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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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新聞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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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法庭文字直播台 TG

**616大遊行後被老屈誤殺義士獲得保釋

//#高等法院第一庭 #杜麗冰法官
👤梁(26)🛑已還押228天 申請保釋(#0616中環 誤殺:涉推跌六旬漢兩日後死亡 #非反送中案件

申請人獲批保釋
現金擔保10萬元
人事擔保共25萬元
不得離開香港
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特區護照及回鄉卡
須在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須於24小時前通知所屬警署
每週警署報到三次//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2 月 26 日 星期三】
其他和你寫單位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疫症期間安排
法院延期公告

►--- 09:30 am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1 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埃及籍手足(35)🛑#已還押 13天 保釋覆核#1006旺角 有意圖而傷人:私了男子X)
👤新案件(#20200211南區 縱火;未知1庭或是2庭)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6 樓 2 庭
👩🏻‍⚖️#香淑嫻裁判官
👤曾(18) 更改保釋條件#20200101灣仔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空玻璃樽、砂糖、火機、3M防毒面罩等)
👤林(27) 更改保釋條件#1208銅鑼灣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鉗及扳手等)

►--- 10:00 am ---◄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杜麗冰法官
👤陳(18) 🛑#已還押 78天 申請保釋#1209旺角 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摺疊刀、卡片刀;已踢保的案件仍在調查中)

或有更多新案件,如有資料請告知🙏🏻
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關注組
#上庭聲援 - 3 月 5 日 星期四】
其他和你寫團
旁聽須知][交通資訊
疫症期間安排
法院延期公告

►--- 10:30 am ---◄
🏛 高 等 法 院 3 樓 1 庭
👩🏻‍⚖️#杜麗冰法官
👤郭(27)🛑已還押113天 申請保釋#1111大埔 鐵路上放置物品)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七庭
#杜麗冰法官 #指定法官
#提訊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

D8:鄭達鴻
答辯人(被告)法律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潘資深一度為答辯人申請臨時保釋(interim bail),杜麗冰法官認為應在雙方在充足準備下,雙方充分表達自己的理據,法庭在聽取全面陳詞後才下達保釋決定,現階段不適宜批准臨時保釋。

申請人(控方):
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楊美琪女士

申請人向法庭索取指示,警方於日後聆訊為法庭使用者進行安檢

法庭考慮了人身自由,認為應盡快進行聆訊,但雙方需充足時間準備,讓法庭全面考慮雙方理據。申請人向法庭申請豁免呈交傳票及誓章,但杜官認為傳票及誓章有助於答辯人及法庭了解情況。因此,法庭指示律政司需要於8/3午飯前呈交傳票,5pm前呈交誓章及書面陳詞。法庭指示答辯人需要於10/3 5pm前呈交書面陳詞。

法庭指示11/3及13/3上午及下午進行保釋覆核聆訊,各時段處理3個保釋覆核申請,每個申請預計需時1小時。

法庭指會就每一個申請分別頒發判案書

申請人指倉卒時間下未能為所有證據提交英文譯本,杜麗冰法官笑指自己能閱讀中文(I do read Chinese),文件毋須特別翻譯成英文。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七庭
#杜麗冰法官 #指定法官
#提訊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

D11:彭卓棋
答辯人(被告)法律代表:Ms Lo(音)

申請人(控方):
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楊美琪女士

講咗兩句嘢就返入去

希望法庭能給予臨時保釋(interim bail),杜官拒絕。律師指若杜官經過今一整天漫長聆訊後改變想法,緊記批出其他答辯人(即被告)短暫保釋時連同其客戶。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七庭
#杜麗冰法官 #指定法官
#提訊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

D14:何啟明
答辯人(被告)法律代表:Mr Chow(音)

申請人(控方):
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楊美琪女士

代表律師指何啟明於3月4日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留醫至今,故未能出席今天聆訊。

希望法庭能給予短暫保釋(interim bail),將採納鄭達鴻法律代表 #潘熙資深大律師 陳詞並沒有補充。

由於律師3月11日需要就一單審訊應訊,希望法庭為當事人安排至3月13日進行正式聆訊。

杜官回應指未必可以確保所有答辯人(即被告)可以獲安排自己優先選擇的聆訊日期,但法庭會盡可能安排。


(總括而言:未有確實下次聆訊日期。)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七庭
#杜麗冰法官 #指定法官
#提訊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

1122 廣播

第二節答辯人(辯):
D17:黃碧雲
D20:譚文豪
D24:施德來
D26:張可森

申請人(控):
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楊美琪女士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七庭
#杜麗冰法官 #指定法官
#提訊 #港區國安法 #初選47人

D43:柯耀林
答辯人(被告)法律代表: #郭憬憲大律師

申請人(控方):
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楊美琪女士

郭大狀指他沒有在總裁判官席前,希望杜官能指示/下令裁判法院能儘早提供批准保釋的理據,指早前去信未有回音。杜官回應指她也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也只能在現有資料下進行聆訊。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一庭
#指定法官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裁決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

控罪:
(1)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2)恐怖活動罪(交替控罪: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詳情:
(1)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2)被控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
(3)被控於同日同地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恐怖活動罪交替控罪),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 - - - -
公眾須於LG4入口處取飛,現已派到5樓延伸庭。5樓將於1400開放,持飛公眾可於6樓休息等候。

控罪一二罪名成立‼️
裁決理由書已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

7月29日(星期四)會進行輕判求情,屆時亦會就電單車沒收令進行裁定。

裁決重點: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八字足以構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Forwarded from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一庭
#指定法官 #杜麗冰法官 #彭寶琴法官 #陳嘉信法官
#求情 #英語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已還押逾12個月
法律代表:
#郭兆銘資深大律師
#劉偉聰大律師
#陳碧琪大律師
#伍展邦律師行

律政司:
#周天行 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控罪:
(1)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2)恐怖活動罪
(3)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交替控罪)

控罪詳情及裁決:
https://publielectoral.lat/youarenotalonehk_live/17136

案件押後至明天1500時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