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報導
涉阻警入店拉人 黃店「東屋台」姊弟罪成囚21天 上訴指有權詢問警入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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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方不同意控方於審訊時稱,警員有詳細講解為何要入店,以及解釋法例;實際上警員完全沒有作上述解釋,一上前就要求兩姊弟離開。他又強調市民絕對有權詢問警方入其店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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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 公司續無代表出庭 將轉介區院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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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公司繼續沒有代表出庭,鍾沛權及林紹桐則因懲教「鎖倉」檢疫安排未有到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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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索帶案獲終院受理 6.16開審 將釐清「工具」詮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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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地產經紀在示威場合附近被搜出48條索帶,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判囚5個半月,成為首宗管有索帶罪成判囚的案件。他今申請上訴許可,3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和林文瀚認同牽涉重大法律議題,遂批准受理,將於6月16日正式處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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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盧俊宇企圖誤導警員罪成 官批社運高峰期「火上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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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11月在社交媒體發帖稱,於7.21的16週月紀念活動中被警方截停及帶回警署,警長其後到其辦事處調查,盧被指謊稱曾到元朗警署外聲援2名遭截查的市民,期間亦遭截查。他否認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今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水佳麗指盧稱忘記截查的警員編號,不願透露詳情,顯然是迴避警長提問,以求自保,卻又不打算撤回對警方的指控。水官又指案發時正值社運高峰期,批評盧的行為「火上添油」、不負責任,明言會考慮判監,惟現階段仍准他保釋至3月18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