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8樓27庭 #郭偉健法官 🏛區 域 法 院 8 樓 2 7 庭(3案) 👨🏻‍⚖️郭偉健法官 [Remarks**同庭有白衣人答辯] 👥陳虹秀,余,賴,鍾,龔,簡,莫,梁(18-26) #答辯(#0831銅鑼灣 暴動) 辯方:案件押後至 3月12日 晏晝兩點半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 (針對D4 追加一項控罪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控方:不反對將案件押後 法官:有無任何反對 修改控罪書 辯方:不反對 修改控罪書 辯方:D1 D2 D4 D7 申請左法律援助 由於 D1 有私人律師 以及 D8…
#區域法院8樓27庭
由於被告 現時身體尚可 仍可以出席聆訊
故此 繼續聆訊
辯方:
D6 代表律師確認 已經收集哂 控方所有片段 並表示 經已預備中 答辯 並不會影響到離境
指出對於D6 既指控 比較籠統

控方:
反對 D6 申請
指辯方無任何更改基礎下 及迫切性 去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法官:
指出 D6申請 抵觸到法庭既疑慮
並指出 根據案情所說 如果 D6 認罪 其干犯罪案非常嚴重

辯方:
D3 依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D5 依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D7 依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D8 申請豁免 一次報到 並依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法官:
案件押後到3月12日 晏晝兩點半
D2 D3 D4 D5 D7 D8 依家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D8 豁免一次報到
D1 可以更改報到時間
D6 離境申請保釋 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