謀計劃上擔當關鍵角色,包括發起及宣傳「三投三不投」、提倡舉辦初選論壇,及協助策劃和安排初選。

控方指,吳於5月曾在《獨媒》、《立場新聞》等,發布一系列支持戴耀廷主張及批評拒絕遵守協議者的文章,吳亦於2020年7月3日自資在《蘋果日報》頭版賣廣告,宣傳其聯署及初選,又向公眾人物發信尋求對初選及其聯署的支持。

控方指,初選投票結束後,吳政亨繼續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平台,宣傳「三投三不投」,包括在 YouTube 發布影片稱「多謝戴耀廷同區諾軒兩人牽頭,令到今次初選成事」,又承認已透過戴向所有候選人發出「三投三不投」的聲明,指不同意無約束力的初選。

案件明天續審,控方將繼續讀出開案陳詞。(全文

#20230207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涉泊車爭執打鬥後司機死亡 退休警由誤殺改控襲擊 不認罪稱遭死者打故自衛

【獨立媒體】前年11月,一名退休高級警員與妻子在兆康站外的士站,疑因泊車問題與客貨車男司機爭執打鬥,男司機當場倒地失去意識,送院後死亡。涉事夫婦事後被控誤殺罪,但去年女被告獲律政司撤控,退休警則被改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不認罪,今(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受審。控方指被告首先挑釁死者導致後續打鬥,而法醫稱死者是死於急性心臟病。退休警自辯稱曾向死者「打招呼」希望他駛前車輛,死者卻著他停車並挑釁「要打死你」,又用心口撞他,被告強調為「自衛」故推開死者,又指因知道犯法故沒有還手。死者事後倒地失意識,被告稱以為他得悉已報警後故意倒地。

男被告鄺德榮(57歲),報稱退休,他曾為高級警員,自提堂後還柙近一個月,最後獲高院批准保釋,他由大律師David Boyton代表。男被告與任職警署洗衣房主管的妻子李桂芳(58歲),原本均被控一項誤殺罪,惟控方去年9月申請撤銷對李桂芳的控罪,並改控鄺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全文

#20230207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搶泊位誤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