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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店」賣眾志「自救口罩」 認違《商品說明條例》罰款二萬元

【立場新聞】觀塘黃店「朝花夕拾(Favilla)」曾於店內售賣由已解散香港眾志包裝的「自救口罩」,包裝寫上「ASTM level-1」及「NOT MADE IN CHINA」字樣。海關隨後拘捕多名前眾志成員和「Favilla」董事,指口罩包裝的「ASTM Level 1」標示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前眾志成員成立的衝刺有限公司早前已認罪被罰款一萬元,而涉案「黃店」朝花夕拾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今( 11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由指示律師代表認罪,兩項傳票共被罰款兩萬元。

暫委裁判官曹欣慈考慮本案案情及求情後,就每項控罪各罰款一萬元,兩罪共罰二萬元,須於 14 天內繳交。控方申請把涉案口罩歸還海關,案件處理完畢後再充公,獲裁判官批准。

傳票控罪指,朝花夕拾有限公司於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營商過程及業務運作中,供應印有「ASTM Level 1」字樣的口罩,實為虛假說明。而梁姓公司董事,供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商業用途,在其同意或縱容下犯案。本案涉及 6 盒口罩,兩名被告今由指示律師代表認罪。

辯方求情指,「朝花夕拾」經營餐飲業務,透過記者會得知「衝刺公司」成功在外國搜購口罩,由於香港市面缺乏口罩,故向衝刺購入少量口罩。而梁董事曾向衝刺要求提交口罩規格的證明。惟及至海關人員喬裝顧客買口罩時,仍未能收到相關證明。辯方續指,本案涉及貨物數量及價值不高,而相比衝刺管有 935 盒口罩,本案罪責相對較輕,希望法庭輕判。而當海關關員於 4 月 29 日再次到店時,店內已沒有再售賣口罩。(全文

#20211111新聞 #其他案件 #20200421觀塘 #自救口罩
「美隊 2.0」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判囚 5 年 9 個月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被指於 2020 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叫喊港獨口號,以及展示港獨標語,上月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聽取求情後,下午判處馬俊文監禁 5 年 9 個月,指本案屬於《國安法》 第 21 條中所指「情節嚴重」個案。

法官陳廣池以 6 年為量刑起點,指本案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告毫無悔意,理應不獲仼何刑期扣減。但考慮到在審訊過程中,辯方無挑戰和爭議控方案情,大大節省法庭時間,因此酌情扣減三個月刑期,最終判囚 5 年 9 個月。(全文

📌 相關資料:區域法院官方新聞摘要(中文)

#20211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美隊 2.0」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判囚 5 年 9 個月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被指於 2020 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叫喊港獨口號,以及展示港獨標語,上月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聽取求情後,下午判處馬俊文監禁 5 年 9 個月,指本案屬於《國安法》 第 21 條中所指「情節嚴重」個案。 法官陳廣池以 6 年為量刑起點,指本案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告毫無悔意,理應不獲仼何刑期扣減。但考慮到在審訊過程中,辯方無挑戰和爭議控方案情,大大節省法…
【國安法第二案】屢叫口號煽動分裂國家 法官陳廣池判「美國隊長2.0」監禁5年9個月 

【眾新聞】「美國隊長2.0」馬俊文被控去年多次在示威活動場合,以港獨口號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早前被裁定罪成。辯方今早在區域法院求情,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下午判刑,判馬入獄5年9個月。法官引述心理報告,指馬成長過程孤獨內向,轉捩點是被政治人物的「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主張打動,他一開始明顯是「被煽動者」,後來「改弦易轍」、「變本加厲」,變成一個「煽動者」,「以為政治使命是生命的唯一選項」。法官提及五大判刑考量:

毫無悔意
- 在求情信自言「對我過去的所作所為,我不感差恥,毫無悔意」
- 心理報告從未提及被告有一分一毫的悔意或反省

「一而再,再而三」煽動分裂
- 有層次地鼓吹分裂,稱要將革命思想滲透香港各階層
- 被告最初以「被煽動者」身份參與政治活動,現在以「煽動者」身份「推波助瀾」

在公眾地方明目張膽地示威
- 公開叫口號,不時高舉標語,穿有政治口號的上衣
- 在Telegram等社交平台宣傳活動,再在指定地方及適當時間出現

難保沒有下一個馬俊文
- 參與示威令被告有一定程度的滿足,感覺被人重視,自我感覺良好
- 被告是刷存在感,爭取知名度及曝光率
- 被告受政治人物激勵,找到「夢想」,正因如此,被告的行為難保沒有其他「被煽動者」成為下一個馬俊文
- 不同意辯方指被告「獨自行事」、「毫無影響力」

貶損國安法
- 宣稱國安法是「假的」、只是「裝飾」、沒有力度
- 誤導他人被捕後獲准保釋代表「沒有犯法」
- 難保有些人真的以為沒有問題而以身試法
- 近期有人呼籲在選舉中投白票,結果真的有人以身試法 (轉載)

陳官認為被告犯案是「有備而來」,大肆宣揚其政治主張,甚至以「第二代美國隊長」自稱,「得意之情溢於言表」。(原文

#20211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被捕人士資訊部
「美隊 2.0」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判囚 5 年 9 個月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被指於 2020 年間多次在示威活動中叫喊港獨口號,以及展示港獨標語,上月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聽取求情後,下午判處馬俊文監禁 5 年 9 個月,指本案屬於《國安法》 第 21 條中所指「情節嚴重」個案。 法官陳廣池以 6 年為量刑起點,指本案經審訊後被定罪,被告毫無悔意,理應不獲仼何刑期扣減。但考慮到在審訊過程中,辯方無挑戰和爭議控方案情,大大節省法…
「美隊 2.0」求情信:不感羞恥 毫無悔意 追求民主公義不會有半點懦弱

【立場新聞】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親撰求情信,強調自己不感羞恥,毫無悔意;又指在追求民主公義路上「唔會有半點懦弱」。已還押 311 天的他又指,相信未來在獄中的日子,會使他更堅韌更強大。

馬在信中先提及自己的成長背景,形容自己沒出息,一直過著漫無目的的生活。

「從小到大,我自問是一位沒出息的人,沒有上進心,沒有做人的夢想,亦無所謂的人生計劃。讀書唔成,吃不了粗重勞苦,亦不喜受氣,曾試過許多工作都並不適合,因而無法做得長久,終在23歲那年,透過朋友介紹下,找得一份純送外賣的工作,從此便靠着那接近最低工資的時薪,過着低慾望而漫無目的的生活。

在整個反修例運動期間,即使媒體鋪天蓋地宣傳社會不公義,日復一日地播著那首耳熟能詳的歌曲,叫著同樣的口號,但仍無法讓我理解他們的恐懼和憤恨,亦難以接受他們對另一人施以襲擊,「私了」他人的行為。當時的我,仍然沉醉在那種平淡和安逸感,更從沒想過要為這個世界付出。

從那時起,我始明白到,原來對於自己所身處的地方,對於這片土地,我是身負重責。亦從那時開始,我首次找到了做人的夢想。

法官閣下,對於我過去的所作所為,我不感羞恥,毫無悔意。我亦承諾,在追求民主公義的道路上,我唔會有半點懦弱。今後,我會盡我所能,用盡畢生精力,為著自己心中所信之夢想而進發,願榮光歸香港。」
全文

#202111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煽惑六四集會案】黎智英結案陳詞:預期往維園會鼓勵他人加入但不等同煽惑

【眾新聞】警方去年以疫情為由禁止維園六四集會,多名支聯會成員和泛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何桂藍、鄒幸彤及黎智英不認罪,案件今日(11日)結案陳詞。控方陳詞強調,黎智英等人舉蠟燭叫口號為時雖短,但足以取得效果,其共同目的就是要抵抗禁令,呼籲公眾前往維園悼念。辯方反駁,被告預期前往維園會鼓勵他人加入,並不等同他們煽惑他人。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陳詞指,本案僅依賴各被告在噴水池廣場會面中作出的煽惑行為,會面前後的事件只顯示他們的煽惑意圖。控方指出,李卓人事前沒有透露行動詳情,其他成員何以得悉會面時間和地點?控方認為眾被告有預先計劃,且有共同目的。

控方又指,李卓人集會其間用「朋友」稱呼維園內其他人士,並牽頭開始靜默悼念一分鐘,片段可見群眾隨即變得沉默。李其後牽頭叫喊有關「五大訴求」及反對國安法的口號,以示對政府的不滿。控方強調,在公眾會面及集會其間,鄒幸彤一直在李身邊,跟從他每一個行動。

控方續指,當支聯會群組起程前往維園,何的群組一直緊隨其後,亦同樣是從銅鑼灣的入口進入維園,最後在支聯會往年大台的位置坐下。控方認為,兩組人的行動具策略性,明顯有預先計劃。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強調,本案檢控過程限制黎受憲法保障的集會自由,法庭必須考慮將他定罪是否合符比例。

彭邀請法庭審視本案背景,他指出支聯會在集會被禁後,只呼籲市民參與網上集會,從來沒有鼓勵市民前往維園。支聯會亦公開聲明指,公眾並沒有必要前往維園,可在任何地方點起燭光,只提醒市民「若要到維園,請保持社交距離」。

彭強調,本案無證據指黎得悉支聯會有其他計劃,亦無證據指他得悉集會被禁。黎到達噴水池廣場後,沒有任何發言,「唯一煽惑行為,就是煽惑李卓人點起蠟燭」。彭力陳,黎單純到場向支聯會表示支持,並不等於煽惑他人到維園參與集會。(全文

#20211111新聞 #20200604維園
西九裁判法院收粉末恐嚇信 據悉收件人為區院暫委法官張潔宜

【眾新聞】西九龍法院大樓今午收到附有白色粉末的可疑信件,據了解信件是寄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消息稱,信件內容全為粗言穢語。

眾新聞向警方查詢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是否收到恐嚇信,警方回覆指,今午約4時半接獲西九龍法院大樓保安報案,指收到一封可疑信件,信內有白色粉末。警方接報到場,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查後,相信粉末沒有危險成份,及後檢走粉末進一步檢驗。案件暫列作刑事恐嚇,交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事件中有12人需要疏散,沒有人受傷。

兩年前的今日發生中大二號橋衝突,5名當時就讀中大的學生被控在校園內暴動,上月中被暫委法官張潔宜重判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全文

#20211111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