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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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總結 - 12月5日 星期四】

1件新案件(1名被告): 1名可保釋

[1] 保釋 - 楊(29) - 襲警 #1111上水 響應行動駕車慢駛,被警員截停,期間他涉踢警員腹部;據知警方暫無影片證明案發經過,只有報稱受傷警員與現場一名聲稱目擊事件的執勤同袍作證

12件舊案件(30名被告): 1名判刑;2名繼續還押;2名成功申請保釋;25名繼續保釋

[1] 自簽$2000守行為1年,支付$300訟費 - 黃(26) - 普通襲擊 #0805葵芳 被告涉將水倒向陳昭敏(47)頭上,陳掌摑被告兩下

[2] 還押(向地院申請保釋被拒) - 容(29) - 刑事損壞 #0906旺角 擊打價值約22萬的港鐵財產;保釋期間私了太古斬人漢,保釋之前被撤回
- 於警署茶水室遭 4 名警員毆打
- 曾要求警方提供律師名單但不果,錄影會面於沒有律師代表下進行,事後又被逼於相關文件上簽名
廷伸閱讀: 男侍應涉破壞價值 22 萬港鐵設施 投訴警署內遭 4 警圍毆

[3] 保釋(2名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 - 3名被告(17-19) - 暴動、蒙面、管有爆炸品 #1113旺角

[4] 保釋 - 庾(33) - 非法集結 #0612金鐘
[5] 保釋 - 5名被告(19-28) - 非法集結、管有危險藥物、刑事毀壞等 #0612金鐘 幾名被告申請縮短或撤銷宵禁令,香淑嫻裁判官拒絕所有申請,稱為防止被告保釋期間再干犯罪行,「最好24小時都不出外」
[6] 保釋 - 郭(22) - 非法集結 #0612金鐘
廷伸閱讀: 控方申請6.12非法集結兩案合併轉區院 辯方欲陳詞反對遭官多番打斷

[7] 保釋 - 7名被告(18-38) - 暴動、縱火、襲警等 #1001荃灣
唯一沒有律師代表的首被告親自在庭上與法官對話。官追問不尋求法援及法律代表的原因,被告終回應:「嫌麻煩,覺得自己OK搞得掂,費事麻煩人哋」,又指自己相對同案十多歲、廿多歲的被告「年紀都幾大」,故沒有需要
廷伸閱讀: 10.1荃灣暴動案39歲清潔工拒申法援 法官籲盡快安排否則「蝕底」

[8] 1還押4保釋 - 5名被告(17-26) - 管有攻擊性武器 #1001油麻地 其中1名被告因涉及2宗案件而不獲保釋

[9] 保釋 - 盧(58) - 襲擊 #0814機場 圖闖機場管制區涉咬傷保安,稱無法光顧粥麵店會抑鬱

[10] 保釋 - 黃(31), 吳(23), 蘇(24) - 非禮、非法囚禁、非法集結 #0707旺角 X疑用手機拍攝示威人士,市民包圍和要求X交出手機;將轉介到區院

[11] 保釋 - 劉(20) - 阻差辦公、未出示身份證 #0924九龍塘 跳閘時遭警司吳嘉宏截獲;撤回阻差辦公罪

[12] 保釋 - 曾(16) - 暴動、縱火 #0922旺角

本頻記錄
總被告: 872 -> 873
已結束: 24 -> 25
被判入獄/更生中心: 5
被控串謀暴動/暴動: 508
被控企圖襲警/襲警: 60 -> 61
還押/拘留: 67 -> 65

#不可回收垃圾共6件

[1] 自簽$2000守行為1年,支付$300訟費 - 陳昭敏(47) - 普通襲擊 #0805葵芳 手足涉將水倒向陳頭上,陳掌摑對方兩下
廷伸閱讀: 【有圖】陳昭敏(47)離開法庭時,一度阻止及舉機拍攝記者,並拉扯其中一名記者,又不時大罵「唔好走呀,曱甴」

[2] 可保釋 - #福建幫 程世柱(43) - 刑事損壞 #0915北角 損壞收音咪;律政司考慮可否以非檢控的其他方式處理

[3] 可保釋 - #福建幫 梁國偉(39) - 普通襲擊 - #0915北角 襲擊1名市名

[4] 可保釋 - #福建幫 傅仰金(45) - 普通襲擊 - #0915北角 襲擊外籍記者

[5] 可保釋 - #福建幫 黃國強(67) - 普通襲擊 - #0915北角 襲擊2名市民;律政司考慮可否以非檢控的其他方式處理

[6] 繼續保釋 - #犬隻 陳天賜(46) - 管有危險藥物 - 藏有K仔

更多其他被控人士資料 請參考【法庭時間表
裁判官吳重儀前年令小學教師楊博文還押小欖 3 法官批嚴重犯錯 張舉能着嚴詞提醒

【法庭線】裁判官吳重儀 2020 年審理一宗反修例襲警案,為被告、小學教師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並撤銷其保釋,導致被告羈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司法機構接獲 3 方面投訴,由 3 名專責法官調查後,周二(26 日)公布報告,認為投訴均不成立。

不過,專責法官小組就吳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等手法表示極不認同,批評她「顯然錯誤行使司法權力」,指總裁判官應嚴詞提醒她反省處理手法。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同意小組結論,認為吳犯嚴重錯誤,「總裁判官應嚴詞提醒她就處理本案的手法作出反省,避免日後再犯類似性質的錯誤」。(全文)

#20220726新聞 #1111上水
被捕人士資訊部
裁判官吳重儀前年令小學教師楊博文還押小欖 3 法官批嚴重犯錯 張舉能着嚴詞提醒 【法庭線】裁判官吳重儀 2020 年審理一宗反修例襲警案,為被告、小學教師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並撤銷其保釋,導致被告羈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司法機構接獲 3 方面投訴,由 3 名專責法官調查後,周二(26 日)公布報告,認為投訴均不成立。 不過,專責法官小組就吳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等手法表示極不認同,批評她「顯然錯誤行使司法權力」,指總裁判官應嚴詞提醒她反省處理手法。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同意小組結論,認為吳犯嚴重錯…
裁判官吳重儀下令羈押精神病中心 法官指嚴重犯錯 事主楊博文:完全沒必要的額外懲罰

【法庭線】裁判官吳重儀 2020 年審理一宗反修例案,裁定小學教師楊博文襲警罪成,判刑前下令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又撤銷其保釋,下令將楊羈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3 名法官指吳嚴重錯誤;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着總裁判官,嚴詞提醒吳反省。

楊指,回想起進入小欖的大約一個星期,「的確係人生最難過嘅幾日」,指與其他精神病人共同被關押在同一個「包住海棉的房間」,沒有窗亦沒書本,「只有一個似乎從來沒有清潔過的踎廁和患有精神病的囚友」。

他透露,睡覺時「甚至乎曾經被同房囚友用手鏈住條頸」,指幸好曾修讀照顧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課程,最後透過溝通疏導對方情緒,「才不致於引起更大嘅不幸」。

他續指,在小欖每日都有很多囚友向職員投訴,職員的工作量已經十分之大,「當時我亦都唔知道點樣向職員證明自己係精神行為良好,所以其實冇投訴冇特別反應就係一個證明自己冇精神問題最好嘅方法」,他形容,這一切對於一個精神狀態良好的人,「無疑是一個完全沒有必要的額外懲罰」。

楊又指,對於法官專責小組指出裁判官吳重儀嚴重犯錯,「但同時間又認為裁判官對我沒有偏頗,投訴不成立,兩者之間似乎有點矛盾」,令人難以理解,反問「究竟市民在投訴法官時需要符合什麼條件投訴才成立?」(全文

另見其 InstagramPatreon

#20220726新聞 #1111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