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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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美國青年藏武罪成提上訴 稱遭警插贓嫁禍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大三罷」示威,22歲男子被發現藏有伸縮棍、噴霧器和對講機等物品,審訊後遭裁定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罪成,判監禁4個月及罰款5000元。服刑完畢的男子提出定罪上訴,高院今(16日)召開聆訊。原訟庭法官李運騰聽過雙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故押後頒布書面判詞。

上訴人趙姓男子早前服刑完畢,現留學美國,今未有到庭。其代表大狀指稱,案發當日是香港動盪的一日,警方驅散期間不滿趙「阻頭阻勢」、「做架兩」,所以故意將原本不屬於趙的物品插贓嫁禍。

大狀又批評,原審裁判官崔美霞分析趙的證供時缺乏邏輯,對趙有利的證供隻字不提、不予考慮,例如趙供稱遭警方以警棍毆打頭和手部十多下,導致趴倒在地上,可是裁判官卻認為此情節若果屬實,趙的傷勢理應比醫療報告所述的更加嚴重,因此拒絕接納他的證供。裁判官又認為,趙的手機「爆mon」,是因為掉落在地上,不一定歸因於遭警棍擊中。

趙於同年同月保釋期間,被指以信用卡訂購6包彈珠和3個丫叉,郵包遭海關截獲,其後警方喬裝送貨員上門拘捕,控以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還柙74日後,趙終獲撤控並獲批訟費。(全文

#20220216新聞 #1111灣仔
張震遠申定罪上訴許可被拒 被押回繼續服刑

【頭條日報】現年63歲的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張震遠,前年被裁定串謀詐騙和欺詐罪成,被判監4年。張上周到高等法院申請定罪上訴許可,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今午開庭宣布拒絕批出其上訴許可,書面判詞將稍後發布。張在犯人欄內與律師商討數分鐘後,便押回懲教繼續服刑。(全文

#20220216新聞 #非手足 #梁粉騙證監會
19歲女學生否認暴動 案發時後巷被捕 遭控方指「睇水」提供後援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大,大批市民從油麻地等「營救理大」,4男1女被控暴動等罪。被控4罪的19歲女學生原選擇認罪,惟她於去年5月開審前改為不認罪,故分案處理,今(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約100人與彌敦道吉野家外集結,有人向警方掟磚及汽油彈,被告最後在後巷被捕,背包被搜出萬用刀及白電油。控方指控被告身在現場鼓動示威者,或在橫街及後巷提供後援、提醒示威者注意警方部署,或協助他們逃避警方追截。

拘捕被告的西九龍衝鋒一隊警員18772鍾嘉潤(音譯)供稱,約10至20名在吉野家外的示威者向警員投擲汽油彈後,隨即跑入橫街的後巷,其中一名女子穿黑衫黑褲、戴豬嘴及背黑色背包。鍾捉住被告惟她不停反抗,故鍾向她噴胡椒噴霧,最後制服她。鍾於是搜查被告的背包,他在被告面前打開背包,發現有萬用刀及白電油,於是告知將會檢取為證物,之後將物品放回背包,並自己拿着。

其後被告被帶回警署,並對值日官稱右腳被橡膠彈射傷,以及展示傷勢。在盤問下,鍾稱自己是眾多警員中第一個跑入橫街,並跑在最頭。但在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後,他卻改稱自己並非跑在最前、首個入橫街的警員,亦未能指出片中哪一警員是自己,他解釋指:「我以為自己係第一個」。

另外,他承認片中可見警員進入橫街時只有4人跑走,並非如他所指的十多人,惟他否認對細節的記憶不準確,只解釋稱當時電光火石間只看到大約人數,但難以指出實際人數。他亦同意在首名警員入橫街時,所有示威者已在後巷。(全文

#20220216新聞 #1118旺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