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3案)
👨🏻‍⚖️郭偉健法官
[Remarks**同庭有白衣人答辯]
👥陳,金,劉,郭,許,陳,鄒(20-39) #答辯(#0831銅鑼灣 暴動)

開始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 (新增控罪 針對D1 無牌管冇無線電控罪 )
D1 代表律師無反對 申請修改控罪書

辯方: 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12日 兩點半 提訊

D2 申請左法律援助 被要求交 相關文件
D4 申請左法律援助 做緊對應既 相關程序
D3 申請左法律援助 並成功批核 但法律援助署 並未提供到心儀律師 所以 withdraw 左個申請
D3 申請 一個 certify translation

法官: D3 之申請睇日後既需要

D5 申請左法律援助 現時 需要交返相對文件
D6 申請左法律援助 現時 需要交返所需文件
D7 未申請法律援助 已聯絡其心儀律師 而該律師表示 只要法援署許可 但可擔任其律師職務

控方:無反對

法官: 案件押後至3月12日 兩點半 再提訊

辯方:
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D1 申請更改報到時間 由星期六改至星期一
D2 及D4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3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5 及 D6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D7 依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法官: 法庭接納保釋更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