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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出獄|凌晨近3時放監 由七人車接走

【香港01】「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被判囚6年。梁於2018年1月22日起還柙,至今已在囚4年。據知,他在獄中行為良好,按法例扣減刑期後,今日(19日)刑滿出獄。凌晨近3時,梁天琦由七人車接走,結束4年牢獄生涯。據悉,懲教署因應警方要求及在囚人士的意願和安全,安排有關人士在凌晨時段離開監獄。

今日凌晨約2時40分,數輛七人車進入大嶼山石壁監獄,未幾即駛走。梁天琦懷疑由其中一輛七人車接走,其餘三輛車初時沿途護送,中途分道揚鑣離開;同時,警方設置路障截查車輛。(全文

#20220119新聞 #2016魚革
被捕人士資訊部
梁天琦出獄|凌晨近3時放監 由七人車接走 【香港01】「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被判囚6年。梁於2018年1月22日起還柙,至今已在囚4年。據知,他在獄中行為良好,按法例扣減刑期後,今日(19日)刑滿出獄。凌晨近3時,梁天琦由七人車接走,結束4年牢獄生涯。據悉,懲教署因應警方要求及在囚人士的意願和安全,安排有關人士在凌晨時段離開監獄。 今日凌晨約2時40分,數輛七人車進入大嶼山石壁監獄,未幾即駛走。梁天琦懷疑由其中一輛七人車接走,其餘三輛車初時沿途護送,中途分…
梁天琦凌晨出獄 facebook發帖報平安

【獨立媒體】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因參與2016年旺角騷亂判監6年,今刑滿出獄。他今日5時30分於專頁發文,表示已在今晨獲釋,平安返回家人身邊,又透露按法定要求,獲釋後須遵守監管令,會「離開鎂光燈的焦點」,停用社交媒體及謝絕傳媒訪問。

梁又表示,睽違四載,「我想好好珍惜和家人重聚的寶貴時間,與他們回復正常生活」,文末並致謝:「衷心感激各位的關懷和愛護。」

梁的家人昨透過梁的社交專頁表示,粱獲釋在即,籲公眾「請量力而為,毋須特意長途跋涉前往石壁」、「懇請讓天琦盡早歸家團聚」,以及「盼各位以自身安全為首」,亦表明會關閉社交專頁。該專頁凌晨關閉後,一度重開發出上述報平安帖文,約30分鐘再次關閉。(全文

#20220119新聞 #2016魚革
被捕人士資訊部
姜牧師屯門警署續保期間被捕 【Free HK Media】今早(2022年1月17日)上午10時,本台創辦人姜嘉偉牧師在屯門警署續保時被捕。當時姜牧師正進行直播,及後情緒激動。警員表示姜牧師因觸犯《警察條例》之中的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即時被捕,直播亦隨即中止。 本台已就此事立即跟進,請留意本台最新消息。(原文) #20220117新聞
【Free HK Media】今日(19日)早上9時半Free HK media 創辦人姜嘉偉於屯門法院上庭,並由裁判官蘇文隆處理,被告姜嘉偉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襲警兩項控罪,控方因考慮到重覆犯案的嚴重性,故不給予被告保釋,並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3月2日上午9時半屯門法院再訊。

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及因家人意願,懇請各位盡量不要騷擾其家人及朋友。(全文

#20220119新聞 #其他案件
元朗721案 │ 拒「肥林」上訴期間保釋 官直言沒有勝訴機會

【頭條日報】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其中一名被告、44歲俗稱「肥林」的男商人林啟明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去年7月被判入獄4年零8個月。林啟明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畢雙方陳詞後,指明白白衣人襲擊事件與俗稱「私了」無異,無論政治立場如何,白衣人的行為有宣洩仇恨之嫌,認為判囚4年零8個月雖然不輕,但並非明顯過重,故認為林沒有良好的勝訴機會,拒絕其保釋申請。

律政司已以案件呈述方式,向罪脫的首被告王志榮提出上訴。另外,除了第二被告黃英傑,其餘6名罪成被告林觀良、林啟明、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蔡立已申請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尚未排期。(全文

#20220119新聞 #非手足 #0721恐襲 #白衣暴徒
梁天琦凌晨出獄 曾發文稱須遵監管令、謝絕訪問 據悉國安處有參與行動、將監視言行

【有線新聞】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刑滿出獄。

懲教署說因應警方要求及在囚人士意願和安全,凌晨安排梁天琦離開石壁監獄,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有參與行動。

凌晨三時許,有私家車由石壁監獄駛出東涌道,多輛警車尾隨。消息指梁天琦凌晨乘坐七人車離開,他因為2016年旺角衝突暴動及襲警罪成,2018年在高等法院判囚六年,扣除假期後刑滿出獄。

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有參與行動,認為梁天琦仍然有影響力,不想引起聚集,國安處會繼續監視他的言行,但出入境就不受限制。(全文

#20220119新聞 #2016魚革
涉泊車爭執誤殺客貨車司機 退休警獲准保釋

【東方日報】一名退休高級警員鄺德榮與妻子去年11月在港鐵兆康站外之的士站,疑因泊車問題與一名客貨車男司機爭執打鬥,該司機事後送院不治。涉事夫婦同被控一項誤殺罪,當中妻子獲准保釋,而退休警則一直還押。該退休警今天(19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原訟庭法官陳慶偉聽罷陳詞後,批准他以5萬港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每周要到警署報到2次。(全文

#20220119新聞 #非手足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長毛」搶文件案發還開審 辯方指馬紹祥「惡人先告狀」

【頭條日報】因多宗非法集結案而正服刑的立法會前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在2016年11月在任期間的房屋及發展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罪。2018年裁判官嚴舜儀裁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律政司不服裁決並上訴得直,案件今發還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稱,被告的作為僅是抗議及表達不滿,而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但馬報警處理,是「惡人先告狀」。

已轉投私人市場的馬紹祥今出庭作供。他表示被告在會上要求提供涉事顧問公司的文件,惟他當日沒有帶在身上,故回答沒有。被告突然離席走向自己面前說話,馬遂連人帶椅向後退,被告再伸手拿起含機密資料的文件夾。他形容自己當時「來不及反應」,「唔expect佢會搶」,但同意被告之後有返回座位,文件夾中的資料亦無遺失。

時任會議主席麥美娟亦有出庭作證,辯方質疑,麥的助理在馬作供期間到庭旁聽,事後有與她談起作供事宜,做法不恰當。而即使麥並無著助理入庭,她有義務提醒對方避嫌。麥回應,自己只是希望了解會議進度,無要求他這樣做。至於案情部分,她提到,被告由離席至沒有按照指示交還文件的一連串行為違反《議事規則》,認為他會妨礙會議進程,故逐他出會議廳。案件明日續審。(全文

#20220119新聞 #其他案件 #201611月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