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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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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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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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裁判法院 #三樓一庭

1) 姚(23) : 還押中,涉及2件案件

#0914牛頭角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更改控罪為普通襲擊罪,下次上庭要告知是否認罪。

#1013將軍澳 管有攻擊性武器
~押後至2020年1月21日下午,兩案同日處理,繼續還押。

2) 劉(22) : 還押中
#1013將軍澳 管有攻擊性武器
~押後至2020年1月2日下午,繼續還押。

3) 王(28) : 保釋中
#1118油麻地 暴動
~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法庭批准離港(5天)其餘不變,繼續保釋。
#西九四樓三庭 #0805荃灣

D1:劉
D2:陳
D3:黃
D4:冼
D5:羅

開庭
#西九四樓三庭 #0805荃灣

新增控罪前後共十項
#西九四樓三庭 #0805荃灣

D3-5
修定控罪: 刑毀(損毀交通燈)

D1
修定控罪: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D2
修定控罪: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D1
新增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2
新增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3-5
新增控罪:刑毀
新增控罪:刑毀
(唔同交通燈)

D3
新增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4
新增控罪: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西九四樓三庭 #0805荃灣

控方共22名證人

其中一名辯護律師要求押後至1月16日

若選擇不認罪,官希望做埋PTR,辯方同意。

其中一名辯護律師認為控方資料太遲比,希望押後8星期

暫時休庭

^三庭沒有新案件,故新案件應為一庭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16) - 暴動
辯方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由於被告有家事需處理
希望更改宵禁令為凌晨11點到明早7點
裁判官取消宵禁令

辯方申請更改報到時間
裁判官取消報到時間 即被告無需報到
#西九四樓三庭 #0805荃灣

押後至2月3日早上9時半,四樓三庭答辯

1月31日或前需向法庭存檔審前覆核問卷

D4申請一次性短暫離港,被拒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蔡(23) - 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
辯方因被告人工作時間緣故,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控方律師指今早才獲知辯方律師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並取得文本。
辯方律師表示早已將有關文件抄送控方,但控方仍稱未收到。

辯方指出有控方在早上才收到文件,但法庭仍能辦理修改保釋條件的事例,希望能快速處理。

裁判官稱由於控方、被告人公司需時間處理文件,修改保釋申請押後到明日上午9時30分辦理。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新增案件!

陳XX
控罪一: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10/09在旺角彌敦道攜有一把刀、一張卡片刀)
控罪二: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意圖(10/09在旺角彌敦道持有玻璃筆形爆破器)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0/01/08 處理。
控方反對被告擔保,因案件性質嚴重,被告亦曾在8月31日因管有鐳射筆而被捕,後來獲無條件釋放。

辯方稱被告身上的刀僅6cm,是「常有工具」。
被告現在是理工大學一年級學生,兼職工作是送貨員,下班攜有刀具而在沒有使用的情況之下被搜身,繼而被控,是不合理。

辯方指出控方說附近有人叫口號,被告沒有叫口號,但有叫口號並不代表有參與非法集結。被告只是「Standing aside」,案情薄弱。

辯方申請保釋條件如下:
保釋金3000現金
每星期一次報到
可交出護照
不離開香港

裁判官將案件押至明年1月8日審理;指出被告被捕時,身上正牽涉有另一宗警方正調查的案件,因此拒絕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鍾(32) - 襲警

裁判官批准保釋,條件如下:
200元擔保
每星期一次報到
不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 林子勤裁判官
[6] 02:30 pm - 張(23) - 串謀縱火 #1001天水圍 #轉介文件
[7] 02:30 pm - 胡,陳,蘇,李 - 串謀縱火 #1001天水圍 #轉介文件
以上兩案將合併
現場聲援人數約20人。保安指會先處理手足case,其他公司傳票需等待。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 林子勤裁判官
[6] 02:30 pm - 張(23) - 串謀縱火 #1001天水圍 #轉介文件
[7] 02:30 pm - 胡,陳,蘇,李 - 串謀縱火 #1001天水圍 #轉介文件

以上兩案合併為2720
1449開庭,是日無需答辯,將轉介區域法院,排期至31/12 2:30 灣仔區域法院庭,所有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湯(28) 🛑已還押9天 - 襲警、危險駕駛等 #1117尖沙咀 理大圍城戰期間駕車衝向防暴警,警方發射實彈還擊

法庭拒絕保釋申請,排期至20/12 處理保釋覆核申請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董(23),丁(17) 🛑已還押57天 - 製造或管有炸藥 #1015大角咀 單位內管有硝酸鉀和硫

董(23)沒有申請保釋
丁(17) 申請保釋

官認為最近社會事件有緩和現象,但仍然有風險,因此反對 D2 保釋申請
官批准控方申請押後到明年2月27日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蔡(23) -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等 #1112中環 #更改保釋條件 1個黑色錘仔

申請宵禁令延長至 0000
拒絕申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黎(34) - 刑事損壞、襲擊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 #0807尖沙咀 損壞尖沙咀鐘樓外牆

是日#答辯,被告對兩項控罪認罪。控方案情指被告以環保袋及遮襲擊控方第一證人,並將自己頭部撞向玻璃幕牆。因精神情況,沒有錄取警察供詞。

法官裁定控罪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由凌晨開始工作,但於早上時受不同政見人士挑釁,意圖搶去其工具。被告其後錯誤認為控方第一證人為早前人群中一人故犯案。辯方呈上5封求情信。法官指被告塗污鐘樓非為挑釁下行為,辯方指該為被告宣洩渠道,並指為社會運動影響下犯案。法官質疑被告收工後為何會於鐘樓出現。

辯方時序指凌晨3點有不同政見人士試圖搶去被告工具,直至凌晨7點前亦被該群人士騷擾。被告指收工後仍被該群人騷擾,直至8點食早餐前騷擾才完結。

辯方求情引用立法會刑毀案件,指刑毀公物判監應為3個月左右。辯方援引其他傷人案例,指傷人案例判監10星期

法官指需考慮判決,押後至27/12判決,14/12 10:00 九龍城四庭作審前覆核處理背景報告,期間需還押
#高等法院第一庭
#申請保釋 - 彭寶琴法官

湯(18) 🛑已還押23天
#0925屯門
傷人(襲擊休班警)

‼️保釋申請被拒,繼續還押
#高等法院第一庭
#申請保釋 - 彭寶琴法官

陳(25) 🛑已還押75天
#0921元朗
傷人(私了張灌雄)

‼️申請人取消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鄺(39) - 襲警 #1112九龍灣 以右膊撞警員謝進鴻的盾牌

1434開庭

控方已索取律政司意見,修訂控罪為襲狗16007。辯方申請不需答辯,押後至6/2 2:30 聽取答辯,擔保條件照舊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何(22), 鍾(23) - 非法集結 #0904寶琳 被指襲擊車長

d2指尚欠部分文件,亦引述警方指未收到新律師樓授權信。辯方d2申請今日無需答辯,並押後24/1。d1指早前收到新文件,需時處理。

法官表示上庭修訂控罪後未收到相關修訂控罪,控方今日補回。

押後至24/1 2:30 聽取答辯,期間以原有條件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