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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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入唔到庭嘅手足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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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重申此頻用作學術交流
不會為所有言行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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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3案)
👨🏻‍⚖️郭偉健法官
[Remarks**同庭有白衣人答辯]
👥陳,金,劉,郭,許,陳,鄒(20-39) #答辯#0831銅鑼灣 暴動)

開始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 (新增控罪 針對D1 無牌管冇無線電控罪 )
D1 代表律師無反對 申請修改控罪書

辯方: 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12日 兩點半 提訊

D2 申請左法律援助 被要求交 相關文件
D4 申請左法律援助 做緊對應既 相關程序
D3 申請左法律援助 並成功批核 但法律援助署 並未提供到心儀律師 所以 withdraw 左個申請
D3 申請 一個 certify translation

法官: D3 之申請睇日後既需要

D5 申請左法律援助 現時 需要交返相對文件
D6 申請左法律援助 現時 需要交返所需文件
D7 未申請法律援助 已聯絡其心儀律師 而該律師表示 只要法援署許可 但可擔任其律師職務

控方:無反對

法官: 案件押後至3月12日 兩點半 再提訊

辯方:
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D1 申請更改報到時間 由星期六改至星期一
D2 及D4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3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5 及 D6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7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法官: 法庭接納保釋更改申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9旺角 #新案件
陳(16)
襲警

押至3月19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一庭再提堂
保釋條件如下:
$5000現金
母親$5000人事擔保
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禁足令
宵禁2200-0600
每星期報到一次

另控方申請禁止報道令﹐禁止報道警員資料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0803旺角 #提堂
劉(31)
阻差辦公(在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阻礙警員18204)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一把鎅刀及一把三刃摺刀)

將傳召兩名警員作供﹐預計需要兩天審訊
將於3月25日及27日09: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審訊
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區域法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3案)
👨🏻‍⚖️郭偉健法官
[Remarks**同庭有白衣人答辯]
👥劉,謝(42-45) #答辯#0907沙田 暴動、襲警:劉涉涉擲月餅罐向警員劉俊豪;謝涉警員制服1名男子,被告涉以雨傘襲擊警員)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月26日 晏晝兩點半 繼續提訊

辯方
D1 (完全聽唔到 直播員表示抱歉)
D2 依原有法律團體跟進 會向控方索取所需文件

D2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1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0803旺角 #答辯
🛑已還押123天、鄧、陳、韓、廖、陳、伍、方、蘇(15-34)
非法集結(D1-D10:在彌敦道、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D1:管有雷射筆)


除第二被告申請不答辯,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押後至3月5日14: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

控方不打算依賴手機證供,所有證據文件已送達被告
控方將傳召42名警察證人,包括作警戒供詞警員,16名負責檢驗證人
六段錄影片段合共大概四十幾分鐘
要先收取同意案情、每一名被告打算傳召幾多名證人、希望編好相片冊,將於4月17日14: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作審前覆核

更改保釋申請:
D3
更改報到日子一次獲批
D9
修訂地址資料

‼️D1因另案被關押‼️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0810尖沙咀 #提堂
郭(28)
襲警(在尖沙咀彌敦道加連威老道交界用雷射筆襲擊警員朱冠強)

共有6段片段﹐當中4段由警方拍攝
沒有警誡供詞﹐不涉醫療報告

更改保釋申請:
申請1月24日至31日撤銷宵禁令,裁判官決定1月25日至29日宵禁令時間改為0300-0600

將於2月24日及25日09: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審訊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3案) 👨🏻‍⚖️郭偉健法官 [Remarks**同庭有白衣人答辯] 👥陳虹秀,余,賴,鍾,龔,簡,莫,梁(18-26) #答辯(#0831銅鑼灣 暴動) 辯方:案件押後至 3月12日 晏晝兩點半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 (針對D4 追加一項控罪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控方:不反對將案件押後 法官:有無任何反對 修改控罪書 辯方:不反對 修改控罪書 辯方:D1 D2 D4 D7 申請左法律援助 由於 D1 有私人律師 以及 D8…
#區域法院8樓27庭
由於被告 現時身體尚可 仍可以出席聆訊
故此 繼續聆訊
辯方:
D6 代表律師確認 已經收集哂 控方所有片段 並表示 經已預備中 答辯 並不會影響到離境
指出對於D6 既指控 比較籠統

控方:
反對 D6 申請
指辯方無任何更改基礎下 及迫切性 去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法官:
指出 D6申請 抵觸到法庭既疑慮
並指出 根據案情所說 如果 D6 認罪 其干犯罪案非常嚴重

辯方:
D3 依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D5 依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D7 依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D8 申請豁免 一次報到 並依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法官:
案件押後到3月12日 晏晝兩點半
D2 D3 D4 D5 D7 D8 依家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D8 豁免一次報到
D1 可以更改報到時間
D6 離境申請保釋 拒絕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何俊堯裁判官 
#1013觀塘 #提堂

許(18)‼️ 已還押102天
有意圖而傷人(涉嫌在觀塘站A1出口天橋鎅警梁兆祥頸)

控方申請匿名命令,將投訴人梁兆祥表示為X及不准發佈可辨識投訴人梁兆祥身份的細節
法庭考慮到已有臨時禁制令,即使法庭不批准梁兆祥匿名申請,亦未見證據顯示臨時禁制令未能發揮作用,法庭認為此申請實為「多餘」
另外投訴人梁兆祥資料已被披露,加上投訴人梁兆祥高調主動接受採訪,無證據顯示匿名命令會改變被起底情況
拒絕

修訂控罪:企圖謀殺
交替控罪:有意圖而傷人

因上次提堂為匿名命令申請,辯方向控方申請訟費,控方表示需15分鐘索取指示

休庭
1015再開庭
#西九龍裁判法院4樓1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2案)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王/20 提堂(#1226旺角 刑事損壞:腳踢Starbucks的貨架)

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 3月5日 晏晝兩點半
辯方:不反對押後
申請擔保條件更改:
不能進入商場及其範圍內 --- 不能進入商場既特定範圍
及後 決定以 除轉乘交通工具外 及特定因素 不準進入任何商場 為更改保釋條件

法官:批准依原有保釋條件擔保 及 更改擔保條件申請 案件押後至 3月5日 晏晝兩點半 同一庭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013將軍澳 #新案件

吳(21)
暴動、非法囚禁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有機會和其他被告交付區域法院合併審理

⭕️保釋申請獲批⭕️
保釋條件如下:
保釋金10000
兄長作擔保人10000
不准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釋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在24小時前通知
宵禁2300-0700
每週3次報到

案件押後至3月3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再提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4樓1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西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4 樓 1 庭(2案)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周,陳,張(17-19) 提堂(#1113旺角 暴動、蒙面、管有爆炸品:附近有三枚未使用的汽油彈)

控方: 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月20日 原因為其化驗需時 以及批准繼續擔保
辯方:不反對案件押後申請
辯方:申請擔保條件更改
D1 更改報到警署 時間不變 以及希望本日申請一次豁免
法官: 仍然要到警署報到
辯方:申請擔保條件更改
D2 申請取消日程表行時
法官:D2 D3 要依原有條件轉擔保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何俊堯裁判官 
#1013觀塘 #提堂

許(18)‼️ 已還押102天
有意圖而傷人(涉嫌在觀塘站A1出口天橋鎅警頸)

辯方向控方申請訟費

法庭要求控方提供案例以證明匿名申請必要性,控方現未能提供,希望1500再提堂

案件押後至3月2日交付審訊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黃/21🛑已還押9天 申請保釋(#20200114旺角 2項管有爆炸品:水喉通土製炸彈)

控罪: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裁判官拒絕准予被控人保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陳/23 #1102紅磡 阻差辦工:被指阻礙警員周俊鴻

控 罪 撤 銷‼️
- 自簽 $2,000 擔保
- 12個月守行為
- $300 訟費


👤何/25🛑已還押30天 #1224尖沙咀 襲警:襲擊警長A

保 釋 申 請 成 功‼️
保釋條件如下:-
- 保釋金: $10,000
- 宵禁令: 2300-0600
- 禁足令: 海港城
- 每星期警署報到一次
- 不淮離港,交旅遊證
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審訊


仲有兩單案未開始‼️‼️‼️‼️
咪走


鳴謝2位臨時直播員
#高等法院第一庭 #申請保釋
#陳慶偉法官



控罪:管有爆炸品 (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第55條)

案情:被指於12月24日於觀塘鴻圖道寶冠大廈3樓「時昌迷你昌」BK3203號倉內,明知而管有爆炸品硝化纖維(nitrocellulose);以及10個粉餅形煙霧餅,意圖作非法用途。

法官拒絕准予申請人保釋
#高等法院第一庭 #申請保釋
#陳慶偉法官



控罪:
1. 襲警 (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36條)
2. 抗拒適當執行職責的警員 (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 第36條)
3. 搶劫 (違反盜竊罪條例 第10條)

案情:被指於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天橋收傘連同多人離去,警員X上前拘捕申請人,遭徒手打心口,警員Y遂以襲警罪名拘捕申請人,申請人拒捕及逃至上水廣場,其間涉搶去Y的霰彈槍,警員曾警告他放下槍,申請人沒理會,並懷疑扣下扳機3次,但未能發射。

法官准予申請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 100000
宵禁 21至06
禁足 所有商場及超過10人的集會
每星期報到3次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得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法庭文字直播台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陳/23 #1102紅磡 阻差辦工:被指阻礙警員周俊鴻 控 罪 撤 銷‼️ - 自簽 $2,000 擔保 - 12個月守行為 - $300 訟費 — 👤何/25🛑已還押30天 #1224尖沙咀 襲警:襲擊警長A 保 釋 申 請 成 功‼️ 保釋條件如下:- - 保釋金: $10,000 - 宵禁令: 2300-0600 - 禁足令: 海港城 - 每星期警署報到一次 - 不淮離港,交旅遊證 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審訊 — 仲有兩單案未開始‼️‼️‼️‼️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王/48 #1225尖沙咀 襲警:襲擊警務人員X
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方申請禁報令
控辯方各有一名證人,控方另有兩名警方(?)證人
案件押至2月7日答辯,2月26日審訊


👤孫/26🛑已還押30天 #1224尖沙咀 襲警:襲擊警長A

保 釋 申 請 成 功‼️
保釋條件如下:
- 保釋金: $10,000
- 禁足令: 海港城
- 宵禁令: 2200-0600
- 每星期報到一次
- 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
- 居住在報稱地址
案件押至2月25日答辯

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完畢
鳴謝2位臨時直播員
#更正 #更改
#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莊/64 #審訊#0922屯門 2項襲警:涉襲擊嚴潔賢、戚健暉)
🛑🛑🛑上述案件並非本日審訊 (案件將於2月4日 再審訊)🛑🛑🛑
人為錯誤 記錯日子
直播員表示深感抱歉🙇🏽‍♂🙇🏽‍♂🙇🏽‍♂
⚠️澄清啟事⚠️
今日(24號)下午屯門裁判法院沒有手足上庭。消息混亂出錯,深感抱歉🙇‍♂️
#觀塘裁判法院3樓1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何,鍾(22-23) 提堂(#0904寶琳 非法集結:被指襲擊車長)

押後4星期至2月20日下午2時30分一庭

期間以原有保釋條件擔保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28中環 #提堂
張(27)
(1)管有攻擊性武器(雷射筆)
(2) 管有毒品(懷疑冰毒)

經化驗後證實有關物品非危險藥物,將撤銷控罪(2)

雷射筆化驗報告未準備好呈堂,申請押後以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

案件押後至4月7日1430東區法院第一庭再提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1000現金擔保、不可離港、在報稱地址居住、每週1次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