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學生否認暴動 案發時後巷被捕 遭控方指「睇水」提供後援

【獨立媒體】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大,大批市民從油麻地等「營救理大」,4男1女被控暴動等罪。被控4罪的19歲女學生原選擇認罪,惟她於去年5月開審前改為不認罪,故分案處理,今(1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約100人與彌敦道吉野家外集結,有人向警方掟磚及汽油彈,被告最後在後巷被捕,背包被搜出萬用刀及白電油。控方指控被告身在現場鼓動示威者,或在橫街及後巷提供後援、提醒示威者注意警方部署,或協助他們逃避警方追截。

拘捕被告的西九龍衝鋒一隊警員18772鍾嘉潤(音譯)供稱,約10至20名在吉野家外的示威者向警員投擲汽油彈後,隨即跑入橫街的後巷,其中一名女子穿黑衫黑褲、戴豬嘴及背黑色背包。鍾捉住被告惟她不停反抗,故鍾向她噴胡椒噴霧,最後制服她。鍾於是搜查被告的背包,他在被告面前打開背包,發現有萬用刀及白電油,於是告知將會檢取為證物,之後將物品放回背包,並自己拿着。

其後被告被帶回警署,並對值日官稱右腳被橡膠彈射傷,以及展示傷勢。在盤問下,鍾稱自己是眾多警員中第一個跑入橫街,並跑在最頭。但在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後,他卻改稱自己並非跑在最前、首個入橫街的警員,亦未能指出片中哪一警員是自己,他解釋指:「我以為自己係第一個」。

另外,他承認片中可見警員進入橫街時只有4人跑走,並非如他所指的十多人,惟他否認對細節的記憶不準確,只解釋稱當時電光火石間只看到大約人數,但難以指出實際人數。他亦同意在首名警員入橫街時,所有示威者已在後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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