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黎(34) - 刑事損壞、襲擊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 #0807尖沙咀 損壞尖沙咀鐘樓外牆

是日#答辯,被告對兩項控罪認罪。控方案情指被告以環保袋及遮襲擊控方第一證人,並將自己頭部撞向玻璃幕牆。因精神情況,沒有錄取警察供詞。

法官裁定控罪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由凌晨開始工作,但於早上時受不同政見人士挑釁,意圖搶去其工具。被告其後錯誤認為控方第一證人為早前人群中一人故犯案。辯方呈上5封求情信。法官指被告塗污鐘樓非為挑釁下行為,辯方指該為被告宣洩渠道,並指為社會運動影響下犯案。法官質疑被告收工後為何會於鐘樓出現。

辯方時序指凌晨3點有不同政見人士試圖搶去被告工具,直至凌晨7點前亦被該群人士騷擾。被告指收工後仍被該群人騷擾,直至8點食早餐前騷擾才完結。

辯方求情引用立法會刑毀案件,指刑毀公物判監應為3個月左右。辯方援引其他傷人案例,指傷人案例判監10星期

法官指需考慮判決,押後至27/12判決,14/12 10:00 九龍城四庭作審前覆核處理背景報告,期間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