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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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案】高院就拒絕張劍虹保釋頒判詞 律政司:張可透過台灣蘋果網危國安

【立場新聞】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等6人,連同集團旗下 3 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早前提訊,押後至 12 月 28 日再訊,各被告須繼續還押。已遭還押近 5 個月的張劍虹,早前透過律師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指定法官李素蘭拒絕,她於今日頒佈書面判詞,指並無充足理由相信張如獲保釋不會繼續危害國安。判詞透露,申請方指,張已辭任壹傳媒所有職位,之前沒有參與編採工作,且香港《蘋果日報》及已永久停刊,張難以危害國安。律政司指張任台灣子公司董事,可繼續透過台灣《蘋果新聞網》平台等危害國安。

律政司指,張的角色包括積極參與及監督《蘋果日報》日常運作、授權及指示出版及發布涉案文章、對《蘋果日報》的編採方針具活躍角色、監管中文報道的紙版及數碼發行、指定文章的撰寫者及特定主題。故律政司指控張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以《蘋果日報》作為平台,發布涉案文章或報道,要求外國對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

代表張劍虹的資深大律師毛樂禮則陳詞指,控方指控僅是基於張劍虹受僱於壹傳媒及他於集團擔任的管理層職位,並無任何指控指張以個人身分參與串謀。控方沒有證據指張以個人身分分享、發布或傳閱被指涉案的報道文章,亦無證顯示張擁有任何政治理念或外國聯繫。

羅天瑋則回應指,張仍然與壹傳媒子公司維持緊密聯繫,包括於台灣的子公司等,並擔任該些台灣子公司的董事,並負責管理壹傳媒於台灣業務的運作,並已建立聯繫及影響力,可隨時利用相關平台。

且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台灣《蘋果日報》網上版,即《蘋果新聞網》仍多次發表有關香港特區政府及警隊的不實指控。而涉案控罪的性質為勾結外國勢力,可暗中秘密進行,故仍有實質風險,張劍虹可繼續作出危害國安行為。

律政司一方又指,美國及外國政黨對於張劍虹被捕、國安法實施及有關《蘋果日報》的執法行動,均快速作出回應及譴責,顯示張及其串謀者與外國勢力有緊密聯繫。

法官李素蘭最終指經考慮所有相關事宜,包括張劍虹背景、人脈及財政能力等後,認為並無充足理由相信如張獲保釋,不會繼續危害國安,故拒絕其保釋。(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決理由書(英文)

#202111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被指在巴士拒戴口罩兼口角 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否認三罪 押 12.5 審前覆核

【立場新聞】網上早前流傳短片,片段中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疑未有佩戴口罩,與乘客口角,被控誤導警員、公眾滋擾及故意阻撓巴士司機,以及被票控違反防疫規例共 4 罪。案件今( 1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葉否認三項控罪,另要求押後傳票控罪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把案件押至 12 月 15 日進行審前覆核,屆時一併處理傳票控罪答辯,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葉子祈今由當值律師代表,他否認誤導警員、公眾滋擾及故意阻撓巴士司機三項控罪,另要求押後違反防疫規例傳票控罪的答辯。控方透露將有長 44 分鐘的巴士閉路電視片段及 4 條開源片段,所有片段共長 52 分鐘;預計有 5 名控方證人,本案沒有警誡供詞。(全文

#20211110新聞 #其他案件 #20210507將軍澳
【國安處長受查】Viet Spa 4 人不認罪明年 4 月開審 據悉官批辯方索「一名非常高級警官」供詞

【立場新聞】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處長蔡展鵬,今年年中被揭涉光顧無牌按摩店受查,按摩店 3 女 1 男早前否認管理賣淫場所等 6 罪候審。辯方上月申請索取「一名非常高級警官」兩份內部聆訊供詞,今(10 日)續於東區裁判法院作閉門聆訊及第二次審前覆核。據了解,控方拒絕提供供詞,指與案件無關,但裁判官鄧少雄不認同,下令 7 日內交予辯方。第四被告胡炳雄代表大律師戴偉奧拒絕披露任何細節,僅於庭外稱滿意結果。案件押後明年 4 月 6 日開審,料審期 6 日,期間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今年 9 月,戴偉奧曾於庭外表示,了解到控方證人不包括蔡展鵬,他們一方擬傳召蔡作供。(全文

#20211110新聞 #非手足 #蔡展鵬
加媒指有反修例示威者赴加獲庇護 聲稱受滋擾仍無悔決定

【頭條日報】加拿大傳媒報道,有香港反修例示威者稱赴加後不斷受到滋擾,近日更受到死亡恐嚇郵件,信件中寫道「小心別死於意外」,但該名港人表示不會因此屈服。

據《環球郵報》(Globe and Mail)報道,現年32歲的賴小姐(Miss. Lai譯音)早前獲得加國政治庇護。賴小姐稱,她在香港因多次參加示威而成為警察的關注對象,在得悉自己已有可能被拘捕時,毅然選擇飛往加拿大的航班,抵加後隨即申請政治庇護,落地時正值疫情爆發前的數天。

報道指,賴小姐在一年後通過難民申請,並在卡加利開展新生活。賴小姐亦和其他香港示威者成立人權組織「Soteria Humanitarian Institute」,以幫助從中國離開的人。

賴小姐稱,人權組織的社交媒體賬戶每天都收到大量辱罵訊息,賴小姐更成為匿名騷擾者的主要攻擊對象,她的郵箱每天都會收到幾十封帶有髒話、侮辱女性的信件,甚至收到過斬首視像片段,近日亦被來信恐嚇:「你真是香港的恥辱,小心別死於意外。」

賴小姐的朋友其後將此事向卡加利警方及加拿大皇家騎警報告。據指經皇家騎警的國安執法小組進行溝通,但警方告知難以追蹤網絡騷擾,尤其郵件來自於海外。

賴小姐拒絕向騷擾者進行妥協,賴小姐在港的父母亦曾被警方盤問。賴小姐聲稱在香港原本高薪厚職,若她沒有選擇政治流亡,現在或在香港享受溫暖的天氣,享受下午茶及購物,「去年冬天是我在卡加利第一個冬天,我洗完澡後感到非常冷,我忍不住哭泣。」但賴小姐宣稱對選擇無悔,希望繼續堅持民主道路,以幫助更多流亡海外的中國示威人士。(全文

📌 報道原文:‘Be careful you don’t die in an accident’: Hong Kong protester living in Canada receives daily threats, The Globe and Mail

#20211110新聞
《立場》記者 2019年大埔直播遭警棍打手機 投訴警察課指涉事警員「行為不當」

【立場新聞】《立場新聞》記者 2019 年 12 月在大埔採訪直播期間,被警員用警棍打手和手機。事隔接近兩年,記者收到投訴警察課通知,該名警員警棍打手機屬「行為不當」,警方稍後會「作出適當行動」,但警棍打手的指控則列為「無法追查」。

事發在 2019 年 12 月 21 日,當日晚上有人在大埔向警方開槍,警方在場拘捕一名男子,事件引來大批市民圍觀及指罵警察,警方一度發射催淚彈驅散在場人士及傳媒,亦制服時任大埔候任區議員黃兆健。《立場》記者當時正直播,期間一名防暴警員敲打記者的手部,當記者稱「有警棍打記者隻手」,該警員便再次上前,連續以警棍打向記者的手機六下,再以警棍指向記者,其後退後至警隊封鎖線內。涉事警員當時屬警察機動部隊駐新界北總區大隊第 2 隊。

《立場新聞》記者在去年 1 月中向警察投訴警察誤作出投訴,包括投訴警員警棍打手及打手機,屬「行為不當」。直至昨日收到投訴警察誤通知,指在警方在審閱相關證據,包括記者提供的資料和影片,有關警員的證供及相關警員紀錄,警員打手機屬「行為不當」的指控「獲證明屬實」,「警方將作出適當跟進行動」。

但記者指控該名警員警棍打手則被判定為「無法追查」,警方指記者的影片未能清楚記錄事件或有關人員的身分,而投訴課亦審閱相關警方記錄,仍不能確定被投訴警員的身份,以致無法繼續調查。(全文

#20211110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