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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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考慮訟費等因素不就警方妨礙採訪覆核提上訴

【香港電台】香港記者協會前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高等法院上月頒下書面裁決,駁回記協的申請。記協表示,徵詢法律團隊意見及衡量其他因素,特別是上訴失敗可能要承擔的訟費及須兼顧其他司法案件,因此決定不上訴。

記協說,對未能透過法院,為行家討回公道,感到極為難過、沮喪,又說有大量現場片段、圖片証明有警員違法違規,是鐵一般的事實,記協對「有冤無路訴」感到無奈、無助。(全文

#20210119新聞
【石壁監獄】

擺完早站之後,即刻仆去石壁監獄探黃之鋒~ 佢今日狀態依然良好,仲叫我提大家着多件衫、飲多啲水🙈
佢無論點樣都會堅持住💪🏼💪🏼

袁嘉蔚
男文員8.31太子站內管武判囚 不服定罪提上訴被駁回

【頭條日報】33歲男文員前年8月31日晚上在港鐵太子站內被搜出彈叉、螺絲帽及雷射筆等物品,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器具兩罪罪成,分別被判處12個月監禁和罰款5,000元。他不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李運騰法官今頒布判詞駁回其上訴,指出以重審的方式,審視上訴方的所有上訴理由,但認為無一成立,又認為監禁12個月並非明顯過重。(全文

📌 高等法院判案書

#20210119新聞 #0831太子
律政司就「赴湯杜火」案 要求上訴庭釐清「共同犯罪原則」可否套用於暴動罪等控罪 將由潘兆初麥機智彭寶琴下周一審理

【資訊部獨家】去年七月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的上環「赴湯杜火」案,律政司於去年9月15日,回歸後首次援引《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D條向上訴庭尋求法律意見,要求釐清「共同犯罪原則」(joint enterprise)可否套用在公眾集會的控罪,包括非法集結及暴動。是次上訴不會影響原案三人的無罪裁決,但對日後同類案件有重大影響。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是次聆訊將由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麥機智上訴庭副庭長及彭寶琴法官負責審理,案件將於1月25日進行上午10時進行聆訊,預計審期1日。

#20210119新聞
釘倉無王管

在監房內被釘倉(單獨囚禁)的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接受紀律處分的囚犯,第二類是自行要求單獨囚禁以求自保的囚犯,例如控方證人丶前警務人員丶前懲教署人員丶性罪犯等。

今日先談第一類,在香港,單獨囚禁其實比外國寬鬆得多,聯合國訂明釘倉15日已經是上限,在香港最多可釘28日,然後開board ,可以再決定多釘28日(我認識一位羅湖女囚友已經被釘80多日)。有不少研究指出,單獨囚禁是一個嚴厲刑罰,對有關人士會造成嚴重的心理影響,只有在急需的情況下才可使用,否則它可構成酷刑和其他殘忍丶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問題是,當我們去查詢懲教署在這幾年來單獨囚禁的使用情況的時候,他竟然說是沒有數字!我們只能從文獻中找出過往單獨囚禁是有上升的傾向。(2012年是2508升至2016年3297)。天啊,連統計數字也欠奉,叫我們如何監察?如何做到陽光如何照進監倉?所以,與其要智慧監獄不如要陽光監獄。

特別掛念肥佬丶周庭丶gphone 。

邵家臻
明天(20日)是我上訴去年襲警案的日子,也和大家簡單說說情況吧。

這次是定罪上訴,換言之只有法官判我脫罪抑或維持原判,只要任何一條罪維持原判,審訊之後律政司就可以繼續追殺刑期覆核,排期於3月底。

由於回港安排正值政府由14日隔離增加到21日,法庭批准我繼續接受隔離,所以明天不會看到我出庭,記者也不必等待我做訪問。

判下來的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已完成超過100小時,未能完成主要是因為疫情多次停工,離港也是因素,可以想像今天判社會服務令需要多長時間,才有位完成。

此刻沒有甚麼感覺,沒有期待,也無意求證是否如傳媒所說,由那位辭職去加拿大的檢控官負責,那麼,她已做了她的工作,然後離開香港。我則相反地回港,面對著這一切。(0236 update: 上次雖然是,今次就應該不是了)

我相信是非對錯公眾已有公論,亦無謂多講,橫豎這幾個月審訊多的是。還是那句,旁聽師們不必關注我的事,明天也有很多其他案,不如關心多點其他朋友,多謝大家。

區諾軒
「612 基金」呼籲捐款 上月底結餘剩 181 萬 本月預計開支 1,500 萬

【立場新聞】支援反送中運動被補人士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再向公眾公開呼籲捐款,基金透過 facebook 披露,截至上月底止可動用結餘餘下 181 萬元,惟今年 1 月份預計開支達 1500 萬元。

「612 人道支援基金」最新簡報顯示,上月收到逾 830 萬元捐款,破近半年紀錄,不過同月開支及批出款項達 1,823 萬元。

由於反送中案件陸續進入審訊,基金法律支援方面的費用相當龐大,由基金創立至 2020 年 12 月底,最大開支是「法律費用資助」,累計超過 7,800 萬元,其次是「緊急經濟支援或撫恤金」,開支達 2,290 萬元。根據基金的工作簡報,基金直接跟進的個案約有 3,546 人,累計服務近 2 萬人次。(全文

📌 612人道支援基金

#20210120新聞
David Perry出戰反修例案遭施壓 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處理

【頭條日報】律政司早前成功聘得「外援」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來港,為8.18反修例大型未經批准集會案出戰,涉案被告包括壹傳媒黎智英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民主派人士,惹起英國政客及法律界人士高調向Perry施壓及譴責。律政司今日(20日)發出聲明指,基於公眾利益及審訊日期臨近,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如期處理案件的檢控工作。

律政司指,Perry御用大律師對有關壓力及豁免強制檢疫的安排表示關注,並指出審訊在沒有他的情況下應如期進行。(全文

📌 律政司就外判律師的聲明

#20210120新聞
「A貨金正恩」涉非法管有槍械 去年10月被捕 質疑警方肆意拘捕

【香港01】以模仿北韓領袖金正恩而為人熟悉的「A貨金正恩」Howard X,今日(20日)在其社交網站透露,自己於去年10月28日曾被香港警方上門拘捕及入屋搜索,理由是一支BB彈槍於去年四月郵遞至其住址,被指涉嫌「非法管有槍械」。Howard稱未被起訴,需繳交保釋金及每6個星期到警署報到。

他在文中寫道,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過警方口中的BB彈槍,認為有關的肆意拘捕(arbitrary arrest),是出於自己過去對中國政府的諷刺性批評。

Howard指,自己當時指控警員以「可笑」理由作拘捕,而警員就稱行動是由高層部門發出指示。他又指,警方曾提及自己在過去一年,於示威現場所作的諷刺打扮,包括於7月1日及10月1日,在中環IFC聲援示威者,令他懷疑被捕的原因並非出於BB彈槍。(全文

📌 A貨金正恩 冒牌金正恩 fb Press Release

#20210120新聞
【入獄前專訪】6.9 立會外衝突囚 16 周 失赴耶魯機會 中大哲學碩士生:不是後悔與否的問題

//中大哲學碩士生阿凌(化名)是 2019 年「6.9 大遊行」的 103 萬分之一。遊行完結後,聽見一聲「煲底要人」,前往不久就有警員越過防線,一擁而上制服距離最近的阿凌及幾個同案被告。

一年半過去,今年 1 月 13 日,阿凌在庭上選擇認罪。入獄前一星期,他仍以堅定的語氣,向《立場》記者論述着他願景中的理想香港。

如果將每個人看作這場運動中的齒輪,「一個齒輪係唔需要有希望先至郁,佢只需要動力。總之就係向住嗰個方向去做……(如果)你由一開始,就接受到自己未必享受到成果(的事實),咁同你個人樂觀與否,又有咩關係呢?」齒輪的比喻,亦有環環相扣,齊心才能轉動的意味。

他想說的是,如果所有人在不同崗位朝著同一目標邁進,「無力感」或許只是偽命題。關鍵在於調整心態。

阿凌認為,一個地方有管治權才會有民主,有民主才有公民權利與自由。偏偏管治權的討論,恐怕與這一代香港人無關,「但係我覺得,你要鞏固每一個階段之間嘅關係。」如何做到?他說,應從個人層面出發,建立公民社會,在生活細節上,維護公民權利與自由。

作為過萬名被捕抗爭者之一,阿凌覺得香港法治沒有死 — 因為從來不曾有過真正的法治。他認爲,要真正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賞罰分明的法律」與「執行妥善」兩大條件,缺一不可。而法律是否被妥善地執行,從來都是靠「人」。

對於留有案底的事實,他坦言,最大敵人是自己的心理狀態,因此只得自己消化、自己想通。

「無人可以分享嗰個痛苦。」同路人之間的集體傷痛,只能同感,卻無法同享。「好似 12 港人,佢喺上面受幾多嘢,我哋淨係想像……我哋唔係分擔緊。即使你睇佢哋屋企人的訪問,(家人)都幫佢分擔唔到。」

入獄前一星期,阿凌在訪問尾聲沉思片刻,緩緩說了兩句話。

「希望大家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身心上面都準備好、整理好自己。因為路途好漫長,如果大家覺得我哋仍然需要繼續行的話,咁就必須要準備好自己。」

「我想多謝女朋友、朋友、同埋同我一齊共事嘅人……冇呀,因為佢哋令我過咗一個好開心的時間,好值得過的時間……一直以來都係。」//

📌 專訪全文:《立場新聞
鐵民的難關

//熟悉鐵民的人會叫他做iron man,取其名字的英文意思,有趣!查實「鐵民」貨真價實,亦鐵亦民。

鐵民今年七十五歲,無父無母,只知年少時被賣,養父養母有七子女,頭三個是買回來(鐵民排第三),後四個是親生的。養父母雖是大戶人家(住跑馬地),但對鐵民不好,以致他在鄧鏡波學校完全中二便輟學,19歲開始在街頭露宿。足足四十年的街頭露宿,鐵民差不多區區都瞓過,旺角美孚梅窩背澳尖沙咀西灣,環境衛生最差的都是通州街公園。

他有領取綜援,扣除租金之後每月大概4065元,即130元一日。有錢的時候會食麥當勞或唐記包點,沒錢的時候就去取飯。因為身無分文,上公屋要4936元租金按金,所以想作罷。好在社工窮追不捨,向社署借5000元交按金(逐月在綜援扣減),才在12月尾成功上樓。

他孑然一身,只有一台手區推車物資是家當。對於香港人的盛情,他物慾很低,大多婉拒。電視機丶床、暖風機、熱水爐、冷氣機丶雪櫃通通不要,他只要收音機、蘋果日報、被丶貓糧、貓籠便是了。

他不喜歡看電視,只喜歡聽收音機,讀蘋果日報和看書。(每晚都會看書看天光,上午六時才入睡)現時的最佳朋友是P彈仔,
8個月大的貓貓,很懂性,常常在他膝頭上睡覺。要逗鐵民一笑,非P彈仔莫屬。

他最放不下的是一個個失喪的年青靈魂,他們的名字他都記得,他都為他們作詩,再化成連儂牆大字報。未來願望,是希望新屋空氣好,心情好丶身體好,自己可為12港人丶烈士丶上街的二百萬人努力。

鐵民之前因刑毀被控,緩刑和罰款之後,未必就是歲月靜好。因為律政司正就2014年11月在旺角刑事藐視法庭罪,向他和一眾十八人追究訟費,鐵民估計要賠上五丶六萬元,否則又要坐牢。具體金額仍待政府說明,到時定必報告大家,一齊幫鐵民渡過難關。//

邵家臻
帶鐳射筆、索帶就入獄? 247 宗藏有物品案數據:定罪率近半 判刑程度不一

//《立場新聞》透過法庭組記者採訪及綜合其他傳媒報道,統計由 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共有 247 宗案件與藏有物品有關,123 人被判罪成,佔整體案件的 48%。

當中判刑差距甚大,有人被判社會服務令,亦有人被判監禁,最嚴重的案件被判監禁 2 年多。

另外,被控物品種類繁多,當中被控最多次的物品為常在法庭上被質疑其攻擊性的鐳射筆,涉及 45 宗案件,其次為士巴拿、刀、噴漆、索帶等。//

📌 全文報道:《立場新聞
今日晨早入赤柱探兩手足(一個Cat A一個Cat B),每個要等至少1小時而見面僅僅是15分鐘,這就是一般探訪還柙人士的日常。

在赤柱監獄入口,設立一間探監等候室,所以親友在此登記丶儲物,然後等待哥爾夫球車載你入去。入監之後,又來安檢丶登記丶等待。在這裡要等候的時間往往起過一小時,最慘是書本丶電話等全部locked 住,只能齋坐齋等。之後叫名,入去拜山房(探監房)拿起電話,盡用15分鐘。夠鐘,交還紙咭,乘車離去。難為了每天來探監的手足家屬。

香港的監獄通常山長水遠,周車勞頓之餘,交通費也不菲,據聞外國的監獄為了鼓勵家屬探監,特設交通津貼。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還是專心探監好了!

順帶一提,肥佬黎在赤柱,受到甲級重犯對待,每次他流動,除了有兩個職員左右夾住之外,還要清場,以免被其他囚友碰過正着。所以,赤柱的囚友見到肥佬都只是遠觀而已。

邵家臻
學生手機被毀索維修費 律政司申請剔除訴訟被拒

【東方日報】理工大學學生記者在前年11月11日在旺角採訪警方清場時,其手機疑被警員使用的胡椒球槍擊中而損毀,故向律政司司長申索788港元電話維修費用及訟費。案件今(21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再訊。律政司以申索瑣碎無聊、無理纏擾為由,申請剔除申索。審裁官駁回該申請,律政司另需繳付申索人合共42.2港元的訟費,款項包括車資及影印費。

申索人為陳斐揚,被告人為律政司司長。律政司代表指,是次申索沒有合理訴訟因由或成功機會,又指警方就事件沒有謹慎責任,即使有也沒有違反。

針對警方有沒有合理需要使用胡椒球槍及有否合理方面,審裁官批評律政司在提出今次申請的文件,沒有向申索人說清楚相關法律原則,指「法庭識啫,但對方(申索人)唔識。律政司有成百個律師,點解唔寫清楚啲」。律政司承認有不足。

審裁官裁決時指,警員使用胡椒球槍是受到相關守則規限,認為需要負上謹慎責任,而警方有否違反相關指引,應留待日後在審訊中處理,而非現階段裁斷,加上申索人的申索並非沒有理據支持,故駁回剔除申請。(全文)

#20210121新聞
「612人道支援基金財困,我哋班坐緊嘅就唔食私飯!」這是今日探荔枝角手足時,他主動向我提到的。

雖然他/她們都說「入得嚟坐就預咗要受!」
但聽後,我心裡仍然很不安!

612人道支援基金,過去除主要支援有財政困難手足打官司的費用外,亦有大部分支出,用以支付正還柙人士的膳食。「私飯」並不是什麼美食,其實只是一般茶記飯盒而已,但對比起由監獄提供的食物,相對是好一點點。

他/她們不是為了私利而被囚、被告,相信我們一班在外的手足,也不忍心看到他/她們為了香港付出,連「私飯」也沒有得吃的。

每個人做一點事,一切都不一樣。請大家立即行動!

朱順雅

📌 612人道支援基金
71時代廣場非法集結案

幫主今日收到警方通知:「律政司表示不夠證據進行起訴,並交還一切證物。」

//警時代廣場大搜捕 拘3沙田區議員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5084

(獨媒特約報導)晚上7時半,警方稱有「暴徒」走入時代廣場,故數十名防暴及速龍須進入商場作搜捕,並在各出入口拉下封鎖線。警最終於商場一樓拘捕3名沙田區議員,即趙柱幫、李志宏、石威廉及其助理,又於地下拘捕17男6女,更指被捕人士「有排坐啦,一坐坐十年」。

今日是七一回歸23週年,亦是港區國安法執行首日。多人自中午起於銅鑼灣及灣仔一帶聚集,有人高叫「廢除國安法」、港獨口號等,並走出馬路設路障,警方多次施放胡椒噴霧、催淚彈等,又以水炮車作驅趕,至晚上8時已拘捕至少300人。//

趙柱幫
【喜靈洲懲教所】

中環碼頭上船45分鐘後見到差不多一個月沒見的林朗彥,他狀態不錯,只是懊惱地說自己沒瘦下來🙈

見面的第一句他說從新聞上看到我被抓,怕我會受不住(哼!我心臟才沒有那麼弱),同伴的坦然和堅持正正就是我的強心針,我們每個人都沒有氣餒敗退的原因。

最後他叮囑我要洗乾淨他家中的馬桶😂 (會給我三百元做車馬費,但他現在每月工資才是二百多)。

袁嘉蔚
被捕人士資訊部
71時代廣場非法集結案 幫主今日收到警方通知:「律政司表示不夠證據進行起訴,並交還一切證物。」 //警時代廣場大搜捕 拘3沙田區議員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5084 (獨媒特約報導)晚上7時半,警方稱有「暴徒」走入時代廣場,故數十名防暴及速龍須進入商場作搜捕,並在各出入口拉下封鎖線。警最終於商場一樓拘捕3名沙田區議員,即趙柱幫、李志宏、石威廉及其助理,又於地下拘捕17男6女,更指被捕人士「有排坐啦,一坐坐十年」。 今日是七一回歸23週年,亦是港區國安…
去年7.1抗國安惡法被指非法集結 趙柱幫等7人獲警通知不夠證據起訴

【蘋果日報】去年7.1正是「港版國安法」生效首日,警方大舉拘捕了370人,包括在時代廣場以非法集結為由拘捕了趙柱幫,另外兩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石威廉,以及3人的4名助理。

趙柱幫向《蘋果》稱,他們7人都已收到律政司通知,當局不夠證據起訴,着他們領回相關證物。有關他的證物主要是衣服、手機、背包和防毒面具。(全文

#20210121新聞
港版國安法︱實施後34港人赴英尋庇護 按季急增4倍 首有申請者未滿18歲

【蘋果日報】去年7月起《國安法》壓境,不少抗爭者及政治人物紛紛被迫流亡。根據英國內政部就港人申請庇護的最新數字,2020年第三季(7月1日至9月30日),即《國安法》實施起,共有34名港人向英國尋求庇護,數字比同年第二季急增接近4倍,當中更包括一名未滿18歲的申請者,是2001年有紀錄以來首宗未成年申請個案。

2020年第三季的34宗個案中,涉及22男12女,當中有22人抵達當地機場口岸後申請庇護、12人在入境英國後申請。至於申請庇護者的年齡分佈,以18至29歲人士最多,共有19名,30至49歲9名、50至69歲5名,當中更包括一名未成年男子,是過去20年來首宗個案,他於入境英國後申請庇護。(全文

#20210122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