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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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偽造及行為失當兩罪 男警准保釋候下月訊

【東網】深水埗警區重案組人員在調查一宗詐騙案件期間,懷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該案件其後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調查,並於去年8月25日在青衣區拘捕一名男警務人員,涉嫌在處理10宗案件時涉偽造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男警被控偽造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共兩罪,案件今早(1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16日,以等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案件將交付區院處理。被告續准以8,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除下月10至13日獲准回鄉探親外,其餘時間不得離港。

被告黃耀聰(32歲),報稱為警員,現時已被停職。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1月4日與5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2022年11月5日據稱由周姓女子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沒有作出該口供,意圖由被告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他上司接受該為真文書;於2023年1月6日與7月28日之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1名隸屬香港警務處的警員,在9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上述案件被終止調查。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上周六(13日),一名身穿全黑衣褲、頭戴漁夫帽的男子,在夜闌人靜時進入屯門屯利街華都商場一間24小時店舖夾公仔。期間有閉路電視拍下該男子手持懷疑磁石偷走機內的公仔。執法人員到場,檢獲9隻不同動物造型的卡通公仔及一塊磁石,經調查後以涉嫌「店舖盜竊」罪,拘捕一名周姓(35歲)男子。消息指,被捕男子為一名警員,隸屬水警西分區。

去年7月26日,一名女警於屯門屯隆街一店舖,懷疑盜去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案件早前已於屯門裁判法院提訊,並將於本月25日再訊;去年4月6日,一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疑被一名男子襲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去年8月4日以涉嫌普通襲擊,拘捕一名37歲劉姓男警,他已被停職。 該男警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本月23日開審。(全文

#202401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偷嘢騙案唔使查
【蘋果案】4.28反送中遊行前夕報導林榮基彭定康 張劍虹:黎智英冀催谷上街人數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3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在庭上展示多則 WhatsApp 訊息,顯示黎智英在2019年4月28日反送中遊行前夕,先後指示張劍虹訪問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和報導彭定康對《逃犯條例》修訂的評論,希望「催谷」遊行人數。同年7月,《蘋果》推行付費訂閱,首階段向每名讀者收取3元的訂閱手續費,張提議把其中1元撥出來作為抗爭者的訴訟費和醫療費,後來因為民陣成立一個支援反送中抗爭者基金,黎便指示把款項捐給民陣基金。(全文

#2024011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警長受查時稱「泛民議員背後推波助瀾、慫恿畀假證供」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五(19日)在區院踏入第九日審訊。

庭上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警長被告稱拘捕是在「日光之下、見得人嘅情況下」發生,又指前立會議員邵家臻召記者會令事件受關注,「覺得係呢班泛民議員背後推波助瀾又好,慫恿俾假證供又好…去干預呢單案件嘅司法公正。」

另有被告稱:「我好肯定,阮文山係無喺現場,甚至羈留期間,作出相關投訴。」另一警員被指將類似濕紙巾的物件拋向 CCTV 鏡頭;她解釋,因見到「有隻嘢」、「昆蟲咁囉」在CCTV 鏡頭上方,因「唔鍾意」而想將該東西趕走。

第四被告、女警龐雋詩被指於 2 月 4 日將類似濕紙巾的物件,拋向 CCTV 鏡頭。龐於警誡錄影會面表示,當時見到「有隻嘢」在天空,大小與曱甴類近、在 CCTV 鏡頭上方、黑色和「昆蟲咁囉」,她因「唔鍾意」而想將該東西趕走。

至於第五被告、警長林華嘉則在錄影會面稱,2 月 4 日帶同隊員到通州街公園行動,有隊員向其匯報拘捕過程。林表示,當時在現場聽隊員口述,沒將內容記錄於記事冊,事後憑記憶補錄書面口供。

林又稱「好多嘢想澄清」,指「泛民」的前立會議員邵家臻於事後召開記者會,始令事件受到關注。林強調,當日的行動「合情合理合法」,而非傳媒所述,警方「砌生豬肉、毆打人哋」,又指「嗰班係一班毒販,唔係露宿者」。

林指,被捕人士「心甘命抵俾我哋拉」,當日他們曾會見值日官、有越南翻譯在場,但都沒任何不滿或投訴遭毆打,「覺得係呢班泛民議員背後推波助瀾又好,慫恿俾假證供又好。」

林又提及,黎民十及後獲得擔保,誰人繳交擔保金「不得而知」,有機會是由「泛民」支付,「呢件事係有政黨背景喺背後推波助瀾,去干預呢單案件嘅司法公正。」

第八被告陳守業則在錄影會面稱,其教育程度為毅進課程,當日特別職務隊全隊均有當值,陳與拍檔到通州街公園處理一宗藏毒案件。

調查警員問及,當日在公園有何行動、誰人在公園內、有否執行拘捕等;陳一概稱「我無嘢講」。調查警另覆述陳的記事冊,內容提及小隊在公園內目睹有人作出疑似吸食的動作,有隊員上前調查並拘捕。調查警覆讀期間,多次表示看不明記事冊上的文字,須由陳解釋。(全文

#20240118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控方播CCTV片 指被告涉膠袋遮鏡頭等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一(22日)在區院踏入第十日審訊。控方播放涉案CCTV片段,並說明就相關事情的說法。 其中提及有被告以膠袋遮蓋閉路電視鏡頭;亦有警員涉扯著露宿者阮文山的頸背,阮及後上身明顯向前彎。另有警員將物品打爛後,沒進一步檢查相關物品。 案件周二續審,將處理雙方就CCTV片段呈堂性的爭議。

控方指,片段見到阿十由帳幕被拉出,被制服在地上,當時阿十並沒有手持任何物品。

控方續指,陳守業在櫃內疑似找到物品,警長林華嘉指向尹栢詩,陳守業遂將物品放進尹栢詩手持的容器內。控方指稱,該容器為上述的黑色容器。控方續指,陳守業在櫃內拿出紅色膠袋,走向 CCTV,鏡頭及後被遮蓋。

播放片段期間,被告韓廷光和郭展昇在犯人欄內商討,韓曾指向螢幕。

至於涼亭位置的事件,控方指 CCTV 片段顯示,被告梁飛鵬扯著露宿者阮文山的頸背,將其拉到涼亭後方,陳守業和郭展昇及後進入該位置,韓廷光則在附近張望。控方指,阮文山其後上身明顯向前彎低,姿勢維持至被帶上警車。

就2月24日的事件,控方指片段顯示首四名被告由長沙灣警署前往通州街公園。針對郭展昇所涉的刑事毁壞,控方指郭手持長棍打爛物品後,見不到他進一步檢查相關物品;事發時韓廷光不時望向郭的行為。(全文

#2024012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蘋果案】張劍虹:黎智英認為和勇需團結 見店舖被破壞「覺得年輕人好勇,好投入運動」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3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4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稱《蘋果》製作網上對談節目及推行「撐學生訂閱計劃」,目的均是讓年輕人成為《蘋果》讀者,因「黎生好支持年輕人出嚟抗爭啦,好讚揚佢哋為咗保衛家園而犧牲」。張又指黎的編採指示之一是要提倡「和勇不分」,形容黎「瞓身」支持反送中運動,有時遊行目睹一些勇武示威者破壞店舖,「佢唔覺得係咩一回事⋯⋯覺得年輕人好勇,好投入個運動度。」

控方展示2020年4月9日黎與張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黎稱:「劍虹,你認識顏純釣(鈎)嗎?他文章寫得真好,我想和他見見面。謝謝。黎」,張則稱不認識顏,會託認識顏的人相約。

張解釋,顏純鈎是《蘋果》社論的撰寫人「方圓」真身,由於黎智英認為顏對中共熟悉,所以文章寫得好。張其後經另一名作家李碧華聯絡顏。
控方續展示張劍虹與顏純鈎之間的訊息對話,顏表示可以接受每週寫一至三篇,並一度問張:「你就是聞名報界的沙膽虹嗎?」張回覆:「顏先生,見笑見笑。正是小弟。」張亦指每篇社論字數可以500至1,000字,並提議顏先每週固定寫兩篇。

此外,張指筆名「盧峯」的馮偉光和筆名「李平」的楊清奇,均是在黎智英的指示下,負責撰寫《蘋果》社論。張指「李平」主力寫政治及中共為主,而「盧峯」亦主力寫政治,但偶然會寫財經,又指二人的政治立場是「支持民主、自由、人權」,並會批評中國共產黨和「反共」。(全文

#20240123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8警受審 法官裁定全部表證成立須答辯

【法庭線】8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2020年2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二(23日)在區院踏入第11日審訊。法官張潔宜裁定8被告全部表證成立,辯方須就控罪答辯。 官並著辯方索取指示,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9日)續審,屆時告知法庭各被告會否作供。此外,辯方爭議涉案CCTV影像的呈堂性官,官考慮證供和雙方陳詞後,認為CCTV影像與案有關,以及表面看似真確,裁定可呈堂為證據。(全文

#20240123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男警被控啟德站外襲18歲女子 事主稱被告摸膊頭手臂後露「猥瑣」笑容

【明報】時任高級督察劉震宇涉在港鐵站外,摸女學生的膊頭和手臂,被控普通襲擊罪,今(2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涉事女學生表示,當時和朋友圍圈聊天,突然感覺被告伸手摸其膊頭,繼而順勢觸摸手臂,覺得反感和被侵犯。女生形容,被告事後前行數米,對她露出「猥瑣」的笑容。

現已停職的被告劉震宇(37歲),被控於2023年4月6日在近港鐵啟德站A出口的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莊姓女子(18歲)。(全文

#20240123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女仔打女仔打
【蘋果案】張劍虹:黎智英認為中國政權隱瞞疫情、欠透明 指示英文版着重反中文章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4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5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WhatsApp 訊息顯示黎因為專欄作家馮睎乾的提議而打算籌辦《蘋果》英文版,並指示張劍虹商量做法。黎在群組中稱,揀選英文作者時只需要集中在《蘋果》的觀點及「黃營」的普遍觀點。張指,由於英文版會揀選一些中文新聞來翻譯,不像中文版般涵蓋較中性和生活化的文章,所以英文版會「會負面啲、極端啲」。黎又在群組中表示,認為英文版應包含更多中國大陸新聞,「疫情肆虐後掀起的反中情緒,這些是美國人最需要看。」(全文

#202401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休班男警涉街頭摸女中學生膊頭手臂 下屬供稱被告下班時步履不穩需被攙扶

【庭刊】一名男高級督察去年4月晚上下班後,途經港鐵啟德站附近時,涉用手摸一名女中學生的肩膊及手臂,男警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案發時的下屬、偵緝警員作供指,案發當晚被告準備離開辦公室時步履不穩,他遂上前扶着被告,一路送被告至該樓層電梯大堂。他又提及,自己在約10分鐘後離開時,遇上其小隊副主管,對方着他「陪阿sir去搭車」,他於是急步上前跟上被告並扶着被告。不過,警員指被告當日沒提及自己有何不適。

被告劉震宇(37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於2023年4月6日在香港九龍啟德近港鐵啟德站A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一名女子。

控方今傳召偵緝警員11059馬駿業,馬供稱,案發時被告為其所屬的中央統籌及網絡情報組主管,案發當晚約10時,被告準備離開辦公室,惟走出房門時步履不穩,他遂上前攙扶被告,一路送被告至該樓層的電梯大堂。

馬續指,自己其後返回辦公室並收拾物品離開,約10分鐘後乘電梯到大堂時,遇上其小隊的副主管,當時副主管着他「陪阿sir去搭車」,他望向大門時,就見到被告的背影,於是急步上前跟上被告,並續扶着被告。

裁判官問馬,被告當日曾否表示身體有何不適?馬稱被告沒有提及,他亦沒有問被告有何不適。(全文

#20240124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女仔打女仔打
【蘋果案】張劍虹:黎智英稱國安法後《蘋果》處「生死存亡之秋」、支持黃色經濟圈推撐小店計劃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6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張表示,黎智英拒絕接納馮偉光建議在英文版加副刊文章,因英文版目的是引起外國關注及輿論,「如果加埋呢啲 feature(專題)落去,就會 dilute(淡化)咗成樣嘢。」張又指黎曾表示《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同《蘋果日報》都係生死存亡之秋」,亦曾稱很多外國傳媒排隊訪問他,但強調「佢話佢唔怕嘅,佢會照講,講佢要講嘅嘢,包括要求美國制裁中國」。另外,張表示黎於2019年底指示推行「撐小店」計劃,讓他們免費在《蘋果》登廣告,並指「黃色經濟圈」對抗爭運動有好處。(全文

#2024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37歲高級督察涉啟德站外襲擊女子 下屬稱被告因壓力生癬 案發日不適需由同袍陪伴下班

【法庭線】2023年4月,一名37歲男警務人員涉在港鐵啟德站附近襲擊一名女子。被告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四(2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

裁判官劉淑嫻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但傳召時任下屬作供。下屬供稱,被告案發時精神狀況「好差」、有壓力而生癬,以及通宵溫習準備升職面試。案發當日被告感到不適,下屬遂著另一警員陪伴被告乘車離開。

下屬在控方盤問下同意,不知被告實際上有否生癬,但指「無質疑過我嘅上級,即係被告人。」控方另指,被告為警隊明日之星,若能繼續升職,對下屬工作「便利啲」,他因而自願作辯方證人,沒說出全部真相;下屬不同意。案件周五續審。

被告劉震宇 Lau Altamiranda Daniel Chun Yu(37歲,報稱公務員)被指於 2023 年 4 月 6 日,在香港九龍啟德近港鐵啟德站 A 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一名莊姓女子。(全文

#202401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女仔打女仔打
【蘋果案】張劍虹稱黎智英還柙期間「好有戰意」 指示《蘋果》繼續運作:唔使怕,做落去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5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6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作供。控方提到黎智英於2020年12月開始還柙,張表示於黎還柙第2、3日有探訪他,並向黎請示「《蘋果日報》點樣運作落去」。當時黎的指示為:「唔使怕,繼續做,繼續做落去,照原來咁做。」於是張繼續按原本方針經營《蘋果》,並把黎的指示轉達予其他高層,向各人表示:「黎生都仲係好有戰意,叫我哋唔使驚。」控方播放「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被問到是否感害怕,黎表示:「我不可以害怕,如果我害怕就不能再發言及行動」,「否則我會變得無用,我會寧願死去。」

控方展示張劍虹與楊清奇的 WhatsApp 對話,張於2020年8月3日向楊發訊息:「清奇,政府通緝多名海外人士,說他們違反國安法,如果他們來稿,我們也不方便付稿費。內容當然也按原定方針把關」;楊回覆「收到」。張解釋,事前曾經與黎智英通話,就流亡或被通緝人士向《蘋果》投稿事宜請示黎。黎表示可照刊登流亡或被通緝人士的投稿,但「如果唔想被上綱上線,可以唔好畀稿費佢哋,有個平台登佢哋嘅稿就可以」。張表示,黎覺得他們可以獲得「香港人同情」,亦可在外國為香港發聲,但「無謂畀人覺得《蘋果日報》畀佢哋一啲資助行為」,因此不給予稿費。張認為楊有依照指示,但不記得流亡人士有否繼續投稿。

其後,控方提到黎智英於2020年12月開始還柙,並問張劍虹有否去探訪。張表示於黎還柙第2、3日有探訪他,並向黎請示「《蘋果日報》點樣運作落去」。當時黎的指示為:「唔使怕,繼續做,繼續做落去,照原來咁做。」於是張繼續按着原本的方針經營《蘋果》,包括「繼續支持抗爭,希望外國西方國家繼續關注香港情況,提供援助」,並自己主持飯盒會。

控方播放兩節「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片段,分別是2020年7月9日及30日,各時長17及35分鐘。首片段開始時,黎表示希望令更多人關注英文版《蘋果》,然後回答觀眾問題。

被問到《國安法》對香港的影響,黎表示《國安法》是香港的「喪鐘(Death Knell)」,在港從商人士會失去保護及自由,最後導致經濟衰落及衍生失業問題。黎被問到是否感到害怕,他表示「我不可以害怕,如果我害怕就不能再發言及行動」,「否則我會變得無用,我會寧願死去。」

案件明續審,控方將就片段作出提問。法官問及控方何時會完成張的主問,控方指將於本周完結。(全文

#202401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對談節目邀美國退休軍官 張劍虹一度表憂慮 黎智英回應「我一定去到盡」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6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7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就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張稱得悉會邀請前美軍副參謀長 Jack Keane 任嘉賓後,擔心被指勾結外國勢力,遂向黎表示:「呢啲時候請呢啲退休軍官,會唔會好敏感?」張憶述當時黎回應:「佢哋(中共)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㗎,我冇得褪㗎。」另外,張形容黎希望特朗普可以連任美國總統,又相信他即將出手實施制裁,因此吩咐員工報導選舉辯論時不要寫太多攻擊特朗普的言論。控方表示主問完畢,辯方申請押後至下周一(29日)才開始盤問證人,獲法官批准。

控方展示已故專欄作家李怡傳送給張劍虹的訊息:「劍虹兄:年紀老邁,最近感精力不繼,打算自下月起,每週減寫兩篇世道人生,即星期一三五刊出,繼續寫時評。」

控方問「世道人生」是指什麼,張劍虹指,李怡於2000年代起擔任《蘋果》的專欄作家,刊於論壇版「世道人生」,乃由黎智英親自邀請。當時李怡逢星期一至五,每天均會發布專欄文章,惟他指自己年紀大,所以提出減少撰寫文章數目。

張指,李以前是月刊《七十年代》的總編輯,亦是一名對共產黨很熟悉的作家,主要寫政治文章,內容提及反共、逆權和「攬炒」。

張續指,「佢(李怡)一路都係老闆(黎智英)好心儀嘅作者,佢喺《蘋果》寫咗不下十幾二十年,一路都係符合老闆黎先生嘅方向。」

張劍虹在本周一曾到庭閉門閱讀161篇涉案文章,他確認該些文章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發布,內容鼓吹抗爭和請求外國制裁。張續指:「呢啲文章全部係按黎生的編採指示、立場、方針嚟發表嘅。而我作為社長,同其他管理層都係按住職能,跟住黎生嘅編採指示嚟發表文章嘅。」

張補充,陳沛敏和林文宗專責實體報紙;羅偉光負責網上新聞;馮偉光負責整個英文版的運作;楊清奇則統籌論壇版,亦會撰寫社評;而張自己作社長,「係要確保黎生嘅編採政策和方針,係準確地執行到出嚟啦。」(全文

#202401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涉參與8.18集結 黎智英等人2.23申終極上訴許可 律政司同時針對「組織」脫罪上訴

【獨立媒體】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大律師吳靄儀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其中7人提上訴,獲裁定「組織集結」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參與集結」罪則維持原判。7名被告及律政司均不服決定,分別就各自失敗的部份,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之證明書」,最終7名被告的申請獲批;而律政司的申請被拒。律政司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而7人則就「參與」罪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據終院網頁顯示,上述案件均排期於2月23日上午10時在終院聆訊,雙方各自申請上訴許可,並由3名常任法官審理,包括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

7名被告於2021年4月被區院法官胡雅文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黎智英、梁國雄、李卓人和何秀蘭判監8至18個月,李柱銘、吳靄儀和何俊仁獲判緩刑。另兩名被告區諾軒和梁耀忠則在開審前承認控罪,分別判監10個月和緩刑。

黎智英、梁國雄、李卓人、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及何秀蘭向高院提出定罪和刑罰上訴。區諾軒和梁耀忠則沒有提出上訴。

上訴庭於2023年8月裁定7人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上訴失敗,維持定罪及刑罰。

其後律政司就各人的「組織未經批准集結」脫罪結果,申請「上訴至終院之證明書」,但遭上訴庭拒絕。至於7名被告則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訴失敗的結果,申請「上訴至終院之證明書」,最終獲上訴庭批准。(全文

#20240126新聞 #0818維園
【光城者案】23歲男學生認策劃炸法院囚6年 被指誤導警方調查失減刑 申刑期上訴

【獨立媒體】8男女被指策劃在法院、警察總部及政府大樓等公共設施放置炸彈,案中主腦、19歲青年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另外5人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餘下一名24歲男司機則獲撤控。案中23歲男學生被指誤導警方調查,除了認罪扣減之外,便不能獲得協助警方調查方面的扣減,最終判監6年。他不服刑罰過重,據高院資料顯示,他於周二(1月23日)提出刑罰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上訴人為張昊揚(23歲,學生),他於去年12月28日承認《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監6年。

控方在判刑當天庭上透露,張昊揚起初是本案的控方證人,惟隨後警方調查發現,張就自己在案中角色未有完全交代實情。之後第二被告及第三被告向警方提供資料,指證張昊揚,警方始決定起訴張。

控方指,張錯誤引導警方的調查,因此打算不繼續起訴首被告。最終控方向法庭申請終止檢控程序,獲法官李運騰批准,陳獲當庭釋放。(全文

#202401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光城者
男高級督察涉啟德襲擊18歲少女 表證成立待下月底裁決

【東網】警隊男高級督察涉嫌在放工後,於港鐵啟德站附近襲擊一名18歲女子。他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昨日(25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今(26日)聽畢辯方結案陳詞後,把案件押後至2月29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涉案37歲被告劉震宇,控罪書上報稱任職公務員。他現時已被停職。被告面對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4月6日,在九龍啟德近啟德港鐵站A出口啟德車站廣場有蓋行人通道,襲擊姓莊女事主;辯方陳詞時指,控方所指的襲擊事件歷時只約1秒,但是並無相關片段拍到事發經過,而事主亦見不到有人觸碰她,只是感覺到有人行走時碰到她,其友人亦沒有目擊到事件。辯方質疑事主口供會否脗合到是意外被觸碰到。

事主稱當時沒有留意到附近有其他人,但當時被告下屬確在他身後,且稱見不到被告有碰到事主,辯方質疑眾證人的證供有矛盾之處故案件有疑點。雖然事主及其友人均有拍片,並顯示她們有大聲叫囂,但辯方指沒有證據顯示到被告當時與她們的實際距離,未能證明被告知否她們正叫囂及追着他。另外就事主聲稱見到被告笑容猥瑣一事,辯方指當日燈光灰暗,事主另外兩名友人則分別形容該笑容是不懷好意及微笑,辯方對她們的觀察有保留。辯方又指證供顯示被告當日確有不適,當時工作繁忙且趕着離開,故質疑被告是否有意圖干犯本案。辯方最後指,控方盤問被告下屬時亦形容被告是警隊明日之星,故質疑被告何以要自毀前途而犯案。(全文

#20240126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打女仔打女仔打
【蘋果案】辯方:黎智英「提議」而非「命令」 張劍虹堅稱有下達編採指示:不可以說不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29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8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今開始接受辯方盤問。張同意他相信上帝、相信民主、新聞自由和反極權,與黎智英的價值觀一致,惟張不同意黎沒有需要下達編採指示。辯方展示多則WhatsApp 訊息,指黎並不會「下達命令」,而只會向下屬「提出建議」,其指示亦不一定須全盤接受。惟張不同意。他指對於黎下達的指示,「我哋係冇得選擇嘅。」 (全文)

#20240129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8警均不作供不傳證人 押後至4.30結案陳詞

【法庭線】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一(29日)在區院踏入第12日審訊。

法官張潔宜早前裁定8被告全部表證成立,辯方索取指示後指,8人均選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4月30日作結案陳詞,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

控辯並在官要求下再處理承認事實,指出除警長林華嘉外,其餘 7 名被告於案發前未曾修讀警隊的偵緝訓練課程。控方一度拒列入承認事實,稱該事項與控罪無關。 (全文)

#2024012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毆打露宿者
【蘋果案】張劍虹:個人認為《蘋果》就暴力和示威觀點「有問題」 但作為社長需執行黎智英政策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9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時指,《蘋果》從沒有支持「黃店」,而「黃色經濟圈」與黎信奉自由市場相違背。辯方指出,黎智英一直以來都呼籲人和平示威,惟張不同意。辯方追問張是否認為《蘋果》有些文章就暴力和示威的觀點是不恰當,張承認:「個人覺得有問題,但我作為《蘋果日報》社長,梗係要執行黎生嘅政策。」 (全文)

#20240130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蘋果案】張劍虹自稱「高級打工仔」 不涉制訂編採政策 僅轉達黎智英指示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0日審訊。認罪候判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辯方在庭上展示訊息紀錄,指《蘋果》因應國安法而採取不同舉動,包括將戴耀廷「真攬炒十步」文章下架、刪除廣告上的「光時」標語及棄用「武漢肺炎」字眼等,張確認是為了避免觸犯國安法。辯方又指張於2021年向高院申請保釋時,提交了一份誓章,聲稱《蘋果》實行編採自主,而他自己從沒參與審批文章和制訂編採政策。辯方質疑張過去兩周的庭上證供,與誓章的說法不一致,是為了指證黎智英及減輕刑罰。張否認,並堅稱他只是負責「轉達」黎的指示,並沒有「制訂」編採政策。 (全文)

#2024013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