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保釋覆核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D1黎
D2趙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
2.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及2)
3. 無牌管有彈藥 (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 第13條) (D1)
案情:被控人同張善欣老師透露有TATP,是黑衣人給予,後來被老師舉報,被指於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約4粒豆大小。可產生200mm 火焰,容易產生爆炸。
原為1月31日作覆核聆訊
今天不處理,覆核聆訊押後至2月8日
案件將於2020年2月25日1430準備移交區院的文件
❗️❗️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D1黎
D2趙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
2.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及2)
3. 無牌管有彈藥 (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 第13條) (D1)
案情:被控人同張善欣老師透露有TATP,是黑衣人給予,後來被老師舉報,被指於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約4粒豆大小。可產生200mm 火焰,容易產生爆炸。
原為1月31日作覆核聆訊
今天不處理,覆核聆訊押後至2月8日
案件將於2020年2月25日1430準備移交區院的文件
❗️❗️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沙田裁判法院3樓1庭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陳(72)保釋覆核 已還押9天(#20200124油麻地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攻擊性武器:信號彈、發射器及弓箭等)
仍然由當值律師代表、保釋被拒
❗️❗️繼續還押❗️❗️
2月11日上午9時半會返回屯門法院進行覆核聆訊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陳(72)保釋覆核 已還押9天(#20200124油麻地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攻擊性武器:信號彈、發射器及弓箭等)
仍然由當值律師代表、保釋被拒
❗️❗️繼續還押❗️❗️
2月11日上午9時半會返回屯門法院進行覆核聆訊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7 #1208灣仔 #保釋覆核
彭(33)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及 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
案情:在不同地方拘捕S1至S6;於不同地方找到槍械及爆炸品,包括在Air bnb找到防彈背心、S2北角一個單位內找到槍、S3貨倉找到攻擊性武器、S6 身上搜出槍械。在S1及S2 Telegram 對話中找到本案被告電話,1月17日將被告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協助S2處理槍械及在學校處理爆炸品
1月23日曾在 東區法院 申請保釋覆核被拒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
與 #1208天后 / #1208灣仔 及 #1220大埔 槍案同庭審理
控方早前透露將申請與ESCC2693/2019 #1208天后 / #1208灣仔 槍案合併
辯方是日無保釋申請,亦放棄8日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2月18日1430 東區法院第一庭再訊
#20200117 #1208灣仔 #保釋覆核
彭(33)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及 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
案情:在不同地方拘捕S1至S6;於不同地方找到槍械及爆炸品,包括在Air bnb找到防彈背心、S2北角一個單位內找到槍、S3貨倉找到攻擊性武器、S6 身上搜出槍械。在S1及S2 Telegram 對話中找到本案被告電話,1月17日將被告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協助S2處理槍械及在學校處理爆炸品
1月23日曾在 東區法院 申請保釋覆核被拒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
與 #1208天后 / #1208灣仔 及 #1220大埔 槍案同庭審理
控方早前透露將申請與ESCC2693/2019 #1208天后 / #1208灣仔 槍案合併
辯方是日無保釋申請,亦放棄8日保釋覆核。
案件押後至2月18日1430 東區法院第一庭再訊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0805北角 #新案件
黃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1個黃色鉗及1支黑色噴漆)
擔保條件如下:
保釋金2000
不得離開香港
每週報到1次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投訴:
(1)落口供時警員指會「好似黑社會咁打你」
(2)落口供時警員指只是傾計不會作紀錄
(3)落口供時行使緘默權時被一名便衣警員用右手打被告左面
案件押後至4月27日1430 東區法院
#0805北角 #新案件
黃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1個黃色鉗及1支黑色噴漆)
擔保條件如下:
保釋金2000
不得離開香港
每週報到1次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投訴:
(1)落口供時警員指會「好似黑社會咁打你」
(2)落口供時警員指只是傾計不會作紀錄
(3)落口供時行使緘默權時被一名便衣警員用右手打被告左面
案件押後至4月27日1430 東區法院
法庭文字直播台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同場加映 #不是手足 剛由中蝈回港,法庭批准自我隔離,於法院外等候結果。 押後6星期再訊
#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直播員欣賞呢位被告過頭,冇聽清楚案情🙈🙈🙈原來係和你塞嘅手足🙈🙈🙈🙈
陳(37) - 危險駕駛、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0804將軍澳 被指於寶琳北路與寶順路迴旋處慢駛,亦令一名警員手部撞傷,被捕時曾掙扎。
⭕️保釋獲批⭕️,條件如下:
保釋金 10000
不得離港
交出旅遊證件
每星期報到1次
Reference: https://publielectoral.lat/rthk_new_c/96262
直播員欣賞呢位被告過頭,冇聽清楚案情🙈🙈🙈原來係和你塞嘅手足🙈🙈🙈🙈
陳(37) - 危險駕駛、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0804將軍澳 被指於寶琳北路與寶順路迴旋處慢駛,亦令一名警員手部撞傷,被捕時曾掙扎。
⭕️保釋獲批⭕️,條件如下:
保釋金 10000
不得離港
交出旅遊證件
每星期報到1次
Reference: https://publielectoral.lat/rthk_new_c/96262
#粉嶺裁判法院第六庭 #吳重儀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新案件
李(18)
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美孚地鐵站A出口外設路障)
襲警(美孚地鐵站A出口外襲擊警員X)
控方不反對保釋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0
不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內通知
每週報到1次
禁足令(美孚新村第三期至美孚地鐵站一帶及饒宗頤文化館至翠雅山房一帶)
宵禁2000-0600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押後至4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
#20200202美孚 #新案件
李(18)
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美孚地鐵站A出口外設路障)
襲警(美孚地鐵站A出口外襲擊警員X)
控方不反對保釋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0
不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內通知
每週報到1次
禁足令(美孚新村第三期至美孚地鐵站一帶及饒宗頤文化館至翠雅山房一帶)
宵禁2000-0600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押後至4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
#粉嶺裁判法院第六庭 #吳重儀裁判官
#20200202美孚 #新案件
陳(24)
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設路障)
襲警(美荔道與荔枝角道交界襲擊警員X)
控方不反對保釋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0
不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1次
禁足令(美孚新村第三期至美孚地鐵站一帶及饒宗頤文化館至翠雅山房一帶)
宵禁星期一至五 2300-0700 假期 2000-0600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投訴:
(1)拘捕時警員使用過分武力
(2)警署內被黑色膠袋由頭到腳包住再被打
(3)警署內被恐嚇「唔好投訴唔好揾律師,除非你以後唔再出嚟否則一定揾到你」
❌申請單次離港被拒❌
案件押後至4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
#20200202美孚 #新案件
陳(24)
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設路障)
襲警(美荔道與荔枝角道交界襲擊警員X)
控方不反對保釋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0
不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1次
禁足令(美孚新村第三期至美孚地鐵站一帶及饒宗頤文化館至翠雅山房一帶)
宵禁星期一至五 2300-0700 假期 2000-0600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投訴:
(1)拘捕時警員使用過分武力
(2)警署內被黑色膠袋由頭到腳包住再被打
(3)警署內被恐嚇「唔好投訴唔好揾律師,除非你以後唔再出嚟否則一定揾到你」
❌申請單次離港被拒❌
案件押後至4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提訊
#粉嶺裁判法院4樓1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黃(21) 🛑已還押21天 保釋覆核(#20200114旺角 管有爆炸品:水喉通土製炸彈)
❗️❗️保釋被拒❗️❗️
明天(2月6日)將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直播員按:辯方詳列超過5項論點時,官僅問了一句,「仲有幾耐講完,你慢慢講」,然後辯方講完後,直接拒絕保釋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黃(21) 🛑已還押21天 保釋覆核(#20200114旺角 管有爆炸品:水喉通土製炸彈)
❗️❗️保釋被拒❗️❗️
明天(2月6日)將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直播員按:辯方詳列超過5項論點時,官僅問了一句,「仲有幾耐講完,你慢慢講」,然後辯方講完後,直接拒絕保釋
粉嶺裁判法院位置路途偏遠,辛苦各位聲援人士到場聽審,你們的出現對被捕手足是莫大支持,多謝大家
- 每個司法程序都非常漫長,需要大家長期支援
- 如果今日語氣令大家唔舒服 為此致歉
- 在此亦呼籲各位可體諒有親友只聽相關案件
希望大家有餘力時可繼續支持, 互相諒解,團結令我們強大,多謝大家,香港人,同行
直播台仝人
- 每個司法程序都非常漫長,需要大家長期支援
- 如果今日語氣令大家唔舒服 為此致歉
- 在此亦呼籲各位可體諒有親友只聽相關案件
希望大家有餘力時可繼續支持, 互相諒解,團結令我們強大,多謝大家,香港人,同行
直播台仝人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204旺角
D1: 陳
D2: 陳
D3: 林
D4: 劉
D5: 莫
控罪: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Popo於2月4日觀察到五名被控人於彌敦道設路障及扔汽油彈 ,其後分開逃跑,popo其後追捕。D1當場被捕獲並交出酒店地址
D4&5於酒店房被捕,酒店內存有10支汽油彈、火水,由D2租用
招認:
D2招認噴漆 不招認扔汽油彈
D3不招認扔汽油彈
D4招認D2介紹他認識其他被控人
D4&5招認在案發當日扔汽油彈
備註:
D1 PolyU事件 警署保釋,被威脅「簽哂popo 文件,否則就搞死你」
D2 受暴力恐嚇
D3 非自願作會面紀錄
D4&5沒有成人陪伴下錄口供,
D4 被威脅「有哂證據,唔好冇野講」
裁判官拒絕准予所有被控人保釋
2月14日作保釋覆核聆訊
押後至4月2日14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聆訊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204旺角
D1: 陳
D2: 陳
D3: 林
D4: 劉
D5: 莫
控罪:
縱火
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Popo於2月4日觀察到五名被控人於彌敦道設路障及扔汽油彈 ,其後分開逃跑,popo其後追捕。D1當場被捕獲並交出酒店地址
D4&5於酒店房被捕,酒店內存有10支汽油彈、火水,由D2租用
招認:
D2招認噴漆 不招認扔汽油彈
D3不招認扔汽油彈
D4招認D2介紹他認識其他被控人
D4&5招認在案發當日扔汽油彈
備註:
D1 PolyU事件 警署保釋,被威脅「簽哂popo 文件,否則就搞死你」
D2 受暴力恐嚇
D3 非自願作會面紀錄
D4&5沒有成人陪伴下錄口供,
D4 被威脅「有哂證據,唔好冇野講」
裁判官拒絕准予所有被控人保釋
2月14日作保釋覆核聆訊
押後至4月2日14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聆訊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D1: *
D2: 李
控罪: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案情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
D1 5000
D2 1000
宵禁
D1 23至06
每星期報到
D1 一次
D2 三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准離港
D2 一直被戴上手扣,到警署才告知被捕、被打面部及扯頭髮
案件押後至4月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0930聆訊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D1: *
D2: 李
控罪: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案情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
D1 5000
D2 1000
宵禁
D1 23至06
每星期報到
D1 一次
D2 三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准離港
D2 一直被戴上手扣,到警署才告知被捕、被打面部及扯頭髮
案件押後至4月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0930聆訊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D1: 陳
D2: * 南亞手足
D3: 陳
控罪:非法集結
案情:
投訴
D1
1. 被Popo以膝頭壓向頭部
2. 被4名popo毆打
3. 被毆打及威脅提供手機密碼
D2
1. 沒有成人陪伴下錄口供
2. 被毆打及恐嚇
3. 沒有作出口供紙上的招認
D3.
1. 被毆打及威脅
2. 被訛騙認罪減半
3. 供詞上的問答由Popo老作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
D1. 5000
D2. 2000
D3. 3000
宵禁: 23-06
每星期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准離港
案件押後至4月3日屯門裁判法院0930聆訊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D1: 陳
D2: * 南亞手足
D3: 陳
控罪:非法集結
案情:
投訴
D1
1. 被Popo以膝頭壓向頭部
2. 被4名popo毆打
3. 被毆打及威脅提供手機密碼
D2
1. 沒有成人陪伴下錄口供
2. 被毆打及恐嚇
3. 沒有作出口供紙上的招認
D3.
1. 被毆打及威脅
2. 被訛騙認罪減半
3. 供詞上的問答由Popo老作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
D1. 5000
D2. 2000
D3. 3000
宵禁: 23-06
每星期報到1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准離港
案件押後至4月3日屯門裁判法院0930聆訊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陳
控罪:縱火
案情:被控人招認案發當日曾向葵涌警署扔汽油彈,於青衣工業大廈單位搜出11支汽油彈、1支白色氣體、2支天拿水,被告承認管有上述物品是用作製造燃燒彈
辯方保留招認爭議性
裁判官拒絕准予被控人保釋
於2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聆訊
案件押後至4月3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陳
控罪:縱火
案情:被控人招認案發當日曾向葵涌警署扔汽油彈,於青衣工業大廈單位搜出11支汽油彈、1支白色氣體、2支天拿水,被告承認管有上述物品是用作製造燃燒彈
辯方保留招認爭議性
裁判官拒絕准予被控人保釋
於2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聆訊
案件押後至4月3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
#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判刑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0921機場
王(20)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17條)
案情:案發當日早上帶著涉案物品上班,打算下班後參與「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因害怕被黑社會或不同意見者襲擊,故上班時帶同伸縮棍及行山杖。
求情:
-無定罪紀錄
-呈上分別由被控人親手及媽媽撰寫的求情信,被控人本身有讀寫障礙
-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還押期間有反省,適合以感化令處理
-青少年罪犯委員會(由懲教及社署組成)建議法庭頒下感化令,由社工決定被告的宵禁、社會服務等條件
判刑理由:
-採納感化報告及青少年罪犯委員會報告,認為只是被控人守法意識薄弱
-被控人年輕及管有的武器未曾被使用,裁判官認為值得給予被控人機會
判刑:
18個月感化令
2020年5月8日西九龍裁判法院0930進度報告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0921機場
王(20)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17條)
案情:案發當日早上帶著涉案物品上班,打算下班後參與「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因害怕被黑社會或不同意見者襲擊,故上班時帶同伸縮棍及行山杖。
求情:
-無定罪紀錄
-呈上分別由被控人親手及媽媽撰寫的求情信,被控人本身有讀寫障礙
-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還押期間有反省,適合以感化令處理
-青少年罪犯委員會(由懲教及社署組成)建議法庭頒下感化令,由社工決定被告的宵禁、社會服務等條件
判刑理由:
-採納感化報告及青少年罪犯委員會報告,認為只是被控人守法意識薄弱
-被控人年輕及管有的武器未曾被使用,裁判官認為值得給予被控人機會
判刑:
18個月感化令
2020年5月8日西九龍裁判法院0930進度報告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新案提堂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陳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在馬鞍山耀安邨外管有一枝鐳射筆
保釋金 $5000
宵禁令:23至07
每星期報到2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得離港
押後至4月6日下午2時半沙田裁判法院一庭進行聆訊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陳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在馬鞍山耀安邨外管有一枝鐳射筆
保釋金 $5000
宵禁令:23至07
每星期報到2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得離港
押後至4月6日下午2時半沙田裁判法院一庭進行聆訊
#九龍城裁判法院1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趙(22) #提堂 保釋覆核
控罪: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撤銷控罪
🛑被告可離開!
辯方有訟費申請押後至22/4 下午西九處理
此前共還押72天
#1111灣仔
#1127觀塘
此次撤控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指郵包裹內有丫叉,警扮送貨員上門拘捕一事),另涉襲警相關案件。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趙(22) #提堂 保釋覆核
控罪: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方撤銷控罪
🛑被告可離開!
辯方有訟費申請押後至22/4 下午西九處理
此前共還押72天
#1111灣仔
#1127觀塘
此次撤控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指郵包裹內有丫叉,警扮送貨員上門拘捕一事),另涉襲警相關案件。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208灣仔 #保釋覆核
黃(21)‼️已還押62天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Airbnb單位內被捕;警方其後在多個地點檢獲懷疑槍械及彈藥)
案情:
12月8日在北角一間Airbnb拘捕D1、D4、D5,單位內只有避彈衣,沒有其他武器或工具
其後在荃灣一處倉庫搜出11 支伸縮棍、4支胡椒噴霧、可用作製作避彈衣陶瓷板、1盒煙花、1盒爆竹、1支雷射筆等,及在北角一單位中搜出1把武士刀、2把軍刀及懷疑槍械及彈藥
控方加入有關調查進度報告,包括相片1至4(D2家中搜出疑似武器)、相片5至12( #1220大埔 案中被告的疑似武器)、相片13至26(疑似爆炸品的相片)
1月中更換法律代表,1月下旬辯方收到1隻DVD光碟據稱為錄影會面片段,惟後來發現光碟內並無檔案,1月30日向控方查詢但因疫症關係延至今天開庭前才得到控方回覆
辯方對錄影會面供詞的自願性有爭議
控方表示有機會與另一案件合併
呈上被告老師所寫的品格證明,並願意作擔保人,在50000元保釋金上加上50000元擔保人保證金
法庭表示案件情況未有重大轉變,因此難以考慮被告保釋申請
保釋申請被拒‼️繼續還押‼️
不保留8天保釋覆核
下次審訊日期為2020年2月18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
#1208灣仔 #保釋覆核
黃(21)‼️已還押62天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Airbnb單位內被捕;警方其後在多個地點檢獲懷疑槍械及彈藥)
案情:
12月8日在北角一間Airbnb拘捕D1、D4、D5,單位內只有避彈衣,沒有其他武器或工具
其後在荃灣一處倉庫搜出11 支伸縮棍、4支胡椒噴霧、可用作製作避彈衣陶瓷板、1盒煙花、1盒爆竹、1支雷射筆等,及在北角一單位中搜出1把武士刀、2把軍刀及懷疑槍械及彈藥
控方加入有關調查進度報告,包括相片1至4(D2家中搜出疑似武器)、相片5至12( #1220大埔 案中被告的疑似武器)、相片13至26(疑似爆炸品的相片)
1月中更換法律代表,1月下旬辯方收到1隻DVD光碟據稱為錄影會面片段,惟後來發現光碟內並無檔案,1月30日向控方查詢但因疫症關係延至今天開庭前才得到控方回覆
辯方對錄影會面供詞的自願性有爭議
控方表示有機會與另一案件合併
呈上被告老師所寫的品格證明,並願意作擔保人,在50000元保釋金上加上50000元擔保人保證金
法庭表示案件情況未有重大轉變,因此難以考慮被告保釋申請
保釋申請被拒‼️繼續還押‼️
不保留8天保釋覆核
下次審訊日期為2020年2月18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保釋覆核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D1黎
D2趙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
2.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及2)
3. 無牌管有彈藥 (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 第13條) (D1)
案情:被控人向張善恩老師透露管有黑衣人給予的TATP,後來被老師舉報,被控於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約4粒豌豆大小。可產生200mm 火焰,容易產生爆炸。
原為1月31日作覆核聆訊
裁判官拒絕准予D1保釋
D2的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 50,000
擔保人現金 副校長及兩名社工各20,000
宵禁: 平日-19至07 週末-16至07
每日報到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得離港
不得參與任何集會 (除非由學校安排)
不得進入化學物品貯存室
不得探究、討論、製造、接觸任何化學爆炸品
案件將於2020年2月25日1430準備移交區院的文件
#高偉雄署理主任裁判官
D1黎
D2趙
控罪:
1.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
2. 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D1及2)
3. 無牌管有彈藥 (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 第13條) (D1)
案情:被控人向張善恩老師透露管有黑衣人給予的TATP,後來被老師舉報,被控於11月27日在校內,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約4粒豌豆大小。可產生200mm 火焰,容易產生爆炸。
原為1月31日作覆核聆訊
裁判官拒絕准予D1保釋
D2的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 50,000
擔保人現金 副校長及兩名社工各20,000
宵禁: 平日-19至07 週末-16至07
每日報到
居住在報稱地址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不得離港
不得參與任何集會 (除非由學校安排)
不得進入化學物品貯存室
不得探究、討論、製造、接觸任何化學爆炸品
案件將於2020年2月25日1430準備移交區院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