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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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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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蘋果高層案 郭棟明今代表三公司 曾任7.28上環暴動案主控
https://bit.ly/3GJU7PQ

一直沒有代表出庭應訊的3間蘋果公司今提堂,首度有一名據悉由公司董事指派的代表出庭,並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任法律代表。案件押後至2月24日進行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屆時將與黎智英及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一併提訊。翻查資料,郭棟明曾任2016年旺角騷亂案及2019年7.28上環暴動案的外聘檢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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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 破產管理署稱「史無前例」需時考慮是否代表支聯會 押2.24處理
https://bit.ly/3GGBVq8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支聯會」遭取消公司註冊,至今無法律代表,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上次提堂曾指據法例,破產管理署署長是「支聯會」法律代表的唯一人選。代表破產管理署的資深大律師王鳴峰今申請押後,稱支聯會的法律地位問題複雜且史無前例,需時決定是否代表支聯會。案件終押後至2月24日,以確認破產管理署署長是否代表支聯會出庭,另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續還柙至下周一進行交付至高院的程序。羅德泉庭上同意,這次的問題是「前所未有」,較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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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生否認中學正門縱火 曾同為被告的同學被撤控改任控方證人
https://bit.ly/3B9xf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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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學生藏鐳射筆稱作觀星用途 官裁罪成指日間看不到星星
https://bit.ly/3GzE3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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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兩年半前非法集結 王婆婆稱「躺平」拒答辯 申撤銷擔保獲批准
https://bit.ly/3HHGs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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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1刺警案 兩學生擬認罪 涉協助潛逃女子擬不認罪
https://bit.ly/34PxC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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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被指組織群組聚集受審 督察:叫口號獲眾人和應
https://bit.ly/3gD1oGC
#法庭報導
涉8.11尖沙咀警署外暴動 社福機構上司稱被告現場籲青年人離開
https://bit.ly/3oFtghw

2019年8月11日示威者包圍尖沙咀警署,期間有少女遭警方布袋彈擊中導致「爆眼」。8名被告否認暴動罪,今於區域法院續審。暫委法官王詩麗早前裁定表證成立,現時進入辯方案情階段。其中一名在社福機構任職社工的被告傳召前上司出庭作供,以證當日獲指派到現場進行勸籲青少年離開的工作。但控方質疑被告佩戴防護裝備,實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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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案被告變證人 控方未能解釋撤控原因遭官斥
https://bit.ly/3Jb8XAC

法官問到於本案中曾被控的被告同學鄭梓健,為何會為警方錄取無損權益的口供後被撤控,惟控方未能解釋遭官斥責:「你作為代表律政司檢控人員,你都要知道原因!」。另外,辯方反對控方將16歲被告的口頭招認呈堂,並指警長曾威嚇被告「拉埋老豆老母」、「肯認畀你保釋」及「唔認刑毀,就告暴動同縱火」等,最後因感驚慌而招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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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在囚者確診 古思堯與青年須檢疫 押後申保釋
https://bit.ly/3uIylJZ

荔枝角收押所日前出現確診個案,兩人皆須接受強制檢測,未能被帶往庭應訊。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押後至2月18日再訊,兩人須繼續還柙。
#法庭報導
涉大圍檢測站縱火 27歲運輸工還柙至4月再訊
https://bit.ly/3LzzPML

27歲運輸工上周六於新翠邨足球場,涉將一架正著火的垃圾車推進檢測站內,並噴射止汗劑,圖令火勢加劇,最終被職員制服。他被控一項縱火罪,今被解往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至4月1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下令還柙,被告將於2月22日作保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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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工人涉鼓吹確診者「四圍播毒」被控煽惑使人受感染罪 還柙待檢測結果再訊
https://bit.ly/3gJuyUx

一名32歲男維修工人涉近日於網上連登討論區,鼓吹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者「四圍去播毒」、「全港藍店一日遊」,警方經調查後亦發現他去年曾於討論區鼓吹傷害法官。他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及兩項「煽惑他人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今日提堂。控方指被告疑染疫未能出庭,並需要等待檢測結果,案件押後至2月22日再訊,以待被告完成隔離,期間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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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3.17再提訊 官臨散庭警告「唔好嗌」、命保安「睇住佢哋」
https://bit.ly/3Js2nWo

支聯會顛覆案原定今日情人節進行交付至高院的程序,惟再押後至3月17日作第2次提訊日。旁聽人士在3人入庭時高呼「情人節快樂」,李卓人亦雙手放頭做出大心心。惟臨散庭前,《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警告:「嗱唔好嗌呀一陣間」,又命保安「睇住佢哋」,若有超越行為會構成藐視法庭、「有法律後果」,約6名警察及數名保安隨即在旁聽席前一字排開盯住在席人士。眾被告和旁聽人士終在無聲中互相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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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生中學縱火案 辯方指兩文件字跡不同 官要求警員即場默寫
https://bit.ly/3GUfgXS

法官林偉權要求警員即場默寫以核對字跡。警員林卓君其後解釋,撰寫首份通知書時較為趕急,所以字體潦草,又稱內容有出入是因不肯定自己撰寫時的精神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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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1英皇鐘錶店被破壞 27歲售貨員否認刑毀等罪4月開審
https://bit.ly/3rLuqKl

一名27歲售貨員被指破壞英皇鐘錶珠寶店的玻璃窗,亦被搜出住所藏有11枝破窗器、彈叉及波子等,他否認3項刑事損壞等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6日開審,為期3日,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法庭報導
縱火案被告變證人 作供屢稱「唔記得」官斥控方現承認過快檢控
https://bit.ly/3sAg6nm

控方傳召被告同學、起訴後獲撤控的鄭梓健作供,鄭在主問下屢稱「唔記得」,包括不記得是否認識兩被告,並解釋「記性唔係咁好」。另外,法官林偉權質疑控方並非以豁免起訴的方式傳召鄭作供,不能排除控方日後會將供詞作為證據檢控,因此需要在他作供前警誡以保障權利。控方強調當時沒進一步證據故撤控,鄭已沒有嫌疑,林官卻斥控方現承認過快檢控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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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FB轉載許智峯貼文 兩男女承認煽惑他人投白票 保釋至3.15判刑
https://bit.ly/3uR1Hpq

兩人今認「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罪」,獲准保釋至3月15日判刑。控方指現沒有案例,主任裁判官錢禮強調,所有判刑選項包括禁閉式刑罰亦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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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Facebook發文籲投白票 57歲男准保釋 2.22再訊
https://bit.ly/3JxTfzL

57歲產品主任被指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3則帖文,並分享帖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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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黃店職員遇襲 無業男被控2項傷人罪 還柙候訊
https://bit.ly/3uSFg3k

葵涌廣場的甜品店 Hk9cake,上周六晚遭五名黑衣人持膠棍闖入店內,多次狠擊兩名正進行清潔的店員,二人一度倒地,頭、手及背部受傷。其中一名黑衣人被現場人士制服,今被解往提堂,控以兩項傷人罪。他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29日再訊,期間須還柙,他將於2月23日作保釋覆核申請。
#法庭報導
3男涉藏鐳射筆及噴漆 藏武等罪成 還柙至3.3判刑
https://bit.ly/3uQ4Dmt

裁判官劉綺雲指,警方分別在第一被告的右前褲袋、第二被告的腰包及第三被告的背囊裡搜獲鐳射筆,可見被告可隨時取出使用,加上警方鐳射筆專家盧永楷供稱,涉案鐳射筆發出的鐳射光束可對人體皮膚和眼睛受傷,再考慮各被告身上攜帶的保護裝備,其中第二被告更持有一張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海報、生理鹽水、鎚子和士巴拿等,顯示他們預期有暴力發生,故裁定他們有意圖使用鐳射筆作傷人用途。至於第二被告的一支噴漆,劉官亦裁定他有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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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學生否認暴動 案發時後巷被捕 遭控方指「睇水」提供後援
https://bit.ly/3Bx7iCU

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大,大批市民從油麻地等「營救理大」,4男1女被控暴動等罪。被控4罪的19歲女學生原選擇認罪,惟她於去年5月開審前改為不認罪,故分案處理,今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約100人與彌敦道吉野家外集結,有人向警方掟磚及汽油彈,被告最後在後巷被捕,背包被搜出萬用刀及白電油。控方指控被告身在現場鼓動示威者,或在橫街及後巷提供後援、提醒示威者注意警方部署,或協助他們逃避警方追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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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美國青年藏武罪成提上訴 稱遭警插贓嫁禍
https://bit.ly/3GXdeGe

2019年11月「大三罷」示威,22歲男子被發現藏有伸縮棍、噴霧器和對講機等物品,審訊後遭裁定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罪成,判監禁4個月及罰款5,000元。上訴人早前服刑完畢,現留學美國,今未有到庭。其代表大狀指稱,案發當日是香港動盪的一日,警方驅散期間不滿趙「阻頭阻勢」、「做架兩」,所以故意將原本不屬於趙的物品插贓嫁禍。大狀續批評,裁判官考慮控辯雙方的證供時持「雙重標準」,被告證供出現細微差錯便不予相信,但警員證人的證供「錯漏百出」,卻仍然全盤相信。
#法庭報導
【初選47人案】四度押後 官終拒申請 被告:你唔想孭飛咋嘛!
https://bit.ly/3Bsng0Y

自去年11月提訊有被告提出申請,押後至今年1月27日、2月4日及2月8日處理,今再提堂,包括林卓廷、何桂藍等20人出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今再聽取雙方陳詞後,終拒絕被告申請。羅德泉宣佈決定時,岑敖暉一度說「上深圳審咪得囉」,後補說「講笑」,鄒家成說:「我宜家先知咩叫拉布」,岑敖暉附和:「嚴重阻礙政權機關運作咪呢啲囉」,有被告亦高叫:「你唔想孭飛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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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被控作出煽動作為 申保釋遭拒 還柙至4.14再訊
https://bit.ly/350weGz

阮民安被正式落案起訴一項「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被解往提堂。案件押後至4月14日提堂,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阮民安保釋申請遭拒,須還柙候訊,他保留8日保釋覆核的權利,將於2月25日再訊。散庭時,旁聽人士大叫:「保重」、「頂住」,遭保安喝止,阮民安則揮手並手按胸前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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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學生暴動案 警認記事冊無寫被告有頭盔 庭上才首度提及
https://bit.ly/36mPxKX

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大,大批市民從油麻地等「營救理大」,4男1女被控暴動罪。19歲女學生否認暴動等4罪,今日續審。拘捕被告的警員鍾嘉潤(音譯)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他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稱被告頸上掛着黃色頭盔,惟口供及記事冊均沒有提及,鍾承認,但他否認是因為要配合證物才有此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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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人涉駕車助理大游繩者離開 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明年1月開審
https://bit.ly/3Bv2lKx

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有人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於何文田一帶截獲7輛車,並拘捕車上21人,被指協助理大游繩者逃避警方拘捕。他們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3人早前缺席聆訊獲發拘捕令,其後再多一人以危駕罪被捕。案中19名被告擬不認罪,排期至2023年1月26日至3月8日審訊,為期30日,而審前覆核將於今年11月30日進行。各被告繼續保釋,並獲准減少至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法庭報導
應屆文憑試生藏鐳射筆判勞教 刑期上訴自行陳詞:第一次亦可能係最後一次
https://bit.ly/3HYYXtW

被告今沒有法律代表、自行陳詞,他指今年4月將應考文憑試,昨日亦參與港大法律學位的面試,若被送回勞教中心會將前途斷送,因此希望判社會服務令。被告最後表示:「今日第一次喺公開法庭陳詞,亦可能係最後一次,希望法庭體諒陳詞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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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年涉毀喜茶阻差等 孖生兄弟因警未能辨認身分罪脫 另3人罪成
https://bit.ly/3gU9cnt

其中一對孖生兄弟,裁判官崔美霞稱閉路電視拍得他們於現場出現,又追蹤至住所附近是「非常可疑」,但因作供警同意如非二人 WhatsApp 訊息相片不同,「真係分唔到(二人身分)」,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故兩人均罪脫。罪成3人步入被告欄,離開時罪脫的細孖大叫:「撐住呀!」控方大律師陳文慧則一度不滿道:「孖仔就做咩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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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高空向警淋鏹水 15歲少年4罪成還柙候判 官指被告已招認貪玩犯案
https://bit.ly/3H0mqti

有警員前年在牛頭角上邨調查案件時,有鏹水從高處墜下,致手臂出現水泡。警方追查後拘捕15歲少年,其住所被搜出生果刀。少年被控4罪,承認其中兩罪,惟否認「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及「串謀縱火罪」,今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還柙至3月11日求情及判刑。法官裁決時指,被告被捕後已招認是因一時貪玩,看見有警員在樓下,便把茄汁及通渠水等混入膠樽,並在廚房窗口投擲。就辯方爭議被告是被警員威嚇下作出招認,包括掌摑致耳膜受損等,官認為被告沒有證供證明他是如何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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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和你shop」入餐廳搗亂 經理遊蕩罪成囚9月上訴 反對控方引用共同犯罪原則
https://bit.ly/3JSLNiX

早前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上訴人曾在商場內與他人聚集。另一片段則見有數人進入食肆內把餐具、調味料等倒在餐桌上,上訴人亦有進入該食肆兩分鐘,惟沒有拍到他曾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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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收押所鎖倉檢疫 古思堯與青年第二度押後訊
https://bit.ly/3JArBlI

懲教署今日起在懲教院所推行「鎖倉運作模式」,為所有職員及在囚人士進行全面檢測。2月18日至27日期間暫停安排在囚人士前往法庭應訊。
#法庭報導
10人非法集結案5人罪脫 官:警持警棍推進,被告或因驚慌逃跑
https://bit.ly/3seIyMN

5人罪成,5人罪脫,罪成被告還柙至3月7日求情及判刑。法官李慶年指,案發時多名警察手持警棍等裝備,急步向人群推進,現場人士即使沒參與非法集結,亦可能感恐慌而逃跑,因此部分罪脫被告逃跑可以是出於驚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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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六四案上訴獲減刑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判刑過重及原則上犯錯
https://bit.ly/34O4hlL

黃之鋒和梁凱晴共同提出的上訴理據包括法官陳廣池錯誤地將「非法集結」的判刑原則應用在本案的「未經批准集結」控罪上、錯誤地考慮從未發生的暴力風險、忽略了被告動機良好和集會全程和平,以及陳官量刑與法官胡雅文不一致。黃之鋒另外指出陳官將本案刑期與另案完全分期執行,欠缺考慮刑罰整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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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健輝案後涉網上發表言論 2男女遭控煽惑傷人罪 下月轉區院訊
https://bit.ly/3s5hrUd

去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後,2男女被指在網上發表煽惑傷害警員言論,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作轉介程序。兩案押後至3月10日轉往區域法院聽取答辯,兩名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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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否認藏汽油及喉釘 匿名警供稱租酒店房監視
https://bit.ly/3v3dZv7

28歲設計師被搜出含汽油的玻璃樽及40顆喉釘,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匿名作供警稱,當日接獲情報,租酒店房作監視行動,見被告在另一房外與男子對話,最後被告攜帶背包等離開酒店時,被埋伏警員拘捕,並被搜出物品。辯方問及警員為何沒有將查問被告的過程紀錄在口供,警員指不可能將被告全部說話紀錄,在追問下他稱自己記得問題,因警察學校教警員查問時問類似問題。辯方再問:「警察學校有冇教你將嘢寫喺口供?」警員一度支吾以對,其後再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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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欺詐案控方申分案 黎因鎖倉未出庭 官要求致電索指示:唔會打電話傳染
https://bit.ly/3LNm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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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耀國再成階下囚 淋紅油刑毀罪成判監4個月
https://bit.ly/34Q6Y6m
#法庭報導
設計師酒店外被搜出汽油等 辯方質疑警在被告不在場下搜查房間
https://bit.ly/3LStjki

偵緝警員黃偉忠供稱,警員帶被告及另一被捕人回酒店後,才開始入酒店房搜查。辯方於盤問時指,警員入房搜查時,被告與另一男子並未被押解到酒店,黃不同意。另外,他亦否認警員搜查期間,被告被要求望牆,沒有目睹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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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尖沙咀暴動 被告自辯稱到場拍微電影 為免被誤會「影大頭」故穿黑衣
https://bit.ly/3vaSp7W

8名被告否認暴動罪,其中案發時就讀電影及電視高級文憑的被告今日自辯時稱,當日到場拍攝學校的微電影功課,為避免他人懷疑自己是「影大頭」人士,故穿黑色裝束。其後警方發射催淚彈,他往休憩處洗眼,期間發現遺失記憶卡,之後突然見其他人跑走便跟隨,最後被制服。控方指出,被告是因參與暴動故逃跑,被告否認。控方又指若被告沒有參與暴動,應留在原地,被告同意並指:「當時真係做咗一個錯誤嘅決定。」
#法庭報導
支聯會顛覆案 破產管理署任支聯會代表 3.17再提訊
https://bit.ly/3JRJZ9H

遭取消公司註冊的支聯會,此前一直無代表出庭應訊,惟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I 條,公司可在解散後由破產管理署署長代表繼續法律程序。支聯會今由破產署委聘的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早前申請列席旁聽的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則因懲教「鎖倉」而未能出席。案件將於3月17日再提訊。據了解,本港以往並無破產署代表已解散的公司面對刑事起訴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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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被控刑事藐視法庭 缺席下召開聆訊 法官指會有「合適判刑」
https://bit.ly/36qNHIS

許智峯去年11月赴丹麥後宣布流亡,被加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律政司指許智峯早有計劃潛逃,並在丹麥國會議會協助下,偽造外訪行程,誤導警方以為他會回港。律政司列出多篇外媒訪問,內容包括許智峯獲安排的虛假行程,其中一項行程是與丹麥前首相、北約前秘書長見面。法官陳慶偉稱,留意到律政司向法庭提供的所有邀請信都只是一張A4紙,沒有信頭或國會徽章,他又指與北約前秘書長的會面很「有趣」,因為北約是軍事組織。陳官聽取律政司舉證後,押後頒判詞,但指將給予合適判刑(will pass appropriate sentence),並指如果許智峯願意,可以出席下次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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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高層案 押至3月10日再訊 眾被告因「鎖倉」未有出庭
https://bit.ly/3Hfd5Ow

3案原定今進行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控方再申請押後至3月10日提訊,獲《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黎智英等7名被告因懲教「鎖倉」而未有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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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酒店外被搜出喉釘 自辯稱為防朋友用作參加示威欲棄掉
https://bit.ly/3LYeDA3

被告自辯稱,曾勸喻因社會事件被起訴的朋友不要參與示威活動,其後被告在協助朋友清理房間時,見有一個裝有釘的背包,他擔心是示威用品,為免朋友再參與激進示威,因此打算把背包丟棄,但下樓時被捕。被告又指被捕後警員曾問:「好憎差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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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盧俊宇涉謊稱遭截查 否認向警提供虛假資料罪 明午裁決
https://bit.ly/33Muz7p

辯方指,控方無法證明盧俊宇的陳述是謊話,盧在警長查問下不願進一步透露詳情,也沒有誣衊任何警員作過不當行為⋯⋯
#法庭報導
涉阻警入店拉人 黃店「東屋台」姊弟罪成囚21天 上訴指有權詢問警入內原因
https://bit.ly/3sipZqJ

上訴方不同意控方於審訊時稱,警員有詳細講解為何要入店,以及解釋法例;實際上警員完全沒有作上述解釋,一上前就要求兩姊弟離開。他又強調市民絕對有權詢問警方入其店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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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 公司續無代表出庭 將轉介區院訊
https://bit.ly/35817t5

《立場》公司繼續沒有代表出庭,鍾沛權及林紹桐則因懲教「鎖倉」檢疫安排未有到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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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索帶案獲終院受理 6.16開審 將釐清「工具」詮釋範圍
https://bit.ly/3JJNDm2

2019年11月,地產經紀在示威場合附近被搜出48條索帶,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判囚5個半月,成為首宗管有索帶罪成判囚的案件。他今申請上訴許可,3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和林文瀚認同牽涉重大法律議題,遂批准受理,將於6月16日正式處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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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盧俊宇企圖誤導警員罪成 官批社運高峰期「火上添油」
https://bit.ly/36FneYm

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11月在社交媒體發帖稱,於7.21的16週月紀念活動中被警方截停及帶回警署,警長其後到其辦事處調查,盧被指謊稱曾到元朗警署外聲援2名遭截查的市民,期間亦遭截查。他否認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今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水佳麗指盧稱忘記截查的警員編號,不願透露詳情,顯然是迴避警長提問,以求自保,卻又不打算撤回對警方的指控。水官又指案發時正值社運高峰期,批評盧的行為「火上添油」、不負責任,明言會考慮判監,惟現階段仍准他保釋至3月18日判刑。
#法庭報導
【理大圍城】8人否認佐敦暴動 控方大狀腳傷臨開審申押後兩周 遭官拒絕
https://bit.ly/3sBDked

18歲學生和23歲送貨員承認暴動罪,須即時還柙候判。餘下8人則繼續否認控罪,包括 YouTube 網紅易卓邦(Auman),須接受30日的審訊。外聘控方大律師李偉恩一度以腳傷為由,申請押後兩星期才開審,惟法官練錦鴻聽罷即道:「唔洗諗喇,如果你要睇醫生嘅話,我俾2個鐘頭你!」,並命令:「宜家開始啦!」主控則稱腳傷令她坐立不安,無法今日之內處理案件。練官明言不會批准押後,又指她腳傷並非第一天才知道,可交予控方團隊中資歷較淺的吳嘉康大律師處理:「你叫嗰 Junior 啦!開始!」由於律政司未能安排另一人頂替,最終李需「負傷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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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因疫情再押3.4訊 譚凱邦稱林卓廷等囚倉有確診
https://bit.ly/3tjC2Uh

疫情嚴重,懲教早前「鎖倉」檢測,發現逾200名在囚人士快速測試呈陽性,譚凱邦站起身高聲說:「阿 Ben(鍾錦麟)個倉有疫情,徐子見同阿 Ben 都係同一個倉,佢哋有疫情出唔到嚟」、「阿廷(林卓廷)身處嘅五倉都有確診,我喺四倉冇事」。有人亦回應:「未中!冇事。」

眾人後討論起剪髮事宜,有人說:「冇得剪,同出面一樣!釘倉,釘咗廿日」,譚凱邦再說:「近排我用鬚刨剪頭髮」,惹來哄堂大笑。胡志偉做出剪頭髮的手勢,准保釋的黃碧雲對他說:「自己剪。」吳政亨舉起一本寫有字的簿,後再站起大聲說:「疫情嚴重,多留在家,我夠物資,唔駛擔心。」譚凱邦一度說:「新星(茶餐廳私飯)好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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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廣播:不得喧嘩拍掌 法官有權逐旁聽者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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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向司法機構查詢何時及為何新增相關內容,以及是否適用於所有法庭。司法機構回應,一向據現時「維持法院秩序和確保法院安全的法院大樓規則」制定旁聽人士的具體規則,並「因應近期個別法庭出現的實際情況」就規則「作適切修訂」,以更清晰明確表述相關規則的要求,其撮要亦會在法庭聆訊前播放,適用於所有法庭。
#法庭報導
快必發表煽動文字 11罪成 3罪脫 官:煽動他人不理會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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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開庭時,有公眾人士向犯人欄內的譚得志揮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見狀即表示:「原本我打算先處理辯方事務,但既然不少公眾人士向被告揮手⋯⋯」旁聽席上一名女士此時舉手高聲謂:「我唔係揮手,我頭髮長,撥頭髮啫。」陳官命令謂:「請你企起身,喺刑事法庭你冇權出聲。」惟女士繼續反駁,陳官再高聲謂:「坐低!如果你唔坐低就叫你走!麻煩抄低佢身份證,然後要佢離開法庭。」

快必案 辯方質疑條文回歸後從未動用 法官反駁解讀需「因時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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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強調政府過去數十年均未有動用「發表煽動文字」條例作出檢控,但陳官指解讀條例要與時並進⋯⋯陳官認為警察是執法機關,亦是特區政府重要一環,而警方亦自然是「執行司法公正」的一環。被告煽動他人解散警隊,詛咒警察甚至禍及警察家人;亦採用及叫喊「光時」的口號,自然是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香港依法制定的架構,其煽動意圖明顯不過;又詛咒地說警員的父母不能過年,強調任何人聽到和見到當日的「出位」表現,都不難看見被告的狡猾和惡毒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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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辯方律師阻差辦公罪成囚7天 官指無悔意不宜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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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提堂首晚,警方圍封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入口,一名辯方事務律師嘗試進入法院範圍以處理案件,期間拒絕應警方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裁判官鄭念慈指阻撓時間不長,過程中無使用暴力和粗言穢語,惟案情嚴重,被告知法犯法,且看不到有真誠悔意,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最終判監7日。被告獲准保釋以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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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15歲女生第二度向高院申保釋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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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被告女生今紥起馬尾,散庭時表現平靜,有旁聽人士向她揮手並說:「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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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留學青年藏伸縮棍罪成 高院駁回上訴:原審官分析沒有可批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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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服刑完畢後提出定罪上訴,原訟庭法官李運騰今駁回上訴,在書面判詞指,原審裁判官沒有出錯,其分析完全合理,沒有可批評之處。
#法庭報導
8.11非法集結罪成 3男判囚9至21月 女生入更生中心 官批至今仍堅持無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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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1日4名男女在黃埔站出口附近被捕,經橫跨約一年的審訊後,4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法官陳廣池批評被告至今堅稱僅路過案發地點,認為自己沒有錯;又批評撰寫求情信的家人忽略了2019年的一連串暴力事件乃為「推手的煽動、鼓吹而產生的遍地開花」,亦似乎刻意不提及被告身上的裝備。3名成年男被告分別監禁21、15及9個月,案發時14歲女生則被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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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法案遊行 3青年藏鐳射筆等罪成 判更生中心及囚6至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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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庭上證供顯示有警員案發時被示威者用鐳射筆照射,即使沒有證據指被告針對警方,原因只是他們已被截停,不減案情嚴重性;次被告持有的黑色噴漆,亦無法被擦去,可造成的財物損失不輕。劉官又指,雖然本案事發已兩年,但不屬延誤檢控的情況,認為被告有精神壓力是「所有犯案者可預期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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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背包藏鐳射筆 藏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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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學生前年被搜出一支鐳射筆,裁判官莫子聰重申本案控罪嚴重,被告乃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沒有悔意,但考慮過往學業成績及操行良好,且更生中心報告內容正面,遂接納報告建議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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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否認非法集結7月開審 庭上稱:控罪係荒天下之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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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婆婆」被指2019年8月分別在鰂魚涌站和太古站,在人群中揮動英國國旗和呼叫挑釁性言詞。王婆婆今否認兩項非法集結罪,她答辯時表示:「我絕對不可能認罪!」、「呢個控罪係荒天下之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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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三度未能到庭處理保釋覆核 控方透露其身體狀況不宜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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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以「企圖作出煽動行為罪」,至今已被還押近一個月,案件原訂押後至今天進行保釋覆核,惟控方透露他身體狀況短期內不宜上庭。案件押後至3月22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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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工廈藏爆炸品 4男事隔逾兩年遭控6罪 還柙至4.14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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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涉呼籲毀「喜茶」男生判入教導所 2男生阻差辦公判監5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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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5月13日林鄭生日,有人號召到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Sing」,7名案發時15至17歲的少年涉破壞已結業的「喜茶」分店以及阻礙警方拘捕黑衣男子。當中2名少年認罪,一對孖生兄弟獲裁定刑事毀壞罪脫,餘下3名少年則阻差辦公及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還柙至今判刑。裁判官崔美霞形容案情嚴重,有機會鼓勵在場者進一步行動,令場面更加混亂,故判2名涉「搶犯」的19歲男生監禁5至6個月,至於涉在 WhatsApp 籲「裝修」的18歲男生,則被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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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橋噴漆寫「721」和「831」 26歲女文員認刑毀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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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文員於去年11月在黃大仙一行人天橋以噴漆寫上「721」和「831」,被控刑事損壞罪,她承認控罪,判刑押後至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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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12人因疫情未能上庭 再押4.28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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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早前首度宣佈,因疫情暫停3月7日至20日的公務探訪,不少律師或未有足夠時間與當事人會面。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終將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再提堂。另外,總裁判官蘇惠德自去年10月初放病假5個月,於今個星期一復職,處理本案的羅德泉職銜由「署理總裁判官」改為「主任裁判官」。而以往上庭均會問「蘇惠德心臟病好返未」的快必譚得志,今高叫:「蘇惠德個心臟好返啦,恭喜晒佢!」
#法庭報導
10.1屯門示威 23歲青年暴動襲警等3罪成 判監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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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警方禁止民陣舉辦「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市民發起多區示威,有人於屯門文娛廣場外聚集,最後爆發警民衝突。23歲青年被指手持棍狀物衝向警員及身上攜有噴漆,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襲警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3罪成,今被判監禁4年。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指,辯方在求情中指稱被告為了救女友而衝向警察,可是被告在感化官面前卻沒有披露此原因,不論真相如何,被告與置法律於不顧、與以自己方式解決問題的人,並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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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余慧明違保釋條件 遭撤銷擔保即時還柙 庭上呼:幫我睇住啲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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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信納違反保釋條件,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她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安的行為,決定撤銷其擔保,已獲准保釋半年的余慧明須即時還押。余被押離庭時高呼:「幫我睇住啲貓呀!」不少旁聽人士回應:「知道!保重呀!」余慧明早前在市集售賣親手縫製和設計的布袋,有旁聽人士開庭前向余展示其中一款印有「想做嘢?問過主子未」字樣的布袋,余見狀面露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